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2020-11-1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管理处置不良债权资产暂行办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管理处置不良债权资产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2002.04.24•【文号】建总发[2002]49号•【施行日期】2002.04.2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管理处置不良债权资产暂行办法(2002年4月24日建总发[2002]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合作管理处置不良资产的综合优势,加快不良债权资产处置进度,降低处置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处置不良资产指导意见》(银发〔2001〕197号文)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债权资产系指权属信达公司,除双方对同一客户分别拥有的资产(包括贷款本息等债权资产和实物、权益、股权等非债权资产)以外的不良债权资产。
双方对同一客户分别拥有资产的委托代理事项,执行双方另行制定的《共有客户资产委托管理处置暂行办法》。
第三条根据人民银行银发〔2001〕197号文件,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合作。
第四条建设银行不良债权资产委托代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保全部。
第五条信达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委托代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债权管理部。
第六条委托双方在委托处置不良资产时,必须遵守回收价值大于处置成本的基本原则,并遵守国家管理和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二章委托代理的范围和事项第七条信达公司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不良债权资产可委托建设银行代理管理与处置:(一)信达公司办事处所在城市以外或直辖市远郊县的不良债权资产。
(二)单户债权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不良债权资产。
1000万元以上不良债权资产原则上不能委托。
第八条委托代理事项(一)妥善保管代理债权的法律文件等相关档案资料,保证代理项目有关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二)做好对借款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走访借款人、担保人,了解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生产经营状况和担保物状况,收集财务报表,并按季向委托方报送企业、项目的专户情况报告;(三)定期向债务人寄送债权利息清单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对借款人、担保人债权本息的日常催收追索,定期发送催收通知并设法取得回执,对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和担保及时采取措施中断时效,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和担保也应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中断时效;(四)根据财政部财金〔2000〕122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精神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代理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方案(方案要预计拟处置资产的回收额和费用支出),并按照经委托人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处置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事宜;(五)参与涉诉、破产项目的法律程序,抵制债务人的逃废债行为;(六)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实施抵债资产的收取、过户、保管和按照委托人同意的变现方案处置变现;(七)不良债权资产核销证明资料的搜集整理;(八)其他代理事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委托代理合同》(债权类参考文本,下同)中另行约定。
上市公司广汇股份股票代码600256的公司简及经营情况和主营业务的介绍

上市公司广汇股份股票代码600256的公司简及经营情况和主营业务的介绍股票代码600256的广汇股份是一家上市公司,本文将从公司简介、经营情况和主营业务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介绍。
1. 公司简介广汇股份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市。
作为一家综合性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广汇股份是中国最大的汽车经销商之一。
公司在2006年成功在中国A股上市,股票代码为600256。
广汇股份一直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汽车集团之一。
2. 经营情况广汇股份自成立以来,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包括汽车销售、汽车金融服务、汽车后市场服务和汽车电商等。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汽车产品和服务。
2.1 汽车销售广汇股份拥有庞大的汽车销售网络,与各大汽车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经营各类乘用车、商用车和新能源汽车,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广汇股份通过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建设,不断提升产品销售和市场份额。
2.2 汽车金融服务为了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广汇股份设立了汽车金融服务部门。
该部门提供汽车贷款、汽车融资租赁和汽车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购车梦想并提供便利的购车方式。
2.3 汽车后市场服务广汇股份注重汽车后市场服务,为车主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专业的维修厂和零配件销售网络,并培养了大量技术人才。
广汇股份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的维修服务,确保客户的汽车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2.4 汽车电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广汇股份积极布局汽车电商领域。
公司推出了在线汽车购买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线上选车、线下试驾和交付等一站式购车服务。
广汇股份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升用户体验,打造全新的汽车消费模式。
3. 主营业务广汇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服务。
汽车销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各类乘用车、商用车和新能源汽车的销售。
汽车金融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的补充业务,包括汽车贷款、租赁和保险等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13﹞56号发文日期:2013-08-28有效性:全文有效税种:综合税收政策优惠类型: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本市场|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房产税-资本市场|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契税-资本市场|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土地增值税-资本市场|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印花税-资本市场|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营业税-资本市场|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增值税-资本市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公司)在收购、承接和处置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和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或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 9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如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后,继承其权利、义务的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资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收购、承接和处置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其收购、承接和处置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8.28•【文号】财税[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公司)在收购、承接和处置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和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或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 9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如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后,继承其权利、义务的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资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收购、承接和处置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其收购、承接和处置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如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后,继承其权利、义务的主体及其分支机构处置改制银行剥离不良资产比照执行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6002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广汇能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号)核准,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1,515,678,586股,每股配售价格为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4,980,394.3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35,709,058.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9,271,3 36.2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17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根据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计划情况如下:单位:亿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已全部偿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34,944,995.40元,各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信达致远6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成立公告说明书

根据计戈||说明书的约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01预计于2021年
10月25日到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02预计于2022年3月15日 到期;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预计于2024年3月15日到期°
管理人通过其公司网站(www.c1ndasc.coⅢ)对本专项计划相关
信达致远6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 中和)
成立公告
信达致远6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用于碳中和) (以下 简称“本专项计划”) ’ 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 人’’)进行推广,并于2021年4月29日结束推广工作°
本专项计划此次推广优先级01规模180’00O00万元’优先级02 规模325》000~00万元’优先级均由机构投资者认购,有效参与户数 为35户;次级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64100万元’由原始权益人认购, 有效参与户数为1户°按单位份额面值人民币10O00元计算’本专 项计划推广期共募集50’664’10000份。本专项计划募集资金 5’066,410,00O00元已于2021年5月8日全部划入于托管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发行结果符合《信达致远6号绿色 资产支持专项计戈|| (专项用于碳中和)说明书》的约定°2021年5月 8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托管账户进行验资’ 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232044∧05号验资报告°
广汇年度总结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2023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但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
广汇集团作为我国知名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各个业务板块取得了显著成绩。
现将2023年度广汇集团经营情况总结如下:二、经营情况1. 广汇汽车2023年,广汇汽车充分发挥规模效应,积极拓展市场,实现新车销量696,689台,营业收入158,436.7百万元。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广汇汽车净利润为2,046.2百万元,净利率为1.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608.5百万元,较2022年上涨6.1%。
广汇汽车在品牌化管理、精细化运营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经营水平。
2. 广汇物流2023年,广汇物流以能源物流战略转型为核心,实现营业收入49.32亿元,同比增长13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亿元,同比增长276.43%。
公司充分利用新疆区位优势,布局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3. 广汇能源2023年,广汇能源积极推进绿色革命,实现营业收入329.4亿元,同比增长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亿元,同比增长12.2%。
公司以天然气业务为主业,平衡发展煤炭和煤化工两个板块,着力在清洁能源、碳捕集与利用、现代煤化工等方面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发展亮点1. 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广汇集团旗下各业务板块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 深化改革,提升经营效率。
广汇集团持续深化改革,优化管理架构,提升经营效率,为集团发展注入活力。
3. 聚焦主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广汇集团聚焦主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展望未来2024年,广汇集团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 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展市场份额。
2. 深化改革,提升经营效率,降低成本。
3. 聚焦主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55 岁“老建行”张卫东掌舵1.5 万亿信达,银保监重构AMC 人事版图

55岁“老建行”张卫东掌舵1.5万亿信达,银保监重构AMC人事版图中国信达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子艾到龄退休,总裁张卫东出任党委书记,拟接任董事长一职。
本刊记者 盆盆|文眼看着2022已经过去三月有余,然而金融业高管的换届依旧在进行。
继2月2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长城资产”)选举李均锋为董事长后,又一大AMC在近日迎来了“一把手”的变动。
《金融理财》从知情人士处获悉,3月9日上午,中国银保监会领导及组织部相关人士一行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召开干部会议并宣布新的人事任命:中国信达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子艾到龄退休,总裁张卫东出任党委书记,拟接任董事长一职。
55岁张卫东掌舵中国信达,“老中行”张子艾到龄退休总资产规模超万亿的AMC老大哥中国信达迎来新任董事长。
目前,中国信达官网“公司治理”一栏中尚未更新。
从“新掌门人”的履历来看,张卫东有过国有大行从业经验,早年间就加入中国信达并曾供职16年之久,中间四年短暂离开调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直至2020年初回归中国信达担任总裁。
公开资料显示,张卫东,1967年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并于1992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12月获中张子艾21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国信达评为高级经济师。
工作履历来看,张卫东1992年7月至1999年4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曾任房地产信贷部干部、副处长。
1999年4月加入中国信达,自2002年9月起历任中国信达资产评估部副主任、资产评估部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引战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投融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兼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金融风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等职务。
2015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先后担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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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0-10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托机构
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
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信达出资25亿元,认购信托机构发起设立的煤炭结构调整信托(广汇能源)的全部份额,向伊吾矿业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贷款总规模25亿元,信托贷款的期限为36个月。
●被担保人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527,916.25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积极推动公司煤炭及煤化工业务的有序发展,增加公司优质煤炭资源储备,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签订关于设立煤炭结构调整信托计划的相关协议。
协议签署后,中国信达将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矿业”)提供专项资金,用于优化公司煤炭资源储备的整合及利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结构
1、设立单一信托并认购全部份额
中国信达出资25亿元,认购信托机构发起设立的煤炭结构调整信托(广汇能源)(暂定名称,以下简称“结构调整信托”)(SPV)的全部信托份额。
2、发放信托贷款
结构调整信托向伊吾矿业发放信托贷款,为伊吾矿业收购马朗矿权和后期资源开发利用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信托贷款总规模25亿元,信托贷款的期限为36个月。
3、资金用途
信托贷款25亿元专款专用,其中的12.17亿元用于缴纳马朗矿探矿权出让收益金首付款;剩余的12.83亿元为伊吾矿业后期资源开发利用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二)风控措施
1、共同债务人
设定广汇能源作为共同债务人,与伊吾矿业共同承担偿还信托贷款义务。
具体以广汇能源与信托机构签订的《债务加入合同》为准。
2、抵押担保
债务人伊吾矿业以其现有核心资产包括工业用房、工业用地、机器设备、构筑物及白石湖露天煤矿采矿权等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以伊吾矿业与信托机构签订的《抵押合同》及资产抵押清单为准。
3、质押担保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新能源”)以其持有的伊吾矿业股权,广汇能源以其持有的广汇新能源部分股权分别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以广汇能源、广汇新能源与信托机构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为准。
4、保证担保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托机构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伊吾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二级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满足上述规定,且担保额度未在2020年担保预计发生额度范围之内。
因此,本次担保事项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所涉各方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9-04-19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4)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
(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6)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132.30亿元,负债总额13,248.20亿元,净资产1,884.11亿元,净利润150.18亿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318.18亿元,负债总
额13,396.43亿元,净资产1,921.74亿元,净利润73.46亿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068842183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韩士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17日
营业期限:2013年06月17日至 2033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煤化工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18,362.57万元,负债总额470,908.6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62,459.08万元,净资产47,453.92万元,净利润14,991.98万元。
(经审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15,089.30万元,负债总额451,298.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7,840.80万元,净资产63,790.86万元,净利润12,447.60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以实际贷款发生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与中国信达合作签订关于设立煤炭结构调整信托计划
的相关协议,是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现阶段的实际需求。
协议签署后,中国信达将向伊吾矿业提供25亿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公司煤炭资源储备的整合及利用。
该项协议的签订可进一步保障公司煤炭资源储备、调配及利用,内可保证公司哈密煤化工产业链原料供应,外可通过红淖铁路将原煤销售到川渝地区,将潜在经济价值发挥至最大化。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合作实质可有序推进公司煤炭及煤化工业务持续、稳健地发展,事项整体安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同意公司与中国信达签订关于设立煤炭结构调整信托的相关协议,同意公司为伊吾矿业提供担保事项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伊吾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二级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伊吾矿业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伊吾矿业提供担保事项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27,916.2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5.81%,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61,199.1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1.62%。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