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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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C认证)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C认证)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3C认证)空调器/监视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见附件)。

对列入目录内的商品,从2002年5月1日起受理申请,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附件: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三、低压电器(共9种)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16种)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调制解调器(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调器、DSL调制解调器,含卡)、传真机(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2001年12月10日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三、混凝土防冻剂第三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一、入侵探测器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2.振动入侵探测器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二、防盗报警控制器三、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四、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下面按大类列出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一、电线电缆(4种)1.电线组件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4.热熔断体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三、低压电器(9种)1.漏电保护器2.断路器(含RCCB、RCBO、MCB)3.熔断器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7.其他开关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16种)1.电钻(含冲击电钻)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3.电动砂轮机4.砂光机5.圆锯6.电锤(含电镐)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六、电焊机(15种)1.小型交流弧焊机2.交流弧焊机3.直流弧焊机4.TIG弧焊机5.MIG/MAG弧焊机6.埋弧焊机7.等离子弧切割机8.等离子弧焊机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 电焊钳11.焊接电缆耦合装置12.电阻焊机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焊机送丝装置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2.电风扇3.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10.电熨斗11.电磁灶12.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14.微波炉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16.吸油烟机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19.电八、音视频设备类(12种)(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1.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2.音频功率放大器3.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4.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5.以上四种设备的组合6.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7.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8.监视器9.显像(示)管10.录像机11.电子琴12.天线放大器九、信息技术设备(11种)1.微型计算机2.便携式计算机3.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4.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5.多用途打印复印机6.扫描仪7.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8.电脑游戏机9.学习机10.复印机11.服务器十、照明设备(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1.灯具2.镇流器十一、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7种)1.汽车2.摩托车3.消防车4. 摩托车发动机5.汽车安全带6. 机动车喇叭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8. 机动车制动软管9.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用灯具、摩托车用灯具)10. 机动车后视镜(汽车后视镜、摩托车后视镜)11. 汽车内饰件12.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13. 汽车燃油箱14.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5. 车身反光标识16. 汽车行驶记录仪17.摩托车头盔十二、机动车辆轮胎(3种)1.轿车轮胎2.载重汽车轮胎3.摩托车轮胎十三、安全玻璃(共3种)1.汽车安全玻璃2.建筑安全玻璃3.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十四、农机产品(2种)1.植物保护机械2. 轮式拖拉机十五、电信终端设备(9种)1.调制解调器(含卡)2.传真机3. 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4.无绳电话终端5.集团电话6.移动用户终端7.ISDN终端8.数据终端(含卡)9.多媒体终端十六、消防产品(16种)1.火灾报警设备2.消防水带3.喷水灭火设备4.灭火剂5.建筑耐火构件6.泡沫灭火设备产品7.消防装备产品8.火灾防护产品9.灭火器10.消防给水设备产品11.气体灭火设备产品12.干粉灭火设备产品13.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14.避难逃生产品15.消防通信产16.消防通信产品十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5种)1.入侵探测器2.防盗报警控制器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4.防盗保险柜5.防盗保险箱十八、无线局域网产品(1种)无线局域网产品十九、装饰装修材料(3种)1.溶剂型木器涂料2.瓷质砖3.混凝土防冻剂二十、玩具(6种)1.童车类产品2.电玩具类产品3.塑胶玩具类产品4.金属玩具类产品5.弹射玩具类产品6.娃娃玩具类产品二十一、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1种)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注意:根据201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电热毯、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也被加入3C认证目录。

国家强制认证CCC产品目录

国家强制认证CCC产品目录

第一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三、低压电器(共9种)低压电器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共16种)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六、电焊机(共15种)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游戏机、学习机、复印机、服务器、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镇流器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调制解调器、传真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集团电话(集团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 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十三、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微型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橡胶避孕套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国家质监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出公告(2013年第52号),自2013年4月23日起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心电图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器、人工心肺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橡胶避孕套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不再需要实施强制性CCC认证管理。

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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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下面按大类列出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目录大全。

一、电线电缆(4种)1.电线组件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4.热熔断体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三、低压电器(9种)1.漏电保护器2.断路器(含RCCB、RCBO、MCB)3.熔断器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7.其他开关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小功率电动机五、电动工具(16种)1.电钻(含冲击电钻)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3.电动砂轮机4.砂光机5.圆锯6.电锤(含电镐)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六、电焊机(15种)1.小型交流弧焊机2.交流弧焊机3.直流弧焊机4.TIG弧焊机5.MIG/MAG弧焊机6.埋弧焊机7.等离子弧切割机8.等离子弧焊机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 电焊钳11.焊接电缆耦合装置12.电阻焊机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焊机送丝装置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2.电风扇3.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10.电熨斗11.电磁灶12.电烤箱(便携式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烹调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机(厨房机械))14.微波炉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驻立式电烤箱、固定式烤架及类似烹调器具)16.吸油烟机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18.电饭锅19.电八、音视频设备类(12种)(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1.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2.音频功率放大器3.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4.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5.以上四种设备的组合6.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放电器)7.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8.监视器9.显像(示)管10.录像机11.电子琴12.天线放大器九、信息技术设备(11种)1.微型计算机2.便携式计算机3.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4.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5.多用途打印复印机6.扫描仪7.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8.电脑游戏机9.学习机10.复印机11.服务器十、照明设备(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1.灯具2.镇流器十一、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7种)1.汽车2.摩托车3.消防车4. 摩托车发动机5.汽车安全带6. 机动车喇叭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8. 机动车制动软管9.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用灯具、摩托车用灯具)10. 机动车后视镜(汽车后视镜、摩托车后视镜)11. 汽车内饰件12.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13. 汽车燃油箱14.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15. 车身反光标识16. 汽车行驶记录仪17.摩托车头盔十二、机动车辆轮胎(3种)1.轿车轮胎2.载重汽车轮胎3.摩托车轮胎十三、安全玻璃(共3种)1.汽车安全玻璃2.建筑安全玻璃3.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十四、农机产品(2种)1.植物保护机械2. 轮式拖拉机十五、电信终端设备(9种)1.调制解调器(含卡)2.传真机3. 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4.无绳电话终端5.集团电话6.移动用户终端7.ISDN终端8.数据终端(含卡)9.多媒体终端十六、消防产品(16种)1.火灾报警设备2.消防水带3.喷水灭火设备4.灭火剂5.建筑耐火构件6.泡沫灭火设备产品7.消防装备产品8.火灾防护产品9.灭火器10.消防给水设备产品11.气体灭火设备产品12.干粉灭火设备产品13.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14.避难逃生产品15.消防通信产16.消防通信产品十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5种)1.入侵探测器2.防盗报警控制器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4.防盗保险柜5.防盗保险箱十八、无线局域网产品(1种)无线局域网产品十九、装饰装修材料(3种)1.溶剂型木器涂料2.瓷质砖3.混凝土防冻剂二十、玩具(6种)1.童车类产品2.电玩具类产品3.塑胶玩具类产品4.金属玩具类产品5.弹射玩具类产品6.娃娃玩具类产品二十一、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1种)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注意:根据201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电热毯、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乘员头盔也被加入3C认证目录。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国家授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国家授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GB4343.1-2003
GB17625.1-2003
IEC60745-1:2003
IEC60745-2-2:2003
CISPR14:2000+A1
IEC61000-3-2:2001
产品四处
电动砂轮机
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GB3883.1-1991
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GB16916.1-2003
GB16916.21-1997
GB16916.22-1997
IEC61008-1:1996
IEC61008-2-1:1990
IEC61008-2-2:1990
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GB3883.1-1991
GB3883.12-1991
GB4343.1-2003
GB17625.1-2003
IEC60745-2-1:1989,+A1:1992
IEC60745-2-12:1982+A1:1992
CISPR14:2000+A1
IEC61000-3-2:2001
产品四处
GB17625.1-2003
IEC60745-2-1:1989,+A1:1992
IEC60745-2-5:1993
CISPR14:2000+A1
IEC61000-3-2:2001
产品四处
五、
电动
工具
电锤
电锤(含电镐)
GB3883.1-2005
GB3883.7-2005

工厂产品质量审查检测要求

工厂产品质量审查检测要求

CCC工厂审查指南————工厂产品检测要求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中,针对每一种类的认证产品,提出了明确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这是生产工厂必须要进行的检验项目的强制要求。

具体每类产品的要求如下:一、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二、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注:(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三、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注: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四、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法[2003]21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法[2003]21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法[2003]21号)今年5月1日,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将全面实施。

开展卓有成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对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保证和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顺利实施,现就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质检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李长江局长、李传卿书记和王凤清主任在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质检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立即行动起来,抓紧部署落实。

各级质检部门要由主要领导挂帅,进一步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的组织保障,调整充实执法人员,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各级质检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的原则,有组织、有秩序、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工作。

要分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执法手段,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查处相结合,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帮扶相结合,工作实践与总结推动相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国家11家强制性认证单位

国家11家强制性认证单位

不知道您是什么产品,不过目前能发证的有11家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序号机构名称指定的业务范围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NCA-01C-001:电线组件;CNCA-01C-002:电线电缆;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CNCA-01C-004: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CNCA-01C-005: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CNCA-01C-007:热熔断体;CNCA-01C-008: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CNCA-01C-014:电动工具;CNCA-01C-015:电焊机;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CNCA-01C-018: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CNCA-01C-019: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CNCA-01C-022:照明电器;CNCA-02C-023:汽车产品;CNCA-02C-024:摩托车产品;CNCA-02C-025:摩托车发动机产品;CNCA-02C-026:汽车安全带产品;CNCA-03C-027:轮胎产品;CNCA-04C-028:安全玻璃产品;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CNCA-08C-032:心电图机;CNCA-08C-033:血液透析装置;CNCA-08C-034: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CNCA-08C-035:空心纤维透析器;CNCA-08C-036:植入式心脏起搏器;CNCA-08C-037: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CNCA-08C-038:人工心肺机滚压式血泵;CNCA-08C-039:人工心肺机滚压式搏动血泵;CNCA-08C-040:人工心肺机鼓泡式氧合器;CNCA-08C-041:人工心肺机热交换器;CNCA-08C-042:人工心肺机热交换水箱;CNCA-08C-043:人工心肺机硅橡胶泵管;CNCA-10C-047: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11C-048:无线局域网产品;CNCA-12C-049:溶剂型木器涂料;CNCA-12C-050:瓷质砖;CNCA-02C-055:机动车用喇叭产品;CNCA-02C-056: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CNCA-02C-057:汽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CNCA-02C-058: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CNCA-02C-059:汽车后视镜产品;CNCA-02C-060:汽车内饰件产品;CNCA-02C-061: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产品;CNCA-02C-062:汽车燃油箱产品;CNCA-02C-063: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CNCA-02C-064: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CNCA-02C-065:摩托车后视镜产品;CNCA-13C-068:童车类产品;CNCA-13C-069:电玩具类产品;CNCA-13C-070:塑料玩具类产品;CNCA-13C-071:金属玩具类产品;CNCA-13C-072: 弹射玩具类产品;CNCA-13C-073:娃娃玩具类产品2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CNCA-10C-047: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10C-052:防盗报警控制器;CNCA-10C-05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CNCA-10C-054:防盗保险柜(箱);CNCA-02C-066: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CNCA-02C-067:车身反光标识产品3 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CNCA-05C-029: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喷粉机(器);CNCA-05C-074:拖拉机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4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CNCA-04C-028:安全玻璃产品;CNCA-12C-050:瓷质砖5 北京中化联合质量认证有限公司CNCA-03C-027:轮胎产品;CNCA-06C-030:橡胶避孕套;CNCA-12C-049:溶剂型木器涂料6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CNCA-02C-023:汽车产品(消防车产品);CNCA-09C-044:火灾报警设备;CNCA-09C-045:消防水带;CNCA-09C-046:喷水灭火设备7 中汽认证中心CNCA-02C-023:汽车产品;CNCA-02C-024:摩托车产品;CNCA-02C-025:摩托车发动机产品;CNCA-02C-026:汽车安全带产品;(暂不承担进口汽车、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产品认证工作)CNCA-02C-055:机动车用喇叭产品;CNCA-02C-056: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CNCA-02C-057:汽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CNCA-02C-058: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CNCA-02C-059:汽车后视镜产品;CNCA-02C-060:汽车内饰件产品;CNCA-02C-061: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产品;CNCA-02C-062:汽车燃油箱产品;CNCA-02C-063: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CNCA-02C-064: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CNCA-02C-065:摩托车后视镜产品8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NCA-12C-050:瓷质砖;CNCA-12C-051:混凝土防冻剂9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CNCA-12C-049:溶剂型木器涂料;CNCA-12C-050:瓷质砖10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CNCA-13C-068:童车类产品;CNCA-13C-069:电玩具类产品;CNCA-13C-070:塑料玩具类产品;CNCA-13C-071:金属玩具类产品;CNCA-13C-072:弹射玩具类产品;CNCA-13C-073:娃娃玩具类产品11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CNCA-11C-048:无线局域网产品CNCA-11C-075:防火墙产品CNCA-11C-076: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产品CNCA-11C-077: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CNCA-11C-078:安全路由器产品CNCA-11C-079:智能卡COS产品CNCA-11C-080: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CNCA-11C-081:安全操作系统产品CNCA-11C-082:安全数据库系统产品CNCA-11C-083:反垃圾邮件产品CNCA-11C-084:入侵检测系统产品CNCA-11C-085: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CNCA-11C-086:安全审计产品CNCA-11C-087: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吊灯CCC认证中国强制性CCC认证CCC认证机构CCC认证,一、3C认证在中国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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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NCA—01C—005:2001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2001-12-07发布 2002-05-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 (3)2. 认证模式 (4)3.认证的基本环节 (4)3.1认证的申请 (4)3.2型式试验 (4)3.3初始工厂审查 (4)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3.5获证后的监督 (4)4.认证实施 (4)4.1认证的申请 (4)4.2型式试验 (5)4.3初始工厂审查 (6)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4.5获证后的监督 (8)5. 认证证书 (10)5.1认证证书的保持 (10)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11)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1)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2)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2)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12)6.3加施方式 (12)6.4标志位置 (12)7. 收费规定 (12)附件1 (14)附件2 (15)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1.适用范围本规则涉及的产品为:工业用途的户内和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60V a.c.、440V d.c.,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频率不超过400Hz的插头和插座、电缆耦合器和器具耦合器产品。

本规则覆盖的产品有:工业用插头、插座、连接器、器具插座。

本规则不适用于仅限于家用的及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器附件。

2. 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申请3.2型式试验3.3初始工厂审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4.1认证的申请4.1.1 申请单元划分按照产品的型式、结构、电流、可拆线与不可拆线等划分申请单元。

结构基本相同、功能相同、所用材料相同的同一类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不同的生产场地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1)产品总装图等;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4)其他需要的文件。

4.2 型式试验4.2.1 型式试验的送样4.2.1.1 送样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 并且送样的样品应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要求。

4.2.1.2送样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代表性样品的数量为12个,覆盖样品的数量各3个。

4.2.1.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4.2.2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4.2.2.1 检测标准GB11918《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一般要求》GB11919《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插销和插套尺寸互换性的要求》4.2.2.2 检测方法依据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验。

4.2.2.3 检验项目产品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4.3初始工厂审查4.3.1 审查内容4.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由认证机构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及国家认监委制定的补充审查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

同时,还应按照《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1)进行核查。

4.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

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一致性检查应每系列产品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

重点核实以下内容:1) 认证产品的标志与型式试验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3) 认证产品所用的零部件及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工厂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

在工厂审查时安全性能可以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4.3.2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1至4 个人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4.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申请单元颁发一个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其中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35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用起计算)。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4.5 获证后的监督4.5.1监督频次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审查。

若发生下述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

4.5.2 监督内容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验,见4.5.3。

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3,4,5,9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

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年内至少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同时,还应按照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见附件1)进行核查。

监督复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为1至2个人日。

4.5.3 认证后的抽样检测需要进行抽样检测时,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

抽样检测的数量与型式试验样品数量相同。

对抽取样品的检测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

认证型式试验采用的标准所规定检测项目均可作为监督检测项目,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

4.5.4 结果评价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对监督复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3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

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5. 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保持5.1.1 证书的有效性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不规定截止日期。

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5.1.2认证产品的变更5.1.2.1变更的申请认证后的产品,如果其产品中涉及安全的设计发生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5.1.2.2变更评价和批准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品进行测试,如需送样测试,合格后方能进行变更。

5.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5.2.1扩展程序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或检查,并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5.2.2样品要求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送样时,应按本规则4.2的要求选送样品供认证机构核查。

核查时,需对样品进行检测的,检测项目由认证机构决定。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当证书持有者发生违反本规则以及其他强制性认证管理要求时,应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证书。

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6.3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由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标志、模压式或铭牌印刷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6.4 标志位置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7. 收费规定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注: (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2)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3)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4)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电气强度试验不进行潮湿处理。

附件2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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