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范文
辽宁工伤赔偿标准

辽宁⼯伤赔偿标准说起⼯伤,在我国,每年因为⼯伤引起纠纷案件都不在少数,其主要根源还在于当事⼈与责任⽅的经济赔偿问题。
那么针对此类案件,国家省份的⼯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此,店铺⼩编以辽宁省为例,讲讲辽宁⼯伤的赔偿标准内以及相关内容,具体如下:⼀、辽宁⼯伤赔偿标准⼀级⾄四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级伤残补助⾦=本⼈⼯资×27个⽉2、⼆级伤残补助⾦=本⼈⼯资×25个⽉3、三级伤残补助⾦=本⼈⼯资×23个⽉4、四级伤残补助⾦=本⼈⼯资×21个⽉(⼆)按⽉享受伤残津贴(按⽉⽀付)1、⼀级伤残津贴=本⼈⼯资×90%2、⼆级伤残津贴=本⼈⼯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次性伤残补助⾦1、五级伤残补助⾦=本⼈⼯资×18个⽉2、六级伤残补助⾦=本⼈⼯资×16个⽉(⼆)⼀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辽宁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本⼈⼯资×28个⽉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本⼈⼯资×24个⽉(三)⼀次性⼯伤医疗补助⾦(辽宁标准)1、五级⼯伤医疗补助⾦=所在市上年度职⼯⽉平均⼯资×16个⽉2、六级⼯伤医疗补助⾦=所在市上年度职⼯⽉平均⼯资×14个⽉(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资×60%注:难以安排⼯作的⼯伤职⼯由⽤⼈单位按照⽉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单位补⾜差额。
经⼯伤职⼯本⼈提出,该职⼯可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由⼯伤保险基⾦⽀付⼀次性⼯伤医疗补助⾦,由⽤⼈单位⽀付⼀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规定。
辽宁省工伤三项工资

辽宁省工伤三项工资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而造成的劳动者权益。
在辽宁省,工伤保险实行了三项工资制度,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下面将对这三项工资进行详细介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发生后,因伤残而获得的一次性金钱补助。
按照辽宁省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伤残程度分为十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伤残补助金标准。
工伤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伤残程度,按照规定的标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需要接受医疗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辽宁省规定,工伤医疗补助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康复治疗、药品费用等。
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医疗补助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清单,经过审核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补助。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需要休息疗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辽宁省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
付标准为工伤职工在休养期间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期限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以上就是辽宁省工伤保险三项工资的相关内容。
通过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希望各单位和工伤职工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辽宁省锦州市工伤保险

辽宁省锦州市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或者患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辽宁省锦州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工伤保险制度也是完善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首先,辽宁省锦州市的工伤保险涵盖范围非常广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的对象包括城镇私营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城镇企业的全体在岗职工,以及农村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全体在岗职工。
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无论是在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在岗职工都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
其次,辽宁省锦州市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对较高。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亡家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津贴等。
其中,工伤医疗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需要接受的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工伤康复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后,经医疗康复治疗,适应劳动能力减少的过程;工亡家属抚恤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的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后,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定期伤残津贴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后,按照一定标准每月给予的生活补贴。
此外,辽宁省锦州市的工伤保险管理也非常规范。
工伤保险的管理主要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承担,用人单位负责劳动者工伤保险的登记、报告、调查和支付工伤保险费等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的征收、管理、支付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这样的管理体系保障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保障和待遇。
总的来说,辽宁省锦州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涵盖范围广泛,待遇相对较高,管理规范,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待遇,让工伤保险制度真正成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劳动者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
工伤理赔范文

工伤理赔范文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的身体损伤或健康损害。
对于受到工伤的员工来说,能够及时申请工伤理赔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工伤理赔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尊敬的人事部门:我是公司XXX部门的员工,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工伤。
特此申请工伤理赔,希望公司能够给予支持和帮助。
事发当天,我正在进行正常的工作,不料不慎摔倒导致右腿受伤。
经过医院的诊断,确认为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我已经可以正常工作,但是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对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受伤员工提供工伤保险赔偿。
我在此申请工伤理赔,希望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我应有的赔偿。
具体的理赔要求如下:1. 医疗费用的理赔:根据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情况,我已经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希望公司能够按照规定,给予我相应的医疗费用理赔。
2. 误工费用的理赔:受伤期间,我无法正常工作,导致了一定的误工费用,希望公司也能够给予我相应的误工费用理赔。
3. 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我已经准备了相关的医疗证明、工伤鉴定书等材料,希望公司能够配合提供理赔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处理我的工伤理赔申请,给予我应有的支持和帮助。
我也愿意配合公司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协助工作人员进行理赔审核。
谢谢!此致敬礼XXX以上就是一份工伤理赔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面对工伤时,及时申请工伤理赔是每位员工的权利,希望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给予员工应有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共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

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能够帮助受伤职工获得相应的补偿以及医疗救治。
在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详细解析。
一、工伤赔偿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工伤赔偿制度是劳动者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职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
这个制度的出现,加强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高了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二、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辽宁省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伤残赔偿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 伤残赔偿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伤残赔偿按照工人伤残程度和所在伤残档次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3倍至10倍的赔偿金;- 五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12倍至15倍的赔偿金;- 六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16倍至18倍的赔偿金;- 七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19倍至21倍的赔偿金;- 八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22倍至24倍的赔偿金;- 九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25倍至28倍的赔偿金;- 十级伤残:享受4级伤残工资的30倍至50倍的赔偿金。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由于工伤事故导致职工死亡,其受养人或抚恤对象可获得的一次性补偿。
辽宁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如下:- 具有供养人员的:5年内年均收入的20倍;- 具有供养人员且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5年内年均收入的30倍;- 不具有供养人员的:5年内年均收入的15倍。
三、工伤赔偿标准的补充规定除了以上列出的伤残赔偿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之外,辽宁省还有一些补充规定,如:1. 伤残赔偿金最低标准:不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最低标准:不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倍。
辽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辽阳⼯伤保险赔偿标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辽阳⼯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摘要】职⼯因⼯作⽽遭受伤害的可以获得⼯伤保险赔偿。
据了解,辽阳⼯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按照职⼯伤残级数来划分的,根据伤残级数的不同可享有不同程度的⼀次性伤残补助⾦和伤残津贴。
⼀⾄四级⼯伤赔偿标准
1.⼀次性伤残补助⾦赔偿标准
①⼀级伤残为27个⽉的本⼈⼯资;②⼆级伤残为25个⽉的本⼈⼯资;
③三级伤残为23个⽉的本⼈⼯资;④四级伤残为21个⽉的本⼈⼯资。
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
①⼀级伤残为本⼈⼯资的90%;②⼆级伤残为本⼈⼯资的85%;
③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
五六级⼯伤赔偿标准
1.⼀次性伤残补助⾦赔偿标准
①五级伤残为18个⽉的本⼈⼯资;②六级伤残为16个⽉的本⼈⼯资。
2.伤残津贴赔偿标准
①五级伤残为本⼈⼯资的70%;②六级伤残为本⼈⼯资的60%。
七⾄⼗级⼯伤赔偿标准
1.⼀次性伤残补助⾦赔偿标准
①七级伤残为13个⽉的本⼈⼯资;②⼋级伤残为11个⽉的本⼈⼯资;
③九级伤残为9个⽉的本⼈⼯资;④⼗级伤残为7个⽉的本⼈⼯资。
店铺提⽰:辽阳⼯伤保险赔偿⾦由⼀次性伤残补助⾦和伤残津贴组成。
其中,按照伤残级别⼀级伤残的赔偿最多,赔偿的⼀次性伤残补助⾦能达到27个⽉的本⼈⼯资,伤残津贴能达到本⼈⼯资的90%。
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辽阳⼯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店铺律师为你解答。
辽宁省工伤八级赔付

辽宁省工伤八级赔付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或职业病导致的损伤或疾病。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
辽宁省工伤八级赔付制度是指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将工伤分为八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给予相应的赔偿和待遇。
下面将详细介绍辽宁省工伤八级赔付的具体内容。
第一级工伤是指轻微伤,受伤后需休息1-3天。
对于第一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二级工伤是指轻伤,受伤后需休息3-7天。
对于第二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三级工伤是指较重伤,受伤后需休息7-14天。
对于第三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期限的工伤津贴。
第四级工伤是指重伤,受伤后需休息14-21天。
对于第四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期限的工伤津贴。
第五级工伤是指较重的重伤,受伤后需休息21-42天。
对于第五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期限的工伤津贴。
第六级工伤是指严重伤,受伤后需休息42-84天。
对于第六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期限的工伤津贴。
第七级工伤是指重伤,受伤后需休息84-180天。
对于第七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期限的工伤津贴。
第八级工伤是指特别重伤,受伤后需休息180天以上或造成永久性伤残。
对于第八级工伤,劳动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一定期限的工伤津贴,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期限的伤残津贴或者生活补助金。
总的来说,辽宁省工伤八级赔付制度为受伤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经济和医疗保障。
不同等级的工伤都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和待遇,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了解并且合理利用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自身权益,共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辽宁辽阳工伤企业赔偿

辽宁辽阳工伤企业赔偿辽宁辽阳工伤企业赔偿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疾病,工伤保险是我国对工人和职工的劳动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发生工伤的企业来说,赔偿工伤是一项义务和责任,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现。
本文将以辽宁辽阳地区的工伤企业赔偿为例,介绍其相关的赔偿程序和标准。
一、赔偿程序1.报告工伤:工人发生工伤后,应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并报告附近的卫生院或医院。
用人单位收到工人的工伤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并组织工伤鉴定。
2.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组织工伤鉴定委员会对工人的工伤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为工伤。
工伤鉴定委员会由专业人员组成,对工人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出具工伤鉴定书。
3.赔偿申请:用人单位收到工伤鉴定书后,应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4.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劳动保障部门会对赔偿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工伤发生的真实性,并决定是否给予赔偿。
5.赔偿支付: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将赔偿金及时支付给受伤工人。
二、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工伤赔偿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工人发生工伤后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就医费用、药费等。
2.工伤津贴:工人在治疗期间无法从事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的标准根据工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100%,津贴标准为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0%;二级伤残为80%,津贴标准为本人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伤残为60%,津贴标准为本人月平均工资的40%。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人发生工伤后,根据伤残程度,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程度越重,补助金越高。
4.丧葬补助金:如果工人因工伤不幸死亡,用人单位应向其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
补助标准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标确定。
总之,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辽宁辽阳的工伤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劳动保障条例执行工伤赔偿程序,确保工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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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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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范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适用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2.支付标准: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3.特别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时的本人实际工资,该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00%,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伤残津贴
1.适用伤残等级:一至六级。
2.支付标准: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六级(60%)的本人工资。
3.特别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时的本人实际工资,该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00%,不低于当地社平
工资60%;
(2)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
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适用伤残等级:五至十级。
2.支付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的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3.特别说明: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劳资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适用伤残等级:五至十级;
2.支付标准:五级(28个月)、六级(24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的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
3.特别说明:
(1)“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相比较,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劳资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3)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
1.适用范围: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2.支付标准: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特别说明: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伙食补助费
1.适用范围:住院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
2.支付标准:
(1)职工在本市住院治疗工伤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70%再除以30天计算;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日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除以30天计算。
3.特别说明:
(1)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应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
七、住院期间护理费
1.适用范围:住院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
2.支付标准:按82元/天(目前标准)乘以工伤职工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3.特别说明:
(1)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劳动者主张住院期间护理费的,应当提供由医院出具的劳动者住院期间需要生活护理的证明;
(3)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如用人单位派人对其进行护理,则用人单位无需再另行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
(4)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八、生活护理费
1.适用范围: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
2.支付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
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特别说明:
(1)生活护理等级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3)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九、外地就医交通费
1.适用范围: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支付标准: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
次工伤职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其中不含火车软卧票和飞机票。
3.特别说明: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
(2)外地就医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外地就医食宿费
1.适用范围: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2.支付标准:凭宿费票据报销在外阜住院前工伤职工本人的住宿费,日报销标准不超过150元。
3.特别说明: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
(2)外地就医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一、丧葬补助金
1.适用范围:
(1)职工因工死亡;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2.支付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
3.特别说明: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适用范围:
(1)职工因工死亡;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4)享受抚恤金的亲属,需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支付标准:按照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特别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时的本人实际工资,该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00%,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
(2)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适用范围:
(1)职工因工死亡;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2.支付标准:职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特别说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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