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2011年4月28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自治区统计局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自治区统计局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广西总人口5159.46万人南国早报2011-07-01 ■ 记者唐正芳本报南宁讯(记者唐正芳)经过全区近30万普查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了登记和汇总工作。
广西的人口家底究竟如何?10年来广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发生了怎样的变化?6月30日,自治区统计局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之中的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公布了广西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一些关键数据。
广西常住人口4602.66万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广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表明,全区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4602.66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89.37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113.29万人,增长2.52%,年平均增长为0.25%。
全区总人口为5159.46万人。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744.20万人相比,10年间共增加415.26万人,增长8.75%,年平均增长为0.84%。
比“四普”到“五普”10年间年平均增长1.08%下降0.24个百分点。
全区家庭1315.14万户全区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家庭户1315.1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397.3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1人减少0.47人。
男女比例108.26∶100全区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92.62万人,占51.98%;女性人口为2210.04万人,占48.02%。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68下降为108.26。
老年人比重上升全区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各年龄段人口所占比重详见“图表①”。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2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人口普查各民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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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人,其中男性人,女性人.其余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人,占比回族:人,占比满族:人,占比维吾尔族:人,占比苗族:人,占比彝族:人,占比土家族:人,占比藏族:人,占比蒙古族:人,占比侗族:人,占比布依族:人,占比瑶族:人,占比白族:人,占比朝鲜族:人,占比哈尼族:人,占比黎族:人,占比哈萨克族:人,占比傣族:人,占比畲族:人,占比傈僳族:人,占比东乡族:人,占比仡佬族:人,占比拉祜族:人,占比佤族:人,占比水族:人,占比纳西族:人,占比羌族:人,占比土族:人,占比仫佬族:人,占比锡伯族:人,占比柯尔克孜族:人,占比景颇族:人,占比达斡尔族:人,占比撒拉族:人,占比布朗族:人,占比毛南族:人,占比塔吉克族:人,占比普米族:人,占比阿昌族:人,占比怒族:人,占比鄂温克族:人,占比京族:人,占比基诺族:人,占比德昂族:人,占比保安族:人,占比俄罗斯族:人,占比裕固族:人,占比乌孜别克族:人,占比门巴族:人,占比鄂伦春族:人,占比独龙族:人,占比赫哲族:人,占比高山族:人,占比珞巴族:人,占比塔塔尔族: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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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 0-14岁 人数 22245.97 168.70 126.75 1209.30 610.60 348.26 499.70 329.27 458.04 198.56 1023.02 718.92 1069.90 570.57 975.04 1507.43 1974.59 796.35 1157.38 1761.82 999.14 173.47 489.80 1364.45 876.46 952.80 73.17 548.94 464.38 117.71 135.37 453.06 比率 16.60% 8.60% 9.80% 16.83% 17.10% 14.10% 11.42% 11.99% 11.96% 8.63% 13.01% 13.21% 17.98% 15.46% 21.88% 15.74% 21.00% 13.91% 17.62% 16.89% 21.71% 20.00% 16.98% 16.97% 25.22% 20.73% 24.37% 14.71% 18.16% 20.92% 21.48% 20.77% 龄 结 构 15-64岁 民族构成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99843.34 1621.60 1056.84 5384.14 2690.08 1935.56 3423.99 2186.70 3054.35 1870.37 5986.19 4215.60 4274.50 2827.64 3143.08 7128.90 6641.88 4407.01 4768.59 7964.56 3178.20 626.08 2061.41 5796.62 2300.47 3135.10 211.76 2865.41 1882.56 409.49 454.37 1593.2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属性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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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
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
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
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
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
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
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
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
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
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
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
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
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
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
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
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
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
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
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
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
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
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
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
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
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
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
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
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
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
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
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 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 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 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
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 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
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 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 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
俄罗斯族:15393人,占比0.0012% 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 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 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 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
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
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
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
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
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