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17 23:04:51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大研字[2008]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毕业后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仅取得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位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专业学位成立相应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组织和协调与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活动,包括审定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为学校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及有

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等。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协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生源的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同时抓好学风建设。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监督、培养目标管理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凡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做好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年4-6月到相关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各学院须于7月10日前将新生入学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并认真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落实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应将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每位专业学位新生。

第八条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10月必须在所在学院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应在每年10月底将

逾期未注册名单报研究生院。鉴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进校不离岗的学习特点,其注册方式可由学院自定。

第三章学习与培养

第九条各学院应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的规定,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及学院实际,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交学校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各学院应按照批准的培养方案落实培养计划,并切实制订培养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条各学院负责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课程考核等工作,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课计划和课程考核情况(含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应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一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一般应有校内校外两名导师联合指导,其中校外兼职导师应为学生所在单位或生产、管理一线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校外导师的聘请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5年,少数特别优秀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可提前申请学位,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学业,学校将终止其学习资格,并由所在学院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一般不受理其休学、保留资格及转学校、转专业等申请。

第十四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其返校学习的安排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十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习资格:

1.课程考试有舞弊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2.累计3门课程需要补考者;

3.学位论文请人代写或抄袭者;

4.入学前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规定和条件者;

5.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

6.逾期未取得学位者;

7.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第十六条按规定应被取消学习资格者,由其所在学院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结果由学院及时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取消学习资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所交的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十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退学:

1.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以及其它严重疾病不能继续学习者;

2.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3.其他特殊原因。

第十八条申请退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应填写退学申请书,按要求办理完相应手续后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结果由所在学院及时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经学校批准退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所交的学费可以按合理的比例予以退还。

第十九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取得学位或经学校正式批准终止继续学习者,应及时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参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管理办法办理。

第四章学位申请

第二十条各学院应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及预答辩工作。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预答辩时,研究生应分别在3-5人专家小组内做报告,由专家组考核确定是否通过。如未通过,则需根据专家组意见认真作出修改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第二十一条专业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完成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实际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专业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专题研究、工程设计、调查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等形式。

第二十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期满,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其它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写作,准予按照学校有关学位申请程序和规定申请学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受

理学位申请时,研究生除提供正常学位申请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和预答辩等书面材料。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必要时学校将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各培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需参加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各学院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表现突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在校学习期间违纪违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视其情节,参照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学院应将受表彰奖励和纪律处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答辩前缴清全部培养费用,否则,学校不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第二十八条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徽及研究生证的管理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考试试卷、成绩和报考录取的相关材料等由学院集中保管,至少应保存至该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3年,以备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评估。

第三十条各学院应及时、认真做好当年获得学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档案和人事档案的清理立卷工作,学位档案应由所在学院按规定移送学校档案馆,人事档案由学院直接寄发研究生所在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章同本办法不相一致的终止适用。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营造“建学习型企业、当学习型员工”的氛围,促进员工队伍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技术素质、管理技能的提高,为公司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 第二章教育培训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鼓励和自愿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统一的原则; (二)适应公司生产发展和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工学兼顾,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管理方式及职责 第四条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管理职责 (一)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与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和管理; (三)及时掌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动态; (四)负责协调处理公司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一)制定、完善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二)按照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培训; (三)负责处理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七条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特点,员工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质量培训、专项短期培训和班组长培训等。 第八条学历培训:是为提高员工科学文化水平开展的各种培训,包括委培、自考、函授、夜校等形式的各类教育培训。 第九条专业技术培训:是为提升员工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水平开展的培训,包括公司内外短期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条岗位技能培训:是为提高员工适岗能力或者获取上岗资质的培训,包括特殊工种培训、岗位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培训:以提高安全质量技能、增强安全质量意识为目的的培训,包括安全技能和安全规章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项短期培训:以管理人员为对象,以创新管理思路、提高管理能力、拓展知识面为重点的培训,包括财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建设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分析报告-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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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报告 学号: 姓名: 领域: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研究所: Tel: E-mail: 2014年月日

说明 一、要求第五学期9月30日前完成并上交。 二、五号字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部分如不够填写,可自行加 页。 三、一式四份,原件由研究所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所科研处保存一份, 导师和研究生各持一份。

一、实践总结 姓名性别学号入学年月 导师姓名领域研究方向 论文题目 专业学位 类别 (一)实践执行情况 实践单位起止时间主要工作 (二)实践环节总结(不少于1500字) (包括实践的目的和意义,实践内容,实践技能、专业素质等方面的提高,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不足等)为了加强自己的实践动手能力、应用和巩固所学专业知识,我按照研究生院有关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于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社会实践研究。通过实习,我可以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从养殖基层角度了解血吸虫病在中间宿主牛身上的发病过程及预防措施,加深对血吸虫病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农业基层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从一名研究生到一名专业兽医研究人员之间的思想与业务距离,为我毕业后社会角色的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实践,我通过在实验室学习制备油乳剂疫苗,跟随老师进入海门市肉牛养殖中心对水牛和黄牛进抽血检测→疫苗免疫→抽血检测→感染日本血吸虫尾蚴→抽血检测→剖杀检卵查虫等一系列过程,学会了实验室制备日本血吸虫疫苗的整套过程和熟悉了血吸虫疫苗免疫保护效果的评价体系。为我今后的课题研究奠定了很好的理论和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在养牛场实习过程中,我第一次亲身学习和体会了养殖场场地选址建设、黄牛、水牛的饲养要点,保定牛的方法,称重、量额温、抽血等检查牛健康状况的方法以及给牛喂药驱虫的过程。虽然后期杀牛过程有点血腥,但屠夫们那精湛的刀法也让我叹为观止,也才让我认识到庖丁解牛的真正含义。 通过参加这次实践,我学会了实验室制备日本血吸虫疫苗的整套过程和熟悉了血吸虫疫苗免疫保护效果的评价体系,完成了XX作为血吸虫病候选疫苗抗原的发展潜力的评估,具有一定的免疫保护效果;这次实践也增强了我的实验动手能力,让我从养殖第一线了解了日本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策略及血防的难点和重点。这些都是我通过本次实践积累的宝贵财富,为我毕业后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实践过程中,我也逐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一些不足,如思考问题还不够全面,缺乏探索求知的韧劲,有时遇事有些急躁。这些缺点给我的实践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扰,但我清楚地认识到了它们并及时调整态度,尽力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1)教学管理制度---------------------------------------------------1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6 (3)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7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7- (5)学员管理制度---------------------------------------------------8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1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12 (8)后勤管理制度---------------------------------------------------14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16 (1)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教学工作特订立《教学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共同执行。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会发言稿

整合校园综合优势,构筑美丽学术风景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及研究生代表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的。很荣幸能作为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会主席,代表全体研究生在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上发言。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在“博学、力行、守正、拓新”校训的激励下,以“铺路石精神”为核心的长理文化熏陶下,加上长理人的共同拼搏,长沙理工大学人才辈出,硕果累累。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积极推动我校教育改革的各位领导老师表示充分感激,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给予支持与重视的所有领导老师致以崇高敬意。我们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名研究生,心中感到无比自豪。 如果说求学生涯是五彩缤纷的田野,那么对我们而言,研究生阶段就是我们生命中最绚丽的一束太阳花,如果说读研是动静交融的舞蹈,那么在长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工作生活就是活力四射的探戈。伴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改革,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这儿孕育着春天的勃勃生机,向往着盛夏的热烈奔放,期盼着秋天的硕实累累,翘望着冬天的恬静厚重。诗意的浪漫和激情在长沙理工被诠释淋漓精致,飞扬的时尚和奋斗的艰辛被丰富的学术氛围演绎的美奂绝伦。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今后五年中国将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其中“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无疑是一个最大的亮点,因为如果能够按预期目标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中国的教育而言,是一次历史性的飞跃。这也反映了我国人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的部分,同样受到此项国家政策的积极影响。我党也曾明确提出“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培养一线的创新人才,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人才大量涌现。”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阶段对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对研究生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研究生教育处于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肩负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创造型人才的重任,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另外,赖明勇校长曾表示,我国高等教育正进入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长沙理工大学愿意当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先锋,愿意做湖南深化高教改革的试验田。

硕士研究生的种类及区别

硕士研究生的种类及区别 硕士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类。考研和在职研的区别详细解答:【普通硕士】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 目前,我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 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专业硕士】 专业硕士对大家来说或许很陌生,但说到MBA、MPA却是耳熟能详。其实,MBA、MPA正是专业学位中的两种类别。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硕士已达15类。 专业硕士学位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程硕士(ME)、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等。今年年初,又新增了艺术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3 个专业学位。 专业硕士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定位,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比较简单的 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 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河南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实施。 (二)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 (三)以个人自学、在职培训、短期培训和针对性培训为主。 (四)以激励为主。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公司、各单位、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公司所属各单位设专(兼)职教育培训人员,班组设兼职教育培训人员,形成公司、各单位、班组三级培训网络。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超(超)临界和核电机组检修技能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培训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河南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健全教育培训

工作制度和措施。 (二)根据河南公司人力资源工作要求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员工岗位规范和队伍素质建设需要,指导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各类员工培训;负责对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监督和检查。 (四)会同财务部门编制公司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控制和监督预算的执行,定期上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五)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员工技能竞赛;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竞赛,做好参赛人员的选拔、赛前培训、参赛及表彰奖励等工作。 (六)负责选派员工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负责组织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做好资格审核及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工作简讯 2008年第5期(总第27期)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印 2008年10月20日 本 期 目 录 ? 特别报道 学位中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 ? 工作动态 我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将做重大调整 (1) 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启动 (2) 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务准备工作平稳进行 (3) 2007/2008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正式启动 (3) 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复核工作顺利进行 (4) 四川、重庆、陕西三省(市)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工作正常进行 (4) ? 会议信息 2008年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4) ? 国际交流 日本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客人访问学位中心 (5) 日本国际教育交流协会代表访问学位中心 (6) ? 工会工作 学位中心工会组织秋游活动 (6)

★ 特别报道 学位中心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教育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2008年 10月13日,学位中心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吴博达同志为组长、副书记王立生同志为副组长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学位中心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学位中心以“探讨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载体,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以及学位中心自身的建设、改革和发展问题,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始了为期四个月的科学发展观集中学习实践活动。 目前,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活动正在进行当中。期间,学位中心召开了动员大会,传达了周济同志和中央第8指导检查组组长宋育英同志在“教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学位中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进行了部署。在随后的学习过程中,中心采取个人学习和党小组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体讨论和个人撰写学习心得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力求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基本的思维方法。在此基础上,学位中心将《学位授予标准与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和《资历框架及其在中国实施可行性的研究》确定为调研题目,并以此为引领,对新形势下学位中心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展开大讨论、大调研。目前,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活动已由学习培训环节顺利转入调研环节。 (党支部 吕宏伟) ★ 工作动态 我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将做重大调整 2008年10月1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通知》(学位办〔2008〕50号),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对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做如下调整:

学前教育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前教育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2017 年修订) 专业代码:045118 一、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具体 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 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前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 年。 四、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 于38 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4 学分) 1. 英语(4 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 3.教育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 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 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2 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 学分) 1.学前教育基本理论专题(2 学分) 2.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2 学分)

3.学前教育发展前沿专题(2 学分) 4.幼儿教育观察与评价(2学分)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6 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1)幼儿心理发展与教育(2 学分) (2)学前教育名著选读(2 学分) (3)国内外幼教改革动态(2 学分) 2.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1)幼儿教育科研指导(2 学分) (2)幼儿园游戏理论与指导(2 学分)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1)基础教育改革研究(2 学分) (2)教育政策与法规(1 学分) (3)中外教育简史(2 学分) (4)幼儿教育实践专题研究(2 学分) (四)实践教学(8 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2.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 (1学分)等。 五、培养方式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 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 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 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一学期,由学院组织;校内实训安排在第二学期第15-18 周;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安排在第三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2 编号: 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主持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教育厅制表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自愿申报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认可所填写的《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为《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研究工作中,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研究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广东省财务规章制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研究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研究人员承担。 5.项目立项获得批准的资助经费低于申请的资助经费时,同意承担项目并按申报预期完成研究任务。 6.同意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申请书》内容及相关成果。 项目主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教育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教育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阳光辅导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为树立本中心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每位教职员工。 一、本中心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中心章程,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本中心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本中心利益、形象、声誉 或破坏本中心发展的事情。 三、本中心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教学技术及业务水平, 不断完善本中心的经营、教学、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本中心的实力。 四、本中心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教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 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本中心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中心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本中心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 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本中心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中心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作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本中心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 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中心纪律,对任何违反中心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 究。 员工行为规范

1、树立迪普斯荣辱观和迪普斯育人意识,学习迪普斯教育的文化精神,自觉塑造和维护迪 普斯教育的团队形象,随处都要以迪普斯人的精神与人交往,赢得尊重和认可。 2、任何工作都要有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之间和同事之间要积极配合,互相提供便利 和支持。特别在外出做活动、执行任务或单位内合作性工作与活动中,既要保质保量完成本人任务,也要协助他人完成任务,不得自己完成了任务就走或袖手旁观。工作中要互相替同事着想,为领导着想,发挥奉献精神,积极出主意,主动承担责任,分担工作。 3、上班时态度热情,工作主动,敬业诚实,团结一心,互相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不在背地里说同事的短处,有任何意见当面坦诚提出。不允许向上级打探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4、精通业务,对“迪普斯”的相关理论熟记于心。 5、工作讲效率,不拖拉,按时上交各种资料;动作迅速,精神饱满,不萎靡。认真执行岗 位工作考核办法,每天填写工作效率量化分析表,每周按部门进行一周工作达标考核。 6、关心集体,服从领导统一调配。课内课外都要以迪普斯教育专业教师的形象与人交 往,赢得尊重和认可。 7、在单位统一使用标准普通话。 8、仪表大方,服装整洁,不留盖眼额发,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带耳环、不穿拖 鞋、不穿高跟鞋、不穿筒裙、不穿无袖等过于暴露的服装等。 9、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一般必须提前15分钟到办公室,做好上班前的准备。不 在办公室吃早点。 10、下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整洁工作,关掉电脑、电源,关好门窗,特别是自己的桌 子、柜子等整理干净。人离开桌子,把桌子上的东西放整齐。下班或者外出办事、上课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华中师范大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院系:文学院 姓名:牛梦思 学号: 专业:学科教学(语文) 层次:硕士 / 博士 实践单位名称:黄陂市第二中学 校内导师:魏天无 校外导师:段彩平 填表日期: 2016年11月14日 研究生院(筹)制 填表说明 1、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学校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导师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其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3、研究生应按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实习,实践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实践总结报告一般为3000字-5000字。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实践的目的和意义、实践内容和实践计划执行情况等。

4、学生的综合成绩依据实践单位和指导教师分别给出的两个得分(按百分制计)的平均数给出。 5、此表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两份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一份由培养单位留存。

一、实践计划 1、实践要求的基本理论知识 第一,要具备扎实而渊博的学科专业知识; 第二,要有广博的知识,对社会学科、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有基本的了解; 第三,应具有教育科学理论修养,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法等基本知识。 2、实践要求的基本技能 第一,要练好听、说、读、写的基本功,进而才能更好地要求学生在听、说、读、写地方面不断得到提高; 第二,要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基本办公软件,比如word、ppt,要能够应用好多媒体; 3、实践拟出的成果或达到的目的 4、实践进度安排 第一周: 1、向原语文老师段老师了解学生语文学习情况和语文教学实习工作,跟随着指导老师学习,认真去听指导老师的每一节课,并尝试着去听其他语文老师的课堂教学; 2、与班主任进行沟通交流,主动承担一些班主任工作,比如班会活动,向班主任了解班里学生的基本信息,尽快熟悉学生,记住学生的名字,了解其基本的兴趣爱好; 3、创造性地开始模仿学习,尝试着结合学情,自己写出一份完整的教案。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2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xx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xx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省教育厅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 二、项目申报 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主要范围是: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 3、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 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5、研究生培养管理; 6、研究生素质教育; 7、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8、研究生教学改革;

9、其它相关问题。 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第六条项目申报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xx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 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教育厅给予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教学材料、课程调研、学术交流、论文发表、教材出版以及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第十二条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项目主持人应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第十三条对未按计划进展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

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制度化,持续完善有中国人寿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各类人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是向培训对象传授相关的知识、理论;培训是向培训对象进行相关业务技能的训练。教育培训是对公司各职级、各类别人员实施的应知应会的知识、理论的学习和应具备的技能、能力的训练。 第三条教育培训的对象分为员工、销售人员和讲师。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销售人员是指在个险、团险、银保、电销等渠道直接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包括销售人员和销售主管;讲师是指承担培训授课和教材课件开发等任务的人员,包括专职讲师和兼职讲师。 第四条教育培训分为制式培训和非制式培训两大类。 制式培训是指公司统一规划并向各类人员提供的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培训,是各类人员必须定期 ---------------------------------------------------------精品文档 ---------------------------------------------------------------------

---------------------------------------------------------------------------------------------------------- ---------------------------------- 有序地接受的、循序渐进的阶梯式培训。 非制式培训是指公司根据各专业部门、各销售渠道特点,提供的灵活的、有针对性的、重在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的特色化培训。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公司教育培训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的商定审议。 第七条总公司教育培训部负责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八条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分公司”)教育培训部负责执行总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制度,传承总公司教育培训任务,并开展本辖区内的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地市分公司培训部负责承担各类训练任务,并开展本辖区内的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县区支公司销售支持与训练岗负责承接销售人员制式培训的衔接训练,组织落实非制式培训专题。 ---------------------------------------------------------精品文档 ---------------------------------------------------------------------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1: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省教育厅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 二、项目申报 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主要范围是: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 3、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 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5、研究生培养管理; 6、研究生素质教育; 7、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8、研究生教学改革; 9、其它相关问题。 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第六条项目申报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 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教育厅给予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教学材料、课程调研、学术交流、论文发表、教材出版以及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第十二条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项目主持人应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3-17 23:04:51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 武大研字[2008]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学位是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两种。毕业后同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历学位教育研究生;仅取得学位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称为学位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按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专业学位成立相应的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组织和协调与专业学位教育有关的活动,包括审定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为学校制定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及有

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咨询等。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协调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生源的组织,课程、教材和案例库的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审核等工作,同时抓好学风建设。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监督、培养目标管理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凡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管理,做好单位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年4-6月到相关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学习资格。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各学院须于7月10日前将新生入学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并认真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落实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学院应将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每位专业学位新生。 第八条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年10月必须在所在学院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应在每年10月底将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件一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省教育厅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二、项目申报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主要范围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2、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3、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4、研究生培养管理;5;、研究生素质教育6、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7、研究生教学改革;8、其它相关问题。9. 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第五条 第六条项目申报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第七条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三、项目管理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给予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第十条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教学材料、课程调研、学术交流、论文发表、教材出版以及多媒体课件制作等。第十二条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项目主持人应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中期研究报告。第十三条对未按计划进展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暂停或撤销项目,追回研究经费,并及时报告省教育厅。第十四条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准。四、项目结题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申报表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研第十五条. 究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第十六条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时应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表、成果附件。结题可分为一般性结题和鉴定结题。第十七条为了确保项目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客观、公正,鉴定结题方式一般为会议鉴定。项目组需陈述、答辩。鉴定意见由省教育厅聘请3~5名专家集体评定、签署。结题鉴定费用由项目组负责。第十八条项目成果通过鉴定后,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X X X X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 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等, 力,安全培训由项目部负责,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第二章培训种类、时间和内容 第八条三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三类人员是指:A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法人、总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B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包括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C类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公司安全总监、安全主管部门人员、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2.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初次

参加“三类人员”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32小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格并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继续教育。 3.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⑴企业主要负责人: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安全生 故教训。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岗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以往的事故教训。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培训一次 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一条岗前安全培训 施工班组在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相应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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