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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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R7001-2018《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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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04年6月23日发布 2004年9月23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检验报告填写规则

检验报告填写规则

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统一各类检验报告、证书、记录的填写格式,使各类检验报告、记录更加规范、标准。

依据各相关规则要求,特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应下列检验报告(证书)及记录:1.2.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报告(证书)、记录;1.2.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安全监检报告(证书)、记录;1.2.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1.2.4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1.2.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1.2.6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

1.3 检验报告(证书)一律用电脑打印出具,不得更改。

1.4 各类检验报告均应按本单位检验报告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并登记。

1.5 每个检验人员均应对自己填写的检验报告、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负责;审核人员应对检验报告、记录结论的准确性、检验项目的完整性负责;批准人员应对报告结论和检验、审核签字的规范性负责。

1.6 检验报告、证书纸型一律采用A4,所填写字体为楷体。

报告、证书填写的字号大小规定应和报告、证书正文的字号一致。

1.7 各类检验报告、证书的式样、格式,必须采用检验机构颁布执行的各类格式,且必须满足检验项目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 一般要求2.1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安装安全监检证书和监检项目记录表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安装安全监督检验证书(报告)及项目记录表填写说明》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进行填写。

2.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4《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

检验报告、记录记述问题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范。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范本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范本

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范本一、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以有效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工场和生产线。

三、报检周期1. 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等级和条件,制定相应的报检周期,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2. 年检:所有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和运行可靠性;3. 季检:对于高风险压力容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和检验;4. 临时报检:如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临时报检。

四、报检内容1. 外观检查:对压力容器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检查有无裂纹、变形、腐蚀等;2. 内部检查:通过无损检测方法对压力容器的内部进行检查,确保无内部裂纹、腐蚀等情况;3. 安全阀检测:检查安全阀的工作性能和调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4. 管道连接检查:检查压力容器与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性和连接是否牢固;5. 隐患判定: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报检流程1. 部门申请: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提前向维护部门提交报检申请;2. 安排时间:维护部门按照报检周期和工作计划安排具体的报检时间;3. 检测准备:维护部门根据报检内容准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工具;4. 检测执行:维护部门按照报检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测;5. 检测报告:维护部门根据检测结果,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6. 处理措施:根据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相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7. 复查确认:处理完毕后,维护部门对压力容器进行复查确认,并记录在案;8. 更新记录:维护部门更新相关的报检记录,并在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档。

六、责任人1. 维护部门负责制定报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2. 使用部门负责按照要求和计划申请报检,配合维护部门进行检测;3. 领导层负责全面落实报检制度,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
使用单位:
单位内编号: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印制检验单位名称)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为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定检验的结论报告,检验结论代表该压力容器在检验时的安全状况。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结论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等签字,以及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报告编号:
注:检验结果栏中,打“√”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有问题或者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划“—”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

共页第页
注:测厚记录表格不够时,可以按照测厚记录格式增加续页;名义厚度和实测最小厚度的栏目根据实际的测定部位的情况填写。

本附录的有关单项报告、记录的数据栏目不够时,可以按照其相应的报告、记录格式增加续页,以下类似的均同。

共页第页
共页第页
射线检测报告
超声波检测报告
衍射时差法(TOFD)超声检测报告
共页第页
共页第页
声发射检测报告
材料成分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
硬度检测报告
共页第页
金相分析报告
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备,用于储存或传输气体、液体或蒸气等物质。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功能,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介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规则和要求。

1. 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或3年。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和材料等因素而定。

在特殊情况下,检验周期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检验内容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内部检查、泄漏检测、安全阀调整等多个方面。

其中,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压力容器的表面是否有裂纹、变形、腐蚀等情况;材料性能检测主要是检测压力容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内部检查主要是检查压力容器内部是否有积水、结垢、腐蚀等情况;泄漏检测主要是检测压力容器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安全阀调整主要是检查和调整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正常工作。

3. 检验标准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具体来说,需要参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实施细则》等文件中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

此外,还需要根据压力容器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

4. 检验机构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

这些检验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并且具有专业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

在进行定期检验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需要选择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且按照检验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合。

5. 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需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这份报告需要详细记录压力容器的检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措施等内容。

检验报告是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需要妥善保存并及时进行整改。

总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内容和标准进行检验,才能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设备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内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制检验单位名称)注意事项1.本报告为依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对在用压力容器进行定检验的结论报告,检验结论代表该压力容器在检验时的安全状况。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结论报告无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等签字,以及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 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报告编号:报告编号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报告编号压力容器宏观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注:检验结果栏中,打“J”表示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验项目,打“*表示有问题或者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填写“无此项”表示实际没有的检验项目,划“—”表示无法检验的项目。

共页第页报告编号注:测厚记录表格不够时,可以按照测厚记录格式增加续页;名义厚度和实测最小厚度的栏目根据实际的测定部位的情况填写。

本附录的有关单项报告、记录的数据栏目不够时,可以按照其相应的报告、记录格式增加续页,以下类似的均同。

共页第页报告编号注:本校核不代替设计计算,不免除设计者责任。

共页第页射线检测报告报告编号超声波检测报告报告编号:衍射时差法(TOFD)超声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磁粉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渗透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声发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材料成分分析报告报告编号硬度检测报告金相分析报告报告编号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

T S 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hssure VeVessds Peno山cdhspectlon Regu aa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6月23日目 录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年度检查第三章全面检验第四章耐压试验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第六章附 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力要求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附录1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附录2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附录3耐压试验报告附录4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使用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守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 》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附件:《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修改单(第2号,对2004年8月第1版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修改)1 目录修改内容注:具体页码按照实际进行排列2 正文修改内容3 附件修改内容(1)将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及其内容插入第47页;(2)删除原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的全部内容。

(3)附件三的内容如下: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一、总则(一)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的框架下,对在用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本专项要求适用于以氨为制冷剂,单台贮氨器容积不大于5立方米且总容积不大于10立方米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贮氨器、低压循环贮氨器、氨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油分离器等。

(三)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按照本规则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面检验按照本专项要求执行,其中符合本规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的压力容器,应该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应当满足本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二、全面检验前的准备工作(一)检验人员应该审查以下资料:1.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主要受压元件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 制造单位资格、产品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等;3. 安装资料、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等;4. 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5. 使用登记证;6. 设备的运行记录;7. 氨液充装时间及氨液成分检查记录;8. 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历次全面检验报告;9. 安全附件校验记录;10. 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二)检验人员应该根据资料审查结果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制订检验方案,对于同一类型的压力容器,也可以制定通用检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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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填写说明张志毅(沈阳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1.编制原则本《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是在总结1990年《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使用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的。

在编制原则上,力求报告内容的简洁,使用方便,各项目的含义明确并要尽量能用于绝大部分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的出具。

因此,在报告内容上除氧舱和气瓶外,大部分压力容器均可使用此报告格式出具。

2.《定检规》的检验报告内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报告中包含有:《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耐压试验报告》3.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组成《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由三页组成。

主要有:报告封面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压力容器年度检查附页若需要进行其它项目检验时,还可出具如:壁厚测定报告、超声波检测报告、磁粉检测报告、渗透检验则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等表面或外观检验项目的报告。

4.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组成《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主要由:报告封面、说明页、压力容器全面检验结论报告、压力容器宏观检验报告(2)等四页组成。

若需要,可增加: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如果是首次检验,必须增加: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压力容器宏观检查报告(1)。

若要进行了其它项目的检验工作,将选用其它相应的检验报告。

若报告页较多或认为必要,可使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目录。

关于简图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中的很多检验项目都有可能需要画简图,以辅助说明相应的检验内容或位置,但大部分内容并不很多。

因此,本次修改后的检验报告将此类报告的内容和简图均设计在同一页中。

这将适应绝大部分的检验情况,对于内容确实较多的情况,可以使用附图或续页的方式。

这使检验报告更简洁和直观。

其它对于特殊情况,检验报告格式或内容不能完全适应时,可使用附页的形式进行补充或另出单项报告。

如“声发射检测报告”在大型设备的检验时就可能会出现此类情况。

如果使用计算机软件出具报告时,“压力容器资料审查报告”页中的“主体材质”、“主体厚度”、“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实际操作压力”、“实际操作温度”和“工作介质”等项可根据容器“结构形式”对其格式进行自动适应的调整。

二、年度检查报告填写封面填写1.1 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检验报告》的统一编号。

1.2 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1.3 容器名称:图纸或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

1.4 单位内编号: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设备的编号。

1.5 使用证号: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发给的使用证编号。

1.6 设备代码:按设备编码规则由设备制造厂生成的设备唯一的21位标识码。

由于目前此项工作还没有开展,可先使用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此设备注册的20位注册代码。

1.7 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或进行检验的日期。

2.年度检查结论报告填写(一)2.1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的统一编号,同封面。

2.2 使用单位:同封面。

2.3 单位地址: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2.4 单位代码:设备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2.5 管理人员:设备使用单位从事该设备使用管理的人员。

2.6 联系电话:联系管理人员的电话。

2.7 邮政编码: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2.8 容器名称:同封面。

2.9 设备代码:同封面。

2.10 容器品种:按“国质检锅字[2004]31号”文件通知中的《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如第二类中压容器、汽车罐车等,详见附表。

2.11 使用证号:同封面。

2.12 单位内编号:同封面。

2.13 安全状况等级:本设备有效检验期内的全面检验时被评定的安全状况等级。

2.14 容器内径: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公称内径。

2.15 容器高(长):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高度或长度。

2.16 公称壁厚: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公称厚度。

2.17 工作压力:设备运行时的最高操作压力。

2.18 工作温度:设备运行时的最高操作温度。

2.19 工作介质:设备运行时其内部的全部或主要介质。

2.20 主要检验依据:填写检验本设备时主要参照的法规、规程和标准。

2.21 检查结论: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的程度将对受检设备是否可继续运行给出结论,结论只能在允许运行、监督运行、暂停运行和停止运行中选择一个结论并注明相对应的运行参数。

2.22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给出进行下次年度检查的具体日期。

2.23 检查:进行此设备检查的人员签名。

2.24 审批:对本报告进行审核批准人的签名。

3.年度检查报告附页填写3.1 单位内编号/设备代码:可选择其一输入相应编号,编号填写如前述。

3.2 报告编号:同封面。

3.3 报告中的“容器管理”、“容器本体运行情况”、“安全附件”和“其它”中的项目要求比较详细,无需做进一步的说明。

检查过程中应逐项按要求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结果和在备注做相应说明。

4.其它检验如果在年度检验中还需做其它检验,如壁厚测定、超声波检测、磁粉和渗透检测时还可增加这些单项报告,做为本报告的附加内容。

这些报告的填写说明将在全面检验中叙述。

三、全面检验报告填写封面填写1.1 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检验报告》的统一编号。

1.2 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1.3 容器名称:图纸或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

1.4 单位内编号: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设备的编号。

1.5 使用证号: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发给的使用证编号。

1.6 设备代码:按设备编码规则由设备制造厂生成的设备唯一的21位标识码。

由于目前此项工作还没有开展,可先使用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此设备注册的20位注册代码。

1.7 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或进行检验的日期。

2.全面检验报告目录填写目录中的项目按实际检验项目和所出具的报告填写,并填写相应页码。

若某项报告有附页和附图应在其后的栏目中加以说明。

如果报告项较少也可以不要目录页。

3.全面检验报告检验结论页的填写3.1 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的统一编号,同封面。

3.2 使用单位:同封面。

3.3 单位地址: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4 单位代码:设备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3.5 管理人员:设备使用单位从事该设备使用管理的人员。

3.6 联系电话:联系管理人员的电话。

3.7 邮政编码: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8 容器名称:同封面。

3.9 设备代码:同封面。

3.10 容器品种:按“国质检锅字[2004]31号”文件中的《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如第二类中压容器、汽车罐车等,详见附表。

3.11 使用证号:同封面。

3.12 单位内编号:同封面。

3.13 结构形式:容器的结构形式,如单腔圆筒形、球形、管壳形、夹套形等,以利调整报告的相应格式。

3.14 主要检验依据:填写检验本设备时主要参照的法规、规程和标准。

3.15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程度、性质及处理意见: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的说明及处理要求。

3.16 经检验本台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级:是经检验后对本台容器的定级。

3.17 允许/监控运行参数(监控或报废依据):根据评定的安全状况等级,选择相应项目说明允许或监控的运行参数,或是说明监控或报废的依据和理由。

3.18 下次全面检验日期:给出进行下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具体日期。

3.19 检验:进行此设备检验的人员签名,其后各页上的检验人员相同。

3.20 审核:对本报告进行审核的人员签名,其后各页上的审核人员相同。

3.21 审批:对本报告进行批准的人员签名。

3.22 机构核准证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给予检验单位的检验资格编号。

4.资料审查报告的填写4.1 单位内编号/设备代码:可选择其一输入相应编号,编号填写如前述。

4.2 报告编号:同封面。

4.3 设计单位:本台设备的原设计单位全称。

4.4 设计日期:设计计算书或图纸上的设计日期。

4.5 设计规范:设计所依据的规范和标准的国别、年代和标准号等。

4.6 容器图号:总图的图号或图纸审批的批准号。

4.7 制造单位:本台设备制造单位的全称,若是国外制造还应注明制造国。

4.8 出厂编号:在出厂时由制造厂给出的本台设备编号。

4.9 制造规范:制造本台设备所依据的规范和标准的国别、年代和标准号等。

4.10 制造日期:本台设备的制造或出厂日期。

4.11 安装单位:承担本台设备的安装的单位全称。

4.12 投用日期:本台设备开始运行的日期。

4.13 容器内径: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公称内径。

4.14 容器高(长):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高度或长度。

4.15 容积(换热面积):根据容器的结构填入设备的公称容积或换热器的公称换热面积。

4.16 充装质量/系数:本台设备规定的最大充装重量或充装系统或图纸上标明的公称充装重量。

4.17封头型式:封头的结构型式,如:标准椭圆、椭圆、球型、碟型、锥形、凸型、平盖、椭圆+锥形、椭圆+平盖等。

4.18 支座型式:支座的结构型式,如支承式、鞍座式、裙座式、悬挂式、转轴支承式、支脚式、圈座式、框架式、立式支承式、卧式支承式等型式。

4.19 主体材质:分别说明筒体、封头、夹套、换热管、内衬所用材料的牌号。

4.20 主体厚度:分别说明筒体、封头、夹套、换热管、内衬厚度尺寸。

4.21 设计压力:设计时对壳体、内筒、管程、夹套等所依据的压力值。

4.22 设计温度:设计时对壳体、内筒、管程、夹套等所考虑的温度值。

4.23 腐蚀裕度:设计时筒体、封头预留的材料腐蚀量的理论值。

4.24 实际操作压力:设备运行时筒体、夹套、壳程、管程的最高压力。

4.25 实际操作温度:设备运行筒体、夹套、壳程、管程时的最高温度。

4.26 工作介质:设备运行时筒体、夹套、壳程、管程内部的主要介质。

4.27 资料审查问题记载:填写在资料审查时发现的部分资料的缺失或错误。

4.28 上次全面检验问题记载:填写上次检验中的部分主要问题和安全状况等级,做为本次检验的参考。

5.宏观检查报告的填写宏观检查分为报告(1)和报告(2);分别记载本台设备结构检查、几何尺寸及焊缝检查、外观检查、和保温隔热层检查等。

这些项目要求比较详细,无需做进一步的说明。

检查过程中应逐项按要求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结果和在备注做相应说明。

在非首次检查时,可不再进行结构、几何尺寸及焊缝宏观检查。

即可不出具宏观检查报告(1)。

6.壁厚测定报告的填写6.1 测量仪器型号:为测厚时所使用的仪器型号,按仪器有关资料填写。

6.2 测量仪器编号:为检验单位同类型仪器的内部编号。

6.3 测量仪器精度:为测量时所使用仪器有关资料或经检定确定的精度。

6.4 耦合剂:包括水、机油、甘油、工业浆糊等。

6.5 公称厚度:应根据图纸及质量证明书。

6.6 表面状况:指被测表面的状态,如原始表面、砂轮打磨、砂纸打磨、化学清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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