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租赁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21〕27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21〕2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北京隆昌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城建重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等六个案例(指导案例166-171号),作为第30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1月9日第3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166-171号)指导案例166号北京隆昌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城建重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11月9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合同纠纷/违约金调整/诚实信用原则裁判要点当事人双方就债务清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及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依约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措施后,另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条、第114条(注:现行有效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条、第585条)基本案情2016年3月,北京隆昌伟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昌贸易公司)因与北京城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重工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作出(2016)京0106民初6385号民事判决,判决城建重工公司给付隆昌贸易公司货款5284648.68元及相应利息。
城建重工公司对此判决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城建重工公司与隆昌贸易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约定:(1)城建重工公司承诺于2016年10月14日前向隆昌贸易公司支付人民币300万元,剩余的本金2284648.68元、利息462406.72元及诉讼费25802元(共计2772857.4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城建重工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首期给付款300万元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完毕全部款项的,应向隆昌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80万元;如果城建重工公司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足额支付完毕全部款项的,隆昌贸易公司可以自2017年1月1日起随时以(2016)京0106民初6385号民事判决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有权向城建重工公司追索本协议确定的违约金80万元。
租赁合同纠纷20个经典案例

租赁合同纠纷20个经典案例1. 拖欠房租案件租客A与房东B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000元。
但是,租客A连续三个月未按时支付租金,引发纠纷。
最终,法院判决租客A需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
2. 房屋损坏赔偿案件租客C在租期内意外造成房屋损坏,房东D要求租客C承担维修费用。
经过协商未果后,房东D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租客C需要赔偿房东D相应的维修费用。
3. 提前解除合同案件租客E提出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房东F拒绝。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通过法院仲裁,判决租客E须支付违约金,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4. 情节严重拖延退房案件租客G在租期结束后,情节严重拖延退房。
房东H仲裁要求租客G立即退房,但租客拒绝。
最后,房东H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租客G被强制执行退房。
5. 未提前通知续租案件房东I未提前通知租客J续租,导致租客无法及时寻找新的住所,产生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房东I需要支付租客J一定的经济赔偿。
6. 共同承担维修费案件租赁合同中约定房东K负责维修房屋共用设施,租客L负责日常维护。
房东K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导致租客L起诉。
法院判决房东K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维修费用。
7. 违反业主公约案件租客M在住房内进行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被业主N发现并向房东O投诉。
房东O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M支付违约金。
法院最终判决租客M需要支付相应违约金。
8. 装修违约案件租客P未经房东Q允许私自进行房屋装修,导致房屋损坏。
房东Q要求租客P承担修复费用,但租客拒绝。
法院判决租客P需要支付修复费用。
9. 租赁合同误解案件租客R以为租赁合同租期为12个月,但实际租期为6个月。
租客要求履行12个月的租期,房东S拒绝。
最终,法院判决租赁合同租期为6个月。
10. 押金扣除争议案件租客T退房后,房东U要求扣除押金用于赔偿房屋损坏及清洁费用。
但租客认为无需扣除那么多押金。
最后,法院判决房东U按实际损失扣除一部分押金。
11. 违约金标准争议案件租赁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每天租金的10%,但租客V认为该约定过于苛刻。
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名称: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情概述:
甲方为房屋业主,乙方为租房者,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每月支付10000元作为租金,并且需要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作为押金。
然而在租赁期内,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并且违约搬离了房屋,导致甲方损失严重。
甲方提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欠款以及违约金等赔偿。
审理结果:
法院在听证后认为,甲方提供了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证实了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
乙方对签订的合同约定未全盘履行,并且无正当理由提前搬离了房屋,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的约定,乙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院最终判决乙方支付甲方租金欠款50000元以及违约金10000元,共计60000元。
乙方应在判决生效后的10日内偿
还甲方并解除合同。
该案例典型地展示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乙方未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及搬离违约行为,以及甲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并提起诉讼,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方式。
根据法院的判决,当事人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案例来源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来源本案例来源于我国某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四将其位于该市某区的房屋出租给张三,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张三向李四支付了租金。
然而,在租赁期满后,张三要求李四退还押金,但双方在退还押金问题上产生争议。
张三遂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四退还押金。
二、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房屋租赁纠纷也层出不穷,成为困扰人民群众的一大难题。
本案涉及房屋租赁押金退还问题,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三、案例争议焦点1.押金退还条件是否满足;2.押金退还数额如何确定;3.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案例分析1.押金退还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李四作为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押金,构成违约。
因此,张三有权要求李四退还押金。
2.押金退还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双方未约定押金退还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因此,法院应参照合同履行情况、押金数额等因素,确定押金退还数额。
3.违约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6条案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6条案例案例一:李先生与王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租金为每月1500元。
然而,在租赁期间,王女士多次拖欠租金,并且在合同约定的退租日期到来之前擅自搬离了房屋。
李先生因此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违约金。
法院判决王女士支付拖欠的租金,并在违约金上判决了一定的赔偿金额。
案例二:张先生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李女士,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每年租金涨幅不超过10%。
然而,在第二年续签合同时,张先生要求将租金涨幅提高到20%,李女士不同意。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了每年涨幅不超过15%的协议。
案例三:王先生租住的房屋出现了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居住环境恶劣。
虽然他多次向房东报告,并要求解决问题,但房东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漏水。
王先生因此与房东解除了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以及一定金额的赔偿。
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
案例四:刘先生与租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了每月支付租金,但是租户多次拖欠付款。
刘先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向法院申请仲裁。
法院最终判决租户支付拖欠的全部租金,并且加上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案例五:张女士在租房期间,发现屋子中的暖气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她多次向房东提出维修请求,但房东迟迟未能解决问题。
张女士终于在寒冷的冬天租了另外一处房屋,并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以及承担她租房的其他费用。
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
案例六:陈先生在租住的房屋中发现了安全隐患,比如电线老化、漏电现象等。
他多次向房东提出整改要求,但房东只是口头答应,并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
陈先生因此提出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陈先生的要求。
案例七:王女士在租住的房屋中发现了严重的卫生问题,导致她的健康受到了威胁。
她多次向房东投诉,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清洁措施。
然而,房东未能解决问题。
王女士因此解除了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 融资租赁合同3篇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融资租赁合同3篇篇1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融资租赁合同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速,成为企业获取资金、更新设备的重要途径。
融资租赁合同作为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文件,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合同的使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在司法实践中对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素《解释二》指出,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为融资出租对象,承租人以租金支付方式获取使用权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金融业务与租赁业务相结合的合同,具有融资性质和租赁性质。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要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出租对象、租金、期限等基本要素,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出资购置出租对象并出租给承租人的主体,其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提供出租对象、承担维护保养费用、享有租金等。
承租人是以租金支付方式获取使用权的主体,其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按时支付租金、合理使用出租对象、保护出租对象等。
出租对象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设备、机器、车辆等,出租对象的选择要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租金是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其支付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期限是指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时间,较长的期限有助于稳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双方主体要素齐备、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并能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时,融资租赁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要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定资质,双方当事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内容涉及违法违约等情况,将影响其效力。
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案情概述:2019年,甲方(业主)与乙方(租客)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将住宅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
在租赁期间,双方因为房屋维护和费用分摊等问题发生纠纷,并最终引发了一场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件事实:1.租赁物业:甲方拥有一处位于小区A的住宅物业,面积约为100平方米,为三居室。
2.租赁合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两年,开始于2019年1月1日,并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另行约定公共维护费用由双方平摊。
3.房屋问题:在租赁期间,房屋存在多处漏水和墙面发霉等问题,甲方未及时维修,导致租客居住环境受到影响。
4.费用纠纷:乙方认为公共维护费用分摊不公平,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费用清单和合理分摊方案,但甲方未能满足其要求。
双方主张:2.甲方未提供公共维护费用清单,乙方无法确认费用是否合理。
3.甲方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分摊,不公平对待乙方。
1.租赁合同中规定租客应负责合理维护住宅物业,但乙方在租期内没有积极维护和保养住宅物业。
2.甲方已经尽力维修房屋问题,但部分问题需要业主委员会参与修复,导致耗时长。
3.公共维护费用已经按约定进行分摊,乙方对费用不满意是因为没有参与费用核算和分配。
裁决结果:法院进行了听证,分析了双方的主张和证据后做出了以下裁决:1.房屋问题:甲方对于房屋问题存在主观过失,作为物业的业主,应及时修复住宅漏水和发霉等问题。
为此,甲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3.双方违约责任: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甲方未能满足房屋维修和费用证明的要求,乙方也未在租期内积极维护物业。
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赔偿金额:根据法院终裁,甲方需要全额承担房屋维修费用,并补偿乙方相应的居住权益损失。
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租房带来的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乙方)与乙(甲方)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承租乙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甲向乙支付了租金及押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甲与乙因房屋维修、租金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返还押金。
二、争议焦点1. 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2. 甲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 乙是否应当返还押金?三、法院判决1.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经审查,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明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故该合同有效。
2. 关于甲要求解除合同的问题:法院认为,甲与乙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但双方均未违反合同约定,故不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然而,考虑到甲在租赁期间遭受房屋漏水、电路故障等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甲有权要求乙进行维修。
由于乙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甲有权解除合同。
3. 关于乙返还押金的问题:法院认为,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押金在合同解除后返还。
由于甲已依法解除合同,乙应当返还押金。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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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租赁合同纠纷
最近,最高法院高度关注租赁合同纠纷,尤其是在新经济领域,涉及到多方利益,难免发生纠纷。
最高法院发布的两份指导性案例,为解决租赁合同纠纷提供了参考和指引。
指导性案例一
该案例涉及一家公司名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纠纷,其与一家共享办公空间公司签订了规模为三百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沿用共享办公空间的合同框架,但未约定租赁物用途或互联网设施要求等重要事项。
当“某科技有限公司”带着自身的办公设备和家具入驻时,发现房间内无法使用WiFi网络,而且办公桌的高低不适合他们的习惯。
由此,双方发生合同纠纷,一直无法解决。
最高法院对此案的认定是,双方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并未详尽了解房屋设施和共享服务的细节,因此,共享办公空间公司在要求共享办公状况、合同具体约定有关事项上应尽到说明义务,方可认定违约或进行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在该案例中强调,租赁合同的重要性需要双方尽到说明义务,尤其是共享经济领域的纠纷,其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应更加注重规范租赁合同,以减少相关纠纷的发生。
指导性案例二
另一案例涉及一家公司名为“某物流有限公司”的纠纷,其与一家物流园区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在租期届满后,物流园区要求某物流公司还违返合同使用的仓库厂房付其卫生维护费部分差额,因此双方发生了纠纷。
最高法院对此指出,对于合同租赁期满后产生纠纷,应当考虑租赁物的折旧价值,同时也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恰当的计算和应对,遵循合同约定原则,并应当注意租赁合同期间相应的服务和维护费用协商,协议中的费用需要明示费用的计价标准、内容、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
纠纷解决建议
对于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最高法院还指出,在解决纠纷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还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
根据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我们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有关情况、系统设施和服务、价格、维护、修理等细节。
同时,合同中需要对每一重要事项进行约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在双方都清晰知晓和遵守的前提下,保证租赁合同的顺利执行。
如果在租赁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通过准确地重新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约定,进行调解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利用仲裁、调解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解决。
结论
通过最高法院对于租赁合同纠纷的指导性案例,可以看出,租赁合同本身的约定和租赁双方的讲明义务,是防止纠纷发生和减少纠纷的重要措施。
如果能通过签订合同约定并且双方能理解和遵守约定,就能有效地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持租赁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