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关系证明模板

上海居住证关系证明模板

证明

XXX(姓名),汉族,男性,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汉族,男性,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调查了解,XXXX与XXX系XXX(姐妹、舅甥等)关系。

特此证明!

XXXXXXX派出所

年月日

雇佣关系认定

一、雇佣关系概述 (一)我国关于雇工的有关法律规定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专门的规范性条款来对个人雇工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与雇佣关系相近的几种关系 1、帮工关系。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或应被帮工人之邀请,为其提供劳务,并按被帮工人的意思,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的行为。帮工可分为义务帮工和有偿帮工两种形式。帮工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帮工关系既可有偿也可无偿,而雇佣则均为有偿雇佣。(2)帮工关系具有互助、临时、一次性消费等特点,而雇佣关系一般时间较长。(3)帮工关系可以随时解除而不负任何责任;而雇佣关系虽可随时解除,但在特定情况下,雇员应承担一些责任。如雇员未按约定提供劳务,雇员应承担返还培训费用的责任,负有替雇主保守一些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义务,在帮工关系中,帮工一般接触不到这些秘密。(4)帮工关系中,帮工与被帮工人之间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而雇佣关系则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等。 2、雇保姆、家教等服务关系。家政服务关系中,最典型的是雇保姆的问题。雇主与保姆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家庭雇工已属家政服务行业,保姆、家教等向雇主提供的是服务行为,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是劳力,雇主支付给雇员的仅仅是劳力的价格,雇主可以从雇员生产的商品或所做的行为中,取得一定收益,该收益一般高于劳动力的价格。而在家政服务中,保姆、家教等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的雇主从服务中取得其他收益。(2)雇佣关系成立后,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而保姆、家教与雇主的地位是平等的,保姆或家教在按约完成一定的服务后,并不受雇主的其他管理,雇主也不能处分保姆、家教。如接受服务者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并无不当的,对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3、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1)劳动关系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且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的成员,并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而雇佣关系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2)劳动关系的解除应遵循一定的程序;而雇佣关系的解除没有什么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3)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争议;而雇佣关系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4)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雇佣关系发生解除时,则法院无权判令双方维持雇佣关系。

上海发布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

上海发布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 □记者吴飞 晨报讯今天,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

如何区分工伤和雇佣关系中受伤

工伤认定案件中“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界定 (2012-03-13 14:31:31) 转载▼ 标签: 分类:劳动工伤 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 工伤认定 杂谈 [要点提示]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而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工伤认定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 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必备要件,但由于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 表面特征具有相似性,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分辨,笔者认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根据 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从而确定是否认定工伤,而劳动关系 和雇佣关系则需要通过用工主体、主体地位、权利义务、处理机制等方面的不同来加 以区分。 [案情] 原告: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张某某 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第三人张某某于2006年8月份到原告公司的芦荟基地工作。2007年8月24日张某某开手扶拖拉机为公司运玉米晾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致伤。2008年9月份,第三人向被告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被告受理后向原告送达了《用人单位限期举证通知书》,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后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于2009年1月10日作出认定第三人系因工负伤的决定。 原告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诉称: 原告雇佣的季节工张某某于2007年8月24日在从 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致伤,因其与公司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雇佣关系,从事雇佣活动发生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被告作出的认定其为工伤缺乏事实和证据,故起诉要求撤销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被告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我局受理第三人张某某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对其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予以确认。原告对第三人受伤的事实没有异议,但称张某某系 临时雇佣的季节工,系雇佣关系,不应认定工伤。原告季节临时用工的提法,是片面 认识,职工从事何工种对认定工伤没有关系,现企业职工实质已不分在编与临时等的 区别,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的各种用工形式及期限的劳动者。原告在限期举证期间未提供任何不存在劳动关系、 不应认定工伤的证据,也未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因此我局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法作出 工伤认定结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应予维持。故请求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 第三人张某某述称:自2006年8月份第三人来原告芦荟基地工作常年管理大棚, 受原告管理,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这在第三人处理交通事故时,原告给出具的误工损失及领取工资的证明可以证实。原告所称的季节雇佣工与事实不符,故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审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的规定,被告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职权。《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同时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在收到被告《用人单位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提出不同意为第三人认定工伤的争辩意见,但对其主张无证据证实。第三人张某某开机动车为原告运送玉米途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事实原告无异议,但否认与第三人间的劳动关系。原告曾出具证明承认第三人为其职工,现又否认双方 间的劳动关系,其主张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被告通过调查核实, 认定了当事人间的劳动关系,主要证据充分。综上,被告所作出的被诉工伤认定具体 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维持被告某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

临时雇佣协议

临时雇佣协议 甲方(雇佣方): 乙方(受佣方): 因甲方业务需要且工人流动性较大等原因,经过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系临时雇佣关系。甲方临时雇佣乙方为其提供短期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雇佣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协议期限 1.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协议期满雇佣关系自然终止。 2.雇佣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雇佣协议。3.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不愿意再续订雇佣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雇佣协议,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求,承担甲方分配的工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内甲方可通过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一份商业意外伤害保险。2.协议期内乙方如因公在甲方约定工作场所范围内受到伤害,可先由甲方为其购买的保险予以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因在甲方约定工作场所范围以外受到任何意外伤害,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 3.如因乙方刻意隐瞒自身病情(高血压、脑梗、高血糖、中风、癫痫、晕厥等病史),在甲方约定工作场所内出现意外甚至死亡的,甲方有权不予以承担责任。 4.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6.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7.乙方应严格保密涉及甲方生产有关的生产技术及配方,禁止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跟生产有关的技术及配方。 8.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利给予处罚。 9. 因甲乙双方系临时雇佣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四条雇佣报酬 乙方的雇佣报酬按照“元/天”或“元/吨”计算,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小时。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雇佣报酬。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雇佣报酬;

上海市居住证(B证)实施细则

《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 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 第一条第一条 (依据依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2号令《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引进的国(境)外人员来沪工作、居住提供规范和优良的服务,加强对《上海市居住证》(B 证)的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上海市居住证》(B 证)是上海市吸引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创业,享受相关市民待遇的有效证件。 第二条第二条 《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 B 证)的相关相关管理管理管理审核审核审核、、受理受理、、制卡制卡、、签发部门是指签发部门是指:: 管理审核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受理部门: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浦东张江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上海市杨浦公共人才服务中心和上海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香港联络处; 制卡部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签发部门:上海市公安局。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人)) 以下人员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 证):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入外籍的留学人员、持中国护照但无中国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

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外国专业人才。 (二)凡符合本条(一)的,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可申请偕行人员。 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在国内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具体范围及条件等事项,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商有关部门后发布。 第四条 (申请单位申请单位))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 证)须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应当是信誉良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有法人授权的在沪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首次首次申请申请申请)) (一)申请的提出 本规定第三条所称的人员需要申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由用人单位向管理审核部门指定的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配合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二)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主体资格证明的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

雇佣关系与合伙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合伙关系的区别 苗合理金景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李某、关某与其他四位村民自行组成一个拆房队,活由六人各自联系,完工后六人平分房主给付的工费。2011年4月1日,拆房队六人拆关某联系的同村王某的5间房,李某在屋顶拆楼板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多处骨折,共花费医疗费9547.3元。李某受伤后,关某把900元工费及王某多给付的钱全部支付给李某,未支付其他费用。李某以自己受雇于关某为由,要求关某赔偿医疗费。法院认定李某与关某是合伙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李某与被告关某之间是合伙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农村劳务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形:劳务人员中一人有活,即叫上其他人,以期合作完成。在劳动中若发生了人身伤害,不少人由于对合伙关系和雇佣关系认识不清,往往错误起诉。 雇佣关系一般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首先看双方是否有书面或口头雇佣合同,劳动力与报酬是否成为交易对价;其次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再次看雇工是否受雇佣人的指挥或控制,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本案中,此次拆房虽系关某联系,但所有拆房行为人之间是平等的协作关系,不存在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从拆房的收入分配来看,所有拆房人平分拆房费,关某并未获得比其他拆房人更多的报酬,让关某独自承担拆房的风险是不公平的。故原告与关某之间的关系并非雇佣关系。

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在相应选项内填打“”):居住地址 区街道/镇路 详址:弄号室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民族性别户籍所在地址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 详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事由□务工□经商□务农□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 □治病疗养□随迁亲属□拆迁搬家□寄挂户口□婚姻嫁娶□投靠亲友□保姆□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人才引进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证明种类 □本人房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近亲属的相关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照片采集□已采集□未采集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在沪居住地址”(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填写时应具体到市(县、区),街道、镇,村、路“详址”填写弄、号、室。 例:黄浦区外滩街道汉口路2弄1号205室。 应与来沪人员提供的在本市“住所证明”地址一致。 二、“姓名”(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本人姓名。姓名为多个汉字的应照实填写。 例:姓名为欧阳东方的填“欧阳东方”;姓名为买买提·阿不杜勒的填“买买提·阿不杜勒”,中间的“·”不可省略。 三、“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 四、“民族”(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所属民族。入籍或不在国家标准的56个民族内的填写“其他” 五、“性别”(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性别。如“男”或“女”。 六、“户籍所在地址”(必填项) 填写来沪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填写时应具体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详址”填写镇、村或路、弄、号、室。 例:江苏省句容县二圣镇许巷自然村4号。 七、“居住事由”(必选项) 勾选来沪人员本次来上海的实际目的。居住事由分为“务工”、“经商”、“务农”、“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随迁亲属”、“拆迁搬家”、“寄挂户口”、“婚姻嫁娶”、“投靠亲友”、“保姆”、“探亲访友”、“旅游观光”、“人才引进”、“其他”。在“□”上打“√”选择。 一人有二种以上事由的选择主要的一种填写。原则上不能选择“其他”,应尽可能归类,如选择“其他”的,应用文字说明具体事由(字数不超过字)。 “服务”是指在娱乐场所、发廊、足浴等从业的人员。 八、“居住证明种类”(必选项)

(完整版)就业登记表、雇佣关系证明

就业登记表

用人单位或雇主雇佣证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我承诺:附件所列法律条文已认真阅读。本证明所述情况与真实情况相符,本单位和本人愿承担由此证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雇主姓名: 法人代表或雇主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或雇主地址: 用人单位或雇主联系人: 用人单位或雇主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或雇主签名: (盖章) 年月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1、《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区别与认定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区别与认定 (一)区别之处: 1、含义不同。雇佣契约,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间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其目的在于提供劳务,以劳务本身为标的,但不对劳务产生的结果负责。承揽,即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按工作给付报酬之契约。约定完成工作之人,称为承揽人,相对人称为定作人。我国《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目的不同。承揽是以劳务发生结果为目的,因此承揽人虽负担提供劳务的义务,是直接为承揽契约的目的,劳务不过是发生承揽结果的手段。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加工承揽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是以交付劳动成果为标的的合同关系,而不是以劳动力的交换为标的的劳动合同关系。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 3、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平等性。在雇佣关系中,以劳动力作为合同的标的,雇主支付的是劳动报酬,雇工用于交换的是“劳动力”。“劳动力”这种商品必须依附于人身,与人身不能分离。雇工出卖劳动力,就必须限制让与自身的部分人身权利,雇主获得了支配雇工的部分人身自由的权利。因此,不管雇主与雇工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其地位的不平等性都会存在。承揽人虽然在承揽合同中也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但不同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属于独立契约人,相对于定作人来讲,处于平等地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起草者、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博士也认为承揽人属于独立契约人中的一种。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条件、个人书面材料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条件 一、政策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9]39号)。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申领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应由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05305618.html,)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招聘的,以项目、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种形式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三、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https://www.360docs.net/doc/105305618.html,)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持本人身份证、介绍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至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四、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进行单位注册确认时须另提交: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居住证寄宿证明

居住证寄宿证明 同意入住证明 是我的远房亲戚,现居住在我家,地址: 房主: 寄宿人: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同意入住人: 寄宿证明 兹证明是我居民的远房亲戚,现居住在家中,地址: : : 特此证明 居委会:

年月日 上海居住证寄宿证明上海居住证寄宿证明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聘用公司在本市注册,且注册实到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办理居住证程序 1、验证申领人学历:提交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学历验证费。 2、申领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申领材料,上网核定《居住证》有效期限。 3、通知申领人到指定地点拍照。缴纳工本费25元,凭本人身份证领榷办理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通知书》的要求,前往市人才领榷居住证》。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应提交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必备下载网址: *聘用单位需在《申领表》封面上加

盖公章。 2)个人业绩材料: a、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必备 b、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等; c、个人收入证明;必备 d、个人缴税证明;必备 3)个人身份证明: a、本人身份证;必备 b、外省市居民户口本,集体户口出据户籍证明;必备 c、已婚人员为配偶或子女申领《居住证》的均需提交:《结婚证》,全家户口簿和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必备 d、配偶或父母若是本市户籍,提供配偶或父母的身份证、本市户口本、结婚证及父子关系证明。必备 4)住所证明: a、买房者出据房产证;;必备 b、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必备 c、住亲戚家的提供户主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户主身份证及户主写的证明信,

上海居住证租房合同

篇一:上海租房合同办理居住证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楼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用途:。 第三条出租期限 (一)出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期限可延长(□日/ □月)。(二)出租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人民币仟佰拾元整(¥元),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押金人民 币元,以后每叁个月结算一次,提前一周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 括押金、租金)后必须开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 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 如期按单据复印件交予甲方。 (三)乙方将缴纳各项费用的收费凭据(复印件/扫描件)交予甲方。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予乙方使用。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若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 的费用。 (三)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 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其在该项租赁房内的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及该地管理规定,不做 任何违反行为。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的结构、装饰、并爱护使用租赁房屋,因乙方过失造成

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

雇佣关系中的赔偿问题 我国在《民法通则》未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纳入“特殊侵权纠纷”部分。由此可见,我国已把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归入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来了。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的,当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时,雇佣活动则表现为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行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后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雇主就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提,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存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诉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地支持。 当雇主是自然人或虽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但雇员并未成为其成员时,对于雇主而言,只要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即在完成雇主交给的工作任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时,雇主应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雇员有过错时,雇主赔偿后再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或签有的合同向雇员追偿;对于雇员来讲,只要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上述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雇主无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与雇员形成了雇佣关系,就应对雇员在履行雇佣合同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以及雇员自己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第三人或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 当雇主是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并且雇员成为其成员时,应遵循《劳动法》的规定来处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非企业法人组织只要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就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此时的雇主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要件,雇员作为劳动者为雇主提供有偿劳动,雇佣关系实际是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在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原告就必须举出被告对造成自己损害有过错的证据,即要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雇主只要举出自己对造成雇员或第三人损害没有过错的证据,就可不承担责任。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原告是很难举出有效证据证明雇主存在过错,在实践中是不可行,不利于保护雇员的权利。而在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下,雇主往往处于优势地位,利用其所控制的资源(如其他员

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

目的 为了促进人才流动,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适用对象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主管本市的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 市计委、市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科委、市教委、市信息办、市医保局、市房地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管理工作。 本规定第二条所称的国内外人员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公司材料 1. 人才引进申请报告(1份) 内容:申请函应向_______提出 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引进人才简介和引进理由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1份) 内容:申报单位出具 3.申报单位的外经贸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外商投资单位出具

4.录用名册(1份) 内容:一式三联 5.申报单位与被引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1份) 内容:合同期限五年以上 个人材料 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 内容:由申报单位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统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次页的工作单位应填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经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机构代理的应填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应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及派出所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未婚者填无,爱人已在沪者应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应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2.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1份) 内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认定 3.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1份) 内容:需申报单位盖章 4.档案所在地同意调出函(1份) 内容:原籍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并盖章 5.结婚证书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 内容:未婚证明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8.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 内容:须盖章 9.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的证明(1份) 内容:须盖章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内容:学历证书原件需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原件及批复复印件 11.被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1份) 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进人员在上海落户地的证明(1份) 内容:自己买房则需房产证;如落户直系亲属家,则需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如落户非直系亲属家,则需该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13.被引进人员近期体检报告(1份) 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

2014年6月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我亲自办理的,教你不走弯路)

今天是2014年6月14日。刚在长宁区办了居住证,想想之前在网上怎么也搜不到相关的信息,白白被居委会的骗走了400块钱,我就心痛,特意写份WORD 提醒大家,不要走弯路,不要去居委会跟那帮大爷大妈纠缠,看他们的脸色。 先说下我的事情,我是找的亲戚办理的,但是如果按照亲戚办理流程的话需要在当地小区登记过6个月以上才行,而且要办理亲戚关系证明,因此比较麻烦,而没有走这条路。 我亲戚帮我去居委会问,他们的提示是需要合同,然后缴税。然后我跟亲戚商量是说写个300块的房租,缴税也少交点,但是我把资料带齐到居委会那边,大爷说你们不会看市场价么,你这不是欺骗国家么,强行叫我们改成了1000块,然后说本来要600的税钱,我便宜给你们就300吧(之所以骗了400,是因为大爷之前说这不是他的上班时间我亲戚就先给了100块,然后他才说办理需要干吗干吗)。钱收到好后,他没有给任何收据,就提供了一张盖了他的章的房屋备案证明,并提示我们去了社区事务办理中心(可能也叫街道办事处,专门办居住证的,是真正的公务员,周六也上班)。然后我发现做的流程也叫房屋备案登记,我就问帮我办理的姑娘说税钱还要交吗,她说根本就不需要税钱,而且那张居住证提供的备案证明他们那边也有,根本就不需要去居委会!!!我当时就愣了,这居委会不就是明摆着骗钱吗?!钱也被他们吞了,还装的一脸好人样,我现在真是想作呕,想想在那边办理的时候,大爷一边做事一边强调今天是他来办公室办私事,没想到还得给我们做事,还有自己一个月就拿1900,竟然还要做那么多事情之类之类的,是的没错,他只有周三上午或者下午才上班。 流程正文:高亮! 抱怨完了,我就再细说下不需要去居委会的签合同的流程。 首先,带好房产证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及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带好这些去街道办事处,或者是叫社区事务办理中心(反正不是小区里的居委会,也不要相信里面的大爷大妈的危言耸听!)这是正规的公务员,里面办理的人都是些年轻人。这些是做房屋备案登记,就是登记你们租房合同的,不用交一分钱的税。结束后会提供一张房屋登记过的单子原件。 提示,合同价格自己随便定!(亲耳听到办理居委会的人说的,不用怀疑)合同的时间可以写1年以上,我们就写的3年,这样后面两年续办的时候就不用再次做房屋备案登记了(因为房屋备案一定需要房产证原件,所以有的时候会很麻烦,比如房东一直要跟着),流程会轻便许多,直接去我说的第二个地方就行。 第二,办理中心的人做完事情会提示你去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去申请居住证的地方。如果你是办临时居住证半年期的,不需要劳动合同和6个月社保单。如果办理积分居住证就是一年期的,一定要劳动合同和六个月的社保单。 强调: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上的地址一定要求和户籍相同!),之前社区办事处提供的单子一定要复印一张(原件自己留着,一年后需要再次复印进行申请),劳动合同复印件,六个月社保单,房产证复印件。 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填写居住证申请表,那边有的,自己不用打印。在工作人员登记入电脑后,一切就好了。拿到回执单,2周后打电话询问申请是否通过,如果通过,一个月后等短信消息提示去拿居住证。(可能需要拍张照片做登记,

雇佣证明

雇佣证明 兹证明。。。(男,生于。。。。年。月。。日), 身份证号为。。。。。,系我单位。。。。。,从。。。年参加工作,一直在我单位工作,其近2年年收入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基本工资 元/年 绩效奖 元/年 奖金及津贴 元/年 总收入 (元) 2010 2011 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财务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中文名和章上字一致(盖章) 地址:。。。。。。。。。。。。。。。。。。。。。。。。。。。。。。。 邮编:。。。。。。电话:。。。。。。。。。。 日期自己定,和英文一致2012年3月15日 Certificate of Employment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r 。。。。。。。(Chinese name:写中文, born on 。。。。。。。), ID card No. 。。。。。。。。。。。。is now of our institution. And he has worked here since 。。。。。His yearly incomes in recent two years are as follows: (Currency Unit: RMB Yuan) Year Basic Salary (annual) Merit Pay (annual) Bonus and Allowance (annual) Total Annual Income 2010 2011 His payment of personal income tax has been withheld by our institution. Head of Unit (Signature): 单位英文名(Seal) 英文地址加邮编,从街道、区、城市、省写+邮编 Tel:。。。。。。 Mar 15, 2012

XX档案同意调出证明范本模板

XX档案同意调出证明范本模板 档案同意调出证明的模板你会做吗?平日无事,我收集了很多档案同意调出证明范本。现在就跟着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一下档案同意调出证明的模板吧。 一、调档。 由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发来《商调干部函》,调动人员本人填写一式两份《拟调干部登记表》,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我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经审批,同意调出的,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寄出档案和《同意调出函》;不同意调出的,通知调动人员本人。 二、转移人事关系。 接收单位所属县以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档案,审查后,同意调进的需向调动人员出具《调令》,由调动人员本人或委托其他人携《调令》到我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干部介绍信》,调动人员凭《干部介绍信》和对方户口准迁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到。 上述程序中所提到的《拟调干部登记表》或需要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加具意见的“上海引进人才”相关表格,经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加具意见后,可作为“同意调出证明”的文书凭证。 同意档案调出函 兹同意XXX事关系调出。 特此证明。XXXXXXXXXXX)同志的人事档案及人(身份证号码:

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为照顾__________关系,拟安排_______同志到工作。具体意见,请按下列第(四)项办理: 一、如同意调出,请先将该同志全部档案材料、现实表现、同意调出函、婚姻及计生证明等材料发往我处,待研究后另行函告。 二、同意该同志委托我单位管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如本人能服从分配,请办好调动手续,于月日前介绍来我单位报到。 三、呈报有关部门,暂不同意调入,现将档案材料退回,请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四、研究同意调出,现将该同志档案及有关材料转去你处,能否安排,请复函。 五、请你处将档案通过机要局转递我处,严禁交由本人自带。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月日 发函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兹证明同志已于本公司解约,本公司同意其档案转出。 (原档案管理单位) 年月日

居住证明(完整版)doc资料

居住证明(完整版)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 第一篇: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其配偶_________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长期居住于_______市 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楼盘名)______号_____幢____单 元____楼____号。 特此证明 物管公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复核人员签名: 复核方式: (现场电话) 复核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 兹证明住所为公司提供,地址为。 (单位盖章)年月日 第四篇: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件号码现居住在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__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有效。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单位地址: 单位部门联系人(签字): 单位部门固定电话: 月日 第五篇: 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 ________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入住我居住区至今,地址为: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其现在居住地址。特此证明。 : 电话: 年月日 linda 附送: 居住证明怎么开 居住证明怎么开 ? 答: 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供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3 4、问: 用人单位下属的两家分公司共同拥有一个营业执照,两家分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也是一样的,在申请开户时,是否可以开两个户? 答: 该公司下属的两家分公司在市辖范围内的,可以开设两个户。 3 5、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