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三百子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doc

三百子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08〕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机电处等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
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
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矿山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矿山设备的管理,保障矿山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制定本矿山设备管理制度。
二、设备管理责任1.矿山设备管理层应明确设备管理责任,建立设备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确保设备管理的正常运行。
2.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和报废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设备购置1.设备购置前应进行详细调研和比较,确保购置的设备符合矿山的实际需求。
2.设备购置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填写设备购置申请报告,明确设备的规格、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3.购置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进行,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4.设备的购置费用应按照矿山的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并建立相应的设备资产台账。
四、设备验收1.设备购置后应立即进行验收,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2.验收包括对设备的外观、功能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必要时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3.验收合格的设备需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并进行设备编号和贴标,入库后方可使用。
五、设备维修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立即报修,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3.维修费用应按照矿山的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账。
六、设备报废1.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超过使用寿命时,应进行报废,报废的设备需填写设备报废申请报告,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2.设备报废前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3.设备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安全销毁,销毁的设备应填写设备报废处理记录,并进行设备台账的更新。
七、设备安全管理1.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设备管理人员应进行设备安全教育,并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煤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范文为适应我矿安全生产的发展需要,加强机械、配件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和经济效益,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机械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当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机电科是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全矿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4、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机械设备的增置计划编制应由机电科会同生产科、企管科、计划科、财务科和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要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角度正确选型,合理编制。
5、设备到货后,由供应科、企管科、财务科、机电科参加共同验收,严把设备质量、备件、专用工具、资料验收关,所有设备必须“四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无误后方可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同时将技术资料收集存档,并建立设备“三证”档案,矿用设备无煤安标志或煤安标志与实物不符的,严禁入库、发放和投入使用。
租赁设备到货后,要对照租赁合同或租赁计划登记、编号、建帐。
大型固定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要齐全。
设备调转时技术档案要跟随。
一般设备要建立设备管理卡片,卡片内容要全面准确。
6、设备安装要严格按设计方案、安装规范和施工措施进行。
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安检科、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到现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主要设备要有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整理登记建档。
7、机电科设备组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即机电设备的验收、发放、检查、移交、回收等。
坚持执行设备不完好不下井,防爆设备未经防爆设备检查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许下井、无煤安标志不许下井制度。
2024年煤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2024年煤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范本[煤矿名称]煤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目标和原则1.1 目标:保证煤矿内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能,确保工作安全。
1.2 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保养跟进,责任到人。
2. 设备管理组织架构2.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械设备的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
2.2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监督设备维修和保养进度。
2.3 设备维修人员根据工作安排,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3. 设备维护和保养3.1 设备维修:3.1.1 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检修,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 维修前需对设备进行停机检查,确保安全。
3.1.3 维修完毕后,需进行测试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2 设备保养:3.2.1 设备保养按照制定的保养计划执行。
3.2.2 保养内容包括设备清洁、润滑、调整和紧固。
3.2.3 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汇报。
4. 设备调度和使用4.1 设备调度:4.1.1 设备调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进行调度。
4.1.2 调度时需考虑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修保养情况。
4.2 设备使用:4.2.1 设备操作人员需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2.2 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4.2.3 设备操作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5. 设备安全和检查5.1 设备安全:5.1.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安全性。
5.1.2 设备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设备安全。
5.2 设备检查:5.2.1 设备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包括设备状态、关键部件等。
5.2.2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6. 设备绩效评估6.1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日常运行记录,进行设备绩效评估。
6.2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设备维修和保养的重要依据。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矿山企业的设备、器材使用行为,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1. 设备、器材的分配和登记管理: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需求和设备、器材的状况,合理分配设备和器材,并建立设备、器材的登记台账。
登记台账应详细记录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
2. 设备的使用管理: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设备的验收和检测,确保设备满足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
使用中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
3. 设备的维修管理: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矿山企业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维修过程中应按照维修规程进行操作,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设备的更新和淘汰管理:矿山企业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的需求,制定设备的更新和淘汰计划。
更新和淘汰的设备应进行安全处理和报废,不得私自销售或继续使用。
5. 设备的安全管理: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安全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
6. 设备的节能管理:矿山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的节能管理,提高设备的能效和资源利用率。
采取措施优化设备的工作条件和操作方式,减少能耗和资源消耗。
7. 设备的培训和管理:矿山企业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设备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8. 设备的监控和检测:矿山企业应建立设备的监控和检测系统,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管理规定,矿山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设备、器材,提高生产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煤矿机电设备是煤矿生产和运输的重要设备,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保障煤矿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而制定的。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机电设备,包括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设备的日常管理、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设备的更新与淘汰等。
二、组织机构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投用使用、维修等工作。
2.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巡检、维护、保养等。
三、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设备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重点,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2. 预防为主:设备管理要以预防为主,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经济合理:设备管理要尽最大可能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确保煤矿的生产经济效益。
四、设备的日常管理1. 设备使用管理: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设备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保养: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按照维护手册进行设备保养和润滑。
4. 设备故障处理:对于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发生的原因,及时处理故障。
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1. 设备的定期检修: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设备的关键部件检修:对于设备的关键部件,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3. 设备维修记录:对于设备的维修工作,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的内容、维修的时间、维修人员等。
六、设备的更新与淘汰1. 设备更新的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需求,制定设备的更新计划,确保设备的更新及时。
2. 设备淘汰的程序: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要按照设备淘汰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报废申请、报废审批等。
2024年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设备的管理,保障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生产安全,维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煤矿企业,并应当在煤矿设备管理中加以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煤矿设备是指所有参与矿井生产、运输、排水、通风等作业的设备。
第四条煤矿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钻机、掘进机、扫描仪、综采机、运输机械等。
第五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设备的检测、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设备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管理权责的明确和落实。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八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注重预防,提前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维修情况,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大修,科学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时间和维修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煤矿设备的生产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设备的使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设备使用的记录,并及时处理设备发生的故障和事故。
第三章检测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设备的检测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煤矿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煤矿设备的维护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环境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做好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特大型行政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民营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电机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煤矿使用取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线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供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21〕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电子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煤矿使用的同类设备重新配置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宿苞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处为由机电处等有关销售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选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政府机构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
供应商在信息系统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评审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应也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所用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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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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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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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大型固定设备运行必须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检修制、管技人员上岗制等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由矿组织机电、安监等专业人员审查, 成文后执行。
当设备或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后应及时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1、操作规程:大型固定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标准、设备说明书等要求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明确设备操作的具体
步骤及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集中精力, 谨慎操作, 作业规范。
2、岗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 结合本岗位特点, 制定岗位责任制。
岗位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规定持证上岗, 履行岗位职责,
不得擅离职守, 保证工作质量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3、要严格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要在岗位现场进行, 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接班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双方签字完成交接。
提升机司机不得在提升过程中进行交接。
4、巡回检查制:包括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图表两部分, 要求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巡回检查时发现问题, 要及时处理汇报。
第三十八条要建立健全检修制度、检修标准和保证制度、标准落实到位的激励约束机制, 制度、标准要明确设备或系统各部位检修周期、内容、标淮要求, 要明确责任, 对检修质量和效果有方便操作的监督、考核、激励的办法。
要根据设备技术进步和工作经验及时完善检修制度、检修标准。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责任人, 并挂牌留名。
第三十九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升机司机、井下电钳工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后, 持证上岗。
其它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经矿四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 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大型设备要严格按照设备检修周期进行检修, 每次检修时, 检修人员须经司机同意后, 方可进行检修。
各种保护装置要保证灵敏有效, 动作可靠, 定期进行计算、整定、试验;仪表指示准确, 按期校验。
第四十一条在线备用的固定设备, 应按有关规定轮换运行;单台设备连续最长运行时间:水泵:不超过24小时, 压风机:活塞式不超过2天, 螺杆式不超过7天, 主扇风机:不超过一个月;停下来的设备要及时维修, 做到完好备用。
第四十二条各矿要制定各级管技人员上岗制度, 管技人员要及时掌握现场设备的安全状况, 检查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
情况, 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
1、机电分管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 每月不少于一次。
2、机电科长(保运区长)、机电(保运)技术主管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 每月不少于二
次。
3、机电分管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及队长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 每周不少于一次。
4、上岗管技人员要认真填写上岗记录, 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主要运行设备记录要齐全, 要有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管技人员上岗记录、事故记录等;岗位操作工、检修工要按各岗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记录, 记录填写要规范, 字迹要工整, 内容要真实;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四十四条设备在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 司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 并及时向机电科(保运一区
)、调度所报告。
机电值班人员接到汇报要及时到现场检查处理, 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情况, 积极组织抢修, 并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第四十五条设备或系统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 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各矿的重大安措、技术改造及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方案必须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经可行性论证后才能列资金计划。
计划下达后, 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各矿要积极实施,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