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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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

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

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离休干部工资待遇的基础,是根据其个人工作年限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离休干部工作年限越长,基本工资越高。

2.职务工资:职务工资是根据离休干部在工作期间担任的职务而确定的。

不同的职务有不同的职务工资。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离休干部在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而确定的。

绩效工资通常由相关部门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

4.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根据离休干部担任的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的艰辛程度而确定的。

岗位津贴通常与离休干部所在的单位、行业等相关。

5.养老金:养老金是离休干部退休后每月享受的固定收入。

养老金的金额通常与离休干部在职期间的工资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等因素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是根据国家政策制定的,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在使用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用。

总之,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对于确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的制定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结合离休干部的个人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只有确保离休干部的合理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节点,而对于军队文职军人来说,退休政策的制定对于他们的生活和未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全面介绍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并探讨其对他们的影响。

一、退休条件根据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文职军人达到以下条件即可申请退休:1. 年龄要求:男性文职军人年满55周岁,女性文职军人年满50周岁。

2. 服务年限要求:文职军人至少需要在部队任职满20年才能申请退休。

此外,参与过特殊任务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文职军人,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前退休。

二、退休待遇1. 退休金:文职军人退休后,将享受相应的退休金待遇。

退休金的计算按照文职军人在部队服役的年限、军衔等级和工资水平进行综合计算,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2. 医疗保障:退休后,文职军人和其配偶仍然可以享受到军队医疗保障政策的覆盖。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免费享受军队医疗资源,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3. 优先安置和就业支持:退休的文职军人可以享受到优先安置政策,他们有资格参加一些退休干部就业指导培训班,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会提供一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工作。

三、加快退休进程的措施为了更好地照顾文职军人的退休需求,相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退休进程,使文职军人能够更早地享受退休生活:1. 提前退休:对于一些身体状况不适应工作的文职军人,或者已经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上级申请提前退休。

2. 就业安置:为了更好地帮助文职军人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政府会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并积极组织与退休人员匹配的岗位。

3. 宣传政策:相关部门会积极加强对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的宣传,确保每一位文职军人都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准确掌握申请流程和条件,促进其顺利退休。

四、政策优势和改进建议1. 优势: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他们的特殊身份和服务特点,为他们的退休生活提供了全面保障。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我国每年有40万左右的退役军人。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服役满12年以上,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的;或因公(战)致伤残六级以上的士兵和转业军官,可以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现实中,能满足以上调整的还是占少数的,数据显示符合标准能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只占每年退役军人的两成,剩余的80%的退役军人只能自主就业、自谋职业。

所以社会各界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

目前,国家对做出贡献的退伍老兵们提供了很多补贴,2020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5大补贴齐上阵,最高可领5万元!按照2020年最新颁布的《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规定:军人离开部队时,除了能领导国家提供一笔数万元退役补贴金。

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还能在领取一笔补贴金。

具有农村户口的退役军人,如果退伍后没有找工作,选择回家种地经济收入低,为了保证这类退役军人生活,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相应补贴金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虽然这笔补贴不多,但是也能补贴下家用。

除此之外还有5大补贴政策:补贴一:红军退伍军人从2019年开始,国家给予那些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红军战士每年5万元的补助。

感谢每一位为了祖国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的红军,既是对他们的重视,也是对他们功劳的肯定。

补贴二: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如果造成残疾的退伍军人,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等级补助。

目前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月,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还能再领550元的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补贴。

如果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人能再加600元的补贴。

对于那些为国负伤的军人来说,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这笔钱不算多,但这笔补贴却可以保障退伍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

补贴三:安家补助费这笔安家补助费是需要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高山海岛津贴之和如果退伍军人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十年以内的,发0.5个月补助费;十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军队文职军人是指在军队内从事行政、后勤、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非战斗岗位工作的军人。

他们是维护军队正常工作运转的重要力量,对于保障军队的后勤保障和管理运营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改革进程,退休政策也逐步完善,以保障文职军人的福利和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一、退休条件根据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军队文职军人可以在达到以下条件时申请退休:1. 年满60周岁;2. 达到正常工龄(通常是35年)。

二、退休待遇军队文职军人退休后,将享受以下待遇:1. 退休金:根据不同工作年限和职务级别,退休金由相关部门核定,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2. 医疗保障:退休军人可继续享受军队医疗保障,包括常规体检、治疗费用等,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的优惠购买政策。

3. 社会保险:退休后,军队文职军人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三、退休流程退休流程一般如下:1. 提交申请:军队文职军人在符合退休条件后,需要填写退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批流程:退休申请经过上级机关的审核和批准,并报相应的军队管理部门备案。

3. 公示和等待:退休申请公示一定时间后,如无异议,正式确定退休时间,并通知申请人。

4. 办理手续:申请人收到退休通知后,需要按照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办理离退休证、领取退休金等。

四、优惠政策为鼓励文职军人在工作期间发挥更大作用,军队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以下是几项典型的优惠政策:1. 技术职务加分:军队文职军人在评定职称和职务时,可以根据其实际岗位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加分。

2. 退休工龄加算:退休时,对于超过正常工龄的文职军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加其工龄,从而增加退休金的数额。

3. 安置政策:对于退休后需要重新就业的文职军人,军队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帮助他们顺利转换到社会岗位。

五、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军队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改革,未来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完善。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社会各界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

目前,国家对做出贡献的退伍老兵们提供了很多补贴,2020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5大补贴齐上阵,最高可领5万元!按照2020年最新颁布的《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规定:军人离开部队时,除了能领导国家提供一笔数万元退役补贴金,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还能在领取一笔补贴金。

具有农村户口的退役军人,如果退伍后没有找工作,选择回家种地经济收入低,为了保证这类退役军人生活,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相应补贴金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虽然这笔补贴不多,但是也能补贴下家用。

除此之外还有5大补贴政策:补贴一:红军退伍军人从2019年开始,国家给予那些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红军战士每年5万元的补助。

感谢每一位为了祖国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的红军,既是对他们的重视,也是对他们功劳的肯定。

补贴二: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如果造成残疾的退伍军人,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等级补助。

目前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月,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还能再领550元的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补贴。

如果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人能再加600元的补贴。

对于那些为国负伤的军人来说,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这笔钱不算多,但这笔补贴却可以保障退伍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

补贴三:安家补助费。

这笔安家补助费是需要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高山海岛津贴之和。

如果退伍军人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十年以内的,发0.5个月补助费;十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如果是复员到县市以下城市,增发0.5个月补助费。

补贴四:回乡生产补助费。

退伍军人如果选择回农村务农的话,可以领取回乡生产补助费,也是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补贴五:退伍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

退役军人在医院看病除了享受优先待遇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会比普通人要高一些。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近年来,我国退休军官待遇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完善,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军官的福利待遇,凝聚退役军人的热情与力量,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退休军官待遇的最新政策。

一、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背景与重要性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一种重要举措。

在军队建设与军人福利方面,始终将军队建设的核心任务放在首位,积极关心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

退休军官作为我国军队的基层骨干和宝贵财富,他们辛勤耕耘多年,功勋卓著。

故而,进一步完善退休军官待遇政策,将有助于激发军人的荣誉感与使命感,促进军队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主要调整与完善1. 退休军官养老金的提高为更好保障退休军官的生活水平,最新政策增加了对退休军官养老金的提高。

根据军龄、职级、军职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退休军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

此举不仅使退休军官的养老金能够与日常开销相匹配,更进一步提升了军人的社会地位与尊严感。

2. 优化医疗保健政策对退休军官的医疗保健政策也进行了优化。

新政策对退休军官的医疗保健范围进行了扩大,不仅涵盖了常见疾病的治疗,还增添了心理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服务项目。

此举有效提升了退休军官的健康保障水平,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 完善退休军官福利制度为了更好地关心和照顾退休军官的生活需求,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退休军官福利制度。

对于退休军官的子女教育、住房安置等问题,提供了更多精准化的政策措施。

此举既能安抚退休军官的后顾之忧,也能激发军人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

三、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实施与效果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军队的整体凝聚力有所增强。

通过增加退休军官的福利待遇,使军人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更加强烈,进一步增强了军队的整体凝聚力。

其次,退役军人的荣誉感与归属感得到了提升。

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与尊重,让他们感到自己所做出的贡献被认可与重视,更加坚定了他们为国家、为人民的决心与信心。

干部退休工资标准

干部退休工资标准

干部退休工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退休工资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干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

那么,现行的干部退休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以清晰简明的方式为您解读干部退休工资标准。

干部是国家重要的管理人员,退休工资标准的制定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干部的退休工资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待遇和奖励性收入。

首先,基本工资是干部退休工资的基础。

干部的基本工资是根据其职务级别、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干部的基本工资越高,退休后的工资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基本工资是干部退休工资的主要来源,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依据。

其次,津贴或补贴也是干部退休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津贴或补贴主要是针对干部在工作期间的特殊情况而设立的。

比如,特别津贴用于奖励在特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补贴则是为了补偿干部可能产生的一些额外费用或开销。

此外,福利待遇也是干部退休工资构成的重要部分。

这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用等。

干部的年龄和退休时的工作岗位等因素会影响福利待遇的多少,通常情况下,干部的福利待遇都会相对较高。

最后,奖励性收入也是一部分干部退休工资的来源。

干部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因为出色的表现而获得一些奖励或津贴,这些额外收入也会计入退休工资中。

综上所述,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是由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收入这几个要素构成的。

根据干部的职务级别、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各个部分的金额。

当然,退休工资标准也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是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确定的,以确保公平公正。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会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以适应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涵盖了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收入等多个方面。

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

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

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近日,军队官兵休息时可以说是迎来了一波福利政策大调整,其中就包括军休工资调整。

据了解,这次调整是针对2019年再次出台的《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官兵军事休息管理的意见》的落实,旨在进一步优化军队官兵的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下面就是本次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一、根据职务不同进行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士官、军官、指挥员、文职人员的军休工资将根据其职务层次进行区分调整。

其中,高级职务比低级职务的军休工资数额更高,具体调整方案如下:1.士官:根据其军衔级别分四个档次调整,月增加金额为280元、340元、410元、500元。

2.军官/指挥员:根据其军衔级别分五个档次调整,月增加金额为460元、620元、760元、970元、1200元。

3.文职人员:根据其职务级别分三个档次调整,月增加金额为360元、530元、760元。

二、激励加码,特殊岗位补贴为了鼓励官兵在军队工作中发挥更大的贡献,提高其幸福感和获得感,本次调整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几个特殊岗位补贴,具体为:1.特殊工作岗位补贴:当官兵受命去执行一些特殊的任务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可额外获得每月600元的特殊工作岗位补贴,同时获得与任务等级相应的奖励。

2.边防巡逻补贴:从2020年1月1日起,在边防部队服役的官兵每月可获得800元的边防巡逻补贴。

3.某些军种的特殊职务岗位补贴:海军水兵、特种部队士兵和陆军炮兵、防空导弹部队的官兵将享受与其所在军种相关的特殊职务岗位补贴。

三、其中还有这些待遇除了上述的调整内容外,本次军休工资调整还包括以下内容:1.休假增加:除了固定的休假时间外,官兵还可享受每年5天的额外休假。

2.休息设施改造:各级机关、部队、军事院校、单位等将加大投入改善官兵的军休休息条件,包括卫生、安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等方面。

3.休息服务提升:各级机关、部队、军事院校、单位等将加大投入提升官兵的军休服务水平,包括饮食、交通、住宿、娱乐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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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更新:2018-11-17离退休干部就是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干部的总称.那么对于这些有特色贡献辛苦了半辈子的干部退休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这关乎到他们晚年的生活,下面随大学高考一起了解下吧。

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

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

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退休干部就是解放后参加工作,并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

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一)离休费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二、各项补助补贴标准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

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

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

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

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

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

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

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

随工资逐月发放。

7.房租补贴:从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

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8.防暑降温费: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愿兵每人每年40元。

9.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

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

10.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护理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享受条件:(1)军队离休干部中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战前期参加革命的,以及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且年满70周岁的。

(2)副军职以下离休干部因战因公伤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

上述五项均需护理,为生活不能自理。

审批机关:移交政府安置前,军队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由军队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队退休干部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移交政府安置后,由省级民政部门批准,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报批程序:军队离休干部年满70周岁享受护理费的,由安置地市以上安置部门审批,报省备案,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享受护理费;军队离退休干部因病因残享受护理费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干休所审核,市地以上安置部门审定,报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审批,由省批准之月起享受护理费。

军队离休干部在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经医院证明,由县级民政部门报请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停发护理费,改发公勤补助费。

军队退休干部,凡享受护理费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停发护理费。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经2014年9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服务管理内容、服务管理方式、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管理工作人员、附则6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9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2014年9月23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二)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服务管理方式第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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