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方案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方案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方案各县市区文广新(文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今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文化新闻出版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现将《河南省文化厅<201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结合我局《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201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纠风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两转两提”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中原经济建设、实现中部崛起河南振兴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对象全省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
三、评议内容(一)信息公开。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台签及监督岗等方面做到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
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19•【文号】文化部令第52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文化部令(第52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6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综合执法机构包括:(一)经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执法机构;(二)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机关负责的执法机构。
第四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第五条文化部负责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统一完善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绩效考核。
各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导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与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掌握行政执法的依据、标准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情况,定期通报市场动态和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政策或者工作建议。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计划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计划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计划篇11、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小区物业、学校、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式垃圾分类情况检查,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有力宣传保障工作和日常随机执法检查,全方位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2、紧扣下放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工作的继续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把下放行政处罚权的衔接工作做实做细,力争做到案由全覆盖。
3、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始终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
4、积极做好各节日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铲冰扫雪、渣土车专项整治、扬尘管控等专项执法工作,确保辖区环境秩序井然有序。
5、及时处理好接诉即办和来至不同渠道的投诉案件,力争满意率达90%以上。
6、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永保安全红线不突破,各项工作要在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落实。
7、打好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重点台账点位的整治效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8、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效,一是通过对在施违法建设执法程序与既有违法建设执法程序混淆等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案件查处能力、丰富执法技巧,落实好新修订规划条例对在施在建违法建设的执法要求。
二是用好用足用尽各项执法手段,继续加大查违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巩固拆除违法建设、整治环境、改善民生的工作成果,加强群众获得感。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村社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在查处城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强化执法文书审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9、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任务。
在执法技巧上,促进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的纽带作用。
加大对新划转职权及新适用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重点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相关推荐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文化执法培训坚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分级分类,面向基层,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进行,重点围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新颁布修订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全县文化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促进文化发展繁荣夯实基础。
二、培训目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全面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开展执法技能培训。
三、培训内容(一)法律法规。
重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系统学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技能。
(二)业务知识。
重点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相关业务技能,学习文化市场执法的典型案例及先进经验。
(三)其他与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
四、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县文广新局20xx年度将举办两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分别在7月份和10月份举办培训班。
五、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确保学时。
要充分认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水平直接影响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和水平,必须把培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培训计划目标,全面统筹,确保培训人员、培训学时不打折扣。
(二)立足实际,确保实效。
从执法工作实际出发,将能力培养贯穿培训工作全过程,不仅要保证每期培训的人员和时间,而且要确保培训的实效和质量。
(三)严格纪律,全面安排。
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杜绝无故缺席等现象。
统筹安排日常工作和培训工作的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篇220xx年,我省将按照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省情实际,以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围绕网络文化、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出版广电、艺术品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强化案件办理,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文化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2024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推进计划

2024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推进计划一、目标和原则为了保障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效果,制定以下2024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推进计划。
1. 目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创新化、服务化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使文化市场良性发展。
2. 原则:依法行政、权责明确、一体化协同、公正公平、服务为先。
二、工作任务1. 建设综合执法管理平台a. 研发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实现跨部门协作执法;b.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评估体系;c. 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术装备的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2. 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a. 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b. 完善执法记录和处罚等工作流程,提高巡查效率;c.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文化市场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打击。
3. 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a. 推动智能化执法,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执法效率;b. 加强对新兴文化市场的监管,及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c. 推动执法科技化,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4.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a. 健全执法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b.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开展举报奖励,并加大对举报线索的处置力度;c. 加强执法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5. 提升执法能力a.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b.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c. 推动“一网通办”,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
三、工作措施1.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a. 加强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b.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认知度;c. 加强与机关、学校、社区等合作,将法治教育融入文化生活。
2. 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制度a. 完善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证性;b. 加强执法调查取证工作,提高执法证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c. 加强执法案件的归档和管理,做到查档便捷、信息共享。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制度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队将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评。
对下列情况的执法人员予以奖励。
(一)在行政执法中成绩显著。
(二)在查处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检举揭发行政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
(四)防止或纠正其他执法人员过错有功,使本执法机构或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应予以奖励的。
第五章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第七条: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驶职责和权利。
执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交死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权益的。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收受其他人财物或支持、纵容、包庇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
(三)对群众举报不受理、办理、拖延推诿的。
(四)泄露举报内容和执法行动安排的。
(五)伪造、篡改、隐藏和销毁证据的。
(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六章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队将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到各执法队员。
第九条: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本部门具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使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总结】乡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关键字】总结乡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一、XX年工作总结XX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文化强县战略目标,努力创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这条主线,以实施“平安文化市场”工程为抓手,开创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
全年开展专项行动8次,开展日常检查260余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累计检查经营单位2300余家次,共取缔出版物游商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97张(其中淫秽色情105张)、非法教辅图书1135本、其它盗版出版物749(本、份),完成办案数量8件。
(一)“平安文化市场”工程稳步推进按照县综治委要求,我队加大“平安文化市场”工程建设。
一是执法工作规范化。
首先,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年初,大队制定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XX年工作要点》(铜文综执法发[XX]1号),为全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同时,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奠定了根底。
其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提高日常检查效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1月份,大队出台了《县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铜文综执法发[XX]2号),《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的制定不仅规范了业务工作,更加为推动“平安文化市场”工程建设提供了管理保证。
再次,为逐步规范举报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预防和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份,大队下发了《关于规范12318举报电话办理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XX]13号),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建立了监督机制。
与此同时,大队加大了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执法信息的录入工作的同时,信息宣传工作也成效显著,《中国文化市场网》、《中国扫黄打非网》等新闻媒体报道我队执法信息150余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2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6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综合执法机构包括:(一)经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执法机构;(二)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机关负责的执法机构。
第四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第五条文化部负责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统一完善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绩效考核。
各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指导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
各级综合执法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与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掌握行政执法的依据、标准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情况,定期通报市场动态和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政策或者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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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方案
各县市区文广新(文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办关于今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文化新闻出版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现将《河南省文化厅<201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结合我局《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201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纠风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两转两提”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中原经济建设、实现中部崛起河南振兴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评议对象
全省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
三、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台签及监督岗等方面做到信息公开。
(二)依法办事。
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服务质量。
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落实到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便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服务环境。
服务设施齐全,便民设施明显,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
站所”氛围浓厚。
(五)廉洁自律。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程序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评议分为日常评议考核和问卷测评两部分,日常评议成绩占综合满意度的30%,其中:县(市、区)纠风办20%,省辖市纠风办10%;问卷测评成绩占综合满意度得70%。
县(市、区)纠风办负责对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自查整改情况、上报材料情况、处理投诉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
参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弄虚作假、干扰评议程序的,酌情予以扣分,取消参加“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候选资格。
(二)评议程序
1、动员部署(6月15日-7月31日)。
各项文化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考核标准(见附件),在全系统内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形成声势,积极发展“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管理及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要按照评议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
2、组织实施(8月1日-10月31日)
(1)查找问题。
参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照评议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自纠。
(2)公开评议。
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邀请新闻媒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主管部门和县乡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对参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评议。
参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人要从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报告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评议代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质询。
对评议代表现场提出意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人原则上现场予以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应限时书面回复。
对评议代表指出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要限期整改。
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电视等媒体对评议过程进行直播。
公开评议的资料要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保存。
(3)落实整改。
参评单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各参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要推动评议与创建相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
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解决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民主测评。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
稽查队)要积极配合纠风办的民主测评工作,确保民主的公开、公平、公正。
3、考核总结(11月1日-11月30日)。
市、县两级纠风办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报省纠风办。
省纠风办、省文化厅对评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进行暗访检查后,确定表彰名单并予以通报。
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对基层站所评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目标、措施。
工作总结于2011年11月25日前上报省文化厅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厅监察室)。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同时将作为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2011年度评先评优等方面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计入所在省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考评成绩和文化行政部门行业政风行
风评议的综合成绩。
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高、评议名次靠前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建议主管部门将评议结果作为其主要负责人评奖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率低、问题较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文化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稽查队)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结合上年度评议结果,总结经验,弘扬先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查找问题,鞭策落后,促进转化;抓好中间,整体提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突出重点,评议和创建相结合。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
各级文化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三)认真总结经验,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各级文化部门要通过评议活动,建立健全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政风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评议纪律。
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
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对违反纪律干扰评议工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