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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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新疆公布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新疆公布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常住人口2181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公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区人口普查数据,全区常住人口为21813334人,乌鲁木齐市常住人口为3110280人。

一、全区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为218133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8459511人相比,10年共增加3353823 人,增长18.17 %。

年平均增长率为1.68 %。

二、家庭户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398569户,家庭户人口为2084428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1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190228人,占51.30%;女性人口为10623106人,占48.70%。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24下降为105.34。

四、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530645人,占20.77%;15-64岁人口为15932420人,占73.0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50269人,占6.1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5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8746148人,占总人口的40.1%,各少数民族人口13067186人,占总人口的59.9%。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256229人,增长了16.7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097594人,增长了19.1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31995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52638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787367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5604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统计局2011年6月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711537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38601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29357人,增长11.42%,年平均增长率为1.09%。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177483户,家庭户人口为63532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减少 0.5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30096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3485274人,占48.98%。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8%下降为104.1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31136人,占14.49%;15-59岁人口为5224094人,占73.42%;60岁及以上人口为860140人,占12.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4126人,占8.2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651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66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9648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1032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保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保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保山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保山市统计局保山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11年5月25日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保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两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

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普查时点常住人口为2506491人。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34831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8176人,增长6.74%,年平均增长率为0.65%。

三、家庭户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616285户,家庭户人口为24042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9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8人减少了0.18人。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85247人,占51.28%;女性人口为1221244人,占48.7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4下降为105.24。

五、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19349人,占20.72%;15-59岁人口为1673945人,占66.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13197人,占12.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8032人,占8.70%。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0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49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48140人,占89.69%;少数民族人口为258351人,占10.31%。

其中,彝族人口为81524人,占3.25%;白族人口为45890人,占1.83%;傣族人口为43049人,占1.72%;傈僳族人口为34423人,占1.37%;回族人口为12436人,占0.50%;苗族人口为10580人,占0.42%;布朗族人口为9834人,占0.39%。

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浙江省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5442.69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6.9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65.71万人,增长16.37%,年平均增加76.57万人,增长1.53%。

全省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182.40万人,占21.72%。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885.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942.5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96.57万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2646.12万人,占48.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7基本持平。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8.92万人,占13.21%;15-59岁人口为3967.91万人,占72.90%;60岁及以上人口为 755.86万人,占13.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8.17万人,占9.3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0 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07.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38.1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 1996.41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68.5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辽源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源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辽源市统计局)2011年6月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辽源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辽源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1176645人[1],与全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7033人相比,十年间共减少90388人,减少7.13%,年平均下降为1.22%。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98966户,家庭户人口为11588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了0.42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8437人,占总人口的50.86%;女性为578208人,占总人口的49.1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98下降为103.50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39466人,占11.85%;15-64的人口为936156人,占79.5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1023人,占8.5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7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193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5969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55099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1413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872人上升为611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506人上升为1357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9821人上升为4682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467人下降为26697人。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数据显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亿。

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28日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初步预计,年末全国总人口134100万人。

”(即13.41亿人)可以看出,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总数与统计公报的数据基本吻合。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在发布会上说:“这个涉及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问题,我可以向大家说一句。

这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质量是比较高的,或者说这是一次高质量的人口普查。

”本文假定这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是真实、准确的,下面对这些数据进行初步的分析。

首先是性别结构。

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这是总人口的性别比。

一般来说,女人比男人长寿,因此,在65岁以上的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但这无助于缓解性别比失衡问题,显然,要二三十岁的小伙子娶六七十岁的老太婆为妻是不现实的事情。

因此,更重要的性别比数据是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这个数据与中国将来出现的光棍问题密切相关。

《数据公报(第1号)》没有给出这个数据,但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发布会上说:“我们这次普查根据初步汇总的情况,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女孩为100的话)是118.06,这个数据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116.86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但是这个数据比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的118.59下降了0.53,比2009年的人口抽样调查的119.45下降了1.39。

”在国际上,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水平是102-107,显然,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仍然远远高于正常值。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到现在,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一直偏高,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其次是年龄结构。

0-14岁人口占16.60%;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

2019-2020年整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汇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人口概况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年6月30日,全国人口601,912,371 人。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年7月1日,全国人口694,580,000 人。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7月1日,全国人口1,008,180,000 人。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89年7月1日,全国人口1,133,680,000 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7月1日,全国人口1,242,600,000 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1,339,724,852 人。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 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 2.93个百分点,其中 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马建堂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答记者问

中国信息报/2011年/4月/29日/第001版马建堂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答记者问4月2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记者:通过这次人口普查,我们看出中国人口、经济、社会在这10年里发生了很多的变化,我们想请发言人帮我们分析一下这些变化,会不会据此作出一些社会政策上的调整,也帮我们展望一下。

马建堂:人口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反映,刚才公布的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和迁移流动等数据,不仅揭示出我国人口的基本状况和10年来的发展变化,也彰显了党和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人的素质、统筹城乡发展的不凡进程。

比如说,我刚才介绍的人口总量的数据、人口增长率的数据,就表明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继续得到有效的控制。

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11月1日我国人口的总量为13.4亿人,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之间,我国人口净增长7390万人,年均增长率是0.57%,也就是5.7‰。

我们比较一下,1990年到2000年的10年之间,我国人口净增长1.3亿,年均增长是1.07%,也就是10.7‰。

两个10年相比,后一个10年比前一个10年人口净增长减少了约5600万人,这表明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的控制。

这也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一个较好的基础。

同时,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刚才我说的总量数据也表明我国认真履行了《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承诺,为实现全人类自身发展的可持续作出中国人应有的贡献。

第二,从人口素质的一些指标看,中国居民的全社会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人口的素质在提高。

刚才给同志们介绍了两个数据,一个是我国的文盲率,我国的文盲率从2000年的6.72%下降到去年的4.08%,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8930人,这非常形象地体现了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进步,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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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中国人口近13.4亿10年增7390万
2011-04-28 10:37: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有20173人参与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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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以下为公报全文。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九、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10]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26652人。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十、登记误差
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样调查。

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0.1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6]台湾地区的人口数为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底的户籍登记人口数据。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人口所占比重。

[9]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责任编辑:NN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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