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许可证、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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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夜间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夜间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管理,压降噪声,避免噪声扰民,现就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许可提出如下规定: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二、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施工许可须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施工地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2011年新表,局官方网站可下载)必须征求建设地所在社区意见并签字同意,施工地现场必须公示并拍照,照片应显示出拍照日期。

公示日期在审批前三天以上,公示牌幅面及版面要求:
⑴幅面尺寸2400mm×1200mm,版面可按比例缩放,但不得小于1200mm×600mm;公示牌版心尺2395mm ×1190mm,底色为蓝色,标题为方正准圆筒体,字高100mm,正文为黑体字。

⑵需在施工围墙上预留公示牌安装位置,无施工围墙的,
建设单位应提供墙体或选用落地式设置,公示牌离地0.8米以上。

3、夜间施工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如居民举报、上访等)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桥梁、隧道、道路的抢修、抢险等工程施工可以除外)。

4、凡是有过投诉记录的夜间施工项目一律停止审批。

工程夜间施工噪音管理(3篇)

工程夜间施工噪音管理(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已成为常态。

然而,夜间施工产生的噪音污染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

为了有效管理夜间施工噪音,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措施:一、加强夜间施工审批制度1. 环保部门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审批范围和条件应明确,如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等。

2. 针对国家或本市重点工程、生产工艺要求须连续作业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审批部门应综合考虑,合理审批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1. 施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2. 施工现场应采取以下措施:禁止夜间使用空压机等高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噪音产生;设置隔音屏障、吸音材料等设施。

三、明确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夜间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并确保噪音排放符合标准。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噪声污染防治义务。

四、加强执法监管1. 环保、城管、建筑业管理、市政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2. 对违规夜间施工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予以处罚,包括责令停工、罚款、取消文明工地评比资格等。

五、提高居民参与度1. 建立投诉受理与处理机制,方便居民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投诉。

2.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对夜间施工噪音管理的认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监督。

六、完善管理制度1. 制定夜间施工噪音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2. 定期开展夜间施工噪音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之,工程夜间施工噪音管理需要政府、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居民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审批、强化污染防治、明确责任、加强执法监管、提高居民参与度以及完善管理制度等措施,才能有效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污染,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道路工程施工时间规定

道路工程施工时间规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工程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确保道路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降低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我国对道路工程施工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对道路工程施工时间规定的一些解读:一、夜间施工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夜间施工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具体规定如下:1. 一般区域:22:00至次日6:00期间,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2. 特殊区域:如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实施更为严格的夜间施工限制。

二、特殊情况下夜间施工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夜间施工,如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 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应与周边居民沟通,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三、施工时间安排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和居民休息时间。

2. 施工单位应优先选择夜间施工,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如发现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四、施工期间交通疏导1.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交通畅通。

2. 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总之,道路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旨在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正常生活,降低施工对市民的影响。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市民也应理解和支持道路工程建设,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1.认真贯彻省、市“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2.搅拌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再排放,上料斗周围严密封闭,防止灰土飘散。

3.现场晚10点至早6点无特殊情况禁止施工,如必须连续施工,需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张贴安民告示,以获得周围居民谅解。

4.钢筋、木材加工棚周围设隔音围挡。

5.模板施工及卸料时尽量轻拿轻放。

6.派专人打扫场区周围道路,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7.现场周围有居民区,为使现场噪音降至最低点,减小对居民的影响,凡与居民距离较近处采用隔音围挡。

8.夜间施工用照明设备安装时让光线尽量避开居民区,使用定向可调式灯罩。

9.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受施工干扰居民的安抚事宜,现场设群众来访接待处,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在24小时以内给予明确答复。

10.与街道办事处、居民代表、派出所共同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通过沟通减少扰民。

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无毒无害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废旧钢材、木材、有色金属;材料设备包装盒、桶、袋;废旧电气材料、机械金属配件;废旧建筑砖瓦、门窗等材料;废旧办公用品;废旧装饰材料;废旧装饰材料;废旧安装材料无毒无害无利用的废料废弃建筑垃圾;废弃碎砖、碎石、生活垃圾。

有毒有害类废旧日光灯管、电池;废弃圆珠笔芯、计算器;废弃复写纸、胶片、色带;废弃墨盒、硒鼓;废弃橡胶、塑料制品;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包装物;废弃油污桶、化学添加剂袋。

施工现场在施工作业前,分门别类的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或容器,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对有可能因雨水淋湿造成污染的,搭设防雨设施。

现场堆放的固体废弃物标识名称、有无毒害、可否回收等,按标识分类堆放。

有毒有害类的废弃物不与无毒无害的废弃物混放。

固体废弃物按平面布置图规划位置堆放整齐,与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相适。

固体废弃物收集由工程部安排时予以明确,并由安全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各分包单位的固体废弃物按要求分类运至堆放场所堆放。

关于工程施工噪音的通知

关于工程施工噪音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广大市民: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工程施工噪音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电力等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

二、噪音排放标准1. 工程施工噪音排放标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执行。

2. 施工现场噪音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具体如下:(1)昼间(6:00-22:00):不得超过70分贝;(2)夜间(22:00-次日6:00):不得超过55分贝。

三、施工噪音控制措施1. 施工单位应制定噪音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2. 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音排放:(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2)使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隔音、减震处理;(3)在施工现场设置隔音屏障、隔音墙等;(4)对施工噪音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3. 施工单位应配备噪音污染防治设施,如消声器、隔音棉、隔音罩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监督管理1.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噪音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XXX-XXXXXXX。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通知规定,超标排放噪音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

2. 对阻碍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XX市生态环境局XX年XX月XX日。

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七一国际广场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为了遵守成都市新都区有关夜间施工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我们制定了本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一、夜间施工概况
由于本工程单栋单层结构主体施工面积较大,每层结构需要一次性浇筑两个标号的混凝土。

单次混凝土浇筑体量大,无法在白天完成,因此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浇筑。

二、防止噪音污染措施
1.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工地大门口张贴告示。

加强与城建局、街道和居委会的沟通。

2.严格贯彻文明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3.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施工中的噪音污染:减低噪音源的发声强度;控制噪音源的发声时间段;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音源。

4.对施工人员进行夜间文明施工教育,严格执行逐级交底制度。

加强工人文明施工意识。

维护施工现场生产秩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设控制噪声测试点,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6.在夜间22点后,禁止使用镐头机和空压机等大噪声的施工机械。

7.浇筑混凝土的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泵管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翻斗下料。

泵管等应轻拿轻放利用机械起吊。

8.安装泵管时选用丝扣连接件,减少安装时的锤击噪音。

定额中夜间施工定义

定额中夜间施工定义一、夜间施工的概念夜间施工,顾名思义,就是在夜晚进行的各类建筑施工活动。

一般来说,夜间施工是指在日间正常施工时间以外,利用晚上时段进行的施工活动。

这种施工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弥补白天施工时间的不足,提高工程进度,满足工程项目的按时完成需求。

然而,夜间施工也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夜间施工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和谐。

二、夜间施工的分类1.基础设施工程:如道路、桥梁、隧道、市政设施等。

这类工程在夜间施工时,需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

2.建筑工程:如住宅、商业、厂房等。

这类工程在夜间施工时,要注意施工噪声、光照等因素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绿化工程:如园林、景观绿化等。

这类工程在夜间施工时,要尽量降低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4.环保工程: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这类工程在夜间施工时,要确保施工噪声、污水排放等符合环保要求。

5. 其他工程:如水利、能源、通信等。

这类工程在夜间施工时,要充分考虑施工安全、设备运行、管线保护等问题。

三、夜间施工的管理规定1.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在进行夜间施工前,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2.施工时间:夜间施工时间一般为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施工时间,但需提前告知周边居民。

3.噪声控制:夜间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周边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4.光照控制:夜间施工需使用照明设备,但应尽量避免光照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必要时,可采用遮光措施。

5.安全防护:夜间施工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环境卫生:夜间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四、夜间施工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及措施1.噪声影响:夜间施工噪声较大,可能会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施工单位要采取降噪措施,如使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围挡等。

芜湖夜晚工程施工噪音规定

芜湖夜晚工程施工噪音规定随着芜湖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各类建筑工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夜晚工程施工噪音问题日益凸显,给周边居民带来很大的困扰。

为了保障市民的安宁生活,芜湖市相关部门对夜晚工程施工噪音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一、夜晚工程施工时间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夜晚工程施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晚上10点。

芜湖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定夜晚工程施工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点。

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临时施工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张贴告知书,提前告知周边居民。

二、夜晚工程施工噪音标准芜湖市规定,夜晚工程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5173-2017),夜间施工噪音排放限值为55分贝。

相关部门将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夜晚工程施工要求1. 施工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如使用低噪音设备、加装隔音设施等。

2. 施工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噪音防治规定,避免人为因素产生噪音。

3. 施工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4. 施工方应与周边居民保持良好沟通,如有扰民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夜晚工程施工噪音规定的单位,芜湖市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首次违规将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违规将处以罚款,并可能面临停工整顿的处罚。

对于故意制造噪音、严重扰民的施工单位,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市民监督芜湖市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夜晚工程施工噪音监管,如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可拨打相关部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将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总之,芜湖市夜晚工程施工噪音规定旨在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希望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权益。

同时,也希望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芜湖市的美好家园。

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处罚依据

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处罚依据一、法律依据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控制,并依法进行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夜间进行噪音扰民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

二、实施主体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依照各自职责实施。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2.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对于在夜间进行噪音扰民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执法标准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处罚标准,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

1.对于在规定的夜间施工时间内进行噪音扰民的行为,应当根据噪音的响度、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综合评估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程度,并依法进行处罚。

2.对于在夜间施工时产生的严重噪音污染,且情节较为严重,可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从重处罚。

四、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改正:对于违规施工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并进行整改。

2.罚款:对于违规施工行为,可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罚款的数额应当根据噪音的响度、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确定。

3.行政拘留: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行为,可以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

4.吊销资质:对于多次违规施工且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吊销其相关资质证书。

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

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措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来了许多建设项目的兴起,这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些噪音污染问题。

尤其是夜间施工,由于人们休息的需求,噪音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如何有效地控制夜间施工噪音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夜间施工噪音产生的原因夜间施工噪音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点:机械设备运行噪音:各种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会产生较大噪音,给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施工人员活动噪音:夜间施工时,大量的施工人员在作业时难免会产生一些喧哗声,如对话、呼喊等,这些噪音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扰民。

运输车辆噪音:大量的运输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如卡车、拖车等,在启动、行驶和倒车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也是夜间施工噪音的一大来源。

施工工艺噪音:一些特殊的施工工艺,如钻孔、爆破等,在夜间进行时会产生很大的冲击性噪音,严重扰乱周围居民的生活。

控制夜间施工噪音的措施针对上述夜间施工噪音产生的主要原因,我们可采取以下几种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深夜和清晨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将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安排在白天进行。

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在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时,应优先选用低噪音、低震动的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隔音屏障,如声屏障、围挡等,可以有效阻挡噪音向外传播。

同时还可以对机械设备本身进行隔音处理。

加强管理与监督: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夜间施工的噪音控制要求,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杜绝无谓的喧哗行为。

同时还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周围居民反映的问题。

做好宣传和沟通: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工作,主动向他们解释夜间施工的必要性,并承诺采取有效的噪音控制措施,争取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夜间施工噪音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既要保证夜间施工的顺利进行,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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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日期:资料员: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施工单位:工程名称:日期:资料员: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积极创造一个讲文明、讲礼貌、将道德、讲团结、卫生的生动活泼的生产环境。

2、言行严格按成都市“六规范”和“八不准”执行。

3、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平整畅通,不得在主要通道对方材料和机具,搅拌机、水泥库、施工段附近不得有材料浪费现象,必须做到当天工完场清,谁的工作面谁清理的原则,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一次给予警告,再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理。

4、现场办公室内外要求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桌椅摆设整齐,表面无图纸、资料、文件、报刊等且不准乱扔乱放。

5、宿舍要求清洁卫生,窗明地镜,床铺整齐干净,达到防风防雨防火、防寒的要求,且临舍卫生设专人打扫。

6、临舍内的食堂要清洁卫生,排污合理,室内做到无蝇无尘的要求。

7、工地厕所要定人定期清扫,时时保持干净。

8、工地库房内要求整洁,料具要合理整齐码放,做到规范化。

9、现场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

10、施工现场主要路段和施工段做到地坪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门前“三包”职责制度1、保护好施工现场原有绿化带的花草树木,不得乱砍乱伐,若随便砍伐损坏者,按城市管理有关管理处理。

2、保护好施工工地周围道路场地的清洁卫生,施工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

3、保护好施工工地周围的原有工程设施,若破坏原有设施者,按本市原有规定处罚。

防粉尘措施1、在搅拌机除尘上可采取安装吸尘罩及水幕隔尘措施除尘。

2、木屑除尘时可在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器,通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出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库。

3、金属除尘时,一般较多采用局部通风除尘系统。

4、清理现场或工作面时应先洒水再清扫。

5、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

防噪音控制措施1、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耳塞(器)。

2、为了使现场的噪音尽量保证不损害职工身心健康和临建居民的正常休息,应对施工机械的噪音予以消除或降低,使噪音控制在国家标准规范的85分贝之内,有条件设消音器的机械设备应结合实际装设实用的消声、吸声、隔声装置及降低噪音的办法。

3、项目降低噪音的具体做法:(1)混凝土安排施工时间:9点~20点,用小功率振动泵机、泵管代替大功率振动泵机、泵管。

(2)白天、夜间施工时严禁施工人员大喊怪叫。

(3)混凝土搅拌现场改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尽量少用搅拌机搅拌混凝土。

(4)模板施工,钢制模板用竹胶合板、木模代替,底撑、横撑用方木代替。

施工不扰民措施工地施工为了赶进度、赶工期,常常不分昼夜地进行工作,为了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及休息,特制定以下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噪音,使噪音控制在85分贝之内,对噪音大的振捣机械尽量做到不夜间不使用。

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夜间拉各种材料进场不准使用高音喇叭。

经常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卫生,不在施工区域和居民区附近随意大小便。

虚心倾听群众意见,不断完善施工不扰民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使用,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二、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

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分类堆放,并做好醒目标识。

四、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炸药,需爆破的工程必须请专业队伍进行爆破。

五、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汽油。

六、现场使用的乙炔瓶、氧气瓶摆放间距大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大于10米。

七、夏季高温露天使用乙炔瓶、氧气瓶必须覆盖,严禁曝晒。

八、施工过程中,电气焊工、防腐工动火时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动火作业时,必须放置灭火器材。

卫生责任制一、项目卫生职责:1.贯彻国家卫生法,做好防疫卫生宣传。

2.对职工进行防疫卫生宣传。

3.经常组织检查环境卫生、宿舍卫生、食堂卫生及个人卫生。

4.划分卫生责任包干。

二、班组长卫生职责:1.督促全班组人员搞好生活环境卫生。

2.督促检查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仓库、道路及宿舍卫生。

3.对职工进行防疫宣传和做好饮食卫生教育。

三、职工职责:1.做好班组分给的卫生清扫工作。

2.个人、宿舍、床铺、被子、床单、枕巾、毛巾卫生干净;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整齐划一。

3.不吃腐烂食物,注意饮食卫生。

4.夏天防暑,冬天防煤气中毒事故。

防暑降温措施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结合本地区防暑降温的工作经验,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劳动时间,高温天气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早晚干活,中午延长休息时间。

2.要准备防中暑的药品,如清凉油、仁丹等。

3.每天供应充足的茶水、绿豆汤、盐水等,一般每人每日供水3~5升,盐50克左右即可。

4.有心血管病患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5.高温天气,医务人员要现场巡回医疗,发现重症中暑,应立即抢救并及时报告。

防蚊虫叮咬措施1.指定专人对宿舍区每日清扫,宿舍内由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整洁。

2.对宿舍区范围内施洒蚊虫药水,防止蚊虫滋生繁衍。

3.对宿舍内安装纱窗纱门。

4.每个职工必须配有蚊帐。

5.发放风油精、清凉油、蚊香等防蚊虫传播疾病。

防中毒措施1、在室内装修、墙上油漆、刮腻子时,要戴好防护口罩,室内通风良好。

2、食堂炊事员要对食堂内做好防蚊、蝇、鼠害工作,做好食堂内保洁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和食物中毒。

3、冬季燃煤取暖、用燃气热水器洗澡、汽车修理等易产生CO的环境时,要保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CO中毒;,4、在有H2S的工作环境中,如粪坑、下水道、沟渠、沼泽地等处施工时,必须请卫生防疫站检测确定其浓度含量,并根据危害性,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电焊或气割旧管线时,要将旧管线上的杂物清除干净,防止有害气体产生。

6、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一、防止烟尘排放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品。

二、防止现场施工扬尘1.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人喷水两至三次,喷水后进行清扫;2.清理建筑垃圾时采用吊斗或袋装下运,禁止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扬尘;3.木屑和垃圾外运时,均袋装后喷洒适量的水,减少扬尘。

三、防止搅拌站降尘1.搅拌机上部按要求搭设防护棚;2.水泥堆放在水泥棚内,零用水泥必须用彩条布遮盖。

四、控制人为噪声的措施文明施工,减少人为的噪声,禁止大喊大叫、大声喧哗,禁止敲、摔钢板、钢管发出大的噪声。

五、控制机械噪声的措施牵涉到产生强噪声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的作业,如:木料加工、木门制作,均有固定作业场所,尽量减少现场制作的噪声。

六、控制强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凡有强噪声的作业,晚上不超过24时,早晨不早于8时。

特殊情况如砼浇筑需连续作业时,事先与周围的居民做好工作,并报环保局办理好夜间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夏季中午延长休息时间,保证居民的午休时间。

七、创造好的环境、不污染环境1.工地四周架设蓝色彩钢板围挡。

2.施工现场每日清扫,做好排水,做好场地无污泥积水。

3.不乱倒垃圾,保持长期的整洁环境。

八、不使施工噪声较大的设备扰民1.控制人为的噪声;2.控制发出噪声机械项目经理考核表注:1.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上为不合格。

考核人:考核对象: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项目技术员考核表注:1.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上为不合格。

考核人:考核对象: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项目安全员考核表注:1.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上为不合格。

考核人:考核对象: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项目材料员考核表注:1.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上为不合格。

考核人:考核对象: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项目机管员考核表注:1.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上为不合格。

考核人:考核对象: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项目资料员考核表2.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上为不合格。

考核人:考核对象: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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