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沈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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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新闻来源:沈阳统计信息网发布时间:2011-05-20 15:14:52 浏览量:4933沈阳市统计局2011年5月1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市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市总人口[3]为810617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20371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02454人,增长12.53%,年平均增长率为1.19%。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2839413户,家庭户人口为75362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4人减少0.39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95172人,占50.52%;女性人口为4010999人,占49.4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6下降为102.10。
四、年龄构成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91982人,占9.77%;15-59岁人口为6074327人,占74.9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39862人,占15.3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446人,占10.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6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65290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46571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334325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136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052010年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辽宁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的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
年平均增长率为0.3 2%。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9 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0603-辽宁省鞍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鞍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2011-06-01来源:鞍山日报鞍山市统计局2011年5月1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鞍山市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的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市总人口[3]为364588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8403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1845人,增长1.73%。
年平均增长率为0.17%。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1232076户,家庭户人口为355300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3人减少0.3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50084人,占50.74%;女性人口为1795800人,占49.26%。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1下降为103.02。
四、年龄构成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30875人,占11.82%;15-59岁人口2636453人,占72.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8556人,占15.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1017人,占10.7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4244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3835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0092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5542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大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大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大连市统计局2011年5月1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的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市总人口[3]为 66904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89369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96740人,增长13.52%。
年平均增长率为1.28%。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 2324622 户,家庭户人口为6114178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人减少0.36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75745人,占50.46%;女性人口为3314687人,占49.5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03下降为101.84。
四、年龄构成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2180人,占9.90% ;15-59岁人口4971136人,占74.3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57116人,占15.80%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50 人,占10.7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2.01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通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通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通辽市统计局2011年5月2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13915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08346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5692人,增长1.81%。
年平均增长率为0.18%。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41553户,家庭户人口为30344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0.5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96085人,占50.84 %;女性人口为1543068人,占49.16 %。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下降为103.4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5196人,占15.77 %;15-64岁人口为2449769人,占78.0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4188人,占6.19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92279人,占50.72 %;蒙古族人口为1441275人,占45.9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05599人,占3.36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3471人,增长0.85%;蒙古族人口增加57326人,增长4.14%;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5105人,减少12.51%。
06-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辽宁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的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
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9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234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693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8294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364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
[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6]台湾地区的人口数为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底的户籍登记人口数据。
[4]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国合计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军人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人口)的比重。
来自:龙的天空
原文:/thread-409051-1-1.html
3.39
3.43
西藏自治区
3002166
0.21
0.22
陕西省
37327378
2.85
2.79
甘肃省
25575254
2.02
1.91
青海省
5626722
0.41
0.42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1350
0.44
0.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3334
1.52
1.63
现役军人
2300000
难以确定常住地
464998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2019-2020年整理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汇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人口概况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年6月30日,全国人口601,912,371 人。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年7月1日,全国人口694,580,000 人。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7月1日,全国人口1,008,180,000 人。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89年7月1日,全国人口1,133,680,000 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7月1日,全国人口1,242,600,000 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1,339,724,852 人。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 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 2.93个百分点,其中 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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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
报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05 2010年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辽宁省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
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
段的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
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 9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234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693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8294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364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6 182人上升为1196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3205人上升为1478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0082人上升为4532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9778人下降为21407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4369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76305人,文盲率[5]由4.76%下降为1.93%,下降2.8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27167928人,占62.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578395人,占37.9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98886人,乡村人口减少253697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2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省及各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省(市、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