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犯罪的形成与预防及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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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青少年网络犯罪是指年龄在青少年阶段,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犯罪行为。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加,给社会安全和青少年成长带来一定的威胁。

本文将探讨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

心理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青少年处于人格形成和自我认知的关键时期,他们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和社交影响的干扰,特别是在网络上,他们经常接触到大量的信息和不同的价值观,容易迷失自己的判断力。

教育因素也是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成因。

教育在塑造个体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教育体系在网络教育方面相对薄弱,对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不够到位,这也为青少年的网络犯罪提供了一定的机会。

社会因素也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之一。

社会环境中普遍存在网络暴力、网络赌博等不良行为,这对于犯罪倾向较弱的青少年来说,容易导致良好行为模式的倾斜,从而产生网络犯罪行为。

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对策。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是防范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手段。

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网络犯罪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网络犯罪。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防止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途径。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和完善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犯罪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并配套设立相应的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加强家庭教育对策也是防范网络犯罪的关键。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和教育,培养他们正确使用网络的能力,并建立家庭和谐的关系,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减少网络犯罪的诱因。

建立多元化的青少年活动是预防网络犯罪的有效手段。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鼓励青少年参与体育、文艺、志愿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交活动,使他们在健康成长中培养积极的兴趣和社交能力,从而减少网上犯罪的机会。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因素。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青少年在网络上的活动日益频繁。

网络犯罪也日益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网络犯罪更是受到广泛关注。

青少年网络犯罪不仅对青少年本人造成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了解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对于预防和打击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1. 缺乏网络安全意识青少年对网络世界的认识和了解有限,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网络上,青少年可能会轻信陌生人的话语,泄露个人信息,有可能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目标。

2. 虚拟空间的匿名性在虚拟空间中,人们可以随意选择角色,掩盖真实身份,这种匿名性会让一些青少年产生过度放纵的心态,进行破坏行为或者犯罪行为。

3. 过度沉迷网络许多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网络社交等活动,长时间处于虚拟世界中,产生与现实脱节的感觉,对社会的规则和法律失去理解和尊重。

4. 缺乏家庭教育和监督一些家庭对于青少年的网络行为缺乏监督和教育,加重了青少年对网络的无知和依赖。

二、对策思考1.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他们识别网络陷阱和防范风险。

2. 家庭监督和引导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家长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监督和引导,与孩子共同了解网络世界,帮助他们培养正确的网络行为习惯。

3. 加强学校网安教育学校可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课程,通过课程让学生了解网络世界的真实面貌,学会正确使用网络,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提高社会和政府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视社会和政府应该出台更加完善的青少年网络犯罪防范政策,提高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5. 强化法律教育和惩处通过法律教育的普及,让青少年了解网络犯罪的严重性和后果。

对于违法行为,应该严格依法惩处。

6. 开展心理辅导和康复工作对于已经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应该开展相关心理辅导和康复工作,帮助他们戒除网络成瘾,回归现实生活。

网络犯罪讨论发言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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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网络犯罪这一重要议题。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也日益猖獗,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在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对网络犯罪的看法及防范措施。

一、网络犯罪的现状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1. 犯罪手段多样化:网络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从传统的网络诈骗、黑客攻击,到现在的网络赌博、网络盗窃等,犯罪手段层出不穷。

2. 犯罪范围广泛:网络犯罪不仅涉及个人,还涉及企业、政府等各个领域,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3. 犯罪成本低:网络犯罪成本低廉,一些犯罪分子只需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作案,给打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网络犯罪的危害1. 侵犯个人隐私:网络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2. 财产损失: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犯罪活动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3. 社会秩序混乱:网络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网络安全环境。

4. 信任危机:网络犯罪事件频发,导致人们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度下降,影响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防范网络犯罪的措施1.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广大网民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轻信陌生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2.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和政府应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3. 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4. 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等群体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网络安全素养。

5.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网络安全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总之,网络犯罪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一大隐患。

我们要充分认识网络犯罪的严重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在此,我呼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为构建和谐、安全、美好的网络环境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网络犯罪问题日益突出。

青少年本应该是阳光灿烂的一代,但在网络世界中,一些青少年却走上了不归路,涉足到网络犯罪的深渊中。

对此,我们需要深入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来应对这一问题。

一、成因分析1. 缺乏家庭教育在很多家庭中,父母因为工作忙碌或其他原因,很少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

这导致很多青少年在网络上行为不端,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2. 缺乏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很多青少年对网络安全意识不强,对于网络犯罪的危害缺乏深刻的认识。

这使得他们容易受到网络犯罪者的诱导,从而参与到网络犯罪活动中去。

3. 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一个重要成因。

一些不良的网络文化,网络游戏中的暴力和色情内容,都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导致其参与到网络犯罪中去。

二、对策思考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关心孩子的网络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让他们懂得网络不是虚拟的世界,也是有规矩的。

学校、社会及家庭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

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举办网络安全知识大赛等形式,提高青少年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

3.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让青少年了解到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成本。

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法律教育,让青少年充分了解到网络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以此引导他们远离网络犯罪。

学校、社会应当共同努力,营造健康和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加强对青少年负面影响的排斥和引导,将不良的网络文化和内容从青少年的生活中剔除,使其身心健康地成长。

5. 加强监管和管理学校、社会、家庭都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监管和管理。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网络行为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不良行为。

家庭和社会也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监管,提供良好的网络使用环境。

青少年网络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

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浅谈网络犯罪与防范措施5篇【篇一】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在审判实践中,网络新型犯罪呈现多发和上升趋势,为了有效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经过对我院近两年来涉网络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如下报告:一、基本情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网络犯罪的相关条款,网络犯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

即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

涉及到的刑法条文有第二百八十五条和第二百八十六条,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

随着信息网络在社会各领域中广泛应用,有些犯罪分子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这种类型涉及的犯罪罪名比较广泛,有诈骗罪、盗窃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等。

我院近两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没有涉及第一类网络犯罪的情形,涉及到第二类网络犯罪的共有18案,包括盗窃罪1件、诈骗罪3件、强奸罪3件、宣扬恐怖主义罪1件、贩卖毒品罪4件、出售假币罪及伪造货币罪各1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1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件、诽谤罪2件,其中审结15件、移送2件、1件未审结。

二、主要做法:网络犯罪相比现实犯罪而言,社会危害性大,隐蔽性更强,涉及的犯罪方法种类繁多,花样日新月异,这对我们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为了及时有效的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做了以下工作:1、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

我院在刑事审判庭专门设立了审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审判长由刑庭副庭长担任,合议庭成员由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的、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

对我院受理的涉网络犯罪案件,统一由该合议庭进行审理。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青少年网络犯罪是指年龄在13-18岁之间的青少年通过互联网进行犯罪活动,如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网络侵入等。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成因:第一,青少年的个人因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期,他们往往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如果他们缺乏自控能力和道德观念,容易陷入网络犯罪的诱惑之中。

第二,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社会环境之一。

如果父母对孩子的网络使用行为和道德标准缺乏监督和引导,容易导致青少年陷入网络犯罪的行为中。

学校教育的影响。

学校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场所,但是目前许多学校对于网络犯罪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导致一些青少年对网络犯罪缺乏基本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为了解决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第一,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应该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中,通过开设相关的课程或活动,增强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网络使用行为的监督和引导。

第二,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在孩子使用网络时要加强监督,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教育他们网络世界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

家长还要加强对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培养,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加强社会宣传。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大对网络犯罪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普及网络犯罪的知识和防范方法,增强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成共同的网络安全文化。

第四,加强法律监管。

加强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犯罪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增加犯罪成本,减少青少年从事网络犯罪的动机。

青少年网络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通过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宣传和法律监管,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青少年已经成为网络犯罪的一个重要群体。

青少年因为年龄和经验的限制,容易受到网络犯罪的诱惑和影响,造成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本文将探讨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认知水平不足。

青少年对于网络犯罪的认知有限,容易被一些诱人的网站、游戏或社交平台等迷惑,陷入从而开展违法活动。

二、好奇心驱使。

青少年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对新事物充满好奇心,并渴望尝试不同的体验。

网络犯罪提供了一个新奇和刺激的方式,吸引并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

三、追求刺激和认同感。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渴望获得成就感和认同感,网络犯罪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获取刺激和成就感的途径,从而追求某种心理满足。

四、缺乏正确的价值观。

一些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没有接受到良好的道德教育,或者受到了不良的影响,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容易滑入网络犯罪的深渊。

一、加强教育和宣传。

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引导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并警惕网络犯罪的风险。

二、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制度。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严禁发布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

建立互联网实名制和身份认证制度,确保用户的真实身份和信息。

三、提供个性化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情感和需求,增强自我调控能力,从而减少对网络犯罪的依赖。

四、加强家庭和社会的关怀。

家庭和社会应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积极的社会支持,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

五、加强执法和惩治力度。

对于涉及青少年的网络犯罪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惩治罪犯,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给予青少年一个清明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复杂多样,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等多方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发生,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有益的网络环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青少年网络犯罪实在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仅是各国政府和法律界的关注焦点,同时也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们的日常烦恼。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了青少年们生活的一部分,但同时也成为他们犯罪的工具。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青少年网络犯罪?又有哪些对策能够有效遏制青少年网络犯罪呢?以下将对此进行一些思考和探讨。

让我们来探究一下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可以从社会、家庭和个人因素来分析。

在社会层面上,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青少年的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青少年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轻松地接触到各种不良信息、教程和工具,从而学会了隐匿身份、盗窃信息、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

社会上的价值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产生影响。

一些青少年认为网络犯罪可以带来金钱和快感,而社会对这种行为的审判又显得不够严厉,这也助长了青少年的犯罪心态。

在家庭层面上,父母的教育方式和家庭环境也对青少年的网络犯罪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些父母对于青少年的上网行为缺乏监管和引导,甚至鼓励孩子通过网络来“自我解决问题”,这让青少年们在网络世界里变得更为独立和自由,从而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

一些家庭本身存在着不和谐的关系和矛盾,孩子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关爱,也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

个人因素也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青少年的自我控制和道德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加之好奇心强、求新求变的天性,使得他们更容易受到网络的吸引,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

既然我们了解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那么又该如何来制定对策呢?对于青少年网络犯罪,我们应该从教育、监管和法律角度来进行综合治理。

教育是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途径。

学校和家庭都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了解网络犯罪的危害及法律风险。

鼓励学校开设网络道德和信息安全课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和道德观念,健全网络安全意识。

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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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犯罪的形成与预防及个人看法给排水112班林敏201116022232内容提要:计算机网络空间是相对于领陆、领水、领空、浮动领土的“第五空间”,“第五空间”中资源全球共享,数据传输信息化,任何人只要“轻轻一点鼠标,世界便尽在掌握”,计算机以其高效、智能、规范等优势迅速溶入我们的社会与生活。

另一方面,没有围墙、没有铁锁、没有防盗门、没有国家卫兵,没有坚固防护的“第五空间”俨然一个世界大同的广场,一切都是公用的,没有了家与国的概念,极端的互动开放与贫弱的安全防护,就为时刻肆机作案,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分子提供了一个显示才华的新的广阔舞台。

计算机网络犯罪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日渐猖狂,已给“第五空间”的正常运行提出了不容忽视的严峻挑战,罪与罚?生与死?成为网络世界和法制社会的一个新的难点。

本文以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现状、概念为切入点,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构成及预防措施进行了详细分析,对网络犯罪遏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能有效的制止和减少计算机网络犯罪发生,还“第五空间”以宁静与安全。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犯罪犯罪构成预防导论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到今天,计算机以其市郊、智能、规范等优势已逐渐进入我们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深入和扩大,它在为国家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企事业单位带来无限商机和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形形色色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了较多的可能之机。

人们在享受着计算机网络传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为日益缺乏控制、肆意滋生蔓延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所困扰。

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极大的造福人类的同时,又无情地损害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概述国内外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概念尚无定论,众说纷纭,本人比较赞同我国计算机犯罪研究专家张越今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概念的阐述“所谓计算机网络犯罪,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或网络的技术上或管理上的部分安全漏洞,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受害者的计算机或网络系统进行非授权操作,从而造成受害者在经济、名誉以及心理等方面损失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分子以计算机或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触犯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

由于互联网上的犯罪现象越来越多,网络犯罪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关注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据统计,1998年美国FBI调查的侵入计算机事件共547件,结案399件;1999年则调查了1154件,结案912件。

一年之间,翻了一番。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网络色情泛滥成灾,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软件、影视、唱片的著作权受到盗版行为的严重侵犯,商家损失之大无可估计;网络商务备受欺诈的困扰,有的信用卡被盗刷,有的购买的商品石沉大海,有的发出的商品却收不回来货款,更有甚者,已经挑战计算机和网络犯罪几十年之久的黑客仍然是网络的潜在危险。

计算机犯罪专家唐•帕克说,将来,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的犯罪类型可能会不复存在,所有的经济犯罪都将是计算机犯罪,因为各种工商活动都离不开计算机。

英国苏格兰的一位官员走得更远,他声称:“15年之后,几乎全部的犯罪都将有计算机参与其中。

”我国自1986年发现首例犯罪以来,利用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数量迅猛增加。

1986年我国网络犯罪发案仅9起,到2000年即剧增到2700余起,2001年达到4500起,2005年上半年已达15673起。

诈骗、敲诈、窃取等形式的网络犯罪涉案金额从数万元发展到数百万元,其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当前我国计算机犯罪的最新动态表现为:一是计算机网络犯罪在金融行业尤为突出。

由于目前金融界对伴随金融电子化发展而出现的计算机犯罪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当一部分银行、证券等单位没有从管理制度、人员和技术上建立起相应的电子化业务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他们有的对程序数据进行物理破坏(如消磁、短路、改帐),有的利用金融系统的管理漏洞进行作案(如窃取、调用、篡改计算机内部帐目或者内部人员修改计算机存取数据非法牟利、盗取他人信用证号码口令骗取巨款等等)。

金融行业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发案比例占整个计算机犯罪比例的61%。

二是“黑客”非法侵入或攻击计算机网络。

黑客本意是指计算机程序设计领域中,非常熟悉计算机程序技术而热衷于编制新程序的电脑迷,而现在逐渐演变为一个未经许可侵入计算机程序系统的人,或者怀有恶意破坏计算机程序系统、编制计算机病毒的代称。

计算机黑客正是计算机犯罪的主要来源。

在目前,在我国负责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绝大部分都受到过“黑客”们的攻击和侵入。

“黑客”们有的侵入网络为自己设立免费个人帐户,进行网络犯罪活动;有的在网上散布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有的在网上传播黄色信息、淫秽图片;有的恶意攻击网络,致使网络瘫痪。

三是制作、传播非法有害信息。

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利用互联网传播教授犯罪方法,利用互联网散播政治谣言,进行非法宗教宣传,引起民众恐慌,危害国家安定、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

计算机网络犯罪与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相比,具有一些独有的特点:1、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成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体。

2、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趋势。

据统计网络犯罪年龄多数在18至46岁之间,平均年龄25岁,甚至有好多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3、计算机网络犯罪是高智能犯罪。

大多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作案的犯罪分子都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知识与熟练的操作技能,作案前往往精心策划,周密预谋后再进行犯罪活动。

4、具有极高隐蔽性。

一般犯罪案件都有现场、凶刀、血迹、枪弹、血衣等实体的迹证。

但是,网络犯罪留下的最多也仅有电磁记录。

这些无形操作来实现的,作案的直接目的也往往是为了获取这些无形的电子数据和信息。

犯罪分子作案后往往不留任何痕迹。

因此这种犯罪行为不易被发现、识别和侦破。

据一项统计显示网络犯罪大约只有1%被发现,而且只有大约4%的案件会被正式进行侦查。

5、社会危害性严重。

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性涉及了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道德等各个方面,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国民经济生活的日益紧密结合,金融系统、交通控制系统、民航指挥系统、电力电信系统、军事指挥系统等各个部门的关键设施都基本上有计算机网络系统控制。

这种紧密结合性决定了计算机网络犯罪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

任何一个部门领域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安全的漏洞或问题都会导致该部门以及相关领域出现秩序混乱、系统瘫痪,损失将是不可想象。

6、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国际性特点。

由于网络具有“时空压缩化”的特点,网络犯罪冲破了地域限制,国际化趋势日益严重。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从网络上任何一个节点进入网络,都可以对计算机系统侵入或犯罪。

这种跨国际、跨地区作案不易破案,危害性更大。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构成1、计算机网络犯罪主体刑法学理论认为: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从网络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大。

一般来讲,进行网络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具有一定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的行为人,但是并不能认为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就是特殊的主体。

特殊主体是指具有特定职务、从事特定业务、具有特定法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人视为特殊主体。

另外,网络的发展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带来了新的生机,企业法人为了争夺新的市场空间,法人作为主体的网络犯罪也应当不足为奇。

2、计算机网络犯罪客体刑法学理论认为:犯罪客体是指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又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一切社会关系。

就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电脑网络的实体形态有点类似于公路网,所以有称之为信息高速公路的。

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正是信息交流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计算机犯罪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是复杂客体。

3、计算机网络犯罪客观方面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侵害的结果怎样,以及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以及利用计算机实施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的行为。

网络犯罪的行为只能是作为。

这是由于网络犯罪的物质基础在于由硬件和相应软件构成的计算机系统,而计算机系统的各种程序功能,需要通过人直接或者间接操作输入设备输入指令才能执行。

4、计算机网络犯罪主观方面刑法理论认为: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时,对其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因为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进入系统以前,需要通过输入输出设备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的安全保护屏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破坏网络管理秩序。

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

即使是为了显示自己能力的侵入系统的犯罪,行为人也具备明显的“非要侵入不可”等等的念头,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三、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防计算机犯罪的巨大危害性决定了加强犯罪预防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

计算机网络犯罪越来越普遍,数量迅速增长,每年给全球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美,每年利用电脑盗窃、诈骗的金额高达55亿美元,平均每起损失45万美元。

英国PT咨询集团最近对120家大型公司进行的调查表明,诈骗案的一半以上系借助电脑作案,平均每年每家被诈骗的损失达517万英镑。

去年全球计算机犯罪造成的损失达150亿美元,预计到今年这一数字将高达2500亿美元。

其次,预防打击计算机犯罪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自古以来,各种类型的犯罪都危害着社会稳定以及百姓的安居乐业,计算机犯罪也不例外。

计算机网络犯罪直接损害着当今人们群众的正常生活,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抵触。

因此,预防打击计算机犯罪也就是忠实的践行党的“三个代表”,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同这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特别是近些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特别是像网络色情、侵犯知识产权、金融信用卡犯罪等行为,严重的干扰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所以人们对有效预防计算机犯罪,大力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呼声很大。

因此预防计算机犯罪是人民利益的体现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第三,有利于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计算机犯罪能够严重的威胁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发展,国外有专家断言“计算机犯罪可能会导致世界经济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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