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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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大陆)

地区2000年人口数(万人)2000年比重

安徽省5986 4.73%

北京市1382 1.09%

福建省3471 2.74%

甘肃省2562 2.02%

广东省8642 6.83%

广西壮族自治区4489 3.55%

贵州省3525 2.78%

海南省7870.62%

河北省6744 5.33%

河南省92567.31%

黑龙江省3689 2.91%

湖北省6028 4.76%

湖南省6440 5.09%

吉林省2728 2.16%

江苏省7438 5.88%

江西省4140 3.27%

辽宁省4238 3.35%

难以确定常住地1050.08%

内蒙古自治区2376 1.88%

宁夏回族自治区5620.44%

青海省5180.41%

山东省90797.17%

山西省3297 2.60%

陕西省3605 2.85%

上海市1674 1.32%

四川省8329 6.58%

天津市10010.79%

西藏自治区2620.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25 1.52%

云南省4288 3.39%

浙江省4677 3.69%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

2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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