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百新置业公司乐清市中心区安置留用地商住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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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乐翁西路(北山前至荷堡)道路工程

乐清市乐翁西路(北山前至荷堡)道路工程

乐清市乐翁西路(北山前至荷堡)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二零一三年二月·杭州乐清市乐翁西路(北山前至荷堡)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1.1工程概况乐清市乐翁西路(北山前至荷堡)道路工程位于乐清市境内,乐清市东南部。

路线起点位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乐清停车区南侧,介于大茅岭村和北山前村之间,项目起点桩号K266+400;终点位于甬台温高速公路黄华枢纽北侧,即荷堡村东北角,与规划的翁象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270+700,道路全长4.30km。

工程为新建道路,全线设中小桥6座,桥梁全长290m,设涵洞25 道,全线无征拆迁。

本工程道路线位完全利用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桥下空间,路幅布设完全处于高速公路征地红线内。

本工程没有永久占地,临时占地2.67hm2,填方43.81万m3,挖方3.84万m3。

线路采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为35m。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2095 亿元,拟于2013 年12 月开工建设,2016 年6月投入使用,施工期共30个月。

1.2环境质量现状(1) 地表水工程涉及的K266+477.0断面(柳市塘河支流,无名)的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和氨氮等5个指标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白浦河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和氨氮等5个指标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仰槐河溶解氧和氨氮等2个指标超标,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要求。

超标的原因是沿线区域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造成的。

(2)环境空气工程区域的高桥村监测点位的NO2和CO现状监测的日均值和小时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TSP的日均值均超标,超标是由当地交通和工业发展造成。

附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附图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df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9 3.环境质量状况 ....................................................................................................... 31 4.评价适用标准 ....................................................................................................... 36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40 6.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49 7.环境影响分析 ....................................................................................................... 50 8.技改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69 9.结论与建议 ........................................................................................................... 84 附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 3. 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4.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规划图 附图 6. 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附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附件 4.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自来水厂环评报告

自来水厂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林芝地区朗县自来水厂建设单位: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月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织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1 (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表2 (9)环境质量状况表3 (14)评价标准表4 (17)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表5 (21)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预计排放情况表6 (30)环境影响分析表7 (32)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表8 (34)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竣工验收表9 (36)总量控制表10 (39)结论和建议表11 (40)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所在地规划图附图3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本项目给排水管线图附图5 项目照片附图6 本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件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委托书附件2 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附件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件4 “三同时”一览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表2环境质量状况表3评价标准表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表5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预计排放情况表6环境影响分析表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表8。

扩建年产扬声器50万只技改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扩建年产扬声器50万只技改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16.11.7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2.29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改)》(2016.7.2起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正)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10.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
(2017.9.1)以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及2016修改单;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 (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3.1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5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5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8日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为保障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省、温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落实污染源普查的重大国情调查定位,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各类污染源档案,利用国家、省、温州市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深入分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资产负债情况,为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环境质量-环境容量”关联响应关系、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推进污染源总量管理提供支撑。

准确分析当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形势,为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乐清建设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对象为乐清市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普查单位初步名录,结合用水用电及纳税相关信息,组织开展清查工作,经查漏补缺后形成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依照名录库组织普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 号
编制日期2017年4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9)
三、环境质量现状 (34)
四、评价适用标准 (3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5)
七、环境影响分析 (5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6)
九、结论与建议 (77)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5 临安市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青山湖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临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土地证
附件4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临经信青投资变更[2017]02号
附件5 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意见附件6 纳管协议
附件7 真实性承诺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目录一、总则 (2)1.1 目的和意义 (3)1.2 适用范围 (3)1.3 术语和定义 (4)1.4 评价原则 (6)1.5 评价内容 (7)二、环境影响后评价基本程序 (9)2.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2.2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 (11)2.3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审查 (12)2.4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13)2.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 (14)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15)3.1 建设项目概况分析 (16)3.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 (17)3.3 环境影响后评价方法 (19)3.4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20)3.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审查要点 (21)3.6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要求 (23)3.7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要求 (24)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案例分析 (25)4.1 建设项目概况介绍 (26)4.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过程 (27)4.3 环境影响后评价结果及建议 (28)4.4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查过程 (29)4.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及备案过程 (30)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影响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科学性:采用现代环境科学技术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技术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应纳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_-624468474

环境影响报告书_-624468474

仪征华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二乙二醇丁醚缩甲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本)建设单位:仪征华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持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目录1概述 (1)1.1 任务由来 (1)1.2 项目特点 (2)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3)1.5 初筛 (4)1.6 结论 (10)2总则 (11)2.1 编制依据 (11)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8)2.3 评价重点及评价工作等级 (21)2.4 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区 (25)2.5 相关规划以及环境功能区划 (26)3现有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7)3.1 项目基本情况 (37)3.2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38)3.3 公用及辅助工程 (38)3.4 主要生产设备 (39)3.5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40)3.6 生产工艺流程 (40)3.7 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41)3.8 环评批复及验收执行情况 (44)3.9 现有项目风险回顾 (45)3.10 现有项目存在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55)4改扩建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57)4.1 项目概况 (57)4.2 项目工艺流程说明及原辅材料消耗 (63)4.3 项目污染源分析 (68)4.4 环境风险识别 (78)4.5 项目污染物“三本账”核算 (83)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5)5.2环境质量现状 (90)5.3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 (102)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1)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11)6.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11)6.3环境风险评价 (144)6.4风险计算和评价 (149)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51)7.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51)7.2 废水防治措施分析 (154)7.3 噪声防治措施分析 (158)7.4 固废防治措施分析 (159)7.5 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分析 (163)7.6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65)7.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65)7.8 环保措施投资 (180)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81)8.1经济效益分析 (181)8.2环境影响损益分析 (181)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82)9.1环境管理要求 (182)9.2污染物排放清单及信息公开内容 (188)9.3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190)9.4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91)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93)10.1 项目概况 (193)10.2 环境质量现状 (193)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93)10.4 主要环境影响 (194)10.5 环境保护措施 (196)10.6 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197)10.8 “三线一单”相符性 (198)10.9 建议 (200)1概述1.1任务由来仪征华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945万元,公司位于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仪征化纤公司厂区仓库北路,目前主要从事二元醇酯增塑剂和茄尼醇产品的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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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百新置业公司乐清市中心区安置留用地商住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E-a34-2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E-a34-3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环境质量状况 (16)评价适用标准 (19)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0)环境影响分析 (32)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1)审批符合性分析 (43)结论与建议 (45)附图:1、地理位置图2、乐清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图3、乐清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4、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5、乐清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6、乐清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7、项目总平面图8、地下车库总平面图附件:1、乐清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乐发改备[2016]78 号、乐发改备[2016]79 号、乐发改备[2016]80 号)2、规划设计条件(乐住规建发[2016]89 号、乐住规建发[2016]90 号、乐住规建发[2016]91 号)3、土地出让合同4、污水纳管复函5、环境监测数据报告6、承诺书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基本情况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项目名称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1、项目由来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选址于乐清市城南街道,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本项目已经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立项(乐发改备[2016]78 号、乐发改备[2016]79 号、乐发改备[2016]80 号),总用地面积26020m2,总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其中商业部分入驻餐饮或 KTV 项目企业尚未明确,待企业入驻后另行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住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1 - 联系电话:7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宅建筑总户数为 616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等有关法规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类要求,本项目为“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受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项目类比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通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7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15 年 4 月 24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根据 2016 年 7 月 2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浙江省有关条例、意见、通知、办法等: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2 - 联系电话:7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根据 2014 年 3 月 13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 9 件规章的决定》修正);2)《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浙环发[2012]10 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 号);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 号);5)《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7] 74号);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 年 12月 31 日);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 号);(3)温州市有关条例、意见、通知、办法等:1) 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0]88 号;2)《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123号,;3)《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 73 号,2010年 6 月 28 日;4)《温州市施工扬尘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30 号,2012 年 1 月 1日实施。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保护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国家环境保护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保护部;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3 - 联系电话:7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保护部;(6)《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6 年 4 月;(7)《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2013 年 10 月 1日;(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保局;(9) 浙江省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2006-2020)》,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2008 年 2 月。

◆项目技术文件(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土地出让合同;(3)、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和设计方案;(4)、业主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及环评合同。

3、项目选址及四至关系本项目选址于乐清市城南街道,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项目东侧临乐清绿城玫瑰园住宅(已建);南侧临区间道路,隔路为空地,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西侧临金溪路(城市次干道),隔路为翡翠湾花园住宅(已建);北侧临四环路(一级公路),隔路为中心公园。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图 1-1。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4 - 联系电话:7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N中心公园2m乐清绿城玫瑰园住宅南草垟村项目所在地翡翠湾花园住宅30m空地图 1-1 周边环境遥感图4、建设规模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乐清市城南街道,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项目地块内布置有 9 幢建筑,分别为 1#楼 32F,2#楼 32F,3#楼 32F,4#楼 1F,5#楼 33F,6#楼33F,7#楼 33F,8#楼 31F,9#楼 2F,设一层地下停车库。

总用地面积 26020m2,总建筑面积。

项目建成后规划住宅建筑总户数 616 户,设商业建筑面积 m2,主要做为商铺,不涉及餐饮与娱乐项目。

5、经济技术指标表 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7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项目地块内自南向北布置 9 幢建筑,地块南侧分布有 1#楼 32F(住宅,第一层设物管用房),2#楼 32F(住宅,第一层设居家养老、物管用房),3#楼 32F(住宅),4#楼 1F(商业),5#楼 33F(住宅);地块中部分布有 6#楼 33F(住宅),7#楼 33F(住宅);地块北侧分布有 8#楼 31F(住宅),9#楼 2F(商业);小区主入口设置在地块西南侧,小区次入口设置在地块东北侧。

本项目在地块东侧分别设置了 3 个化粪池,1#~9#楼分别设置了8 个地下车库排烟竖井,4 个垃圾坞,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图 1-3。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6 - 联系电话:7乐清市百新置业有限公司乐清市中心区 E-a34-2 部分地块(石马南村、百岱村安置留用地)以及 E-a34-3 地块(仓桥村安置留用地)商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地下车库出入口N化粪池9#楼2次入口18#楼化粪池146#楼23化粪池7#楼主入口365#楼3#楼81#楼541#地下车库出入口4#楼2#楼地下车库排烟竖井7垃圾收集点*图中所标的污染防治措施位置以建筑设计方案为依据,具体位置以后期设备安装位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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