学校教师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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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教师安全工作奖罚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教师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三、安全工作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2. 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3. 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 及时排查班级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5. 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行为习惯。

四、奖罚措施(一)奖励措施1. 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奖-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表彰对象包括:班级安全无事故、安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安全排查和处理及时有效的教师。

2. 安全工作优秀团队奖- 对在安全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安全工作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奖- 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给予特别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 对因工作疏忽、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 安全工作通报批评- 对在安全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未按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3. 安全工作经济处罚- 对在安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五、实施与监督1.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2. 安全工作检查-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对教师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

老师奖罚制度

老师奖罚制度

老师奖罚制度一、目的建立和完善教师奖罚制度,旨在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同时对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升教育质量。

二、奖励机制1. 教学成果奖:对于教学成果显著,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给予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 教研贡献奖: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对于在教研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提供研究经费支持或职称晋升机会。

3. 学生指导奖:对于在学生课外活动、竞赛指导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4. 专业发展奖:鼓励教师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对于取得更高学历或专业资格证书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1. 教学事故处理:对于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 违反师德行为: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如体罚学生、歧视学生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

3. 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学术处分,并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应由学校奖罚委员会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受奖罚的教师有权申请复议,学校应设立相应的申诉渠道。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六、修订本奖罚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成长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减少纪律违规问题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罚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奖励规定1.教育教学优秀奖对于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学校将设立教育教学优秀奖,奖励对学生有显著影响力和贡献的教职员工。

获得该奖项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以及荣誉证书。

2.科研创新奖对于在科研方面有杰出成果和创新的教师,学校将设立科研创新奖,鼓励教职员工在学科研究中有独到的见解和贡献。

获得该奖项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以及荣誉证书。

3.班主任工作优秀奖对于在班主任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教师,学校将设立班主任工作优秀奖,奖励致力于学生管理和班级建设的教职员工。

获得该奖项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以及荣誉证书。

4.校园文化建设奖对于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将设立校园文化建设奖,激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文化建设工作。

获得该奖项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以及荣誉证书。

三、处罚规定1.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学校规定,损害学校声誉,肆意扰乱学校秩序的教职员工,学校将实行违纪处分。

处分措施将根据违纪情节的轻重,在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方式中选择适当的措施。

2.教学不合格对于连续多次教学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将对该教师进行教学指导和培训;其次,进行教学评估,如仍不合格,将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接受进一步培训、降低工资等。

3.学校财产损失对于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教职员工,学校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赔偿损失、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停职等。

4.学生纪律违规处理不力对于因教职员工在学生纪律管理方面处理不当导致学生纪律问题加剧的情况,学校将对相关教职员工进行相应的追责。

处理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等,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解雇的处罚。

四、执行与监督1.执行奖罚规章制度的执行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确保奖罚有效、公正、透明。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学校教师奖惩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师奖惩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1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

(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

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

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

(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学校教师奖励惩罚制度

学校教师奖励惩罚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4.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奖励范围及标准1. 教学成果奖励:(1)对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参加教育教学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3)对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1)对在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参与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课题研究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教师职业道德奖励:(1)对师德表现突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物质奖励标准:(1)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教育教学比赛获奖者,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3)教育教学成果获得者,根据成果等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4)教师职业道德奖励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惩罚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严肃纪律的原则;2. 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3. 坚持预防为主、惩前毖后的原则。

五、惩罚范围及标准1. 教学纪律违规:(1)对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对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纪律、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教师职业道德失范:(1)对违反师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2)对参与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教师安全奖罚制度

教师安全奖罚制度

教师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教师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教师,包括全职和兼职教师。

二、奖励机制
1. 安全教育奖励:对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应急处理奖励: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组织学生安全疏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教师,给予特别奖励。

3. 安全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安全措施,显著提高学校安全水平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
1. 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学校安全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2.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管理不善或疏忽大意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教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 教育不当处罚: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教师,给予严肃处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五、监督检查
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鼓励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教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学校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代课教师奖罚制度

学校代课教师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代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代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代课教师。

三、奖励制度1. 教学成果奖励(1)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所任教学科成绩在年级或全校名列前茅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所任教学科教学活动开展丰富、有效,受到学生和家长好评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如论文发表、课题研究、教学竞赛获奖等,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积极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对其他教师产生良好影响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 工作表现奖励(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惩罚制度1. 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2. 所任教学科成绩明显下滑,经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者,给予通报批评。

3. 教学态度不端正,对教学工作敷衍了事者,给予通报批评。

4.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相应处分。

5. 伪造成绩、虚报工作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有奖励,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学校设立奖罚委员会,负责对代课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奖罚建议。

3. 奖罚委员会定期对代课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批。

4. 代课教师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领导或奖罚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3.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是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员工的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而制定的一套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部分:
1.表彰先进:学校设立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优秀管理干部等奖项,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个人或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2.发放奖金:根据个人或团队的成绩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金和津贴。

3.教育培训机会:为表现突出的教师提供参加培训、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机会。

二、处罚部分:
1.警告处分:对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不严谨、不负责任、工作不认真等不良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记过处分:对重复犯错误或造成较大损失的教职员工给予记过处分,降低其个人职务级别或者禁止其进一步晋升。

3.停职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严重失职行为或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教职员工给予暂时停止工作的处分。

4.开除处分: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涉嫌犯罪或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职员工给予开除处分,终止其教职员工身份。

三、其他相关规定:
1.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学校根据教职员工的教学效果、工作态度、师德修养等多个方面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作为奖惩依据。

2.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对于教职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必要时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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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奖罚制度
为激励教师争先创优,提高教育质量,为学校争得荣誉而努力工作,特制订此办法,以资鼓励。

一、荣誉奖
1.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奖。

每学期评选一次,“三优”指标不超过教师的10%,每人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

上报县“三优”人选从校级“三优”中推选。

评为县级“三优”教师加奖100元。

2.先进集体奖。

每学期评选二个先进年级组、二个先进教研组(分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1个,奖金200元,二等奖1个,奖金100元,奖金的20%发给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小学部作为一个年级参评)。

评比办法每学期开学初公布。

二、竞赛奖
1.初中学科竞赛、抽考或联考奖
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省、地、县教育部门(含同级教研室)的学科竞赛,抽考或联考获奖的按下列办法颁奖。

(1)参加以县为单位排名的学科竞赛,获单科团体奖一、二、三名分别发给奖金2000、1000、500元。

单科团体排名第10名(含第10名)后罚100元/每科。

(2)没有设团体奖的竞赛和设了团体奖但没有达到三名之内的,按获奖的学生累计计发奖金。

获一等奖500元/每生,二等奖300元/每生,三等奖200元/每生。

按累计获奖学生的奖金给辅导教师(累计奖金2000封顶)。

(3)抽考:如主考部门公布了总分前X名学生名单,凡英才学校进入前X名的学生,按每生200元给奖,其中20%奖班主任,30%奖原课任教师,50%奖辅导教师。

教师奖金按进入前X名学生累计。

如公布的是总分排名则参照团体奖的标准给奖。

(4)抽考或联考有二科以上参赛,参赛学科排了位次的按相应情况参照(1)(2)(3)条的其中一条规定给奖,校获团体奖不再重复计发。

(5)如参加省级或市级组织的竞赛,名次又在全省或全市排位,以上奖金市级在县级基础上翻一番,省级在市级基础上翻一番。

2.小学语、数单科竞赛或抽考、联考团体总分名次和单奖均可参考以上奖励办法,其奖金金额为初中70%。

3.高中学科竞赛奖
高中学生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下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按下面标准颁发。

获一等奖:国家级5000元,省级3000元,市级500元。

获二等奖:国家级3000元,省级1000元,市级300元。

获三等奖:国家级10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

如果国家和省把指标下至省、市设奖,即由省、市组织考试、评卷、公布名次的,按所下到的级别奖励。

辅导教师按进入一、二、三等奖的人数累计发奖(特殊情况奖金另计发)。

参赛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学校提供,其他费用由学生自己负担。

凡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直接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比的学科竞赛,抽考或联考等检测性考试,课任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学生参加考试。

已获奖学科培训课不另外发辅导津贴(奖金少于300元的按300元计)未获奖学科补给辅导津贴每节3元。

300元封顶。

辅导教师不准不培训而让学生参考。

否则,视该课任教师没有完成教学任务而扣发课时工时分50分。

4.文艺、体育竞赛奖
经学校同意,教师辅导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市、县政府或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文艺、美术、体育竞赛。

获团体奖的:
第一名:市级1500元,县级800元;
第二名:市级1000元,县级500元;
第三名:市级500元,县级300元。

演讲、青科普竞赛团体奖参照文体竞赛团体奖的40%计发。

奖金发给辅导教师。

经学校同意参加市、县政府或市、县教育部门组织的未设团体奖或设了团体奖未进入三名之内的体育、文艺、美术、演讲、青科普竞赛按学生进入一、二、三等奖(或一、二、三名)的人数累计发奖给辅导教师。

县级标准为一、二、三等奖分别60元/
人、40元、20元/人,一、二、三名分别为90元/人,60元/人,40元/人,市级按县级翻一番计发。

文体类竞赛设奖不包括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等级别的学会、杂志、文体团体和非教育部门的行政单位组织的竞赛。

5、优质课竞赛奖:教师参加省、市、县教育部门及学校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分别按如下标准发给奖金。

一等奖:省600元、市400元、县300元、校150元;
二等奖:省500元、市300元、县200元、校100元;
三等奖:省300元、市200元、县100元、校50元。

送课件参加电教课评比获奖减半计发。

6、论文及新闻报道奖
论文:国家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省级(含省级以上各大专院校学报):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60元。

市级(含市级各大专院校学报):
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60元。

县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论文署名必须有江西省会昌县私立英才学校×××教师等字样,没有署“会昌县私立英才学校”的不发奖。

发表了的未评奖按同级别的三等奖发给奖金。

写文章报道会昌县私立英才学校办学成绩且发表在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教育信息媒体的按论文的相应等级的一等奖给予奖励,简讯按论文相应等级的三等奖给予奖励。

三、高考、中考优胜奖另文规定。

四、教研课题奖:教师参加省、市、县教育部门和教育学科学会教研课题给予奖励。

课题批准立项的按县100元,市200元,省400元给予奖励。

并适当提供研究经费,县级300元,市级500元,省级800元。

研究经费由学校掌握,课题组按规定报帐。

如单独经过省、市、县学科学会评审合格结题的按省级800元、市级400元、县级200元计发奖金。

五、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奖
1、非毕业年级重点班的教学质量奖按学校制订的《优生跟踪奖励办法》执行。

2、非毕业年级普通班的教学质量奖采用抽考的办法确定名次。

抽考办法和奖金的设置学期初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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