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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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大陆)
地区2000年人口数(万人)2000年比重
安徽省5986 4.73%
北京市1382 1.09%
福建省3471 2.74%
甘肃省2562 2.02%
广东省8642 6.83%
广西壮族自治区4489 3.55%
贵州省3525 2.78%
海南省7870.62%
河北省6744 5.33%
河南省92567.31%
黑龙江省3689 2.91%
湖北省6028 4.76%
湖南省6440 5.09%
吉林省2728 2.16%
江苏省7438 5.88%
江西省4140 3.27%
辽宁省4238 3.35%
难以确定常住地1050.08%
内蒙古自治区2376 1.88%
宁夏回族自治区5620.44%
青海省5180.41%
山东省90797.17%
山西省3297 2.60%
陕西省3605 2.85%
上海市1674 1.32%
四川省8329 6.58%
天津市10010.79%
西藏自治区2620.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25 1.52%
云南省4288 3.39%
浙江省4677 3.69%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
2500.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