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矶卫生院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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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应急值守制度范本

卫生系统应急值守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值守原则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

2. 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

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对突发事件信息,要迅速报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4. 信息畅通,保密安全。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报送。

三、应急值守职责1. 值班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4)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2. 值班领导职责(1)负责值班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应急值守工作有序开展。

(2)对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作出决策,指挥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3)对值班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值班人员履行职责。

四、应急值守工作流程1. 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2. 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4. 事件处置结束后,值班人员应做好信息汇总、报告工作,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应急值守保障1. 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提高值班人员业务素质。

2. 配备必要的应急值守设施,确保应急值守工作顺利开展。

3. 定期开展应急值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卫生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应急值班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值班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监测、报告、预警、处置、恢复等各个环节。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卫生应急值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卫生应急值班工作。

2. 设立卫生应急值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各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值班员,负责本部门卫生应急值班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值班职责1. 卫生应急值班员应熟悉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2. 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 负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接收,确保预警信息畅通。

4. 协助卫生应急值班办公室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包括应急物资调配、人员调度等。

5. 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疫情监测、病例报告、医疗救治等工作。

6. 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

五、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第一时间接收和处理突发事件信息。

3. 值班人员应认真记录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

4. 值班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1.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卫生应急值班办公室报告。

2. 卫生应急值班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七、监督检查1. 卫生应急值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卫生应急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值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所24小时值班制度

卫生所24小时值班制度

卫生所24小时值班制度
为了确保卫生服务能够全天候提供,本卫生所实施24小时值
班制度,详情如下:
值班人员
1. 值班人员由卫生所全体职工轮流担任,每次值班周期为一周;
2. 特殊情况下,如遇重要节假日、突发事件等,值班人员需要
灵活调整;
3. 值班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接听来电并做出相
应处理;
4. 值班期间,需要在卫生所设立值班室,确保有人值守。

值班内容
值班人员需做好以下工作:
1. 接听患者电话,提供咨询答疑、安抚情绪等服务;
2. 对来卫生所就诊的患者进行初步诊疗,并给予必要的处理和转诊;
3. 处理突发事件,如疫情、群体食物中毒等,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统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供制定卫生计划参考。

值班待遇
值班人员完成一周值班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值班津贴。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值班时间,则可获得额外加班费。

结束语
本卫生所的24小时值班制度有助于提高卫生服务响应速度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需要全体卫生所职工的认真配合和坚持落实,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医院值班应急工作制度

医院值班应急工作制度

医院值班应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院在应对突发事件和日常医疗工作中能够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理,保障患者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 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应设立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应急管理工作。

三、值班安排1. 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科室应确保至少有1名在岗人员在班。

2.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值班人员应熟悉本科室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流程。

4.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应急事件。

四、应急响应1. 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科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初期处置。

2. 事发科室应及时向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

3. 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应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院长应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4. 各科室应无条件服从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调度,确保应急资源合理分配。

五、信息报告1. 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科室应立即向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件类别、初步评估的伤亡情况、事件影响、事件发展态势等。

2. 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应汇总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对外发布信息,应由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统一口径,确保信息准确、及时、透明。

六、培训和演练1. 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医院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

3. 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

卫生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卫生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的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值守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行卫生应急值守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应急值守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快速响应,协同应对。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四)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应急值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一)组织架构1. 卫生应急值守中心: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值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2. 卫生应急值守小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设立应急值守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值守工作。

(二)职责1. 卫生应急值守中心:(1)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值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2)接收和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信息。

(3)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导、检查各级卫生应急值守小组的工作。

(1)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值守工作。

(2)及时报告和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3)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协助上级应急值守中心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四、工作程序(一)信息报告1. 各级卫生应急值守小组发现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立即报告给上级应急值守中心。

2. 上级应急值守中心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审核、研判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3. 应急值守中心将应急响应指令下达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求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1. 应急值守中心根据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医院卫生应急值守制度

医院卫生应急值守制度

医院应急值守制度
1.为了提高我院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
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院领导总值班、院办公室统
一安排,职能科室按职责分工值守、医务科组织协调值守工作。

3.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应急值守按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行政总值班。

5.总值班人员接到和监测到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
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相关科室接到和监
测到相关的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各自的职能或职责开展应
急处理工作。

6.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7.应急值守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单位
时应向院长请假。

8.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
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

因特殊情况
不能值守的,应报告院领导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卫生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

卫生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

卫生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1.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保持有效的值班机制,以应对紧急情况和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

3.值班安排3.1 值班时间卫生机构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确保随时有人值班。

具体的值班时间安排如下:- 早班:上午8点至下午4点早班:上午8点至下午4点- 中班:下午4点至晚上12点中班:下午4点至晚上12点- 夜班:晚上12点至次日上午8点夜班:晚上12点至次日上午8点3.2 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将由卫生机构的管理部门安排,在每个班次内轮流值班。

- 值班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 值班人员的数量会根据卫生机构的规模和工作负荷进行合理安排。

4.值班责任4.1 保持值班状态-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要保持警觉状态,以随时响应突发情况。

- 值班人员应遵守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妥善使用和管理。

4.2 协助急救和紧急处理- 值班人员需要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在发生急诊情况时迅速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

- 值班人员应能熟练操作各类急救设备,并遵循相关流程和操作规范。

4.3 保持沟通畅通- 值班人员需要及时沟通和协调相关事宜,确保医疗团队之间的信息传递和配合。

5.值班记录和报告5.1 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需要详细记录每次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和医疗处理情况。

- 值班记录应准确、清晰且可追溯,以备后续参考和分析。

5.2 值班报告- 值班人员需要在交班时向接班人员做好相关的值班报告,包括当值期间的重要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6.处罚和激励措施- 对于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工作不到位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卫生机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 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积极工作的值班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以上为卫生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的要点,请各位工作人员遵守并执行该制度,确保卫生机构在任何时间都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

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1.为了提高我院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院领导带班、院办公室安排总值班,职能所按职责分工值守、卫生应急办组织协调全面监控的机制实施。

3.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卫生应急值守按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和下班时段17:30-8:00)和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分别安排。

非工作时间应急值守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院总值班;工作时间的应急值守按职能分工、各有侧重的方式由传防所、卫检所、血研所、卫生应急办、院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责任人值守。

5.工作时间段应急值守分工:传防病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值守;卫检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食物、化学、职业与环境中毒,核与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值守;血研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血吸虫疫情等相关信息的值守;卫生应急办重点负责上级单位、相关机构报告的卫生应急信息、救灾防病及网络直报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值守,办公室重点负责社会机构和社会群众报告的相关卫生应急信息的值守。

6.总值班人员和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传防所、卫检所、血研所、卫生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本规范的卫生应急信息处理规定程序办理。

7.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8.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本院人员应向所负责人请假。

9.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

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相关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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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矶镇中心卫生院
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制度1.为了提高院中心卫生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卫生应急信息得到快捷规范的传递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2.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制,采取院中心领导带班、院中心办公室安排总值班,职能所按职责分工值守、卫生应急办组织协调全面监控的机制实施。

3.应急值守的主要内容为接听、接收上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机构及群众有关卫生应急的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卫生应急值守按非工作时间(节假日和下班时段17:30-8:00)和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分别安排。

非工作时间应急值守由院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纳入院中心总值班;工作时间的应急值守按职能分工、各有侧重的方式由传防所、卫检所、血研所、卫生应急办、中心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责任人值守。

5.工作时间段应急值守分工:传防病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值守;卫检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食物、化学、职业与环境中毒,核与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值守;血研所重点负责网络直报中血吸虫疫情等相关信息的值守;卫生应急办重点负责上级单位、相关机构报告的卫生应急信息、救灾防病及网络直报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值守;中心办公室重点负责社会机构和社会群众报告的相关卫生应急信息的值守。

6.总值班人员和中心办公室接到和监测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
时,应迅速按总值班分类处理规定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联系人,传防所、卫检所、血研所、卫生应急办接到和监测到相关的卫生应急信息后,应及时按照本规范的卫生应急信息处理规定程序办理。

7.值守人员接收卫生应急信息时,必须尽可能询问清楚信息来源、事件性质、涉及范围与人数、危害程度、控制措施等内容,登记做到准确全面。

8.卫生应急小分队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保持联系通畅,离开武汉市应向所负责人请假。

9.值守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准确记录交接班时间。

因特殊情况不能值守的,应报告相关处、所负责人后安排人员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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