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体育教研室体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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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体育系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体育系教育教学管理规定2010-09-16 阅读: 156出处: 作者: 编辑:一、体育系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学质量管理制度1. 教学质量是体育系的生命线。

教学质量管理是通过对教学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测评、控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学质量管理包括教学常规检查、学生成绩检查、学生成绩考核、教学质量的分析与监控。

2. 教学常规检查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方法。

要建立经常性的教学检查体系和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并认真实施。

系每年应组织相关部门力量做好学年(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期中和期末三个阶段性检查,通过检查找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实施中加以检验。

教学检查可以与教学评估、教师考评等工作相结合。

3. 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包括对教学秩序的维护与检查、教室日志的管理与审阅、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等制度。

日常教学检查的关键在于经常化。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是了解当前教学情况、检查教学工作、总结经验的重要途径,可随机听课。

系主任每学期一般不少于15课时;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不少于l5课时;听课应有记录、有分析,对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意见及时转达给有关部门和教师本人。

4. 学年(学期)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应在系教学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逐级进行,在上一学期末检查下一学年(学期)的准备工作;对于需在假期准备的工作,应在该学年(学期)开始时作进‘一步检查。

学年(学期)准备工作检查的重点是:系对下一学年(学期)所设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任课教师及教学任务书、授课计划、课程表等的编制与准备;教材、实验器材的准备;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师的备课情况等。

5. 学期中教学检查是对前半学期教学计划的实施及教学质量情况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检查。

通过对理论及实践课程授课计划的实施进度、考试考查情况的检查和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结合日常教学检查情况,分析教学质量,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白云学院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的管理,成人教育学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广东白云学院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在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广东白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培养自己实践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参加校内学生团体、组织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八)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九)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十)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十一)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高校体育教研室规章制度

高校体育教研室规章制度

高校体育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体育教研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高校体育教研室的全体教师、学生以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体育教研室负责体育教学、科研、教研等工作,积极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体育教研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良好的教研氛围。

第五条体育教研室要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对学生的体育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进学科发展。

第八条体育教研室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科发展。

第九条体育教研室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学科发展。

第十条体育教研室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促进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教师队伍建设第十一条体育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管理制度,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与提升,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体育教研室要注重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教研水平。

第十四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五条体育教研室要建立教师岗位聘任与评价制度,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体育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体育教研室要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体育教研室要注重体育课程的设置与调整,满足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教学评估与监督,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体育教研室要建立健全教学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二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与评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二十三条体育教研室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二十四条体育教研室要加强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提高科研水平。

体育系管理制度

体育系管理制度

体育系管理制度一、总则体育系是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重要部门,为了规范体育系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1. 体育系领导班子体育系领导班子由系主任、副主任、书记等组成,主要负责体育系的领导管理工作。

2. 办公室办公室是体育系的机关,主要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3. 教研室教研室是体育系的教学科研机构,负责教学、科研等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4. 实践教学中心实践教学中心主要负责体育系学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工作。

5. 各教研室各教研室负责具体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管理制度1. 教学管理(1)制定学生选课计划和教学计划。

(2)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3)对教学进度、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科研管理(1)组织教师开展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2)鼓励教师发表学术论文,提升学术影响力。

(3)动员教师参加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

3. 学生管理(1)制定学生管理规定,规范学生行为。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3)开展学生体育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资产管理(1)加强对体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经费管理(1)制定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

(2)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检查,防止挪用等行为的发生。

6. 党建工作(1)加强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正确路线政策得以贯彻实施。

(2)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7. 安全工作(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8. 督查评估(1)建立督查评估机制,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考核评估体育系领导班子每学年对体育系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选出优秀单位和个人,并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

五、福利待遇体育系将根据各项工作的表现,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体育教研组规章制度

体育教研组规章制度

体育教研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教研组的管理工作,促进教研工作的开展,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体育教研组是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机构。

教研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体育教学研究,组织和开展各项体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加强教研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研组长是教研组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组织和协调教研组的各项工作,促进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教研组长由学校领导任命,任期三年,满期后可重新任命。

教研组长在任职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教研组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教研组长要重视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六条教研组要制定年度教研计划和教研项目,提出教研课题,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定期检查和总结教研成果。

第七条教研组要建立健全教研档案和教研资料库,收集和整理有关教研数据,为教研工作提供参考资料。

第八条教研组要推动校本课程建设,组织教师编写教案和教材,开发校本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研组要定期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教师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教研组要密切与其他教研组和学科组的合作,互相交流经验,共同提高教研水平。

第十一条教研组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能力。

第十二条教研组要加强对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推动教育教学的改进和创新。

第十三条教研组要定期召开教研组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学术问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四条教研组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促进教研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纠正处分,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经教研组讨论通过,由学校领导审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为体育教研组规章制度,敬请遵守。

广东白云学院教学工作规范.pdf

广东白云学院教学工作规范.pdf

广东白云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和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管理部门和全体教师、教学辅助人员以及教学管理人员均要认真学习并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得以实现的基础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程序详见《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管理办法》。

第五条每个任课教师应熟悉或了解课程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与先修、后续课程的关系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教学大纲与教材第六条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性质和任务而规定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范围的基本纲要。

它是贯彻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才培养规格基本要求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具体体现。

第七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应遵循《广东白云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

第八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凡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包括必选课和任选课),不允许开课。

第九条课程教学大纲由系(教研室)主任主持制订、审核,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审定,交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课程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应人手一份,并严格执行。

如需变动,须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教材是依据课程教学大纲选定的主要教学参考书,是保障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广东白云学院试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制度

广东白云学院试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制度

广东白云学院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对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规范计划、请购、采购、验收、保管、使用、调拨、报废等业务流程,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集团《物资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的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是指学校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学生自备计算机室、校园网络、教育技术等仪器设备设施以及与此相关的工量器具、用品、消耗材料等的管理(下同)。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一)管理部门1.学校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组织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建立管理体系和制度,指导、监督、考核院(部、中心)、学科(专业)实验教学中心等二级教学或教学辅助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以及教育技术中心执行实验室及教学物资使用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实验设备科为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施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管理的职能机构。

2.使用部门承担本部门内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责任;3.教育技术中心承担全校教育技术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责任,并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使用部门使用和管理所属教育技术物资。

4.教育技术中心承担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等物资管理责任。

(二)职责1.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主任为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建立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体系和制度,落实管理责任;(2)负责学校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物资需求计划、申购,调拨、报废等的审批或报批,监督物资合理使用情况;(3)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使用部门、教育技术中心的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管理;(4)配合物资管理与采购部进行年度物资大检查工作。

2.使用部门、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的使用和管理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落实场所及设施设备使用、保管、维护、保养、卫生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3)负责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申购,调拨、报废等报批,设立本部门物资账、卡,建立场所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完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及技术资料;(4)配合物资部门和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中心进行实验室及教学物资定期大检查工作。

体校教学管理制度

体校教学管理制度

体校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体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目标本体校以培养具有较高体育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优秀运动员和优秀体育教练员为培训目标。

通过科学的训练和系统的教学,使学生在体育技能的提高、体能素质的增进和运动专项知识的掌握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教学管理1. 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体育课程标准,结合体育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学生体育技能水平。

2. 教学工作落实:各班级应按时上课,教学内容和课程要符合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

3. 教育教学考核:每学期末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级。

4. 教育教学质量:体校应设立教学督导机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完善教学工作。

5. 体校应设立各类实验室、训练场所和器械设备齐全,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 体校应定期组织各类教学研修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四、学生管理1. 学生入学:报名的学生需经过笔试和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学。

2. 学生分班:根据学生体育特长和水平,将学生分班,每班不得超过30人。

3. 学生管理: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服从教师管理。

4. 学生考核: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体育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进行补考或补课。

5. 学生奖惩:学校应根据学生在体育、学习和品行方面的表现给予奖励和惩罚。

五、教师管理1. 教师队伍建设:体校应根据专业需要聘请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专业教练员。

2. 教师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备课,按时上课,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3. 教师奖惩:对于教学业务能力水平高、教学质量好、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工作不认真、教学质量差、严重违规的教师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安全保障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安全隐患,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整改,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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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白云学院
体育教研室体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体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广东白云学院薪酬制 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教学工作内容
体育教学及相关工作包括课堂教学、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及体育场室管理等四项工作。

1.课堂教学
是指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负责《大学体育I》和《大学体育II》课程的课堂教学。

2.体育训练
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和需要,针对部分体育专长学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的相关体育项 目日常基础性训练。

3.体育竞赛
是指组织或承办校内外体育竞赛,包括:(1)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2)承办 或协办较大型体育竞赛(如校运会、校外比赛等);(3)组织学生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或课外 体育活动。

4.体育场室管理
是指为了满足教学、训练、竞赛等工作需要,对学校各类体育场室(地)及体育设施、 器材(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组织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体育教学工作中统一管理。

二、体育教师编制
根据国家编制有关规定、学校在校生人数和体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核定体育教 师编制为 14-18 人。

体育教研室在学校核定编制内可自行确定聘用的教师人数。

为优化体育 教师队伍结构,教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高职称的外聘教师。

三、体育教学工效或补贴划拨
体育教学工效或补贴实行“学校总量控制、体育教研室每月按实发放”的分配原则。

体育教学工效或补贴包括:课堂教学工效、管理工效、非授课工效(部门基金)、体育训 练工效、体育竞赛工作补贴、体育场室管理费、年终奖,具体划拨办法如下:
1.课堂教学工效划拨
学校按实有体育教师人数(含外聘教师)、生均划拨标准和已缴费的上体育课学生人数 向基础部(体育教研室)划拨课堂教学工效,基础部(体育教研室)考核分配。

具体划拨标 准如下:
实有教师数 (人) 生均划拨标准
(年/生)
实有教师数
(人)
生均划拨标准
(年/生)
≤12 26元 16 32元
13 28元 17 32.5元
14 30元
15 31.5元
≥18 33元 注:1年按10个月划拨。

2.管理工效划拨
学校按1000元/月标准划拨教研室主任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划拨,由基础部考核分 配。

3.非授课工效(部门基金)划拨
学校每月按课堂教学工效的3%划拨非授课工效(部门基金),由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按学校规定使用。

4. 体育训练工效划拨
学校根据实际训练课时(每周不超过30课时),按每课时30元划拨体育训练工效,每 学期按18周划拨,由基础部(体育教研室)考核分配。

5.体育竞赛工作补贴或工效划拨
体育教研室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及承办或协办较大型体育竞赛的工作补贴,在体 育维持费中专项列支,不属于工效分配范围,不划拨。

体育教研室组织学生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或课外体育活动指导工效,在学生课外活动工效 中列支,按学生课外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划拨工效。

6.体育场室管理费划拨
学校每月按88课时,每课时30元,划拨体育场室管理费,每年按10个月划拨,
由基础部(体育教研室)考核分配。

体育场室管理费在学校体育维持费中列支,不属
于工效分配范围。

7.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补贴划拨
组织一、二年级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工作补贴在课堂教学工效中支出,不另划拨工效; 组织三、四年级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补贴,按实际发放金额,在学校体育维持费中列支, 但工作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每生2元。

7.年终奖划拨
学校按年终奖金分配文件划拨年终奖,由基础部(体育教研室)考核分配。

四、体育教学工效或补贴计发
1.课堂教学工效计发
基础部(体育教研室)根据学校批准的工效分配办法,在学校划拨额度内,计算每位教 师课堂教学工效,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试用(实习)教师及外聘教师授课按标准课时单价(35 元/课时)和授课课时(每次授 课计 2 课时)计算的课时费在学校划拨给体育教研室课堂教学工效中支出,由董事会统一回 收。

2.管理工效与非授课工效计发
管理工效与非授课工效按学校规定考核分配,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3.体育训练工效计发
每个体育训练项目,每训练1小时计1个标准课时,每标准课时按30元计发工效。

每月 基础部(体育教研室)按实际训练课时计算教师体育训练工效,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4.体育竞赛工效或补贴计发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及承办或协办较大型体育竞赛,按学校批准专项工作方案规
定计发体育教师训练、指导工作补贴,不得重复计发体育训练工效。

组织学生参加校内体育竞赛或课外体育活动,参照《广东白云学院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 的规定计发体育教师指导工效。

5.体育场室管理费计发
基础部(体育教研室)根据学校批准的分配方案,在学校划拨额度内,计算参与场室管 理教师的体育场室管理费,随同工效一并上报,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6.年终奖计发
基础部(体育教研室)根据学校公布的年终奖分配方案,在学校划拨额度内,考核分配 每位教师年终奖,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7.体育教师参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测试完成后根据制定的分配方案计发工作补贴, 经学校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

五、体育教学工作要求
1.体育课课堂教学实行俱乐部制项目教学模式。

教务处会同体育教研室、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运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一、二年级各班级学生上体育课的时间,每个时间段安排 上课的学生人数应均衡,每学期体育课上课时间段(每时间段 2 节课)一般按照“学生人数 ÷(实有体育教师人数×65人)”确定。

体育教研室根据师资、场地及学生上课时间安排, 提供体育项目供学生自由选择,体育教研室按学生选择体育项目重新组成教学班,并组织实 施教学。

为确保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每个体育项目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65人(柔道、 击剑、攀岩项目不低于35人),低于规定人数的项目不予开课。

2.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每位专任体育教师每周承担的课堂教学原则上不得超过 24 节,即上课时间段不得超过12个(每时间段 2节课)。

3.为保证训练数量和质量,体育教研室每个学期开展体育训练项目不少于6项,每个项 目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

体育教研室每学期须制定体育训练的工作方案,报基础部、 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4.为明确责任,保证体育场室(地)及体育器材合理使用,体育教研室须制定体育场室 (地)及体育器材管理及维护办法,经基础部、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5.体育教研室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年度体育竞赛工作方案,经学校批准 后实施。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要结合学生特长,有针对性、选择性参加。

承办或协 办较大型体育竞赛,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

组织学生参加校内体育竞赛,要按照学生课外 活动规定申报,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6. 体育教研室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每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方案, 组织一、二年级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原则上利用上体育课程时间完成,组织三、四年级大学 生体质健康测试可利用课余时间集中分批完成。

六、其他规定
1.体育教研室执行教师工资与教学工作量挂钩制度。

体育课程课堂教学 1 节课计为完成 1原始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教师教学工作量当月无故达不到基本标准(教研室主任32课时, 其他教师40课时) , 按教学工作量基本标准实际完成比例计发工资 (含其它福利, 不含工效)。

因学校原因造成教师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基本标准,经学校批准可不予扣减工资。

体育教研室 要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教师每月上课节数与体育训练课时。

2.基础部(体育教研室)结合实际,制定教师工效(含补贴)分配办法,经学校批准后 执行。

工效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规定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学校原规定与此不一致地方以本规定为准。

由 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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