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灰外运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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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运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运灰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运灰车辆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营,保护行人和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运灰车辆运输业务的车辆和驾驶员。

三、管理要求1.车辆要求(1)运灰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和规定,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

(2)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况。

(3)运灰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行。

2.驾驶员要求(1)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2)驾驶员必须熟知运灰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要求,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3)驾驶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

4.运行要求(1)运灰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2)运灰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停靠点停车等待。

(3)运灰车辆必须保持车距,不得超车和违法抢行。

(4)运灰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压线行驶。

(5)运灰车辆必须保持车辆清洁,不得乱倒灰尘。

5.事故处理要求(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有关部门。

(2)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并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管理措施1.宣传教育公司要组织定期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2.车辆检查公司要定期对运灰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车辆故障和安全隐患。

3.驾驶员培训公司要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驾驶技能和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4.安全巡查公司要定期组织对运灰车辆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5.安全奖惩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违法驾驶员给予处罚。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炉渣清运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炉渣清运工作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炉渣清运方案,保证炉渣清运工作顺利进行。

2.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炉渣清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

3.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炉渣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

4. 物流部门负责调度炉渣清运车辆及相关设备,安排炉渣运输工作。

四、炉渣清运流程1. 炉渣清运方案制定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情况、炉渣产生量以及设备状况等因素,制定炉渣清运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2. 炉渣清运人员培训生产部门负责对参与炉渣清运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等内容。

3. 炉渣清运设备维护生产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炉渣清运过程管控生产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炉渣清运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不得擅自调整。

5. 炉渣清运质量控制质量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确保炉渣清运质量达标。

6. 炉渣清运安全环保监督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炉渣清运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7. 炉渣清运记录生产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过程进行记录,包括炉渣清运量、质量、安全环保情况等内容。

五、炉渣清运管理1. 炉渣清运车辆管理物流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车辆进行管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改变路线。

2. 炉渣清运设备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对炉渣清运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私自调整。

3. 炉渣清运人员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对参与炉渣清运工作的员工进行管理,要求员工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

4. 炉渣清运效率管理生产部门要不断优化炉渣清运流程,提高炉渣清运效率,降低炉渣清运成本。

六、炉渣清运安全管理1. 炉渣清运安全措施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炉渣清运安全方案,确保炉渣清运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灰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灰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灰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灰场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环境整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灰场运输车辆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取得合格的运输证照,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第五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经过定期检修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标。

第六条灰场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和驾驶经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七条灰场运输车辆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灰场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车辆安全运营。

第八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违反本制度的灰场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人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安全锁、警示灯等。

第十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十一条待命的灰场运输车辆应当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等公共资源。

第十二条灰场运输车辆的通行路线和停车区域应当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运营。

第十四条灰场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灰场运输车辆应当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驾驶水平达标。

第十六条灰场运输车辆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驾驶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等。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灰场运输车辆,应当立即停止运营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八条灰场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关驾驶证照,并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第十九条灰场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酒驾、超速、违章等。

第二十条灰场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按时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第二十一条灰场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应当熟悉运输路线,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运输任务。

炉灰炉渣管理制度

炉灰炉渣管理制度

炉灰炉渣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炉灰炉渣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制订本管理制度。

2、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炉灰炉渣管理工作。

3、管理目标(1)规范炉灰炉渣的分类、包装、运输、存储和处置工作,做到资源化利用。

(2)加强对污染物的控制,提高环保水平。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炉灰炉渣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的遵守。

4、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炉灰炉渣的分类、包装、标识和初级处置工作。

(2) 环保部门:负责炉灰炉渣的终端处置和对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3)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运输工具和运输安全进行检查,确保炉灰炉渣的安全运输。

5、管理制度(1) 炉灰炉渣的分类a. 根据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的不同,将炉灰炉渣分为干渣、湿渣和有害渣三类。

b. 干渣:指含水率较低的炉渣,主要包括煤灰、砖灰等,主要用于建筑材料生产。

c. 湿渣:指含水率较高的炉渣,主要包括燃煤发电厂和冶金企业的炉渣,主要用于土地修复和固体废物填埋。

d. 有害渣:指含有有害物质的炉渣,如重金属、氟化物等,需要进行专门处理。

(2) 炉灰炉渣的包装a. 根据炉灰炉渣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炉灰炉渣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

b. 在包装上明确标注炉灰炉渣的成分、来源和处理要求,确保被送达的单位能够正确地对炉灰炉渣进行后续处理。

(3) 炉灰炉渣的运输a. 进行运输前,必须对所使用的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b. 炉灰炉渣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安全和交通法规。

(4) 炉灰炉渣的存储a. 对炉灰炉渣进行存储前,必须进行临时堆场的规划和建设,确保炉灰炉渣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b. 对有害炉渣进行专门存储管理,设置专门的存放场所,避免与其他炉灰炉渣混合。

(5) 炉灰炉渣的处理a. 主要对炉灰炉渣进行资源化处理,如利用煤灰制备煤灰砖等建筑材料。

b. 对无法进行资源化利用的炉灰炉渣,必须进行终端处理,确保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范文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范文炉渣清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炉渣清运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环境卫生和工地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炉渣清运作业,包括锅炉、高炉、电炉等产生炉渣的设备。

三、炉渣清运计划1. 炉渣清运计划由项目部负责编制,并报总承包单位审核通过后施行。

2. 清运计划应当包括清运时间、清运地点、清运量等内容。

3. 清运计划应提前制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责任与义务1. 项目部负责统筹炉渣清运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编制和落实炉渣清运计划。

2. 清运班组负责具体的清运作业,必须按照计划进行清运,保证清运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

3. 总承包单位负责督促工程项目各方严格按照炉渣清运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炉渣清运工作负总责。

五、炉渣清运管理1. 清运前准备(1)清运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清运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安全要求,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

(2)清运前必须对清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符合工作要求。

(3)清运前必须对清运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行驶。

2. 清运操作(1)清运作业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炉渣清运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

(2)在清运过程中,必须遵守动态清运、静态清运和机械清运的流程,确保清运顺利进行。

(3)清运过程中需保持通畅的施工道路,防止事故发生。

(4)清运过程中应注意清运车辆的稳定性和载运量,不得超载作业。

(5)清运过程中应重视清运人员的个人防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清运结束(1)清运结束后,清运人员需及时进行设备和车辆的清理和消毒,确保设备和车辆的安全和卫生。

(2)清运结束后,清运人员需将炉渣运至指定的区域进行储存或处理,不得乱倒乱堆。

六、安全事故处理在炉渣清运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清运工作,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总承包单位。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炉渣清运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停工整改等措施。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范本范文炉渣清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炉渣清运工作,确保工作安全、高效完成,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炉渣清运工作。

第三条公司炉渣清运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要求。

第四条炉渣清运工作应以安全为第一前提,确保所有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污染治理部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二章炉渣清运工作组织管理第六条设立炉渣清运工作组织,由污染治理部主管负责组织和指导。

第七条炉渣清运工作组织应根据生产状况、渣场情况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流程。

第八条炉渣清运工作组织应适时进行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质量。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炉渣清运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条对于炉渣清运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或问题,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炉渣清运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炉渣清运工作流程包括炉渣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炉渣清运工作流程中,相关人员应互相协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三条炉渣收集:按照工作计划和需要,确定炉渣收集点,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

第十四条炉渣运输:根据渣场的位置和要求,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确保炉渣的安全运输到达。

第十五条炉渣处理:根据炉渣的性质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和设备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炉渣清运工作流程应有明确的工作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避免因工作不明确而造成延误或错误。

第四章炉渣清运工作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进行炉渣清运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进行炉渣清运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

第十九条在炉渣清运工作中,必须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十条组织人员应定期进行炉渣清运工作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章炉渣清运工作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炉渣清运工作质量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炉渣卸运管理制度

炉渣卸运管理制度炉渣卸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炉渣卸运流程,保障设备安全,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清洁、整齐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内的所有炉渣卸运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 炉渣:指熔炼金属或矿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渣。

2. 卸渣:指将炉渣从炉子或容器中取出,并储放到指定地点的过程。

3. 卸渣点:指将炉渣卸出的设备或场地。

4. 封闭式卸渣:指采用封闭设备或系统进行卸渣作业。

5. 开放式卸渣:指卸渣过程中不采用封闭设备或系统的作业方式。

6. 专职卸渣人员:指专职从事卸渣作业的操作人员。

7. 公共卸渣点:指所有车间通用或者不固定使用的卸渣设备。

第二章卸渣操作程序第四条卸渣前的准备工作1.查验设备:在开始卸渣前,操作人员应当认真检查要卸渣的设备,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2.准备工具:操作人员应当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卸渣器具,保证卸渣的顺利进行。

3.确认卸渣点:确认卸渣点的位置和渣土处理方法,避免对生产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第五条卸渣作业1.起动卸渣设备:启动卸渣设备前,应当检查并确认卸渣设备相关开关的正常状态,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开启封闭式卸渣系统:在进行封闭式卸渣作业时,操作人员要先对系统进行试运行,并确认系统的密封性。

3.打开炉门:在进行开放式卸渣时,应当先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然后配备叉车、卸渣器等设备,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坏。

4.卸渣完毕:当卸渣作业结束时,应当关闭卸渣设备相关开关,并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三章卸渣安全操作规定第六条设备安全1.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并保持良好的状态,检修、维护要完善,如发现设备有损坏、可疑故障时,要及时修复或报告上级部门。

2.卸渣时,随时注意设备的安全情况,当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要立即暂停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员处理。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执勤,禁止未经允许私自进入设备区域。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内容

炉渣清运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炉渣清运管理,保证环境安全和生产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炉渣清运的生产作业,包括炼铁、炼钢、冶炼等相关行业的炉渣清运工作。

第三条炉渣清运是指在炼铁、炼钢、冶炼等生产环节中将炉渣从炉子中清出,并进行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过程。

第四条炉渣清运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炉渣清运管理责任第五条生产单位应设立炉渣清运管理部门,明确炉渣清运工作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炉渣清运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负责炉渣清运作业的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加强对炉渣清运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掌握炉渣清运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炉渣清运设备和工具,保证炉渣清运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炉渣清运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转。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建立炉渣清运作业台账,记录炉渣清运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保留至少五年以上。

第三章炉渣清运作业流程第十一条炉渣清运前,负责人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检查,确认清运路线和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炉渣清运作业应根据炉渣的种类和性质,采取适当的清运工艺和方法,保证炉渣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第十三条炉渣清运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第十四条炉渣清运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排放和防尘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和有毒气体的释放。

第十五条炉渣清运作业完成后,负责人应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炉渣清运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六条在炉渣清运作业中,应加强生产安全教育,提高炉渣清运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炉渣清运作业中,应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理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八条炉渣清运设备和工具应具备安全防护装置,保证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九条在炉渣清运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警告标示,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及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及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及销售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二条计划部负责外运及销售工作的统一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外运项目立项、招标工作,签订相应的外运及销售合同;负责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与处置的统计结算,按月出具结算单。

第三条运行部负责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的调度管理、称重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根据现场情况调度承包商运输车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外运销售及处置的相应款项收付,根据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结算单支付承包商处置费用;根据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结算单收取销售款。

第五条安质部对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有指导、监督、考核权,按相关规定对承包商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出入厂管理,对承包商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党建部负责外运及销售工作的全过程纪检监察工作。

第三章运输与结算管理第七条销售粉煤灰罐车、炉渣空车由A门岗入厂;销售石膏的空车由B门岗入厂,门卫登记车牌号及入厂时间。

销售粉煤灰罐车、炉渣重车由A门岗出厂;销售石膏重车由B门岗出厂,并留存过磅单,没有过磅单车辆不许出厂。

不能销售的粉煤灰、炉渣、石膏重车一律由A门岗出厂,运至灰场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门卫都应对车厢进行检查及核实,确认与登记本、过磅单相对应。

第九条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车辆的过磅单均为一式四份,一联“存根”留磅房,二联门卫留存每周一送交计划部,三、四联运输司机保管。

计划部、运行部定期与门卫过磅单和门卫的出入厂记录进行核对,与磅秤电脑存储数据核对无误后保存。

第十条如因汽车衡故障不能进行称重,计划部组织安质部、政工部相关人员到指定的厂外汽车衡进行称重计量,并在称重计量单上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不能销售的粉煤灰、炉渣、石膏车辆由东门出厂送灰场,门卫登记出厂车牌号及出厂时间。

灰场安装摄像头备查车辆进出情况,计划部销售人员根据情况定期核查,保证车辆到灰场进行卸物且与门卫登记出厂时间对应。

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及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粉煤灰炉渣石膏外运及销售管理实施细则一、外运管理:1.1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输。

1.2运输车辆要配备专业驾驶员,并对其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1.3外运前,要对粉煤灰、炉渣和石膏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4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1.5外运过程中,要做好运输记录,包括数量、批次、车号等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二、销售管理:2.1销售单位要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国家法规进行生产和销售。

2.2销售单位要定期对存储的粉煤灰、炉渣和石膏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合格。

2.3销售单位要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进行调整。

2.4销售单位要建立健全的销售台账,对销售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市场状况。

2.5销售单位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三、管理要求:3.1粉煤灰、炉渣和石膏的外运和销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2外运和销售过程中,要积极推广和应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3外运和销售的废弃物要分类储存和运输,避免不同种类废弃物相互混合污染。

3.4外运和销售过程中,要加强对粉煤灰、炉渣和石膏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5外运和销售单位要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控制。

四、奖惩制度:4.1对于外运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4.2对于遵守相关规定、质量稳定、环保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企业,要给予一定奖励和优惠政策。

4.3对于有重大质量问题或环境问题的企业,要暂停外运和销售资格,并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监督和评估:5.1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粉煤灰、炉渣和石膏外运和销售活动的监督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营。

5.2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外运和销售单位进行评估,对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和监察。

5.3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布粉煤灰、炉渣和石膏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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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灰外运管理细则
1、根据2012年12月31日炉会外运的专题协调会议精神,为了使灰及时外运,从而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暂制定本管理办法。

2、炉灰排放、外运所有工作归发电部管理,外运单位必须听从发电部管理人员安排、指挥。

对于不听从的每次处500-1000.00元。

3、炉灰排放设备的操作由发电部指派专人进行,其他人员无权。

还需做好缺陷联系、料位监视、灰库区域内卫生监督等工作,直接归输煤运行班长及发电部指派的管理人员领导。

4、炉灰外运商需每班安排2名人员现场值班,四值三运转进行倒班,并设1名管理、协调人员。

其工作范围为:灰库区域内卫生打扫(包含灰库附近区域)、积灰清理、协助灰库值班员对设备清灰等工作。

归发电部管理人员领导。

3、为了保证锅炉输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炉灰外运单位每天17:30前必须将1、2#灰库料位降至1/3(4米)以下。

特殊情况例外。

未完成者每次处罚500元。

4、#1、2灰库料位由炉灰外运单位负责人与放灰工共同就地用绳测量,并参考10米控制盘面显示料位。

将实际料位于每天17:00前报告给输煤运行班长。

再由输煤运行班长于每天17:30前汇报部门领导并作入当天情况汇报表中。

5、炉灰外运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现场协调指挥放渣及车辆调配工作,并要求每天对放渣现场卫生进行打扫、清理。

未达要求者每次处罚500.00元/次。

6、灰库料位高时,输煤运行班长联系炉灰外运单位时,超过半小时未见运灰车者每次处罚500.00元。

超过一小时未见运灰车者,输煤运行班长汇报部门后,部门将自行组织车辆外运,所产生费用由炉灰外运单位负责。

7、若放灰设备发生缺陷时,灰库值班员和炉灰外运单位负责人均可及时联系输煤运行班长,由输煤运行班长联系检修部门处理。

8、发电部现场负责人(输煤运行班长)与炉渣外运单位负责人互留联系方式以便工作。

9、为了解决炉灰外运时,车辆将炉灰装的过满且未盖篷布,沿途灰渣抛撒、飞扬,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对炉灰外运车辆做出如下规定:
9.1炉灰承运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好本单位的炉灰、炉渣外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驾驶,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9.2炉灰外运车辆装灰时,灰量不得超过车厢且无泄漏、抛洒现象。

9.3炉灰外运车辆出厂时,必须对车辆表面浮灰自觉清理打扫。

9.4炉灰外运车辆出厂时,必须用篷布对炉灰遮盖方可出厂。

9.5炉灰外运车辆沿途绝对不得抛撒、飞扬炉灰,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9.6以上规定由发电部监督执行,凡违犯上面任何一条规定,对炉灰外运车辆每次处罚500-1000.00元/次罚款。

9.7凡违犯上面任何一条规定,且被县环境治理督查小组发现,使我公司经济直接受到损失者,后果由炉灰外运单位全部承担公司经济损失。

10、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发电部。

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发电部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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