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步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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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步工作法

‚六步工作法‛即:第一步———现场调解。群众来到‚中心‛诉求,‚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处,力争当场化解矛盾;第二步———分流调解。对不能当场处理的,按矛盾纠纷性质分类登记,进入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两条路径分步办理。第三步———职能部门调解。属人民调解范畴的,由司法所进行调解;属行政调解范畴的,由主管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第四步———综治办主任牵头联合调解。如职能部门调解未成,由综治办主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一起会商处理。第五步———综治委主任牵头联合调解。如综治办主任组织调解未成,由综治委主任(镇街党工委书记兼任)组织全镇街资源,群策群力解决问题。第六步———仲裁或诉讼过程调解。如综治委主任组织调解未成,由当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诉讼,仲裁机构或法庭再组织裁中或诉中调解。

乡镇政府工作主要职责

1、全面落实党对‚三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2、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农村经济

3、为农村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公共及集体公益事业

4、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力推进农村的民主和法制建设

乡镇政府如何处理突发事件

当前的中国,是转型的中国。旧的社会观念和社会结构行将消散,新的社会观念和社会结构立足未稳,这就从根本上形成了转型时期的社会特征,并为突发性事件的形成和增多提供了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农村往往是各种矛盾最集中的区域,而首先要面对、处理这些矛盾的就是乡镇政府,如果处理不当,势必会激化矛盾,更严重的是会损害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当然,在农村工作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大多是影响相对较小的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要做到未雨绸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处理突发事件问题上传统做法的教训是没有更好的寻根追源,有效的化解危机,而是放任自流,最终导致事态的扩大,严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正常展开,在全社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还有在面对突发性事件时,乡镇政府更多的不是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而是一味的回避问题,甚至是不惜动用派出所

等国家暴力机关,采用威胁、恐吓等方式解决问题,最终导致事态扩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吸取教训,借鉴中央政府在处理重大事件上的经验,我觉得在处理农村突发事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思想上必须重视突发性事件的根源和应对。突发事件可能随时发生,因此在思想上应该重视,不可松懈,要时刻保持警惕,经常巡视检查,特别是一些可能发生较大事件的部门和事件,比如安全生产领域、信访工作、自然灾害等等。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时刻处在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的风口浪尖,其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时刻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保持思想上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突发性事件突然发生时,保持与党委和政府在思想上的高度一致,从而确保行动上的迅速高效。

其次,制度上必须强化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处理。乡镇党委和政府中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比较突出,因此乡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强有力的规章制度以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加以保障和约束的同时,一定要力求责任到人,坚决执行一把手负责制。

再次,政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引导。信息不畅会引发公众集体性恐慌,并进而引发社会骚乱,危及正常社会秩序。制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很重要,‚5.12汶

川大地震‛中央政府在这方面做的很到位,这对后面的救灾工作意义重大。

最后,行动上要坚决。乡镇人民政府要有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且要针对当地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当地的多发性典型性突发事件,制定详备的应急预案,必要时还要适当地进行‘危机演习’。当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有关部门就要直接按预定的应急方案,有条不紊地对具体事态展开有针对性的处理,加以适当的控制和引导,尽量把负面的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

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涉及范围具有广泛性,作用具有社会性、扩散性、衍生性。作为乡镇领导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先期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

突发公共事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启动先期处臵机制。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臵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臵,视情向区专项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指挥协调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一般由事发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相关应急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现场应急指挥部吸收事发乡镇主要负责人和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执行省、市、区政府的决策和指令;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臵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组织人员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安臵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臵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及时报告应急处臵、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应急结束

整个处臵工作完毕后,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应专项应急领导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及时研究判断,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决定应急结束,市政府负责处臵的则须报经其批准。

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相应专项应急领导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及时会同或指导事发地政府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卫生防疫、法律援助、物资和征用补偿等善后处臵工作。

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臵阶段应对事发原因、性质、影响、损失、处臵能力和经过、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区应急领导小组。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需要区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提出请求,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恢复重建计划、措施,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后,由区专项应急领导机构或区应急领导小组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臵的应急主管部门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突发公共事件情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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