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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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责任工作制度内容

督导责任工作制度内容

督导责任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导责任工作制度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

第三条督导责任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督导。

第四条督导责任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督导组织第五条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督导工作,设立督导室,配备专职督导人员。

第六条督导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二)具备教育教学管理知识和经验;(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具备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督导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实施督导工作;(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四)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督导工作情况。

三、督导对象和内容第八条督导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

第九条督导内容包括:(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四)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五)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情况;(六)学校收费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七)其他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

四、督导程序第十条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组成督导组,明确督导任务和责任;(三)通知被督导学校,并提前进入学校开展调查了解;(四)召开督导动员会议,明确督导工作要求和纪律;(五)开展现场督导,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六)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七)向被督导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和改进建议;(八)将被督导学校整改情况纳入后续督导。

五、督导结果处理第十一条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价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和教育综合评估。

XX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XX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重庆市綦江区营盘山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为了保障我校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綦教〔2013〕69号)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一、建立学校自评体系,推进学校科学治理。

学校教育督导小组根据相关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对学校管理干部、教研组、教师、学生的评价体系,坚持把学校日常工作有机地纳入到督导评估中来,并形成制度固定下来。

推进学校有效管理、科学管理。

二、引导学校特色发展,推进学校自我完善。

在督导评估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的引导。

将督导评估工作使学校评出成绩、评出干劲、评出方向,使督导评估工作成为再学习、再认识、再调整的过程,把督导评估工作作为激发师生员工活力、挖掘潜力、改进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

通过督导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学校工作,找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自我诊断、自我监控和自我调节,形成良好的动态发展机制。

(每期五次)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督导评估有效运行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室(小会议室)由学校王池祥校长任组长,同时聘任骨干教师邹义、雍华友、蔡长丽作兼职督学,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评估的职能作用。

四、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责任区关于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及工作部署;(二)根据督导责任区工作计划和学校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督导工作实施方案、行事历、计划,进行督导工作总结;(三)围绕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每学期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四)对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班级等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五)进行各项工作全过程的总体督导与监控,把好各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六)对上级做出的重大决议和学校形成的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收集、整理、汇总教育督导信息,撰写督导工作汇报材料并及时上报督导责任区,及时反馈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八)负责学校督导档案建设,对各处室业务档案进行指导检查;(九)按时完成督导责任区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育督导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推动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为目标,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指导、评估和激励作用。

第三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督导体系,由国家教育督导机构、地方教育督导机构和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共同负责。

第四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督导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督导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全国小学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小学教育督导标准和督导办法,对地方小学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学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地区小学教育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对所辖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学校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学校内部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第八条小学教育督导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督导队伍,成员应当具备教育教学背景、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确保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督导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小学教育督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课程设置与教材使用、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教育教学效果、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十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督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不定期督导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

第十一条小学教育督导工作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访谈师生、听课评课等方法,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情况。

四、督导结果处理与反馈第十二条小学教育督导结束后,督导机构应当及时整理督导资料,形成督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向被督导学校反馈。

学校督导相关制度

学校督导相关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提高学校督导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三、制度内容1. 督导机构设置(1)成立学校督导委员会,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2)学校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各年级设立督导小组,负责年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2. 督导人员选聘(1)督导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

(2)督导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督导人员应接受学校督导委员会的培训和考核。

3. 督导内容(1)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方法、教学质量、作业批改、教学评价等。

(2)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师德师风、教师业务能力、教师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

(3)学校管理: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学校资源配置、学校后勤保障等。

4. 督导方式(1)定期开展教育教学检查,了解教育教学情况。

(2)随机听课,掌握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情况。

(3)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督导结果处理(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2)对优秀的教学成果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3)对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6. 督导考核(1)学校督导委员会对督导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

(2)考核结果作为对督导人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制度实施1. 学校督导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学校督导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制度

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制度

华容县万庾白铺小学教育督导工作
会议制度
督学责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是由学校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长或兼职督学主持,为了切实落实华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有效开展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决定建立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学校督学责任区每月召开一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时间为每学月第一周星期一。

二、与会人员:学校督学责任区督导组成员,有涉及其它处室工作的内容时,将临时通知该处室的相关人员参会。

三、会议内容:1、学习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督导理论。

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责任督学区的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及重大决策,讨论贯彻意见。

2、讨论决定督学工作的任务、目标、安排全校督学工作总结上学月工作,研究部署下学月工作,安排有关专题讨论. 3.督学参加每周一举行的校委会,掌握学校工作动态,并向校委会汇报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工作情况。

四、会议要求:1、会议主持者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严格考勤,准时开会;2、严守会场纪律、培养良好会风,提高会议效率;3、每学期末召开一次学校全体督导成员专题工作研讨会议,研究教育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措施和方法;明确本学期教育督导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工作研讨.每学期末总结本学期督导工作成果,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

学校教学督导制度细则

学校教学督导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教学辅助人员。

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服务教学、促进发展原则;3. 全面监督、重点突破原则;4. 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1. 校长(或校长授权副校长)担任主任;2. 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3. 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4. 学生代表。

第六条教学督导委员会职责:1. 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3. 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5. 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三章教学督导内容与方法第七条教学督导内容:1. 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2.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内容;3. 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环境;4. 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管理措施;5. 学生学习状况、学习效果。

第八条教学督导方法:1. 课堂教学观摩;2. 教学文件审查;3. 教学效果调查;4. 教学质量评估;5. 教学经验交流。

第四章教学督导实施第九条教学督导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组织教学督导小组;3. 开展教学督导活动;4. 整理、分析教学督导结果;5. 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学督导情况;6. 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教学督导小组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小组职责:1. 完成教学督导任务;2. 收集、整理教学督导资料;3. 对教学督导结果进行分析、评估;4. 向教学督导委员会汇报工作。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5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5篇)

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一、教学督导机构督导组组长:校级领导成员:教务工作人员各专业领导专业教师二、院督导组职责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院教学督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风与学风、教学改革等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信息,发现问题,把握动态,并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反馈。

2.按需要参加日常性听课(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对我院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____次。

3.发现教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效果好、受学生欢迎教师,为我院树立先进典型,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与我院“教学名师”、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评选工作。

4.参与学院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水平评估等工作。

5.每学期分别按专业和年级____学生代表座谈,收集有关教学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6.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审核各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7.按照高级技工、技师教学水平评估要求检查学院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督导组每月提交一份工作小结。

三、督导内容(一)教学秩序检查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教学秩序、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怀等项目,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随意改自习以及课堂学生学习状态等情况。

2、院督导组不定期进行教学巡查、听课、座谈,并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3、院督导组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反馈结果给各专业负责或教师。

(二)、教学质量检查1、院督导组每学期____一次教师授课计划、教案、作业布置批改和命题阅卷等专项抽查。

各专业应预先____本专业的检查工作,要做到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客观反映情况,准确评定等级,检查结果材料要按时送交督导组。

初级中学督导工作制度

初级中学督导工作制度

初级中学督导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初级中学的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初级中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督导工作制度。

本督导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初级中学的教育督导工作,包括对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督导。

二、督导组织1. 国家设立教育部督导局,负责全国初级中学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初级中学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督学,负责具体执行督导任务。

三、督导内容1. 教育质量管理督导机构要对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2. 师资队伍建设督导机构要对初级中学的师资队伍建设进行督导,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内容。

3. 学校管理水平督导机构要对初级中学的学校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包括学校规章制度、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4. 教育设施设备督导机构要对初级中学的教育设施设备进行督导,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四、督导程序1. 制定督导计划督导机构根据本地区的初级中学实际情况,制定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

2. 组织实施督导督导机构按照督导计划,组织督学进行实地督导,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情况。

3. 形成督导报告督导机构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分析初级中学的教育教学情况,形成督导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整改落实初级中学根据督导报告,进行整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督导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督导结果运用1. 奖励与表彰对在督导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初级中学,给予表彰和奖励,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2. 资源配置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机构要向相关部门反馈,促使相关部门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促进初级中学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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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万庾白铺小学教育督导工作
会议制度
督学责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是由学校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长或兼职督学主持,为了切实落实华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要求,有效开展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决定建立学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学校督学责任区每月召开一次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时间为每学月第一周星期一。

二、与会人员:学校督学责任区督导组成员,有涉及其它处室工作的内容时,将临时通知该处室的相关人员参会。

三、会议内容:1、学习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督导理论。

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责任督学区的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及重大决策,讨论贯彻意见。

2、讨论决定督学工作的任务、目标、安排全校督学工作总结上学月工作,研究部署下学月工作,安排有关专题讨论。

3.督学参加每周一举行的校委会,掌握学校工作动态,并向校委会汇报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工作情况。

四、会议要求:1、会议主持者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严格考勤,准时开会;2、严守会场纪律、培养良好会风,提高会议效率;3、每学期末召开一次学校全体督导成员专题工作研讨会议,研究教育督导工作的内容、有效途径、措施和方法;明确本学期教育督导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工作研讨。

每学期末总结本学期督导工作成果,交流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

总结督导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下一步督导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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