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炮系统验收标准
消防水炮规范

消防水炮系统验收的三大标准-消防水炮,自动灭火,大空间一、系统设置1.1一般规定1.1.1供水管道应与生产、生活用水管道分开。
1.1.2供水管道不宜与泡沫混合液的供给管道合用。
寒冷地区的湿式供水管道应采取防冻保护措施,干式管道应设排除管道内积水和空气的设施。
管道设计应满足设计流量、压力和开启至喷射的时间等要求。
1.1.3消防水源的容量不应小于规定灭火时间和冷却时间内需要同时使用水炮、泡沫炮、保护水幕喷头等用水量及供水管道内充水量之和。
该容量可减去规定灭火时间和冷却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1.1.4消防水泵的供水压力应能满足系统中水炮、泡沫炮喷射压力的要求。
1.1.5灭火剂及加压气体的补给时间不宜大于48h。
1.1.6水炮系统和泡沫炮系统从启动至泡沫喷射水或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5min,干粉炮系统从启动至炮口喷射干粉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1.2消防炮布置1.2.1室内消防水炮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两门,其布置高度应保证消防炮的射流不受上部建筑结构件的影响,并应能使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被保护区的任一部份。
室内系统应采用湿式给水系统,消防炮位处应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
设置消防炮平台时,其结构强度应能满足消防炮喷射反作用力的要求,结构设计应能满足消防炮正常使用要求。
1.2.2室外消防炮的布置应能使消防炮射流完全覆盖被保护场所及被保护物,且应满足灭火强度及冷却强度的要求。
1.消防炮应设置在被保护场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当灭火对象高度较高、面积较大时,或在消防炮的射流受到较高大障碍物的阻挡时,应设置消防炮塔。
1.3.水炮系统1.3.1水炮的设计射程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炮的设计射程符合消防炮布置得要求。
室内布置得水炮和射程应按产品射程的指标值计算,室外布置得水炮的射程应按产品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当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3.当计算水炮的设计射程不能满足消防炮布置的要求时,应调整原设计的水炮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型号。
消防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方案

在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项目部通知相关部门共同参加消防调试准备协调会,确定参加具体调试人员、安排调试顺序,准备好调试机具、联系好消防联动设备厂家等工作。
1. 会前准备:1)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订各系统调试方案及调试进度。
2) 由项目部提出厂家调试人员配合时间,由采购部落实设备供应厂家进行配合。
3) 由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提出部份设备备品,由采购部与设备厂家落实。
2. 会议议题:1) 确定各系统调试方案、调试进度要求及时间节点、和调试主要负责人。
2) 确定调试过程中所需完善表格。
3) 确定联动试验时间,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参加。
1)调试过程中,每天项目部进行碰头会,每周提交书面汇报,并附上调试表格。
2)调试过程中的其它系统施工部门的协调由技术部、经理室负责。
3)调试过程中的所需材料设备供应由采购部专人负责供应。
4)由技术部跟进项目的调试发展,检查调试工作是否到位。
5)定时向经理室汇报调试发展情况时间节点,抽查调试表格。
6)抽查调试发展情况及逻辑关系的编写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调试a)调试前准备工作:分两部,第一步检查每一个回路的信号线、电源线、消防通讯线、消防广播线路线是否有短路、断路等现象,并及时查明原因处理。
第二步报警主机通电后进行自检,检查主机的 CRT 功能是否正常,消防广播主机,消防通讯主机,消防电源盘,消防多线控制盘、蓄电池等是否完好。
b)分区域,分回路逐步逐步的,一个回路一个回路将火灾报警的信号线接到报警系统的主机上,让报警设备的外围设备如烟感器、温感器、模块等上线,并能运行正常;c)控制模块的联动调试:通过业主通知消防控制设备厂家配合设备调试,并使消防联动控制的设备动作正常,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如消防电梯迫降、非消防电源断电并同时进行切换等。
e)消防广播能在火情情况下,按分区启动广播发出声音。
f)消防通讯系统能和各处固定电话和任意一个电话插孔的电话分机通话,通话清晰。
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

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一、引言消防水炮作为消防设备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消防水炮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维护保养工作不可忽视。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标准,包括定期检查、清洁、润滑、维修等方面的内容。
二、定期检查1. 外观检查每月对消防水炮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检查水炮外壳是否有明显损坏、腐蚀等情况,确保外观完好无损。
2. 管路检查定期检查消防水炮的管路连接是否松动、漏水等情况,确保管路畅通无阻。
3. 控制系统检查每季度对消防水炮的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控制阀门、控制手柄等是否正常工作,确保控制系统可靠。
三、清洁工作1. 水炮外壳清洁每季度对消防水炮的外壳进行清洁,可使用清水和中性洗涤剂擦拭,注意不要使用腐蚀性强的清洁剂。
2. 管路清洗每半年对消防水炮的管路进行清洗,可使用高压水枪清洗,确保管路内无杂物和污垢。
四、润滑工作1. 润滑部位每年对消防水炮的关键部位进行润滑,包括转动部位、磨擦部位等。
2. 使用润滑剂在润滑过程中,应选择适合的润滑剂,确保润滑效果和使用寿命。
五、维修工作1. 故障排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消防水炮浮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包括检查电路、阀门、喷嘴等。
2. 维修记录对于消防水炮的维修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等,以便日后参考和追溯。
六、总结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工作对于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至关重要。
通过定期检查、清洁、润滑和维修等工作,可以保证消防水炮的性能稳定和寿命延长。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循相关操作规程,并及时记录维护情况。
惟独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才干更好地发挥消防水炮的作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就是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标准的详细介绍,希翼对您有所匡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

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消防水炮是消防装备中的重要组成部份,用于灭火和救援工作。
为了确保消防水炮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水炮的维护保养标准和步骤。
一、维护保养标准1. 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外观、结构、连接件、润滑系统等方面。
2. 日常维护: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包括清洁、润滑、检查连接件等。
3. 技术维护: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维护,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拆卸、清洗、更换磨损部件等。
二、维护保养步骤1. 外观检查:检查水炮外观是否有明显的损坏、腐蚀、变形等情况。
如有问题,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2. 结构检查:检查水炮各部件的连接是否紧固,是否有松动、裂纹等情况。
如有问题,及时调整或者更换。
3. 润滑系统检查:检查润滑系统的油位是否正常,润滑点是否通畅。
如有问题,及时添加润滑油或者清理润滑点。
4. 清洁工作:清洁水炮的外表面,包括喷嘴、水管、喷水罩等部份。
使用清水和中性洗涤剂进行清洁,禁止使用酸性或者碱性清洁剂。
5. 润滑工作:对水炮的关键部位进行润滑,包括转动部件、活塞杆等。
使用专用润滑油进行润滑,按照使用手册指导进行。
6. 连接件检查:检查水炮的连接件是否松动或者磨损。
如有问题,及时紧固或者更换。
7. 技术维护:按照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拆卸、清洗和更换磨损部件的工作。
技术维护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和安全。
8. 测试工作:维护保养完成后,进行水炮的测试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喷射效果。
三、维护保养记录为了方便管理和追踪,每次维护保养都需要做好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维护保养日期、维护保养内容、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情况等。
记录可以以纸质形式保存,也可以使用电子表格进行管理。
四、维护保养注意事项1. 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和安全。
2. 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水源和电源,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3. 维护保养过程中,严禁随意更改水炮的结构和参数,以免影响其正常运行和喷射效果。
消防水系统调试及验收总结

消防水系统调试及验收总结消防系统总体调试流程当然,消防系统在调试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1、资料方面:如具备必须的图纸和技术文件;2、人员安排方面:参与调试人员的职责较为明确;3、调试内容方面:要求消防系统各类设备都已进行过单机通电检查和试运转;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系统供电正常;消防水泵试运转正常话;消防管网已充满水;阀门均无泄露;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系统调试包含的内容有:1、水源测试;2、消防水泵调试;3、稳压泵调试;4、报警阀调试;5、末端装置调试。
1、水源调试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水箱不做他用的技术措施,并且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
2、消防水泵调试要求: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八佰伴的消防水泵响应时间基本在1min左右);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3、稳压水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4、报警阀调试要求: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5、末端装置放水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消火栓调试主要是水压的测试及屋顶试验消火栓充实水柱的测试,采用消火栓检测压接头进行测试。
由水带接口、短管、压力表、和闷头组成,可在消火栓出口形成一个测压环节。
当与消火栓和水带、水枪连接时、检测枪口出水压力、当与消火栓和闷头连接时,检测柱口静水压;测试时,将测压接头与消火栓连接,旋转短管使压力表处于便于观察的位置,在出口装上闷头打开消火栓即可测量栓口静水压,在出口街上水带和水枪,打开消火栓即可测量栓口出水压力;要求消火栓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3Mpa,其栓口静水压不应大于0.8Mpa。
消防水炮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一、规范和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GB25204-2010)《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6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19157-2003)《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GB19156-200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98-20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08)《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GB/T3287-2000)《锻钢制螺纹管件》(GB/T14626-199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GB 5135.11-2006)《钢制管法兰、法兰盖及法兰用垫片》(GB9112-9131)以上规范和标准均应采用最新版本,如上述规范和标准之间,或它们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有原则性冲突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总则1.本技术文件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承包单位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全新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工业卫生、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消防水炮方案

第1篇
消防水炮方案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减少火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水炮方案。
二、方案目标
1.提高火灾现场灭火效率,降低火灾损失。
2.确保消防水炮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3.优化消防资源配置,提高消防设备使用率。
4.提升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方案内容
1.消防水炮选型
根据本项目火灾风险特点,选用流量大、射程远、操控简便的消防水炮。具体参数如下:
-流量:≥30L/s
-射程:≥45m
-喷射角度:±60°
-工作压力:0.6-1.2MPa
2.消防水炮布局
3.加强消防水炮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相关人员应对火灾的能力。
六、总结
本消防水炮方案针对本项目火灾风险特点,从消防水炮选型、布局设计、泵房及供水系统建设、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通过严格执行本方案,可提高本项目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消防水炮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为火灾应急救援提供有力支持。
第2篇
消防水炮方案
一、前言
为确保我国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消防水炮方案。本方案旨在规范消防水炮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为火灾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二、项目目标
1.提高火灾现场灭火效率,降低火灾损失。
2.确保消防水炮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消防水炮方案施工方案

消防水炮方案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消防水炮是一种重要的消防设备,用于扑灭火灾时提供大量的水源和水压。
为了确保消防水炮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扑灭火灾,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二、施工目标1. 确保消防水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提高消防水炮的扑灭火灾效果。
3. 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4. 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三、施工方案1. 设计方案: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计消防水炮的布置方案,包括水炮的数量、位置、喷射角度等。
确保消防水炮能够覆盖到整个施工区域,并且能够有效扑灭火灾。
2. 材料准备:2.1 水炮: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消防水炮,确保其能够长期工作并承受高水压。
2.2 水源:确保消防水炮能够获得充足的水源供应,可以通过城市自来水供应或者搭建暂时水源等方式来解决。
2.3 管道和接头:选择耐压、耐腐蚀的管道和接头,确保水源能够顺畅传输到消防水炮。
3. 施工流程:3.1 地基处理:对施工区域进行地基处理,确保地面平整、稳固,能够承受消防水炮的分量和水压。
3.2 水炮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在合适的位置安装消防水炮,确保其固定稳固,并且能够调节喷射角度。
3.3 管道连接:将水炮与水源之间的管道进行连接,确保水源能够顺畅传输到消防水炮。
3.4 试运行:在施工完成后,对消防水炮进行试运行,检查其工作状态和性能是否正常。
4. 安全措施:4.1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4.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水源和水炮的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4 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消防水炮的周围环境整洁、无障碍。
五、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现场应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
2.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对水炮、管道和接头等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3.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消防水炮的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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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炮系统验收标准
1. 系统设置
1.1一般规定
1.1.1 供水管道应与生产、生活用水管道分开。
1.1.2 供水管道不宜与泡沫混合液的供给管道合用。
寒冷地区的湿式供水管道应采取防冻保护措施,干式管道应设排除管道内积水和空气的设施。
管道设计应满足设计流量、压力和开启至喷射的时间等要求。
1.1.3 消防水源的容量不应小于规定灭火时间和冷却时间内需要同时使用水炮、泡沫炮、保护水幕喷头等用水量及供水管道内充水量之和。
该容量可减去规定灭火时间和冷却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1.1.4 消防水泵的供水压力应能满足系统中水炮、泡沫炮喷射压力的要求。
1.1.5 灭火剂及加压气体的补给时间不宜大于48h。
1.1.6 水炮系统和泡沫炮系统从启动至泡沫喷射水或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5min,干粉炮系统从启动至炮口喷射干粉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1.2 消防炮布置
1.2.1 室内消防炮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两门,其布置高度应保证消防炮的射流不受上部建筑结构件的影响,并应能使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被保护区的任一部份。
室内系统应采用湿式给水系统,消防炮位处应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
设置消防炮平台时,其结构强度应能满足消防炮喷射反作用力的要求,结构设计应能满足消防炮正常使用要求。
1.2.2 室外消防炮的布置应能使消防炮射流完全覆盖被保护场所及被保护物,且应满足灭火强度及冷却强度的要求。
1.消防炮应设置在被保护场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当灭火对象高度较高、面积较大时,或在消防炮的射流受到较高大障碍物的阻挡时,应设置消防炮塔。
1.3. 水炮系统
1.3.1 水炮的设计射程和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炮的设计射程符合消防炮布置得要求。
室内布置得水炮和射程应按产品射程的指标值计算,室外布置得水炮的射程应按产品射程指标值的90%计算。
2. 当水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3. 当计算水炮的设计射程不能满足消防炮布置的要求时,应调整原设计的水炮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型号。
1.3.2 室外布置的水炮其额定流量不宜小于30L/s。
1.3.3 水炮系统灭火及冷却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扑救室内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攻击时间不应小于1.0h。
2. 扑救室外火灾的灭火用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0h。
1.3.4 水炮系统灭火及冷却用水的供给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扑救室内一般固体物质火灾的供应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用水量应按两门水炮的水射流同时到达防护区任一部为的要求计算。
民用建筑的用水量不应小于40L/s,工业建筑的用水量不应小于60L/s;
2.扑救室外火灾的灭火及冷却水的供给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其他场所的灭火面积及冷却面积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3.5 水炮系统的计算总流量应为系统中需要同时启动的水炮设计流量的综合,但不得小于灭火用水计算总量及冷却水用量计算总流量之和。
2.系统组件
2.1 一般规定
2.1.1 消防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消防泵组等专用系统组建必须采用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2.1.2 主要系统组件的外表面涂色宜为红色。
2.1.3 安装在防暴区内的消防炮和其他系统组件应满足该防暴区相应的防暴要求。
2.2 消防炮
2.2.1 远程消防炮应同时具有手动功能。
2.2.2 消防炮应满足相应使用环紧和介质的防腐蚀要求。
2.2.3 安装在室外消防炮塔和设置护栏的平台上的消防炮的俯角均不宜大于50°,安装在多平台消防炮塔的低位消防炮的水平回转角不宜大于220°。
2.2.4 室内配置的消防水炮的俯角和水平水转角应满足使用要求。
2.2.5 室内配置的消防水炮宜具有直流-喷雾的无级转换功能。
2.3.消防泵组与消防泵站
2.3.1 消防泵宜选用特性曲线平缓的离心泵。
2.3.2 自吸消防泵吸水管应设真空压力表,消防泵出水管上应设自动卸压阀和回流管。
2.3.3 消防泵吸水口宜设置过滤器,吸水管的布置应有向水泵方向上升的坡度,吸水管上宜设置闸阀,阀上应由启闭标志。
2.3.4 带有水箱的引水泵,其水箱应具有可靠的存水封存功能。
2.3.5 用于控制信号的出水压力取水出口应设置在水泵的出口和单向阀之间。
2.3.6 消防泵站应设置备用泵组,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工作能力最大的一台工作泵组。
2.3.7 柴油机消防泵站应设置进气和排气的通风装置,冬季室内最低温度应符合柴油机制造厂提出的温度要求。
2.3.8 消防泵站内的电气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潮和防腐蚀措施。
2.4. 阀门和管道
2.4.1 当消防泵出口直径大于300mm时,不应采用单一手动启闭功能的阀门。
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远控阀门应具有快速启闭功能,且封闭可靠。
2.4.2 常开或常闭的阀门应设有锁定装置,控制阀和需要启闭的阀门应设启闭指示器。
参与远控炮系统联动控制的控制阀,其启闭信号应传至系统控制室。
2.4.3 管道应选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或对管道外壁进行防腐蚀处理。
2.5.动力源
2.5.1 动力源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防雨和密封性能。
2.5.2 动力源及其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5.3 液压和气压动力源于其控制的消防炮的距离不宜大于30m。
2.5.4 动力源应满足远控炮系统得规定时间内操作控制和联动控制的要求。
3 电气
3.1 一般规定
3.1.1 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定》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3.1.2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防暴分区,电器设备和线路的选用、安装和管道防静电等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3.1.3 系统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电器设备安全规则》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1.4 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线、电缆。
7.1.5 系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3.1.6 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3.2 控制
3.2.1 远程炮系统应具有对消防泵组、远程炮及相关设备等进行远程控制的功能。
3.2.2 系统宜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各联动控制单元应设有操作指示信号。
3.2.3 系统宜有接受消防报警的功能。
3.2.4 工作消防泵组发生故障时,备用消防泵应能自动投入运行。
3.2.5 远程炮系统采用无线控制操作时,应满足一下要求:
1. 应能控制消防炮的俯仰、水平回转和相关阀门的动作;
2. 消防控制室应能优先控制无线控制器所操作的设备;
3.无线控制的有效控制半径应大于100m;
4. 1km以内不得有相同品录、30m以内不得有相同安全码的无线控制器;
5. 无线控制器应设置闭锁安全电路。
3.3.消防控制室
3.3.1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消防控制室的国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能直接观察各座炮塔的位置,必要时应设置监视器等辅助观察设备;
2.消防控制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尘、防水等措施;
3.系统控制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与维护。
3.3.2 远控炮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应能对消防泵组、消防炮等系统组件进行单机操作与联动操作或自动操作,并应具备下列控制和显示功能:
1.消防泵组的运行、停止、故障;
2.电动阀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
3.消防炮的俯仰、水平回转动作;
4.当接到报警信号后,应能立即向消防泵站等有关部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响信号可手动解除,但灯光报警信号必须保留至人工确认后方可解除;
5.具有无线控制功能时,显示无线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6.其它需要控制和显示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