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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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1、事故报告:1.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部门经理或安全主任。

1.2安全主任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僮侨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报告。

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 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

同时组织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

1.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5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调查:2.1按事故的类别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下列事故由总经理、安全主任和事故部门主管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火灾、爆炸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事故;(4)人身事故;(5)职业病危害事故。

2.2按事故级别分类落实事故调查责任部门。

(1)轻伤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生产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安全、事故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3)死亡事故和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总经理、安全主任协助调查。

2.3 当公司的专业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事故调查的要求时,事故调查可委托或聘请安全中介机构进行调查。

2.4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2.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第一条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1、发生小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全部会同企业管理部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3天内将调查报告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发生大事故时,由公司安全中心(部门经理)牵头,管理中心、生产中心参加,迅速进行调查,一星期内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呈报公司总经理,交公司安委会决定。

3、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各有关职能处室与县安监局、劳动局、工会、检察院、卫生局等部门人员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上级部门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

4、未遂事故,由车间组织调查处理,将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防范措施,报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由安全部备案。

5、外来施工单位总承包工程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6、外单位职工在我公司参加生产劳动、施工、生活服务等无偿劳动并由我公司负责指挥作业发生的事故,由我公司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伤人员的工伤管理、工伤医疗、生活补助等,由双方安全、人事、工会等部门共同协商处理。

7、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事故,由事故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调查、分析;如果事故责任难以确定,可由上一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确定;事故责任确定后,由事故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上报。

发生各类生产性事故后,事故主管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在十天内填写《事故登记表》及《事故定性审批单》,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按下列程序审核批准。

(1)发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时,需经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安全管理部备案。

(2)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时,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事故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交安全部备案。

8、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级领导担任。

成员由事故主管部门部长、生产、企管、安全、工会等部门组成。

10、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5)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若调查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具体注明。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有时不可避免地发生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以及快速、准确地处理事故后果,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为企业提供科学决策和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故障、工人伤亡、火灾爆炸等。

无论事故性质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3. 调查小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方案;4. 调查小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包括采集现场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文件等;5.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结果及时汇总并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调查要点1. 事故的背景和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时间、事故前的运行状态等;2. 事故原因的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如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3. 事故后果的评估: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4. 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的主体和具体责任人;5. 事故的教训和改进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五、处理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2. 处理决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工资、降职、开除等;3.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予以公示,以警示全体员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1.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3. 针对事故调查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企业应进行总结和改进,完善制度的相关内容,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完整版)安全事故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图

(完整版)安全事故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图

(完整版)安全事故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图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流程图
项目经理
事故伤员组织抢救
目击者立即报告
保护
事故现场
分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
立即报告
1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安监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领导、安监处
项目部
接受事故调查与处理
较严重的重伤以上事故2周内,内部事故调查与处理完成、报出(如政府有要求按政府时限报送)
轻伤(1周内)、一般的重伤
(2周内)事故内部事故调
查与处理完成,送公司审定后报出(如政府有要求按政府时限报送)
打120求救电话送医院
抢救、治疗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内部调查与处理流程图
公司、分公司
成立事故调查与处理领导小组
(主管领导、安全、生产、人劳、保武、工会等部门)
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成员:人劳、工会等部门)
事故调查工作小组
(成员:安全、生产、保武等部门)
事故善后处理与赔偿与谈判形成善后处理与赔偿协议完成善后处理与赔偿
资料交人劳、安监部门归档
事故调查
事故现场
调查
目击者询
问笔录
伤者询问
笔录
项目经理、安全员、
施工员询问笔录
事故原因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及责任认定,
形成事故调查结论
按“四不放过”原则
教育伤者
责任人教育与
处理
教育职工事故隐患整改
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交公司安监部门备案交政府安监部门确认并备案
与伤者或死者家属
召开事故现场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追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 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的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初步了解,并做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大型事故。

(3)如果属于大型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4)安全负责人应向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详细汇报,并提交事故报告。

3. 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成立,由安全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和成员。

(2)调查组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收集证据,了解直接和间接的原因。

(3)调查组应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照相和录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记录。

(4)调查组应进行数据分析和模拟重现,以帮助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

(5)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发生的责任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组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告给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

(2)上级主管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3)企业安全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4)管理层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跟踪,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 监督和评估:(1)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企业应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3)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事故报告和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和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事故、事件处理和调查程序

事故、事件处理和调查程序

事故、事件处理和调查程序1 目的和范围对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报告、处理,并通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EHS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的控制。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程序。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XXXX-CX-20《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3 定义3.1 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3.2 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3.3 生产安全事故的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职责4.1 总经办4.1.1 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及计划。

4.1.2 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安全、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事件的处理、调查、报告。

4.1.3 负责组织开展工伤事故的管理、督导、检查、考核,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管理。

4.1.4 负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工伤事故申报材料。

4.1.5 负责向劳动鉴定部门提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

4.1.6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负责办理工伤保险。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破坏的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因此,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1. 依法依规,优先保障人身安全;2. 及时准确,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信;3. 综合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4. 公开透明,及时向相关方面通报调查结果。

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1. 事故发现和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人员,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报告流程进行汇报。

2. 事故现场保护和封堵: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并封堵可能导致扩大事故的途径。

3. 事故调查组成: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性质确定调查组成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4. 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组应按照相关调查标准和程序,进行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相关人员询问和材料调取等工作,并及时记录调查过程和结果。

5. 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层。

6. 事故调查结果的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公司管理层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7. 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告和备案:公司应及时公告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相关事故信息,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1. 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等基本情况的介绍。

2. 损失评估: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统计。

3. 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包括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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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程序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安全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程序时间:2009-10-10 17:02来源:蜂巢网作者:本站整理点击:107次1目的与范围建立并保持事故、事件处理程序》,确定职责和权限,以便开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事故与未遂事故的处置和预防管理。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Q/0501-2006《管理手册》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职业病报告办法》卫生部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卫生部发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37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GB/T28001-2001标准的术语和定义;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全监督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职责公司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运行情况,总经办和物业客服部配合。

负责组织重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审与实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工程技术部负责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审与实施,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参与其他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评审工作,并负责组织重大安全技术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评审与实施工作。

工会(或工会小组)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评审工作,并负责组织监督各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影响,并保护事故现场。

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配合事故应急处理。

现场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完后,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发生应按本程序进行调查和后续处理,对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其实施前应先通过对风险评价过程的评审,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证。

各部门、管理处、子公司可应邀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评审,并验证实施效果。

仓库参与物资采购、运输、搬运、储存、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工作程序事故分类5.1.1按事故发生性质划分:可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运行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a)火灾事故: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b)爆炸事故: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c)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通信、仪器(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运行的事故;d)运行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运以及给业主经营(生活)造成直接影响的事故;e)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f)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g)环境污染事故:指环境受到破坏,引起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环境突发事件。

环境污染事故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5.1.2按伤害程度划分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5.1.3事故类型可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空坠落、爆炸、中毒等。

5.1.4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5.1.4.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5.1.4.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a)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b)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5.1.4.3流动资产的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a)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b)成品等均以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5.1.4.4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5.1.4.5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5.1.4.6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停运、停业等的损失价值。

停运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时至完全恢复(即开始正常运行)止;停运损失按营业部门统计为准。

事故报告5.2.1发生工伤轻伤,重大未遂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向总公司物业客服部报告。

5.2.2管理处、子公司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其他应报告总公司的事故时,除了向经营方相关部门通报外,还需按《金鹰物业事故快报》格式尽快通知总公司物业客服部,最迟不得超过8小时。

当关键要害部位发生火灾、爆炸,可燃物质、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危及周边社会安全时,应立即用简明文字或电话报告总公司物业客服部。

凡当地政府有规定要求报告的事故,应按规定报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向物业客服部部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应得到当地业主方和经营方的支持和指导,注意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

5.2.3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2.4凡发生应上报总公司的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按《事故报告》的要求写出事故报告,将《事故报告》和《四不放过登记表》一并上报物业客服部。

5.2.5各管理处、子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每月30日将“月事故统表”电子版报物业客服部。

5.2.6凡发生下列事故,应报总公司物业客服部备案a)各管理处、子公司周边发生可能对本单位本大厦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故;b)在管理处、子公司管辖范围内施工的供方(承包商)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c)其他事故,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

事故现场处置5.3.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撤离现场各类人员,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以防事故蔓延、扩大。

5.3.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5.3.3在组织受伤人员救护和实施应急程序时,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事故现场实施保护,防止物证被无意或有意破坏,影响事故调查。

只有在得到明确的指示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

事故调查5.4.1发生事故后,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同时,公司内部也要组织调查。

一般事故由物业客服部牵头,专业职能部门主持,管理处、子公司参与调查;重特大事故由总公司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专门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其中:a)人身、爆炸事故的调查由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b)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环境与安全领导小组负责;c)设备运行维修事故的调查由工程技术部负责;d)交通事故的调查由物业客服部负责。

5.4.2管理处、子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实施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包商(供方)在管理处、子公司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由承包商负责组织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b)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c)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a)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者;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调查程序a)了解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地点的环境条件及安全防护要求;b)现场勘察:作业环境、起因物、致害物、气象特点等;c)资料、记录收集;d)人证;e)伤害人状况;f)事故分析的步骤和要求:——整理和阅读有关调查材料,并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应从直接原因入手,深化到间接原因,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确定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重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而判定主要责任者。

g)事故调查人员应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结果,对事故单位提出事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要求责任单位编制具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h)事故调查组在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后,由调查组组长组织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事故责任分析——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调查组成员名单——附件(证言材料等)事故处理5.5.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应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负责人和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从重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a)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b)对已列入事故隐患治理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c)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d)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e)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f)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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