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1149-2014细水雾灭火装置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火灾灭火系统,其通过喷射细小的水雾来抑制火灾的发展和扩散。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组件组成:泵站、水源、喷头、管道系统、监控设备和控制系统。
首先,泵站是细水雾灭火系统中的核心组件,其主要作用是将水从水源中提升到一定的压力,并通过管道系统送到喷头。
泵站通常由电动泵和备用柴油机泵组成,以提供持续的供水压力。
其次,水源是细水雾灭火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可通过自来水供应或设置备用水池来满足系统的用水需求。
对于一些特殊的场所,如高层建筑或远离水源的地区,还可以考虑使用水泵将水输送到水源。
喷头是细水雾灭火系统中最关键的组件,其设计和设置直接关系到系统的灭火效果。
喷头通常设置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如机房、电气间、厨房等。
喷头需要具备能够产生细小水雾,并能够快速、均匀地喷射出水雾的能力。
喷头的数量和布置也需要根据不同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以确保能够全面覆盖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
管道系统是细水雾灭火系统中的输送管道,其主要作用是将水从泵站送到各个喷头。
管道系统需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以承受系统的工作压力,并能够快速、均匀地将水送到喷头。
管道系统的材料通常采用耐腐蚀、耐压的材料,如不锈钢或镀锌铁管。
监控设备是细水雾灭火系统中的重要辅助设备,其主要作用是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并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
监控设备可以包括火灾探测器、水流监测器、压力监测器等,可以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与控制系统连接。
控制系统是细水雾灭火系统中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其主要作用是实现对系统的控制和监控。
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泵站、喷头和监控设备的远程控制和监测,可以根据火灾的发生和扩散情况自动调节系统的运行状态,以达到最佳的灭火效果。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火灾风险评估:在设计和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时,需要首先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以确定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从而确定系统的设置要求。
细水雾国内外标准的区别

“细水雾”是相对于“水喷雾”的概念,细水雾是使用特殊喷嘴、通过高压喷水产生的水微粒,由于国内外存在差异,因此在标准的制定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根据《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2.1.1)的要求,细水雾的定义为:“水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直径Dv0.50小于200m,Dv0.99小于400m的水雾滴。
”关于细水雾的定义,国内、国际标准不太一致,将在下文详解:一、细水雾定义的国际标准:在我国细水雾标准出台以前,基本是引用美国消防协会细水雾消防系统标准(NFPA750),在这个标准中,细水雾的定义是: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距喷嘴1米处的平面上,测得水雾最粗部分的水微粒直径Dv0.99不大于1000μm。
也就是说,在这个平面上,有99%的雾滴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μm。
二、细水雾的国内标准:实际上,NFPA750标准涵盖了水喷雾雾滴直径的范围,为严格区分水喷雾与细水雾,我国细水雾规范(《细水雾灭火装置》GA1149-2014)将细水雾的雾滴直径限定为“Dv0.50小于200m且Dv0.99小于400m”。
因此,根据我国规范要求,细水雾准确的定义应该是:细水雾是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直径Dv0.50小于200μm、Dv0.99小于400μm的水雾滴。
也就是说,在这个平面上,有99%的雾滴直径小于400μm,有50%的雾滴直径小于200μm。
Tips:雾滴直径Dv的概念:雾滴直径Dv是一种以喷雾液体的体积来表示雾滴大小的方法。
示例:Dv0.99小于400μm,表示喷雾液体总体积中,99%的雾滴直径小于或等于400μm。
Dv0.50小于200μm,表示喷雾液体总体积中,50%的雾滴直径小于或等于20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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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0.08.2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施行日期】2020.08.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标准化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机构改革后,公安部消防管理职能已经划转至应急管理部,原由公安部归口管理的消防救援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调整由应急管理部归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消防救援领域165项现行行业标准类别由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调整为消防救援行业标准,代号由“GA”调整为“XF”,顺序号、年代号和内容保持不变;消防救援行业标准(XF)的组织制修订职责,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现予公告。
附件:165项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清单应急管理部2020年8月25日附件165项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清单序号标准名称现标准编号原标准编号1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XF 14-1991 GA 14-19912 防火刨花板通用技术条件XF 87-1994 GA 87-19943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XF 91-1995 GA 91-19954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XF 96-1995 GA 96-19955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XF 97-1995 GA 97-19956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XF/T 229-1999 GA/T 229-19997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XF 303-2001 GA 303-20018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XF 305-2001 GA 305-20019 防火卷帘控制器XF 386-2002 GA 386-200210 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XF 411-2003 GA 411-200311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 6-2004 GA 6-200412 消防手套XF 7-2004 GA 7-200413 防火门闭门器XF 93-2004 GA 93-200414 电缆用阻燃包带XF 478-2004 GA 478-200415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XF 480.1-2004GA 480.1-200416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XF 480.2-2004GA 480.2-200417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XF 480.3-2004GA 480.3-200418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XF 480.4-2004GA 480.4-200419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5部分:荧光反射消防安全标志XF 480.5-2004GA 480.5-200420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XF 480.6-2004GA 480.6-200421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 494-2004 GA 494-200422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XF 495-2004 GA 495-2004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 503-2004 GA 503-200424 阻燃装饰织物XF 504-2004 GA 504-200425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XF/T 505-2004 GA/T 505-200426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XF/T 506-2004GA/T 506-200427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XF 534-2005 GA 534-200528 阻燃及耐火电缆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XF 535-2005 GA 535-200529 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XF/T 536.2-2005GA/T 536.2-200530 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XF/T 536.3-2005GA/T 536.3-200531 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XF/T 536.4-2005GA/T 536.4-200532 易然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XF/T 536.5-2005GA/T 536.5-200533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XF/T 537-2005GA/T 537-200534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XF 545.1-2005GA 545.1-200535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XF 545.2-2005GA 545.2-200536 超细干粉灭火剂XF 578-2005 GA 578-200537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XF/T 579-2005 GA/T 579-200538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XF 603-2006 GA 603-200639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XF 13-2006 GA 13-200640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XF/T 620-2006 GA/T 620-200641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XF/T 623-2006 GA/T 623-200642 消防腰斧XF 630-2006 GA 630-200643 消防救生气垫XF 631-2006 GA 631-200644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XF 632-2006 GA 632-200645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XF 633-2006 GA 633-200646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XF/T 635-2006 GA/T 635-200647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XF/T 636-2006 GA/T 636-20064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XF 654-2006 GA 654-200649 消防梯XF 137-2007 GA 137-200750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XF 306.1-2007GA 306.1-200751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XF 306.2-2007GA 306.2-200752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 703-2007 GA 703-200753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XF/T 714-2007GA/T 714-200754 消防摩托车XF 768-2008 GA 768-200855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XF 770-2008 GA 770-200856 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 798-2008 GA/T 798-200857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XF/T 812-2008 GA/T 812-200858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XF 817-2009 GA 817-200959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XF 211-2009 GA 211-200960 消防水鹤XF 821-2009 GA 821-200961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XF 834-2009 GA 834-200962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XF 835-2009 GA 835-200963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XF 839-2009 GA 839-200964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XF 846-2009 GA 846-200965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XF 847-2009 GA 847-200966 灭火器箱XF 139-2009 GA 139-200967 简易式灭火器XF 86-2009 GA 86-200968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1部分:命名与术语XF 856.1-2009GA 856.1-200969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2部分:服饰XF 856.2-2009GA 856.2-200970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3部分:春秋制服XF 856.3-2009GA 856.3-200971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4部分:夏季制服XF 856.4-2009GA 856.4-200972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5部分:冬季制服XF 856.5-2009GA 856.5-200973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6部分:执勤帽XF 856.6-2009GA 856.6-200974 消防斧XF 138-2010 GA 138-201075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XF 863-2010 GA 863-201076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6部分:液体氧化性物质XF/T 536.6-2010GA/T 536.6-201077 分水器和集水器XF 868-2010 GA 868-201078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XF 869-2010 GA 869-201079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XF 61-2010 GA 61-201080 火场通信控制台XF/T 875-2010 GA/T 875-201081 消防机器人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XF 892.1-2010GA 892.1-201082 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XF 499.1-2010GA 499.1-201083 消防球阀XF 79-2010 GA 79-201084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XF 941-2011 GA 941-201185 网柵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XF 942-2011 GA 942-201186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装置技术要求XF 943-2011 GA 943-201187 水基型阻燃处理剂XF 159-2011 GA 159-201188 消防安全训练要则XF/T 967-2011 GA/T 967-201189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XF/T 968-2011 GA/T 968-201190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XF/T 969-2011 GA/T 969-201191 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处置行动要则XF/T 970-2011 GA/T 970-201192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XF/T 971.1-2011GA/T 971.1-201193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XF/T 971.2-2011GA/T 971.2-201194 D类干粉灭火剂XF 979-2012 GA 979-201295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XF 982-2012 GA 982-201296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XF 498-2012 GA 498-201297 防排烟系统现场性能试验方法热烟试验法XF/T 999-2012GA/T 999-201298 塑料管道阻火圈XF 304-2012 GA 304-201299 挡烟垂壁XF 533-2012 GA 533-2012 100 消防产品消防安全要求XF 1025-2012 GA 1025-2012 101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 588-2012 GA 588-2012102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XF 1034-2012 GA 1034-2012 103 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XF 1035-2012 GA 1035-2012104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XF/T 1039-2012GA/T 1039-2012105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XF/T 1041-2012GA/T 1041-2012106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XF/T 1040-2013GA/T 1040-2013107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XF 621-2013 GA 621-2013 108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XF 622-2013 GA 622-2013109 建筑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通用要求XF/T 110-2013 GA/T 110-2013110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XF 1061-2013 GA 1061-2013 11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 124-2013 GA 124-2013112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火灾危险性分级XF/T 536.1-2013GA/T 536.1-2013113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XF/T 536.7-GA/T 536.7-级试验方法2013 2013114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XF 1086-2013 GA 1086-2013 115 干粉灭火装置XF 602-2013 GA 602-2013 116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XF 185-2014 GA 185-2014 117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 GA 1131-2014 118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XF 10-2014 GA 10-2014119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XF/T 1150-2014GA/T 1150-2014120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XF 1151-2014 GA 1151-201412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 1157-2014 GA 1157-2014 122 细水雾灭火装置XF 1149-2014 GA 1149-2014 123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XF 1167-2014 GA 1167-2014124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XF/T 1190-2014GA/T 1190-2014125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XF/T 1191-GA/T 1191-2014 2014126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XF/T 1192-2014GA/T 1192-2014127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XF/T 720-2014 GA/T 720-2014128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XF 1203-2014 GA 1203-2014 129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XF 1204-2014 GA 1204-2014 130 灭火毯XF 1205-2014 GA 1205-2014 131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XF 1206-2014 GA 1206-2014132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 1245-2015GA/T 1245-2015133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XF/T 1249-2015GA/T 1249-2015134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XF/T 1250-2015GA/T 1250-2015135 长管空气呼吸器XF 1261-2015 GA 1261-2015 136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XF 1264-2015 GA 1264-2015137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XF 1265-2015 GA 1265-2015138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XF/T 1270-2015GA/T 1270-2015139 消防头盔XF 44-2015 GA 44-2015 140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XF 634-2015 GA 634-2015 141 灭火器维修XF 95-2015 GA 95-2015 142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XF 1273-2015 GA 1273-2015 143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阻燃毛衣XF 1274-2015 GA 1274-2015144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XF/T 1275-2015GA/T 1275-2015145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XF/T 1276-2015GA/T 1276-2015146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XF 1282-2015 GA 1282-2015 147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XF 1283-2015 GA 1283-2015 148 消防车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XF 39-2016 GA 39-2016 149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XF 1288-2016 GA 1288-2016150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XF/T 1289-2016GA/T 1289-201615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XF 1290-2016 GA 1290-2016 152 轻便消防水龙XF 180-2016 GA 180-2016 153 细水雾枪XF 1298-2016 GA 1298-2016154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 1300-2016GA/T 1300-2016155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XF 1301-2016 GA 1301-2016 15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XF 836-2016 GA 836-2016157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工作规范XF/T 1338-2016GA/T 1338-2016158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XF/T 1340-2016GA/T 1340-2016159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XF/T 1369-2016GA/T 1369-2016160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XF/T 1339-2017GA/T 1339-2017161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XF/T 1427-GA/T 1427-2017 2017162 消防用荧光棒XF/T 1428-2017GA/T 1428-2017163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XF/T 1463-2018GA/T 1463-2018164 火灾调查职业危害安全防护规程XF/T 1464-2018GA/T 1464-2018165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管理XF/T 1465-2018GA/T 1465-2018。
泵组式高压细水雾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采用泵组(柱塞泵、高压离心泵或气动泵等)作为系统的动力源,将水压入供水管网中,通过喷头,形成细水雾,在压力作用下喷洒细水雾进行灭火,是一种灭火效能较高、环保、适用范围较广的灭火系统。
性能特点●安全无污染:以水为灭火剂,对人员安全,对环境无损害和污染;●降烟易疏散:可对烟气、毒气进行洗涤与冲刷,提高火场的能见度,便于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的灭火救援;●灭火效率高:兼具气体和传统喷淋两种灭火系统的抑制效果。
它能够像气体灭火系统一样去除氧气,同时还能像水喷淋系统一样冷却火焰。
其冷却浸湿作用更是降低了火灾复燃的风险。
灭火效率是传统喷淋系统的200-300倍;●绝缘性能好:高压细水雾灭火时用水量极小,大部分水雾遇火后蒸发,水渍非常小,对电子元件几乎没有影响,可以扑灭遮挡火、电气火;●阻隔热辐射:细水雾系统动作后,蒸发形成的蒸汽可迅速将燃烧物、火焰和烟羽笼罩,对火焰的辐射热具有极佳的阻隔能力,同时还能预湿临近的燃烧物,达到阻止火灾蔓延的效果;●扑救损失小:高压细水雾用水量是传统喷淋系统的1%,且细小的雾滴对保护对象的冲击力小,极大的降低了扑救损失,减少因微火和水渍损失造成的故障修复时间;●易安装维护:用水量少,无需庞大的储水、供水设备,且细水雾管道管径小,材料为耐腐蚀的不锈钢,整个系统安装、维护方便;●适用性强、可靠性强、配置灵活;●符合标准: GA1149-2014 《细水雾灭火装置》;●符合国标: GB50898- -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南京睿实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智能图像火灾探测系统、大空间智能消防炮系统和水/泡沫电动消防炮系统的专业生产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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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多功能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灭火和控制火势,通常适用于各种建筑物、生产场所、船舶、车辆等。
它能够快速将水转化为细小的水滴,在火灾发生时迅速覆盖火场,从而降低火势和温度,阻止火势蔓延。
下面将详细介绍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组件和设置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包括:水源系统,供水系统,控制系统,喷头系统和管道系统。
1. 水源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水源可以是公共供水系统、自备水源或专门设置的水源。
水源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水源应稳定可靠,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 水源的供水能力要满足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需要,包括系统的流量、压力等参数。
- 水源应具备防冻保温措施,以确保在寒冷条件下系统不会出现冻结现象。
2. 供水系统:供水系统是将水源连接到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核心组件,主要包括水泵、水箱和配管。
供水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水泵应具备足够的流量和压力,以确保系统的正常喷洒。
- 水箱的容量要满足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要求,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持续供水。
- 配管要合理布置,且材质要符合消防规范,保证系统的连接可靠,不易发生泄漏。
3. 控制系统:控制系统用于控制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启动、停止和喷洒方式。
控制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控制系统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位置,方便人员操作和维护。
- 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在遇到火灾时能够自动启动灭火系统,同时也允许人工手动控制。
- 控制系统应具备故障报警和状态监测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故障情况,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喷头系统:喷头系统用于将水转化为细小的水滴,并喷洒到火场。
喷头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喷头应具备可调的喷射角度和喷射范围,以适应不同火灾场景的需要。
- 喷头应具备自清洁功能,能够自动清理堵塞物,保持正常喷射。
- 喷头应具备防冻保温措施,以防止在寒冷条件下结冰。
5. 管道系统:管道系统将各个组件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219-2014

1 总则1.0.1 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保障其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置或交通运输工具中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
1.0.3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丙类液体火灾、饮料酒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两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1.0.4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会对保护对象造成明显损害的火灾。
1.0.5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用于火灾蔓延快且适合用水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难以保护的场所。
该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一定水压下将水流分解成细小水雾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式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仅可扑救固体、液体和电气火灾,还可为液化烃储罐等火灾危险性大、扑救难度大的设施或设备提供防护冷却。
其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行业。
近年来,水喷雾灭火系统在酿酒行业得到了推广应用。
本次修订增加了酒厂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相关设计内容。
另外,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涵盖了电力、石油化工等工业设施、设备,有别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此,本次修订补充了相关施工、验收的内容。
1.0.2 本规范属于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建设国家规范,其主要任务是提出解决工程建设中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等有关规范均对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场所作了明确规定,为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应用提供了依据。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成与工作原理

行业资料:________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成与工作原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8 页细水雾灭火系统组成与工作原理细水雾灭火系统由水源(储水池、储水箱、储水瓶)、供水装置(泵组推动或瓶组推动)、系统管网、控水阀组、细水雾喷头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一、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一)系统组成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包括全淹没应用方式和局部应用方式,是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由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连锁或远控、手动启动后,控制一组喷头同时喷水的自动细水雾灭火系统。
系统组成见图3-5-2。
图3-5-2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示意图1.开式细水雾喷头2.火灾探测器3.喷雾指示灯4.火灾声光报警器5.分区控制阀组6.火灾报警控制器7.消防泵控制柜8.控制阀(常开)9.压力表10.水流传感器11.压力开关12.泄水阀(常闭)13.消防泵14.止回阀15.柔性接头16.稳压泵17.过滤器18.安全阀19.泄放试验阀20.液位传感器21.贮水箱22.分区控制阀(电磁/气动/电动阀)由于供水装置的不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构成略有不同。
泵组式系统由细水雾喷头、控制阀组、系统管网、泵组(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水源(储水池或储水箱)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如图3-5-3所示。
瓶组式系统由细水雾喷头、控制阀、启动瓶、储水瓶组、瓶架、系统管网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如图3-5-4所示。
(二)工作原理第 2 页共 8 页细水雾开式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如图3-5-5所示。
火灾发生后,火灾探测器动作,报警控制器得到报警信号,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灭火指令,在得到控制中心灭火指令或启动信息后,联动关闭防火门、防火阀、通风及空调等影响系统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并启动控制阀组和消防水泵,向系统管网供水,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实施灭火。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范本(2篇)

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范本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的防火灭火系统,由多个组件组成。
正确的设置和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灭火的关键。
以下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的范本。
一、进口阀组件及设置要求1. 进口阀:进口阀用于控制系统的水源,有效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运行时的水压稳定。
设置要求:进口阀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并安装在易于检修和维护的位置。
进口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确保其正常开关和灵活可靠。
二、压力控制组件及设置要求1. 压力开关:压力开关用于监控系统的水压,并在水压低于或高于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
设置要求:压力开关应安装在进口阀之后,并与进口阀连接。
同时,其设置值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进行设定。
2. 压力表:压力表用于实时监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水压,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设置要求:压力表应安装在进口阀和压力开关之间,并且易于观察和读取水压数值。
三、细水雾发生器组件及设置要求1. 高压泵:高压泵提供足够的水压和流量,将水喷射成细水雾,以实现灭火效果。
设置要求:高压泵应安装在容易维护和检修的地方,并且应具备过压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稳定。
2. 喷嘴:喷嘴将高压泵喷射的水转化为细水雾,实现灭火的效果。
设置要求:喷嘴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合理布置和安装,确保覆盖并有效喷射细水雾的范围。
四、水源组件及设置要求1. 水箱:水箱作为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水源,存储足够的火灾应急用水。
设置要求:水箱应设置在与系统组件连通的地方,并且易于补充和维护。
水箱的容量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规范要求进行合理设计。
2. 水泵:水泵将水从水箱供给给高压泵,以确保细水雾灭火系统正常工作。
设置要求:水泵应安装在与水箱相连的地方,并且应具备自动控制和启动功能。
水泵的设置应考虑系统需水量和水压要求。
五、管道和连接组件及设置要求1. 管道:管道将水从水泵输送到喷嘴,确保细水雾能够有效喷射到火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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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细水雾灭火装置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equipmentGA 1149-2014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6.10.1.1除外)、第8章和9.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编制时参考了ISO 6182-9: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9部分:细水雾喷头》、FM 5560:2012《细水雾系统标准》和UL 2167:2004《消防系统用细水雾喷头》。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盛达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同泰火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毅、张强、啜凤英、刘连喜、杨震铭、胡群明、沈贺坤、刘欣、李宝利、张君娜、王健强、于东兴、甘晓虹、张兆宪、丛北华。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细水雾灭火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细水雾灭火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50.2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GB 150.3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GB 150.4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GB/T 1226一般压力表GB/T 1227精密压力表GB 5099钢制无缝气瓶GB 5135.1-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洒水喷头GB 5135.9-20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GB/T 8979纯氮、高纯氮、超纯氮GB/T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6172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GB 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A 61-2010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JB/T 9243玻璃管液位计JB/T 9273电接点压力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细水雾water mist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直径D v0.50小于200μm、D v0.99小于400μm的水雾滴。
3.2 雾滴直径D v0.99 drop diameter D v0.99喷雾液体总体积中,在该直径以下雾滴所占体积的百分比为99%。
3.3 雾滴直径D v0.50 drop diameter D v0.50喷雾液体总体积中,在该直径以下雾滴所占体积的百分比为50%。
3.4 细水喷雾头water mist nozzle在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内,能够产生并释放细水雾用于灭火的喷头。
3.5 细水雾灭火装置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equipment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分区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自动灭火装置。
3.6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装置self-contained 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equipment采用瓶组贮存加压气体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装置。
3.7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装置pump supplied 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equipment采用泵组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装置。
3.8 单流体细水雾灭火装置single-fluid 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equipment只向细水雾喷头供给水的细水雾灭火装置。
3.9 双流体细水雾灭火装置dual-fluid 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equipment向细水雾喷头分别供给水和雾化介质的细水雾灭火装置。
3.10 分区控制阀section valve能接收控制信号并自动开启,使细水雾喷头向对应的防护对象喷放实施灭火的控制阀。
3.11 贮存压力storage pressure贮存容器内按最大充装压力灌装气体,在20℃环境中的平衡压力。
3.12 装置最大工作压力maximum operation pressure of the equipment装置压力源所提供的最大工作压力。
3.13 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工作压为maximum operating pressure downstream the pressure reducing equipment减压装置入口压力为细水雾灭火装置最大工作压力时,经减压后输出的压力。
4 分类与型号4.1 分类4.1.1 按供水方式分类:a)瓶组式细水雾灭火装置;b)泵组式细水雾灭火装置;c)其他供水方式细水雾灭火装置。
4.1.2 按流动介质类型分类:a)单流体细水雾灭火装置;b)双流体细水雾灭火装置。
4.1.3 按装置工作压力分类:a)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P≥3.50MPa);b)中压细水雾灭火装置(1.20MPa≤P<3.50MPa);c)低压细水雾灭火装置(P<1.20MPa)。
注:P为分配管网中流动介质压力。
4.1.4 按所使用的细水雾喷头型式分类:a)闭式细水雾灭火装置;b)开式细水雾灭火装置。
5 基本参数5.1 工作温度范围细水雾灭火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为4℃〜50℃。
5.2 工作压力5.2.1 生产商应规定并明示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贮存压力以及细水雾喷头的允许工作压力范围。
5.2.2 瓶组式装置气体贮存压力以及装置最大工作压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贮存气体为氮气时)。
表2 工作压力5.2.3 单流体细水雾喷头的最小工作压力应从1.2MPa、1.5MPa、2.0MPa、3.0MPa、3.5MPa、4.0MPa、5.0MPa、6.0MPa、8.0MPa、10.0MPa系列中选取。
5.3 流量系数细水雾喷头的公称流量系数应从0.3、0.5、0.7、0.9、1.0、1.2、1.5、1.7、2.0、2.5、3.0、3.5、4.0、4.5、5.0、5.5系列中选取。
6 要求6.1 装置要求6.1.1外观6.1.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6.1.1.2 贮水容器的外表正面应标注“水”或“H2O”,贮气容器外表正面应标注所贮存气体的中文或英文名称,字体应明显、清晰。
6.1.1.3 装置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在单向阀、分区控制阀、减压装置明显部位应永久性标出介质流动方向。
6.1.1.4 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装置明显部位,铭牌标志内容应符合9.1的规定。
6.1.1.5 装置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装置各部件间连接型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6.1.2启动运行要求6.1.2.1 启动方式6.1.2.1.1 瓶组式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三种启动方式。
6.1.2.1.2 泵组式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两种启动方式。
6.1.2.1.3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6.1.2.2 启动运行6.1.2.2.1 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6.1.2.2.2 装置启动运行后应具有喷洒情况的反馈信号显示以及报警显示。
6.1.3灭火性能装置的灭火性能要求应符合6.14.29的规定。
6.2 贮气瓶组6.2.1组成贮气瓶组包括贮存的气体及贮气容器、容器阀(释放阀)、安全泄放装置、减压装置(可选)、压力显示装置、驱动装置等。
6.2.2工作压力贮气瓶组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6.2.3密封要求按7.2.1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贮气瓶组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装置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2.4强度要求按7.6.3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贮气瓶组不应出现渗漏现象。
试验压力为1.5倍的装置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2.5抗振要求按7.3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瓶组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
贮气瓶组内气体的净重损失量不应大于气体充装量的0.25%。
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释放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2.6温度循环泄漏要求按7.4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试验,贮气瓶组内气体的净重损失量不应大于气体充装量的0.25%。
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释放阀),不应出现任何故障。
6.2.7耐倾倒冲击要求按7.5规定的方法进行倾倒冲击试验,贮气瓶组零件不应损坏。
试验后贮气瓶组的气密性应符合6.2.3的规定,自动和手动启动容器阀(释放阀)应能正常开启。
6.2.8充压气体要求充压的氮气含水量应符合GB/T 8979中纯氮合格品的规定。
6.2.9贮气容器6.2.9.1 贮气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贮气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GB 5099的要求。
贮气容器应由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及批准的相应类别和范围的单位制造。
6.2.9.2 公称工作压力贮气容器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6.2.9.3 容积和直径贮气容器的公称容积和外径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
6.2.9.4 材料容器的材料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
6.2.9.5 标志容器钢印标记应符合GB 5099的规定。
6.2.10容器阀(释放阀)6.2.10.1 工作压力容器阀(释放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
6.2.10.2 性能容器阀(释放阀)应符合GB 25972-2010 中5.5.1、5.5.2、5.5.4〜5.5.8、5.5.10、5.5.11 的规定。
6.2.11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12的规定。
6.3 贮水瓶组6.3.1 组成贮水瓶组包括贮存的水及贮水容器、安全泄放装置、瓶接头及虹吸管等。
6.3.2 工作压力贮水瓶组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或减压装置下游最大工作压力。
6.3.3 强度要求按7.6.1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瓶组应无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25倍的贮水瓶组最高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3.4 瓶接头要求贮水容器瓶接头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6.3.5 虹吸管要求虹吸管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铜合金或奥氏体不锈钢的金属材料制造。
6.3.6 贮水容器6.3.6.1 设计、制造、检验贮水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GB 150.1〜150.4、TSG R0004-2009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