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某工程考评实施细则
佛山供电局配网工程施工风险控制实施细则(试行)

佛山供电局配网工程施工风险控制实施细则(试行)1 总则1.1 制定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控制配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局面。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佛山供电局配网工程施工全过程风险控制的管理要求,适用于佛山供电局(以下称局)投资建设的所有配网工程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规定》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2.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3定义业主项目部:本细则中的业主项目部是代表局负责配网工程全过程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公司备案的各佛山配网业主项目部。
4职责4.1 市局4.1.1 工程建设部,是配网工程建设阶段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配网工程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4.1.2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业主项目部开展配网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4.2 区局4.2.1 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对配网工程施工过程重大停电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
4.2.2 分管工程建设副局长,对配网工程施工方案审核与实施过程管控的组织,以及配网工程重大风险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
4.2.3 计划建设部主任,对组织实施配网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查,和施工过程管控、基建工程中度风险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
4.2.4 配电部主任,对施工涉及电网设备停电的中度风险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
对施工涉及电网设备停电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查与批准执行的组织工作负责。
4.2.5 安全监察部主任,对配网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与现场监督、工程施工中重大及以上风险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审查、收集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工作表现评价信息并纳入承包商审查与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
4.3 供电所供电所配电部负责人,对配网建设与改造、配网修理施工的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带电设备隔离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
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某工程考评实施细则(9页)

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考评实施细则(修订)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2 13 315-20112010-07-06印发封面2010-07-06实施本制度信息2010-07-06印发制度信息2010-07-06实施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考评实施细则(修订)1 总则1.1 为全面提高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安全、优质、文明全过程管理。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及佛山供电局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佛山供电局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佛山供电局负责建设的电网基建工程,含输变电工程和配网工程。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3.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5009.3-1997)1.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5009.2-2004)1.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1.3.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号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1.3.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号令《关于强化依法经营确保经济活动合规合法的规定》1.3.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1.3.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500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3.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办法》(南方电网计[2010]6号)1.3.10《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规定》(S.00.00.09101-0002-0910-7721)1.3.11《广东电网公司配网工程建设管理规定》(S.00.00.09102-0003-0910-7805)1.3.12《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办法》(S.00.00.09.0700.0006)1.4 为监督和推进电网工程安全、优质、文明全过程建设,解决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立“安全、优质、文明”工程考评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电力生产单位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对工程项目需要的材料未进行市场价额调研,仓储保管不当。
3
3.成本管理
项目总预算不突破、单项预算不突破。
6
4.基础工作
材料未按照规定登记;施工图纸资料未按照规定搜集整理。
3
5.资金计划管理
未按照规定每月25号前向生产技术部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
6
6.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不善,导致损坏。
6
5
文 明
5
延迟1天考核50%。
2.检修、安装分步工期考核
因项目部自身原因,未在工期要求内完成检修、安装工作。
3
延迟1天考核1分。
3.索赔考核
未因工期延误原因而造成对方提出索赔的。
2
被对方索赔的考核100%。
4
成 本
1.预算管理
未按规定编制;人工、机械材料超预算。
6
标准分为30分,按照实际考核得分进行奖励。超成本预算未报公司审核同意实行否决考核,成本目标奖为零。
项目经理与职工定期沟通,了解问题,解决问题。
3.工作效率
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合同任务。
1
工作效率不高,不按时完成甲方工作项目的;达不到标准、影响工程质量的扣1分。
打造高绩效团队,不折不扣完成工程项目任务。
4.团队精神
培育职工诚信,保证团队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
1
团队凝聚力差、士气不高扣1分。
加强职工思想教育。
施 工
1.作业现场管理
着装应符合安全规程。
0.5
标准分为5分,按照实际得分进行考核或奖励。
作业现场整洁,做到“三齐”:零部件排放整齐、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
1
施工现场做到“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正文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司基建系统工程质量意识,保证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质量,实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根据工作分工,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工作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通过达标投产考核、优质工程评选等管理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整体考核。
第三条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按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对各单位、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目标考核,明确达标投产、优质工程、工程质量事故控制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对未完成质量目标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或控股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
— 3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法第六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基建质量管理目标;(二)基建质量综合管理;(三)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四)工程达标创优管理;(五)工程质量工作创新。
第七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分定期综合评价考核及目标考核。
第八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方法包括表扬和奖励、处罚两种。
第九条表扬和奖励的形式有:(一)通报表扬;(二)物质奖励;(三)授予荣誉称号;(四)评标中适当加分;(五)资信评价中加分或好评;(六)岗位任职资格方面的奖励。
第十条处罚的形式有:(一)通报批评;(二)经济处罚;— 4 —(三)不接受投标或评标中扣分;(四)资信评价中减分或差评;(五)岗位任职资格方面的处罚。
第三章表扬和奖励第十一条公司对省级公司(包括华北电网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能源公司等直属单位,下同)的表扬和奖励:(一)按省级公司基建质量管理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年度基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进行系统内通报表扬。
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

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1.总则1.1为全面提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的建设质量、文明施工和整体移交水平,强化对工程管理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及时发挥投资效益,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所有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的考核。
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的投产达标考核,各分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的考评,必须以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技术标准、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文件、最终版设计图纸、资料等为依据,认真贯彻"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电力建设方针,严禁以达标为名更改设计、改变建设标准。
1.4南方电网公司鼓励输变电工程在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的前提下,积极慎重地采用经过鉴定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争取实现变电所的小型化、紧凑化和提高自动化水平。
2.达标必备条件2.1输变电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和全部调试项目、交接验收、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足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输变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要求(使用贷款的工程,其进口设备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2.2输变电工程在施工、调试以及试运行期间,各参建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三人及以上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因基建原因导致重大电网事故、施工质量事故和火灾事故及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3输变电工程达标考核期为试运行移交生产后起三个月。
在达标考核期间,输变电工程未发生因设计、施工、调试或运行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
2.4未超过批准总概算。
2.5未超过合同或其他有效文件规定的工期。
2.6各考评项目得分均在80分以上。
3.考评项目3.1变电站工程:3.1.1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及施工3.1.2设备安装及主要技术指标3.1.3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及调整试验3.1.4达标考核期(投产后3个月内)内的运行情况3.1.5工程档案管理3.1.6工程设计管理3.1.7工程综合管理3.2输电线路工程:3.2.1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3.2.2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及技术指标3.2.3工程档案管理3.2.4工程设计管理3.2.5工程综合管理以上输变电工程各考评项目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分标准详见附表(本刊略)。
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制度编号S.00.00.09/NP.0600.0011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0810版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2008-11-14 废止0911版修订2009-12-2 在用角色人员编写李永忠谭昌友杨忠辉初审会签审核汤寿泉批准2010-01-01印发制度信息2010-01-01实施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
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
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南方电网佛山顺德供电)1总则为贯彻执行《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客户配电工程查验、投运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北滘供电所(以下简称“本所”)的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的验收管理,加强对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与设备进网安全运行,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投产后由本所运行管理的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统建接管客户工程项目、自维客户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
3引用标准及文件3.1佛山供电分公司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GPG/FS/MR/1/2005)3.2佛山供电分公司大修、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佛电生[2004]100号)3.3佛山农电大修、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电市〔2005〕75号)3.4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 1 0012-2005)3.5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佛山供电分公司配网建设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3.6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顺电配[2006]188号)3.7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客户配电工程查验、投运管理办法(试行)4定义4.1配网工程:指投产后由本所运行管理的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的简称,包含基建工程、修理工程、技改工程、线路外委迁改工程。
4.2 配网客户工程:指由用电客户投资新建(改造)的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
按建成投产后资产的隶属关系分为统建接管客户工程、自维客户工程两类。
4.3统建接管客户工程:指新建(改造)的电力设施按一户一表的要求建成后或按照从接电点至供用电合同明确的产权分界点由客户投资建设的原则建成后的电力设施,由统建(建设)单位与供电企业签订协议,资产无偿移交我所,由我所按《供用电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界面进行运行管理的10kV及以下配网客户工程。
南方电网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

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批准:刘建喜审核:陈强编写:姚建荣张子文供电局供电所目录1总则 (1)2适用范围 (1)3引用标准及文件 (1)4定义 (2)5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 (2)5.1本所验收领导小组及职责 (2)5.2验收资料管理小组及职责 (3)5.3验收协调小组及职责 (3)5.4验收工作小组及职责 (4)6验收分类 (4)7验收的权限 (5)8配网工程验收工作流程 (5)8.1中间(隐蔽)验收工作流程 (5)8.2单项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流程 (7)8.3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9)9投运送电管理 (10)10配网工程验收工作考核 (12)11附则 (12)1总则为贯彻执行《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客户配电工程查验、投运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北滘供电所(以下简称“本所”)的10kV及以下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的验收管理,加强对配网及客户配电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与设备进网安全运行,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投产后由本所运行管理的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统建接管客户工程项目、自维客户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
3引用标准及文件3.1佛山供电分公司配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GPG/FS/MR/1/2005)3.2佛山供电分公司大修、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佛电生[2004]100号)3.3佛山农电大修、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电市〔2005〕75号)3.4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CSG 1 0012-2005)3.5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佛山供电分公司配网建设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3.6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顺电配[2006]188号)3.7佛山顺德供电局10kV客户配电工程查验、投运管理办法(试行)4定义4.1配网工程:指投产后由本所运行管理的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的简称,包含基建工程、修理工程、技改工程、线路外委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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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安全、优质、
文明”工程考评实施细则(修订)
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
Q/CSG-GPG 2 13 315-2011
2010-07-06印发封面2010-07-06实施
本制度信息
2010-07-06印发制度信息2010-07-06实施
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
考评实施细则(修订)
1 总则
1.1 为全面提高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安全、优质、文明全过程管理。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及佛山供电局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佛山供电局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佛山供电局负责建设的电网基建工程,含输变电工程和配网工程。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1.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1.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3.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号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的规定》
1.3.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号令《关于强化依法经营确保经济活动合规合法的规定》
1.3.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1.3.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3.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办法》(南方电网计[2010]6号)
1.3.10《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规定》(S.00.00.09/G101-0002-0910-7721)1.3.11《广东电网公司配网工程建设管理规定》(S.00.00.09/G102-0003-0910-7805)1.3.12《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办法》(S.00.00.09/NP.0700.0006)
1.4 为监督和推进电网工程安全、优质、文明全过程建设,解决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立“安全、优质、文明”工程考评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2职责分工
2.1 领导小组负责决策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根据考评情况做出评价与奖惩决定。
2.2 工作组负责对参建各方“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收集、分析整理考评情况并上报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工程进行抽检与评价,并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
2.3 工程建设部是局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是局变电工程和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相应项目的“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工作,按期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考评。
2.4 各区供电局是局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和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相应项目的“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工作,按期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考评。
2.5 各参建单位依据本办法开展“安全、优质、文明”工程创建工作和落实有效措施。
3 考评内容
3.1 输变电工程考评内容执行《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标准》(见附录1),配网工程考评内容执行《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标准(配网工程部分)》(见附录2)。
考评内容分工程施工阶段、竣工投产后阶段设定指标,施工阶段指标划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三部分;竣工投产后阶段指标设定为规范管理、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两部分。
3.2安全管理(见附录1、2的A1部分)包括:安全目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管理运行情况等。
3.3 文明施工管理(见附录1、2的A2部分)包括:施工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设施等。
3.4 质量管理(见附录1、2的A3部分)包括:变电站工程土建资料及实体质量、变电站工程电气资料及实体质量、线路工程资料及实体质量、施工过程档案管理等。
3.5 规范管理(见附录1、2的B1部分)包括:合法合规管理、竣工投产档案管理等。
3.6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见附录1的B2部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办法》及附录考核标准进行评分,仅适用于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
4考评办法
4.1 电网工程考评以单项工程为单位,分为月度考评和总体评审。
4.2 月度考评由项目实施单位每月组织按附录内容进行考评。
4.2.1 月度考评方式具体为: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人员进行考评。
4.2.2 各项目实施单位每月20日前将月度考评结果报工程建设部备案,由工程建设部定期公布评分和排名结果。
4.2.3 被考评单位如对月度考评结果存有异议,须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裁定。
4.3 总体评审工作分施工和竣工投产后两个阶段进行, 施工阶段为土建交付安装后;竣工投产后阶段为竣工投产后45天内。
4.3.1 局输变电工程的“安全、优质、文明”工程的总体评审由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评审小组,配网工程由各区局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审。
4.3.2 施工阶段的评审:按附录1的A部分进行施工阶段检查评审,施工阶段评审得分=月度考评平均分×0.5+评审小组评分×0.5。
4.3.3 竣工投产后阶段的评审: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竣工投产后阶段按照规范管理部分(附录1、2的B1部分)进行检查评分;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施工阶段评审(附录1的A部分)得分率在90分以下的工程项目,在竣工投产后阶段仅进行规范管理部分的评审(附录1的B1部分);对于施工阶段评审得分率达到90分以上的工程项目,在竣工阶段按照南网达标投产联合检查模式组织评审(附录1的B1+B2部分)。
4.4总体评审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各等级的标准是:
优秀:得分率≥95。
优良:95>得分率≥90。
合格:90>得分率≥80。
不合格:得分率<80。
4.5 月度考评和总体评审结果由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每月20日前报工程建设部,月度考评结果和排名情况在佛山供电局电网规划建设工作月度会议上进行通报;总体评审结果定期报送省公司,由省公司组织随机抽查。
4.6 局推荐考评结果优秀的在建工程项目参加省公司“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
5奖惩
5.1 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计为总体评审不合格。
5.2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安全、优质、文明施工等三方面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或有优异表现的参建单位,可在工程竣工后向工作组书面提交该工程亮点工作专题报告,经工作组确认后,由领导小组审批,可对该单位在工程总体考评结果上视情节增加1-10分。
5.3在单项工程建设期内,对月度考评一次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局内通报;对月度考评二次不合格的单位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相应费用自合同价款中扣除;对月度考评超过三次(含三次)不合格的单位视情节停止其在佛山地区从事电网建设相应业务的投标资格三个月至一年。
5.4每年底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考评结果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分类进行评比并公示,参建佛山电网建设项目的考评结果全部达到优良以上的单位,年度承建方评估给予加分,在下一年度佛山供电局工程招标中给予加分奖励;对获评为广东电网公司“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的项目,根据省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第一版)(广电程[2009]419号)的相应条款给予各参建单位相应的直接经济奖励,并在承建方评估中予以加分。
5.5 局每年对考评情况名列前茅的部门和供电所进行表彰和奖励,项目考评结果可作为项目专责绩效考核的依据。
6附则
6.1 本细则由佛山供电局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6.2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佛山供电局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工程考评实施细则》(F.03.00.09/G100-002-0908-6828)同时废止。
7附录
7.1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标准
7.2 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标准(配网工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