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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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卷第1期

2002年3月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Jou rnal of Sh ijiazhuang T eachers Co llege

V o l.4,N o.1

M ar.2002

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特点

李 贽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马列部,河北石家庄 050801)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具有党和政府的主导性、实践探索的试验性和体制过渡的长期性三大特点。这三大特点是社会主义改革客观规律和我国现实国情在我国改革方式上相结合的体现,是我国20多年社会主义改革成功实践的奥秘所在,更是我们不断深化改革,取得更大成就的基本保障。

〔关键词〕社会主义;改革;基本特点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188(2002)0120001204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已进行了20多个春秋。通过这20多年成功的改革实践,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在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变为改向,纷纷陷入困顿、停滞和战乱的情形下,中国社会主义改革成功的奥秘就成为国内外政界和学界探讨的热门话题。由于学科的差异性和研究范式的不同,对此问题的答案也难免有别。笔者试图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我国改革方式所呈现的基本特点及其原因作为切入点,从而揭示和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成功奥秘所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具有党和政府的主导性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具有党和政府的主导性,也即改革主体鲜明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其领导力量——党及政府集中体现出来。有的学者也将此特征称为改革过程的可控性、可逆性,其实质都是强调我国改革过程中领导主体的重要地位。所以,党和政府的主导性也可以看作是我国改革过程中领导主体重要地位的集中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中党和政府的主导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改革实践(客体)对党和政府(领导主体)的主导性的基本要求及其实现方式。首先,改革实践对党和政府主导性的基本要求即对改革方向的把握。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完善。所以“我们的改革,我们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1〕。在此,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具

体内容,概括地说,最重要的是坚持“三个地位和两个目标”。“三个地位”就是指,经济上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政治上坚持共产党对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地位;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两个目标”是指,一是要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文化建设在内的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发展目标。把握社会主义方向,就是要把握这三个地位和两个目标,从而使我们的改革实践能够更好地为巩固这三个地位和实现这两个目标服务。所以,党和政府“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2〕。其次,改革实践中党和政府主导性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对改革政策的规范。通过党的决议、文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党和政府对改革的规范权,这是实现党和政府主导性的主要方式。党和政府在总结、加工和提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实践经验和创新的基础上,不断地规范改革政策,指导改革实践,“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3〕。这说明了党和政府对改革政策规范的科学性。国有企业破产试点工作中发生的“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的事实,也反映了党和政府保持对改革政策规范权的必要性。二是对改革环境的监督。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党和政府始终控制着经济,监视着增长,通货膨胀到目前一直被合理地控制着。党和政府对经济环境的有效监督使得改革能够更好地发挥服务于经济的目的,同时也使得党和政府能够把握有利时机,选择改革重点,不断推进改革。而

Ξ〔收稿日期〕2001212210

〔作者简介〕李贽(19742),男,陕西延安人,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马列部讲师,硕士。

1989年对宏观经济的治理整顿、1993年国民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及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中我国政府的应对方式等都是对党和政府对经济环境监督的必要性的最好注释。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之所以具有党和政府的主导性,从根本上分析,是因为:首先,这是社会主义改革性质的要求。我国所进行的是社会主义改革,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为此,公有财产在改革中的维护和增值,就需要依靠党和政府对改革的主导权来保障。否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可能动摇。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新型经济模式,它既可以避免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低效率,又不会造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两极分化。这种新型经济模式是在我国党和政府对改革主导权的控制下逐步建立的,这是它能够在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间达成相对平衡的前提保证。正是由于公有制在我国社会制度中占居主体地位,并且又有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作为后盾,党和政府对于改革的领导才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是党和政府能够对改革发挥主导作用的根本原因。由此可见,我国改革所具有的党和政府的主导性保证了整个改革过程都是可控的。这是保证新旧体制顺利衔接、平稳过渡的关键。而只有体制变革的稳定过渡,才有可能使党和政府在主导改革过程的同时,转变和规范自身职能。其次,这是培育新体制的要求。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不完善,市场主体远未发育健全,加之价格体系混乱等,致使市场机制的许多功能难以发挥,市场主体对市场机制的调节还缺乏灵活反应的机能。在这种条件下,如果党和政府对培育新体制的主导作用不到位,那就不仅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而且有可能导致经济瘫痪。正如当年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靠党和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一样,今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依然需要党和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尽管转轨时期党和政府对经济改革的领导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政府的作用是不同的。但以充满活力的微观经济为基础,通过市场和利益调整进行指导和间接调控经济改革依然不能离开党的主导作用。再次,这是通过改革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普遍规律的要求。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通过改革把落后的传统经济结构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国民经济体系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来完成,那将是一个漫长的道路,并且要重蹈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复辙。我们要在改革过程中尽快完成这一任务,就必须借助于党和政府的力量。新兴发展中国家韩国、台湾、新加坡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腾飞的过程,证明了政府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现经济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性。而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也为我们提供了极好的启示。正如有些学者在分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发展中职能的新变化时指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节,是为适应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产生的,是对当代高度社会化的生产的管理,所以就这种管理的方针、方法和手段而言,它是一种科学,是人类共同的财富。”〔4〕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5〕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具有实践探索的试验性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具有实践探索的试验性,也即改革主体与改革实践的相互协调性。有的学者把此特征概括为创造性、试错性、灵活性等,其实质都是在不同层面上揭示改革主体与改革实践的协调程度。所以,实践探索的实验性也可以看作是改革主体与改革实践协调程度的反映。

体现这种协调程度的试验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首先,改革主体与改革实践在思想认识上的协调程度,即面对改革,要敢于试验。改革试验前无古人,意味着要破旧立新,独辟蹊径,意味着要对旧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所以必然会遇到相应的抵抗与阻力,甚至是被人扣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面对这些“地雷阵和万丈深渊”,改革主体在思想认识上的协调及准备程度就成为具有前提性的条件。所以,邓小平同志在我国改革试验的重大关头一再强调“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6〕。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对此,要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其次,改革主体与改革实践在战略策略上的协调程度,即面对改革,要善于试验。我们的试验原则是态度要积极,步骤要稳妥,要及时总结经验,改正不妥当的方案和步骤,不使小的错误发展成为大的错误。我们新体制的目标模式就是在改革实践探索中总结经验,逐步明确的,但总的方向有了,原则有了,具体章法还要在实验中一步步立起来。我们在改革措施上的试验方针是:经过试点,总结经验,通过实践来检验是否正确,是否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然后再决定是否进行推广。

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之所以具有实践探索的试验性,是因为:首先,这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导我国改革实践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同志在研究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时,提出了“重要的问题在于善于学习”以及“从战争中学习战争”等重要思想和科学方法,这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导我国革命战争实践的基本要求。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用同样善于学习的精神“把改革当作一场革命”,从改革试验中学习改革,这同样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导我国改革实践的基本要求。“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它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7〕可见,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试验是一种开创性的实践形式,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和变革,它走在大规模实践的前面,具有超前性和创造性。敢于试验,敢为人先,敢冒风险,这体现了改革主体高度的进取精神和创造精神,深化了实践的开拓、创新的本质。

2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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