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的公告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 手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通讯。 具体指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 等升降装置;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装置、 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无障碍厕所、厕位; 无障碍标志以及其他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设施。
四标准学习36无障碍停车位9条无障碍停车位设置的位置和数量无障碍停车位一侧的轮椅通道宽度无障碍停车位的地面漆画的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无障碍停车位地面的坡度四标准学习36无障碍停车位9条无障碍停车位四标准学习37无障碍出入口10条无障碍出入口处设置的提示闪烁灯无障碍出入口处的盲道坡道扶手无障碍出入口平台的宽度平台上方设置的雨出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的门扇同时开启的距离四标准学习37无障碍出入口10条无障碍出入口平台的宽度四标准学习37无障碍出入口10条大中型公建出入口门厅门扇距离小型公建出入口门厅门扇距离四标准学习37无障碍出入口10条出入口门厅两道门扇同时开启的距离四标准学习38低位服务设施8条适用于无障碍低位服务设施包括问询台服务台售票窗口电话台安检验证台行李托运台借阅台各种业务台饮水机等的施工验收四标准学习38低位服务设施8条382通往低位服务设施的坡道和无障碍通道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和第35节的规定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二、相关政策 2 执行标准
•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
•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2016,《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建设〔2018〕538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建设〔2018〕538号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功能区建设局、海河教育园区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残障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安全出行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
“十三五”以来,我市出台了《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天津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天津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对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了部署。
2019年我市将承办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这一契机,认真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无障碍设施施工及维护规范》

《无障碍设施施工及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陵建工集团二〇〇九年五月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1)3 无障碍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2)3.1 基本规定 (2)3.2 缘石坡道铺面工程 (4)3.3 盲道铺面工程 (7)3。
4 轮椅坡道铺面工程 (13)3。
5 楼梯踏步、台阶铺面工程 (1)53.6 通路、走道和建筑入口 (18)3。
7 栏杆、栏板及扶手工程 (2)3.8 无障碍车位 (21)3。
9 轮椅席位 (21)3。
10 低位服务设施 (22)3.11 无障碍厕所和浴室 (23)3.12 无障碍住房 (25)3.13 门 (27)3.14 垂直升降和水平输送设备 (27)3.15 过街音响装置 (29)3.16 标志 (30)4 无障碍设施的维护标准 (30)4。
1 基本规定 (30)4.2无障碍设施的病害 (31)4。
3 维护 (32)附录A 无障碍设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34)附录B无障碍设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5)附录C 无障碍设施工程涉及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6)附录D无障碍设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7)附录E无障碍设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1)附录F无障碍设施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2)附录G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单位 (63)附录H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表 (64)附录I无障碍设施维护记录表 (69)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加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施工和使用阶段的管理,统一无障碍设施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和使用阶段的维护标准,保证无障碍设施能更好地为行动不便者使用,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行动不便者参与活动的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和维护。
1.0.3无障碍设施应确保安全,牢固,适用.1.0.4无障碍设施施工应进行专项的施工策划和验收;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应定期检查,消除隐患,接受监督,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
《无障碍设施施工及维护规范》

《无障碍设施施工及维护规范》征求意见稿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陵建工集团二〇〇九年五月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1)3 无障碍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2)3.1 基本规定 (2)3.2 缘石坡道铺面工程 (4)3.3 盲道铺面工程 (7)3.4 轮椅坡道铺面工程 (13)3.5 楼梯踏步、台阶铺面工程 (15)3.6 通路、走道和建筑入口 (18)3.7 栏杆、栏板及扶手工程 (20)3.8 无障碍车位 (21)3.9 轮椅席位 (21)3.10 低位服务设施 (22)3.11 无障碍厕所和浴室 (23)3.12 无障碍住房 (25)3.13 门 (27)3.14 垂直升降和水平输送设备 (27)3.15 过街音响装置 (29)3.16 标志 (30)4 无障碍设施的维护标准 (30)4.1 基本规定 (30)4.2无障碍设施的病害 (31)4.3 维护 (32)附录A 无障碍设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34)附录B无障碍设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5)附录C 无障碍设施工程涉及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6)附录D无障碍设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7)附录E无障碍设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1)附录F无障碍设施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2)附录G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单位 (63)附录H无障碍设施检查记录表 (64)附录I无障碍设施维护记录表 (69)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加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施工和使用阶段的管理,统一无障碍设施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和使用阶段的维护标准,保证无障碍设施能更好地为行动不便者使用,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行动不便者参与活动的场所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和维护。
1.0.3无障碍设施应确保安全,牢固,适用。
1.0.4无障碍设施施工应进行专项的施工策划和验收;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应定期检查,消除隐患,接受监督,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1 总则1.0.1为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2保证安全性和便利性,兼顾经济、绿色和美观;3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4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5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建设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6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
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 无障碍通行设施2.1 —般规定2.1.1 城市开敞空间、建筑场地、建筑内部及其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
2.1.2 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隔离墩、地灯和地面布线(线槽)等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
固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突出部分大于100mm且底面距地面高度小于2.00m时,其底面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600mm,且应保证有效通行净宽。
2.1.3 无障碍通行流线在临近地形险要地段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应同时设置安全警示线。
2.1.4 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地面应坚固、平整、防滑、不积水。
2.2 无障碍通道2.2.1 无障碍通道上有地面高差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缘石坡道。
2.2.2 无障碍通道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20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0m。
2.2.3 无障碍通道上的门洞口应满足轮椅通行,各类检票口、结算口等应设轮椅通道,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
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无障碍标准),是指为了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使用需求,对建筑物、交通设施、公共场所、社区设施等实施的一种规范性要求。
无障碍标准在我国的实施,旨在促进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化改造和新建,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使用门槛,提高公共设施的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在无障碍标准的实施过程中,重要的是要保证设计和施工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以便达到良好的无障碍化效果。
无障碍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建筑、交通、通信等多个领域,包括门厅、走廊、电梯、卫生间等公共空间的规划和设计,以及地面、斜坡、台阶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另外,无障碍标准还要求在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内提供辅助设施,如触摸屏、语音提示等,以方便盲人和听障人士的使用。
无障碍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社会的平等、包容和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无障碍标准的实施也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建设部(已撤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03.01.27•【文号】建标[2003]38号•【施行日期】2003.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03]38号)2003年1月27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民政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的重要设施。
近十多年来,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在建设、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大中城市中盲道、坡道等大批无障碍设施的建成和使用,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方便。
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我国多数城市无障碍设施的数量和水平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新建的无障碍设施设计把关不严,原有设施改造迟缓,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的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力度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强制性标准,其中24个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地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规划时,应按《规范》提出的无障碍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0.12.24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6号
•【施行日期】2011.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8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42-2011,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2、3.1.14、3.14.8、3.15.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