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年龄数据
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7865990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38280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家庭户[4]24393386户,家庭户人口为7168009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58下降为101.54。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 8567807人,占10.8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4.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06817人;具有高中文化(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2697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41750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168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17人上升为1081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3039人上升为 161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372人上升为3867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881人下降为24176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953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98203人,文盲率[5]由6.31%下降为3.81%,下降2.50个百分点。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山西省统计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为3571211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47124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240869人,增长9.98%,年平均增长率为0.96%。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0330200户,家庭户人口为334841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4人减少0.4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338768人,占51.35%;女性人口为17373343人,占48.6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21下降为105.56。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106011人,占17.10%;15-64岁人口为26900767人,占75.33%;65岁及以上人口为2705333人,占7.58%。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6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2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1143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6186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611529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780484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422人上升为872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1587人上升为1573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921人上升为4512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779人下降为21855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统计局2011年6月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711537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38601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29357人,增长11.42%,年平均增长率为1.09%。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177483户,家庭户人口为63532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减少 0.5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30096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3485274人,占48.98%。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8%下降为104.1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31136人,占14.49%;15-59岁人口为5224094人,占73.42%;60岁及以上人口为860140人,占12.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4126人,占8.2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651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66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9648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1032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浙江省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5442.69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6.9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65.71万人,增长16.37%,年平均增加76.57万人,增长1.53%。
全省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182.40万人,占21.72%。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885.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942.5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96.57万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2646.12万人,占48.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69,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7基本持平。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18.92万人,占13.21%;15-59岁人口为3967.91万人,占72.90%;60岁及以上人口为 755.86万人,占13.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8.17万人,占9.3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0 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07.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38.1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 1996.41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568.5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维基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志一般信息全国总人口13,7053,6875人百分比变化▲5.84%人口最多广东(1,0430,3132人)人口最少西藏(300,2166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中国政府在2010年举行的一次全国性人口普查,距上次普查相隔10年时间,与前五次人口普查只调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境内常住的人口相比,此次普查首次将中国境内的境外人员纳入普查对象。
此次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进行登记调查,于2010年11月10日结束。
根据2011年4月28日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显示全国总人口共计13.7053亿人,普查还涉及人口增长、家庭户人口、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人口的流动性等八方面。
概述2009年5月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决定2010年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根据中国国务院的文件,此次普查的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部分地区的资料准备工作在2010年中5月到6月份左右已经展开,工作人员构成确定则在9月完成。
由于所需人手数量庞大,单靠政府工作人员难以完成。
所以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构成以政府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组成,其中政府工作人员多为参与指挥工作。
由于人口普查需占用早上和晚上的时间,又不属于长期工作。
所以在临时工作人员构成上,不少是一些离退休的在家老人。
有政府官员称,居民不得拒绝普查员入户登记。
对于“顽固”拒绝开门的人家,普查员可能请民警帮忙入户。
广安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一号)广安市统计局2011年6月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市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机器汇总的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20547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17565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970174人,减少23.23%。
年平均减少2.61%。
全市户籍人口[4]为4667164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128089户,家庭户人口为31209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人减少0.73 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03068人,占50.01 %;女性人口为1602408人,占49.9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37下降为100.0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3504人,占21.63%;15-64岁人口为2109284人,占65.81%;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2688人,占12.5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1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9260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9548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09227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9618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9-2020年整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汇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人口概况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年6月30日,全国人口601,912,371 人。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年7月1日,全国人口694,580,000 人。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7月1日,全国人口1,008,180,000 人。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89年7月1日,全国人口1,133,680,000 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7月1日,全国人口1,242,600,000 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1,339,724,852 人。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 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 2.93个百分点,其中 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