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集电线路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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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kV配电线路运行规程(送审稿)

10-35kV配电线路运行规程(送审稿)

10~35kV配电线路运行规程(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前言为规范我省10~35kV配电线路的运行、提高中10~35kV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水平,结合我省配电网管理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10~35kV配电线路运行规程》。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电工作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电工作部衢州电力局本标准起草人员:陈俊、杨一敏本标准审定人员: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由浙江省农电工作部负责解释。

目录一、范围 (3)二、规范性引用标准 (3)三、总则 (4)四、防护 (5)五、巡视 (5)六、日常维护及试验 (22)七、事故处理 (26)八、运行技术管理 (28)九、附录 (33)规范性附录A:线路间及与其它物体之间的距离 (35)规范性附录B 10KV配电设备试验项目及标准 (37)规范性附录C:各污秽等级电力设备的爬电比距 (38)10~35kV配电线路运行检修规程(试行)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10~35kV配电线路运行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公司系统交流10~35kV配电线路及线路设备。

二、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D292-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Q/GDW180-2008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定》DL/T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50173-92 《电气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602-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电气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79)电生字第53号《电力电缆运行规程》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接地装臵》GB/T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三、总则3.1本规程中的10~35kV配电网是由10~35kV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杆上电气设备、配电变压器(含附设的低配箱及附属设施)、箱式变、电缆分接箱等组成。

35k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

35k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

35k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1. 范围和任务本规程适用于35kV架空集电线路和箱式变电站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目的是规范和统一运行管理,确保系统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本规程的任务包括:1.规定35kV架空集电线路和箱式变电站的运行管理;2.根据运行安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3.维护设备的完好状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4.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术语和定义•35kV架空集电线路:指由35kV配电变压器集电端子通过电缆或架空线路连接的并联输电线路。

•箱式变电站:指在容积1.5m³以上的集中式变电设施内,电力变压器、高压开关设备及配电装置等组成的配合架空集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的设施。

•运行员:指负责35kV架空集电线路和箱式变电站的日常运行、检修和维护的专业人员。

•操作票:指记录操作内容及结果、验收记录、反事故预防措施等的规定格式表格。

3. 运行管理3.1 运行票管理运行员应当按照规定,制定运行票,严格按照运行票要求进行操作,并在运行票上记录操作内容和结果,以备后续查询和检查。

对于没有操作票的设备,应当根据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内容。

运行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码、位置和所在回路编号;•运行操作内容及细节;•操作结果;•是否闭锁及解除闭锁时间;•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日期。

3.2 工具管理运行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合适的工具操作设备,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工具或设备进行维修和操作。

使用过的工具应当放回指定的位置,保持工具的整洁、有序。

对于无法使用的工具应及时报废,不得再使用。

3.3 现场管理运行员应当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现场安全,根据不同设备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防误措施,确保现场工作的安全。

在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现场秩序。

3.4 安全管理运行员应当时刻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异常、危险情况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保持警觉、专注。

集控中心(站)运行规程

集控中心(站)运行规程

**电力局企业标准Q/YDL1040204-2009 **电力局35kV集控站运行规程2009-- -- 发布2009-- -- 实施**县电力工业局发布**电力局35kV集控站运行规程拟稿:审核:审定:批准:目录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标准 (3)3. 职责与权限 (3)4. 系统运行 (4)4.1 一般规定 (4)4.2 系统操作要求 (5)4.3 异常及故障处理 (5)5. 倒闸操作 (7)5.1 一般规定 (7)5.2 技术原则 (9)6. 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异常及故障处理 (10)6.1 一般规定 (10)6.2 油浸式变压器 (10)6.3 干式变压器(所用变) (15)6.4 断路器 (16)6.5 高压开关柜 (19)6.6 隔离开关 (21)6.7 互感器 (22)6.8 避雷器与接地装置 (24)6.9 并联补偿装置 (25)6.10 绝缘子、母线及引线 (27)6.11 藕合电容器及阻波器 (28)6.12 电力电缆 (30)7. 二次设备的运行、异常及故障处理 (32)7.1 一般规定 (32)7.2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自动装置 (32)7.3 微机监控系统 (34)7.4 仪表及计量装置 (37)7.5 远动装置 (37)7.6 防误闭锁装置 (38)8. 公用系统的运行、异常及故障处理 (39)8.1 直流系统 (39)8.2 所用电系统 (43)8.3 远程图像监控装置 (43)8.4 变电所消防 (45)8.5 变电所场地设施 (45)8.6 变电所灾害事故的防范 (46)8.7 防小动物短路事故 (46)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局35kV集控站。

2.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5kV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

35kV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

安全技术/电气安全35kV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1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35kV集电线路及箱式变压器的运行方式、操作、维护、事故处理。

1.2本规程适用于大格勒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及箱式变压器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T 2900.51-1998架空线路术语GBJ 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572—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青海省电力调度规程》335kV集电线路的组成4.1.1分接开关4.1.2高压负荷开关的技术参数4.1.7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5设备运行规定及巡回检查项目5.1巡回基本规定5.1.1运行人员应每周对风机箱式变压器、35kV集电线路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的缺陷及时汇报当班值班长,并登记在缺陷记录本上。

5.1.2巡线工作应由有电力线路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每次巡线至少有两人同时进行,值班长指定巡线的负责人和监护人。

待巡线完毕后,值班长认真听取运行人员的巡线汇报,并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5.1.3当气候异常时,雷雨、冰雪或大雾天原则上不进行室外设备巡视,待雷雨天气过后再进行设备加密巡视。

如特殊情况必须巡视时,应穿试验合格的绝缘靴,戴好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应穿雨衣巡视设备,严禁撑伞巡视,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5.235kV架空集电线路巡回检查项目5.2.1线路巡视方式5.2.1.1定期巡视:由运行值长安排值班员定期进行巡视。

5.2.1.2特殊性巡视:在气候恶劣(如:大风、暴雨、冰雪等)、火灾和其它特殊情况下,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巡视检查。

5.2.1.3夜间巡视:在线路高峰负荷或阴雨天气时进行,检查导线接点有无发热放电现象,绝缘子表面有无闪络现象等。

35k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

35k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

35k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架空集电线路箱变是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运行规程对于保证电站的正常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根据我国电力行业的规定和经验,制定一份行之有效的架空集电线路箱变运行规程,能够有效地保障电站的正常运行。

一、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的基本介绍1. 架空集电线路箱变是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电站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将发电所产生的电能集中输送到电网中。

2. 架空集电线路箱变一般由集电线、变压器、箱变等组成,主要负责将发电场的低电压电能升高到电网所需的高电压电能。

3. 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的运行需要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维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合理运行,确保其稳定、安全地运行。

二、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的日常运行管理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箱变运行过程中,优先考虑保障人员的安全。

2. 定期检查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线路、接线、开关、熔断器等设备,松动或受损的部位需要及时修缮或更换。

3. 对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的运行、维护等工作进行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的查找和维护。

4. 箱变的线路由于易受到天气和其它人为因素的影响,要定期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5. 箱变运行中应监测其运行参数,如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等,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修。

三、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的日常维护管理1. 按照箱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条件,定期对其进行检修、维护,及时更换易受损件的使用寿命较短的部分。

2. 在夏季高温天气中,要注意箱变的负载并通风降温,以避免长时间饱和负载,保护其正常运行。

3. 对于箱变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温度过高的现象,需要及时查找问题所在,并对其进行修理。

4. 在使用和运行过程中对箱变设备的性能和参数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处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5. 及时备份数据和记录箱变的维护情况,加强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四、架空集电线路箱变的故障处理1. 在箱变运行中发生停电或电压过高等故障时,需要立刻停止运行,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前来进行处理。

35kV变电站运行规程

35kV变电站运行规程

南部35KV变电站运行操作规程(试行)2012年12月1日编写:初审:会审:批准:目录1、总则 (5)2、操作管理 (6)2.1 电气设备的状态 (6)2.2 操作制度 (6)3、主变压器 (8)3.1主变技术参数: (8)3.2 主变压器运行方式 (8)3.3 主变压器的操作 (8)3.4 主变压器的运行维护 (9)3.5 主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11)4 、断路器 (12)4.1技术参数: (12)4.2 一般要求 (12)4.3 断路器的运行维护 (13)4.4 断路器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13)5 、高压配电装置 (14)5.1 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规定 (15)5.2 互感器 (15)5.3站用变 (17)5.4电容器 (18)5.5.隔离开关 (19)5.6熔断器 (19)6 、电力电缆 (19)7 、交流站用电系统 (20)7.1 一般规定 (20)8 直流系统 (20)8.1 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检查 (20)8.2 免维护电池 (21)9 微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21)9.1 对值班人员的要求和规定 (21)9. 2 变电运行人员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22)10 事故处理 (23)10.1 一般规定 (23)10.2 小电流接地系统的事故处理 (24)10.3 变电站常见故障处理 (25)11、设备维护及清扫 (27)附录一:南部S站二次设备统计 (27)附录二:保护及自动装置使用说明 (29)南部35KV变电站运行操作规程1、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南部35KV变电站。

检修人员、变电站值班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规程之规定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工作,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1.2 本规程是南部35kV变电站现场运行的依据。

变电站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

1.3 调度人员、检修人员及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

1.4 从事南部35KV变电站值班工作的新进人员,以及脱离运行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原值班人员均须学习现场运行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35~330千伏的架空送电线路。

第2条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认真进行定期检修,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3条每条线路都要有明确的维护界限。

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分界点一般规定为出口构架耐张线夹或T接管(线夹)向线路侧一米处。

第4条要建立专责制,每条线路都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巡视巡视同员可从有经验的检修人员中选配,并尽可能保持稳定。

巡视员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和检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规定,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第5条运行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与电力系统调度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系。

第二章防护第6条线路的防护,应按照部颁《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执行。

第7条要发动线路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协助进行护线,以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8条在沿线路两侧危险半径范围内,不应时行土石方爆破。

危险半径应根据地形、地质情况、爆破方向、药量大小、爆破方法和胯取的安全措施等来确定。

若须在危险半径范围内进行爆破施工时,运行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到现场监护。

第9条在线路防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如妨碍巡线通过时,应留有巡线便道、便门。

第10条在线路附近修筑堤坝、道路及土石方挖掘等,有可能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够或危及杆塔及拉线等的安全时,运动单位应要求修建部门采取可靠措施,并到现场检查。

第11条巡线员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和行为,应予制止。

当线路遭受人为外力破坏造成损失时,应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第三章巡视与检查第12条线路的巡视与检查,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并为线路检修提供内容。

第13条线路的巡视和检查,可分为下列几种:1.定期巡视,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

[整理]35kV高压开关柜运行规程

[整理]35kV高压开关柜运行规程

35kV高压开关柜运行规程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变电站35kV高压开关柜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

2 引用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生产厂家的有关技术资料。

3 相关技术参数生产厂商: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型式: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无功补偿进线柜)型号:真空断路器——ZN85-40.5(江苏大全)六氟化硫断路器——HD4-40.5(厦门ABB)额定电压:40.5kV额定电流:1250A额定短路开断电流:31.5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80kA额定短路关合电流:80k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31.5kA机械寿命:≧10000次额定操作循环:分-0.3s-合、分-180s-合分雷电全波冲击耐受电压:185kV1min工频耐受电压:95kV4 运行规定4.1配电装置的间隔、门及设备本体应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4.2正常运行时,断路器应置远方控制;4.3为防止断路器操作机构电动机过热,连续一小时内断路器分合闸操作一般不允许超过10次;4.4断路器切断负荷电流距离上一次切断负荷电流的时间应尽量超过三分钟;4.5断路器切断5次短路电流后应进行检修;4.6断路器操作电源消失后,不允许运行人员强行分开断路器;4.7发生短路事故时,断路器跳闸后,进入断路器现场应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 运行操作与检查5.1高压开关柜的投运5.1.1新装或大修后的断路器,投运前必须验收合格才能施加运行电压;5.1.2新装断路器的验收项目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大修后的验收项目按大修报告执行;5.1.3投入电网和处于备用状态的高压断路器必须定期进行巡视检查;5.1.4巡视周期:每天当班人员巡视不少于一次。

5.2高压开关柜投运检查项目5.2.1 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5.2.2 盘、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柜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5.2.3 盘、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5.2.4 电缆头安全净距符合要求;5.2.5 电缆头安全净距符合要求;5.2.6 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5.2.7断路器灭弧室的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5.2.8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5.2.9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5.2.10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符合设计要求;5.2.11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完后,应作好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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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BFD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Q/YBXNY-YBYG-08-201535kV集电线路运行规程(试行)2015—01—30 发布 2015—02—01 实施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布35kV集电线路运行规程 (1)1 目的和使用范围 02 引用标准 03 术语和定义 04 运行规定 05 运行方式 (1)6 运行监视和检查 (2)7 运行操作 (4)8 故障及事故处理 (5)9 试验和验收 (5)10 附录 (7)35kV集电线路运行规程1 目的和使用范围1.1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和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运行规定、运行方式、监视和检查、运行操作、故障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方法等。

1.2 公司全体运管部人员均应熟悉和掌握本规程。

2 引用标准2.1 DLT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2.2 GB50173——92 《电气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3 DL/T 40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4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3.1 线路巡视为掌握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线路本体、附属设施以及线路保护区出现的缺陷或隐患,并为线路检修、维护及状态评价(评估)等提供依据,近距离对线路进行观测、检查、记录的工作。

根据不同的需要,所进行的巡视。

3.2 故障巡视运行单位为查明线路故障点,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等所组织的线路巡视。

3.3 特殊巡视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需要、采用特殊巡视方法所进行的线路巡视。

特殊巡视包括夜间巡视、交叉巡视、登杆检查、防外力破坏巡视以及直升机(或利用飞行器)空中巡视等。

4 运行规定4.1 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4.2 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经常分析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

4.3 应根据运行经验,在线路状态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线路状态检修工作。

4.4 线路应有明确的维修管理界限,应与发电厂、变电所和相邻的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4.5 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以及工具等应经试验合格通过后方可使用。

4.6 应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和责任,加强线路保护区管理,防止外力破坏。

4.7 线路外绝缘的配置应在长期监测的基础上,结合运行经验,综合考虑防污、防雷、防风偏、防覆冰等因素。

4.8 对易发生外力破坏、鸟害的区域和处于洪水冲刷区的输电线路,应加强巡视,并采取针对性技术措施。

4.9 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醒目的标识。

4.10 运行中应加强对防鸟装置、标志牌、警示牌及有关监测装置等附属设施的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5 运行方式5.1 35KV集电线路1回5.1.1 35KV 1回集电线路连接1至6号,8至12号共11台风机。

1、2号风机箱变高压侧间由电缆连接,并由2号风机箱变就近引上至D4铁塔;3号风机箱变引上E9铁塔后,架空线T接D2,由D1塔引下至35kV 311开关柜。

8号、10至12号风机箱变高压侧由电缆连接,并由10号风机箱变就近引上至C4铁塔,9号风机箱变就近引上至C1塔,再通过H15塔与A19塔的电缆连接后,经架空线路至A1塔引下至35kV 311开关柜与35kV I母相连。

5.1.2 第一组共11台机组:#1101F、#1102F、#1103F、#1104、#1105F、#1106F、#1107F、#1108F,#1109F、#1110F、#1111F,架空线路长约9.6km,电缆长约5km;5.2 35kV集电线路2回5.2.1 35kV 2号集电线路连接7号、13至23号共12台风机。

15至19号风机箱变高压侧间由电缆连接,并由19号风机箱变引上至B6铁塔;22、23号风机箱变高压侧间由电缆连接后,并由22号风机箱变引上至A39铁塔;其他风机就近引上至铁塔,架空线路至A1塔引下至35kV 313开关柜与35kV I母相连。

5.2.2 第二组共12台机组:#1301F、#1302F、#1303F、#1304F、#1305F、#1306F、#1307F、#1308F、#1309F、#1310F、#1311、#1312,架空线路长约9.7km,电缆长约5.9km;6 运行监视和检查6.1 巡视、检查、维护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沿线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按期进行巡视与检查。

6.2 线路巡视有以下几种:6.2.1 定期巡视。

由专职巡线员进行,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沿线环境变化情况,并做好护线宣传工作。

6.2.2 特殊性巡视。

在气候恶劣(如:沙尘暴、暴雨、覆冰、大雪等)、河水泛滥、火灾、农灌和其它特殊情况下,对线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巡视或检查。

6.2.3 夜间巡视。

在线路高峰负荷或阴雾天气时进行,检查导线接点有无发热打火现象,绝缘子表面有无闪络,电缆有无过热现象等。

6.2.4 故障性巡视。

在故障情况下查明线路发生故障的地点和原因。

6.2.5 检查性巡视。

由运管部值班负责人和线路专责技术人员进行运行监视巡视,目的是了解线路及设备状况,并检查、指导巡线员的工作。

6.3 线路巡视周期按表3—1规定执行。

6.4 巡视的主要内容:6.4.1 杆塔6.4.1.1 杆塔是否倾斜;铁塔构件有无弯曲、变形、锈蚀;螺栓有无松动。

6.4.1.2 基础有无损坏、下沉或上拔,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

6.4.1.3 保护设施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

6.4.1.4 杆塔有无被水淹、水冲的可能,防洪设施有无损坏、坍塌。

6.4.1.5 杆塔标志(杆号、相序牌、警告牌等)是否齐全、明显。

线路巡视周期表3-16.4.1.6 杆塔周围有无杂草和蔓藤类植物附生,有无危及安全的鸟巢、风筝及杂物。

6.4.2 横担及金具6.4.2.1 铁横担有无锈蚀、歪斜、变形。

6.4.2.2 金具有无锈蚀、变形;螺栓是否紧固,有无缺帽;开口销有无锈蚀、断裂、脱落。

6.4.3 绝缘子6.4.3.1 瓷件是否达防污等级,有无脏污、损伤、裂纹和闪络痕迹。

6.4.3.2 铁脚、铁帽有无锈蚀、松动、弯曲。

6.4.4 导线(包括架空地线)6.4.4.1 有无断股、损伤、烧伤痕迹。

6.4.4.2 三相驰度是否平衡,有无过紧、过松现象。

6.4.4.3 接头是否良好,有无过热现象(如:接头变色,熔化等),边接线夹弹簧垫是否齐全,螺帽是否紧固。

6.4.4.4 过(跳)引线有无损伤、断股、歪扭,与杆塔、构件及其他引线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4.4.5 导线上有无抛扔物。

6.4.4.6 固定导线用绝缘子上的绑线有无松弛或开断现象。

6.4.4.7 导线与其它建筑物、树木、弱电回路、电视天线及公路等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6.4.5 防雷设施6.4.5.1 避雷器套管有无裂纹、损伤、闪络痕迹,表面是否脏污。

6.4.5.2 避雷器的固定是否牢固。

6.4.5.3 引线连接是否良好,与邻相和杆塔构件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4.5.4 各部附件是否锈蚀,接地端焊接处有无开裂、脱落。

6.4.5.5 避雷线接地电阻测试周期不超过5年,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5欧。

6.4.6 接地装置6.4.6.1 接地引下线有无丢失、断股、损伤。

6.4.6.2 接头接触是否良好,线夹螺栓有无松动、锈蚀。

6.4.6.3 接地引下线的保护管有无破损、丢失,固定是否牢靠。

6.4.6.4 接地体有无外露、严重腐蚀,在埋设范围内有无土方工程。

6.4.7 沿线情况6.4.7.1 沿线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液、气体。

6.4.7.2 导线对地、对道路、公路、铁路、管道、索道、河流、建筑物等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可能触及导线的铁烟筒、天线等。

6.4.7.3 周围有无被风刮起危及线路安全的金属薄、杂物等。

6.4.7.4 有无威胁线路安全的工程设施(机械、脚手架等)。

6.4.7.5 查明线路附近的爆破工程有无爆破申请手续,其安全措施是否妥当。

6.4.7.6 查明防护区内的植树情况及导线与树木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4.7.7 线路附近有无射击、放风筝、抛扔外物、飘洒金属和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等。

6.4.7.8 查明沿线污秽情况。

6.4.7.9 查明沿线江河泛滥、山洪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

6.4.7.10 有无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建筑。

6.4.8 线路的检查与维护周期按附录2规定执行7 运行操作7.1 集电线路停电操作原则7.1.1 检查集电线路所带风机已全部停止运行。

7.1.2 将集电线路所带风机箱变全部停电,检查箱变确已停运。

7.1.3 拉开集电线路35kV开关室311或313开关。

7.1.4 将集电线路311或313开关摇至试验位置;释放开关储能,并拉开控制、储能电源开关。

7.1.5 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

7.2 集电线路送电操作原则7.2.1 确认线路已无人工作,所有工作票已收回,拆除临时安全措施,检测绝缘电阻合格。

7.2.2 合上集电线路311或313开关柜控制、储能电源开关并将集电线路母线侧开关摇至工作位。

7.2.3 检查保护装置及压板已按要求投入运行。

7.2.4 合上集电线路311或313开关并检查集电线路电压指示正确。

7.2.5 按运行方式需要将集电线路所带风机箱变送电。

8 故障及事故处理8.1 现象8.1.1 监控机事故音响信号报警,集电线路311或313开关跳闸。

8.1.2 跳闸线路表计指示有冲击现象,保护动作信号报警,所在线路风机全部停止运行。

8.2 处理8.2.1 复归开关位置信号,记录保护动作情况。

汇报值长、值班调度员。

8.2.2 如为线路后备保护动作,检查线路是否有明显故障点,如为瞬时故障,汇报值班调度员申请送电。

8.2.3 若为线路主保护动作,将线路停电,布置安全措施,联系检修处理。

8.2.4 若确定为保护误动或认为误动保护使线路跳闸,联系检修确认后,汇报值长,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将此线路重新恢复送电,启动风机运行。

9 试验和验收9.1 工程验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规定项目、内容进行。

9.1.1 隐蔽工程验收9.1.1.1 基础坑深及基础处理情况9.1.1.2 岩石及开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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