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用地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和困扰近年来旅游业发展的焦点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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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旅游业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潜力的行业,为经济提供了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的机会。

然而,旅游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游客体验造成影响。

本文将探讨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首先,过度旅游是目前旅游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旅游作为休闲方式。

这导致一些热门旅游目的地在旅游旺季面临过度拥挤的局面,给当地环境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应制定并执行限制游客数量的政策,以保护当地环境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可以通过推广资源分散化,引导游客前往一些相对较少游客涌入的地区,从而减轻热门旅游目的地的压力。

第二,旅游业存在着对当地经济产生的不平衡影响的问题。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旅游业成为了主要经济支柱,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

然而,这种经济依赖性也使得当地对旅游业的依赖程度过高,一旦旅游业遭遇危机,当地经济就会受到严重冲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推动经济多元化,鼓励当地发展其他产业,降低对旅游业的依赖性。

同时,应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当地居民的就业技能水平,使其能够从旅游业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收益。

第三,旅游业存在着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旅游业的发展往往会导致资源的过度开采、垃圾处理不当和能源消耗的增加等环境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对旅游业的监管,并鼓励旅游企业和游客采取可持续的旅游方式。

此外,还可以通过推广生态旅游和低碳旅游,引导游客关注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旅游业存在着文化冲击的问题。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往往会导致文化的商业化和传统文化的流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制定并执行文化保护政策,保护当地的文化遗产和传统习俗。

同时,还可以通过旅游宣传和教育,增加游客对当地文化的了解和尊重,鼓励他们在旅游过程中参与和体验当地文化活动。

旅游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旅游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旅游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旅游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有效手段。

然而,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本文将探讨旅游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资源过度开发问题1. 资源破坏:为满足人们对景点的需求,一些旅游地区过度开发,导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

例如,大规模的土地开垦、乱挖乱采、水源污染等现象屡见不鲜。

2. 文化侵蚀:为了迎合游客口味,一些景区倾向于商业化运作,使得原有的传统文化受到侵蚀。

这种单一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文化保护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地方文化传承,还降低了景区吸引力。

解决方法:- 应建立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对于那些有潜力被过度开发的景点,要进行专项保护。

-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

二、服务质量不高问题1. 售后服务不到位:一些旅游业者在推销旅游产品时重视宣传和销售,而忽略了售后服务。

这给游客带来了很多不便,也降低了整个旅游行业的信誉度。

2. 价格成本高昂:由于一些地方对游客乱收费或漫天要价,使得旅游成本过高。

这也限制了人们前往旅游地的热情和消费能力。

解决方法:- 加强对旅行社和饭店等相关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打击不合理加价和欺骗行为。

- 提供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并加强礼仪教育。

三、交通基础设施薄弱问题1. 交通拥堵:一些热门旅游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影响了游客的体验感。

例如,在假期期间,许多景区迎来大量游客涌入,但却没有相应的交通规划和控制措施。

2. 交通不便利:一些旅游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缺乏直达交通工具。

这给游客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旅游的畅行。

解决方法:- 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覆盖范围和运输能力。

- 制定合理的交通规划和管理措施,避免交通拥堵。

四、宣传推广不足问题1. 宣传手段单一:目前,旅游宣传主要以景点介绍为主,缺乏创新和差异化。

我国旅游用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旅游用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旅游用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我国旅游用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北京山合水易规划设计院是专业的旅游规划设计机构,专家们在旅游规划中经常研究旅游用地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旅游业快速发展时期,旅游区数量和用地规模急剧扩张,而且新增加的旅游区大多位于城郊和乡村。

由于旅游开发定位不准,景观和产品创新不足,出现旅游区和人造景观建设比规模、占地面积大、土地污染、土地粗放利用和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

同时,由于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缺陷,一些旅游用地取得不规范,有些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到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旅游开发采用“以租代征”方式,甚至以旅游开发为名,进行变相圈地,从事工业招商和高档别墅开发。

(一)旅游用地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旅游用地的开发不但使自身同时具有生产和旅游的多重价值,同时对其周边土地的社会经济价值具有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

目前,旅游用地开发多重短期收益、局部收益,土地利用效率低。

旅游用地集约利用内涵不但要考虑旅游区土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还要兼顾周边区域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实现旅游用地及其周边区域土地整体集约,充分发挥旅游用地的外部效应,这是旅游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的实质所在。

(二)旅游用地取得方式多样化、产权残缺、开发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冲突经营性用地以市场化方式取得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操作也比较规范,但是旅游用地的取得,至今仍允许采用协议出让、土地租赁等方式,旅游用地也不断蚕食农业用地数量,加剧了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矛盾。

具体而言,旅游用地涉及土地类型繁多,诸如现代农业旅游园区的建设、野外生存拓展基地的开发、大型主题园区的建设等,涉及到国有土地也涉及到集体土地,土地取得方式包括出让、租赁、合作经营等各种方式,在当前旅游用地的开发中,大部分涉及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一些地区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时,缺少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手续,这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旅游用地开发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个人、开发企业等,如果在旅游项目开发前期未能解决好土地权属问题,必将导致项目开发完成后甚至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利益纠纷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

旅游行业中的环境破坏问题及可持续发展方案

旅游行业中的环境破坏问题及可持续发展方案

旅游行业中的环境破坏问题及可持续发展方案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休闲观念的转变,旅游行业迅速崛起。

然而,与此同时,由于过度开发和不负责任的旅游活动,环境破坏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认真面对这个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1. 生态破坏随着旅游需求的增加,一些景区和目的地开始过度开发。

开垦土地、砍伐树木、建设大型酒店等过程严重损害了当地生态系统。

例如,在某些海滨城市,过度开发导致沙滩受到污染和退化。

2. 自然资源浪费旅游业对自然资源(如水、能源)消耗量巨大。

大量浪费水资源用于饮食供应、洗浴和冲洗设施。

同时,在景区内大规模使用电力造成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 垃圾管理不善旅游活动产生的垃圾无法及时处理和管理,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尤其是在一些热门旅游景点和自然保护区,垃圾堆积、土地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

4. 文化遗产威胁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也对一些文化遗产造成了危害。

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建筑开发和商业化活动削弱了当地文化景观的独特性和真实性。

二、可持续发展方案1. 景区规划与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景区规划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

加强对旅游资源管理、土地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监测,确保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提倡可持续旅游模式引导游客选择低碳足迹、低影响力的旅行方式,如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共享交通工具出行;提供步行文化推广活动;发展自行车租赁等绿色出行项目。

同时,促进当地居民更多地参与旅游业,实现资源共享和可持续发展。

3. 推行循环经济模式鼓励景区和旅游企业采用循环利用垃圾、可降解材料和再生能源等环保技术。

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供应旅游设施的电力需求。

加强垃圾分类处理,通过回收再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4. 加强教育和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对旅游行为影响的认识。

培养游客自觉爱护环境的习惯,促使他们在旅行过程中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旅游业发展中的环境压力与应对策略

旅游业发展中的环境压力与应对策略

旅游业发展中的环境压力与应对策略引言:随着全球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对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产生了巨大影响。

然而,在繁荣的旅游市场背后,环境问题也愈发凸显出来。

本文将探讨旅游业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并提出有效应对策略,以实现可持续的旅游发展。

一、旅游业发展中的环境压力1. 旅游开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随着旅游需求的增加,自然景区频繁开发建设已经成为常态。

这种大规模开发造成了森林砍伐、土地开垦和河流治理等工程,严重影响了生态系统平衡。

例如,在一些海滨城市,过量建设导致海岸线退缩、湿地消失以及海洋生态系统受损。

2. 垃圾排放和污染问题大量旅游者在景区内活动产生的废弃物是另一个重要问题。

时常可以看到,游客遗弃的塑料袋、纸巾等垃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此外,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大量的交通运输、餐饮和住宿活动,其中排放出的废水和废气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了压力。

二、旅游业应对环境压力的策略1. 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管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力度,以确保旅游开发符合可持续性原则。

此外,监管机构还需要提升对景区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审查力度,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约束旅游企业和游客自觉遵守环保法规。

2. 倡导可持续旅游理念宣传教育在推动可持续旅游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政府和行业组织可以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可持续旅游理念,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游客及从业人员意识到他们个人行为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3. 景区基础设施规划与改进为了减少旅游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景区管理者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基础设施规划。

这包括合理控制游客数量、完善交通系统、改进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等。

同时,投资于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的使用也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4. 建立旅游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机制旅游业与环境保护机构、科研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是应对环境压力的有效策略。

通过建立联合工作组或专门委员会,可以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以促进旅游业绿色发展。

旅游度假产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旅游度假产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旅游度假产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引言:旅游度假产业在近年来发展迅猛,为国民经济增长和就业提供了新的动力。

然而,随着旅游需求不断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本文将探讨旅游度假产业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1.1 问题描述:随着大规模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景区附近环境遭受到了较大破坏。

过量的垃圾排放、水源污染以及土地覆盖等问题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

1.2 解决方案:- 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加大对游客和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培养力度,通过广告、线下宣传等方式引导游客遵守环保规定。

-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景区管理制度,对于环境污染者实施严厉罚款或禁止进入景区等措施,以起到警示效果。

- 推动可持续发展:推进景区可持续发展规划,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建设节能环保的旅游设施。

二、高价格限制消费者群体2.1 问题描述:旅游度假产业的发展带来了高昂的成本,使得部分人无法承担旅游度假的费用。

这导致了市场需求收缩,限制了旅游度假产业的发展潜力。

2.2 解决方案:- 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除了高端奢华产品外,还应开展具有实惠价格和丰富内容的中低端旅行项目,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

- 降低运营成本:通过采购合理、减少浪费等方式降低景区运营成本,从而降低门票价格。

- 政府支持政策: 减免税收或给予财政返还等措施助力企业减轻经营压力,推动旅游产品降价。

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3.1 问题描述:一些地方出现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给游客带来了不好的体验。

例如,部分景区人员素质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旅游形象。

3.2 解决方案:-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倡导文明礼仪,加强对服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 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对旅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监管机制,对不符合规定或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 客户满意度调查与反馈:鼓励景区及旅游企业积极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并按照反馈改进服务质量。

旅游业发展中的难题与建议

旅游业发展中的难题与建议

旅游业发展中的难题与建议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观念的转变,旅游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然而,在其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难题。

本文将探讨旅游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境,并提出相应建议,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供给不足问题1. 交通运输不便:一些景区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或基础设施缺乏而导致交通运输不便。

这使得一些潜在游客望而却步。

建议:政府应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并鼓励私人企业参与相关项目合作。

2. 酒店住宿短缺:在热门旅游目的地,尤其是节假日和旺季期间,酒店住宿资源常常紧张。

建议:商务部门应当加强与民宿共享经济平台合作,提高住宿资源利用率;同时推动酒店扩容或新建项目。

3.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存在差异,旅游业中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体验无法得到保证。

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并严惩违规行为。

三、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1. 大量游客带来的环境压力:一些热门景区由于大量游客涌入而导致环境压力剧增。

垃圾、噪音以及能源消耗等问题逐渐出现。

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景区每日接待人数,并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分类处理、能源节约等方面。

2. 恶意破坏文化遗产:一些不良行为者将自然风光和古建筑物视为“打卡点”,进行恶意破坏或乱涂乱刻,对文化遗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建议: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并在重要景区设置专门监控设备以监察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四、非合理竞争问题1. 价格战引发恶性竞争:在一些旅游目的地,由于缺乏协调和监管,存在价格战现象。

低价竞争导致一些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并影响服务品质。

建议:政府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并通过设立退改费等措施维护公平竞争。

2. 景点开发不合理:有些景区为了追求眼前利益,在不注重环保的情况下进行过度开发,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

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景区开发规划和管理,确保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关于保障生态涵养区旅游用地的提案

关于保障生态涵养区旅游用地的提案

关于保障生态涵养区旅游发展用地的议案案由:保障生态涵养区旅游发展用地提案单位: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第一部分案由分析一、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与形式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相关部署,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对旅游业相关用地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五年。

作为旅游资源丰富的城市北京,将旅游业定位成“推动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功能性产业”,从政策上大力扶植旅游业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北京市的旅游产业正处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发展的空间极为宽广。

平谷区作为北京市东部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属于较远的郊县,工业发展比较落后,也因此成就了平谷区优越的生态环境。

平谷生态质量气象评价居北京市第一,是北京市唯一入选“最值得向世界推介的66个中国生态旅游区县”之一。

“十二五”期间,平谷区紧紧围绕全区“一区、四化、五谷”的总体发展战略,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坚持以活动促效益、以营销带市场、以项目增总量、以服务提水平、以协作强发展,逐步树立了“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品牌,使平谷民俗旅游、休闲旅游的区域形象愈加鲜明,有效推进了旅游产业的序列升级。

当前,平谷区旅游业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

从战略角度,“新常态”的经济形势、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首都功能强化和人口疏解战略、北京行政副中心建设,都对平谷旅游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平谷区旅游业发展将是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要主动适应新的旅游发展形势,构建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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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用地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和困扰近年来旅游业发展的焦点问题之一。

这不仅表现在目前各地普遍存在的旅游用地指标缺失,“项目落地难”方面,更体现在全国因旅游用地引发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有的甚至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尽管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开始关注到这个问题,并在一些地区进行了探索性改革尝试。

但是,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仍需要在基础理论层面提供系统研究作为支撑。

一、界定与特点对于“旅游用地”界定目前尚没有明确定义。

目前的一些相关界定基本缺少相关法律制度依据,这显然无助于在实际政策层面上的操作。

那么,如何正确界定“旅游用地”呢?我们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寻找答案。

作为国家进行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在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已隐含着对“旅游用地”的规定:第一,“旅游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的一种。

也就是说,非建设性用地变成旅游用地,必须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二,“旅游用地”主要指用来旅游开发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

这既包含了诸多受法律保护的全国重点保护文物、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建设用地,也包含了独立于这些用地类型之外新的建设用地。

第三,“旅游用地”具有与“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同的用地类型,是一种功能性用地。

因此,也应该具有与这些用地类型相同的属性界定,如明确产权边界和空间属性,有符合自身特点的用地规范和系统流程等。

与一般建设用地,如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不同,除了具有上述建设用地一般属性特征外,旅游用地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1)用地导向的外向性:旅游用地是以满足“人(旅游者)”的旅游休闲度假为基本导向的用地类型,属于“服务型”用地范畴。

(2)用地功能的集成性:旅游用地多以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文化资源为依托,旅游功能短期内并不影响土地的原始属性;此外,除了旅游设施用地具有纯化的用地特征外,许多旅游地兼有城市用地和乡村用地的特征,大部分旅游用地属于“与旅游相关的用地”。

(3)用地来源的普适性:旅游业用地对土地类型属性要求不严格。

各种土地类型,如不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军事用地、教育用地、自然保护区用地;开发前有基准地价的“四荒”用地等;土地上有建筑及其他附着物的用地等。

只要经过规划建设,能够满足旅游者旅游需求,都可以用做旅游用地。

(4)用地需求的阶段性:早期观光旅游阶段,旅游用地主要依托于具有高价值的自然或者人文历史旅游景观资源,如全国文物单位、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诸多载体。

进入休闲度假旅游阶段后,随着旅游需求日趋个性化和多元化,传统用地已难以满足旅游市场需求,用地开始向其他土地类型扩展。

(5)用地强度的“适度”性:旅游用地强调以满足旅游者多元游憩需求为基本出发点。

这就要求旅游用地在追求集约经济产出的同时,要考虑到旅游者对自然生态和社会人文环境舒适度的现实要求,强调土地利用强度的“适度集约”。

(6)用地选择的区位性:通常旅游用地位置的选择要求较为严格,其中有两个含义,第一,旅游用地基本配置在交通便捷、人口密集、地质条件良好的城市或者城市郊区。

第二,地块本身,或者周边地区一般要求有良好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二、类型划分根据各地区旅游用地目的和政策需要看,旅游用地包括三种类型:(1)“旅游产业发展用地”。

指服务于“热点”旅游城市(乡村、景区)产业转型升级的用地类型。

在这些地区,旅游业已确定其主导地位,并成为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推动力。

产业发展用地,不仅指旅游产业自身用地需求,同时包括产业辐射项目用地需求。

其用地类型多样,构成复杂,空间约束较强;不仅有更大规模数量要求,也有用地质量限制,如要通过用地配置来丰富旅游产业业态,推进产业空间集聚和产业体系等。

(2)“旅游项目开发用地”。

指服务满足旅游“温”、“冷”区或者一般城市休闲度假需求的用地类型。

这种用地类型功能相对单一,仅仅满足公众游憩需求而已,不具有旅游产业用地特点,这种用地类型也是目前存在最多的旅游用地类型;(3)“公益性旅游项目用地”。

指与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种公益性质的博物馆、展览馆等用地类型,只有少数项目存在。

从实际情况看,因各地旅游发展阶段不同,对旅游用地需求差异显著。

目前旅游用地中最大的认识问题是对旅游阶段用地需求的混淆,许多旅游热点地区仍以“项目用地”去代替“产业用地”,不仅在用地总量规模上难以保障,同时也制约了产业转型升级,如项目缺少空间集聚,同质化恶性竞争加剧;项目缺乏关联,产业缺少统筹;旅游用地碎片化,项目发展“孤岛化”等。

这种“工业型项目型”的用地模式也往往因违反现有法律制度规定成为媒体负面报道的重点。

三、问题本质本质上说,目前旅游用地问题是转型升级的“增量”旅游建设用地指标供给和配置不甚合理的问题。

究其原因,有三个主要因素:(1)总量供给缺失。

一般性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用地指标中没有旅游用地指标配置。

按照现有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要求“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也就是“以当地人口确定用地指标”的统计方法。

其中人口规模是按照区域常住人口进行统计,没有短期“流动人口”用地配给,造成旅游用地指标从根源上缺失。

(2)总量供给不足。

风景旅游城市中土地利用配置指标偏小。

在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中规定“区域社会经济、风景旅游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其“上限不得大于150.0平方米/人。

”但这种用地指标的规定,难以满足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要求。

(3)结构性不足。

旅游用地在已有城乡建设用地系统配置中缺乏竞争力。

相较于工业用地以及其他产业用地,旅游用地具有集约度较低,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相对较差;而相对于农业用地,又缺少《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法律约束,这使得旅游用地在与其他产业用地指标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四、产生根源旅游用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服务型社会土地利用需求”与“生产型社会土地制度设计”之间的矛盾。

这种矛盾,既是旅游用地阶段性特征的表现,同时也是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配套系统土地制度设计的滞后和缺失。

(1)基本法律依据不够完善。

尽管旅游用地在《土地法》中仅仅作为建设用地的一种类型予以提及,但是与其他同类型用地相比,如“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缺少更为明确的法律界定;而后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其规划利用程序并没有提及。

新出台的《旅游法》中第二十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但是因为旅游土地利用规划本身缺乏细则,其真正实施缺乏可操作性。

(2)配套法律制度体系缺失。

旅游用地在现有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和城乡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中缺少位置。

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中,旅游用地散布在“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中,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为最直接的旅游用地类型。

而在2011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城市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4小类和城乡用地分类,市域内城乡用地2大类、8中类、17小类中,却没有“旅游用地”。

因为没有分类,所以在城乡土地建设规划中,也就没有相应指标的配置。

(3)用地规范和标准缺失,难以体现旅游产业特质。

现有旅游用地基本沿袭“工业”项目发展模式,忽略了旅游用地外向性用地、适度集约用地、普适性用地等特质。

五、具体表象因为旅游用地依托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加上规范和标准的缺失,引起诸多用地问题:(1)拿地程序不规范:主要存在于“城外”乡村集体用地的土地流转环节。

尽管乡村旅游用地规模和利用程度持续扩大,但是因为现有农村集体用地流转不畅,多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2)拿地程序较为复杂。

主要体现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过程。

旅游用地因需要占用大量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审批程序比普通用地审批程序更加复杂,审批周期更长。

此外,还有一些旅游项目虽未改变土地用途,但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同样面临审批层级高、程序多,项目用地获批取得慢、周期长的问题,并且导致为了规避审批程序的违法用地现象增多。

(3)拿地成本较高。

这是相对的概念,旅游用地出让价格高、年限短。

由于目前旅游产业没有单独的用地门类,各地基本按30年-50年的经营性用地出让,因旅游产业本身具有高投资、高风险、低收入、慢回报的产业特征,加上旅游用地未单独设立基准地价,在评估地价时,主要参照商业服务类用地基准地价,造成旅游用地出让价格偏高。

(4)拿后无序利用。

突出表现为:第一,拿了不用,坐等升值。

主要以占有资源为目的,不开发、不投入,致使许多土地被限制,特别是影响后续企业的入住;第二、拿了不会用,粗放经营。

部分因经营者自身观念、经营方式等局限,旅游用地仍处于低水平开发阶段,造成用地浪费;另外尽管项目较为高端,但是缺少统筹,综合配套不足或者“高端”项目占地过多,也引起设施和房产大量闲置。

第三、拿了乱用,破坏性建设。

这种破坏性建设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

近年来,大批“主题”不突出的主题公园的闲置就是典型案例。

第四、改为它用——房产化。

这主要体现在以旅游开发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

(5)忽视用地公平。

此为现阶段最突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农村集体用地旅游化过程中,因为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分配不到位,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以及补偿缺乏社会监督等,产生利益重构带来用地的不公。

六、政策出口旅游业相比其他产业,是近30年才快速崛起并不断成长壮大的产业。

其产业地位在2009年《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才开始最终确立。

尽管在这个文件中,提出要“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

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也提出了“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旅游休闲场地和设施用地,优化布局。

”但是并没有给出系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也就是说,相对于传统“生产性用地”制度规定,作为“服务型用地”的旅游用地问题,无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具体操作上都有探索、调整和适应的过程。

因此,对于旅游用地,在政策目标设计上,要立足国家新型城镇化和“调结构,促发展”以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需求,客观分析旅游用地阶段需求,以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发展导向,推进旅游用地的合理利用、科学利用,公平利用,探索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和用地特点要求的科学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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