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发电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版)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标准版)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安全用天然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天然气的场所、设施和人员。
第三条天然气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天然气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天然气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使用天然气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天然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条各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做好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天然气设施设备1. 天然气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无损。
2. 严禁私自改装、拆除天然气设施设备。
3. 天然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应安装到位,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1. 使用天然气前,应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2. 使用天然气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 燃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 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气源,切断电源,通风换气,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新员工进行天然气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天然气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 员工应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处罚与奖惩第十一条对违反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对在天然气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燃气发电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发电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燃气发电厂生产、施工、维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保障;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7.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九条分管领导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 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 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天然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使用天然气,做到安全第一。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天然气安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天然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天然气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定期组织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天然气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天然气安全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第八条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管网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管网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天然气管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网,不得私拉私接,不得进行乱堵乱修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第十一条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天然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设备,不得随意改动设备结构,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第四章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天然气监测装置,定期检测气体浓度,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
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燃气行业用电安全制度

燃气行业用电安全制度一、燃气企业用电安全制度的目的为了加强燃气企业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运营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燃气企业及其员工,在燃气企业用电设施和用电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用电安全管理(一)电气泄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电气泄漏监测系统,对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线路完好。
如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机治理,在排除隐患前禁止投入使用。
(二)过载保护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都应安装过载保护器件,电气设施的额定容量应合理设计,不得在额定容量以上使用,如需增加负载,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查及批准。
如果发现设备过载运行,应立即停机处理。
(三)接地保护所有电气设施和线路都应建立接地保护系统,确保用电设施和线路带电部分与地之间的电势差在规定范围内,防止人体触电,同时还应定期检查接地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四)用电设备管理企业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
对发现的设备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不得因缺少或安装不良而影响用电安全。
(五)用电人员安全管理企业应组织用电作业人员定期接受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并且通过考试。
作业前,应检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严禁未经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私自进行用电作业。
在处理电源线缆和用电设施时,务必戴绝缘手套和电气安全鞋,必须配备准备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警觉。
四、用电事故的处置一旦发生用电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对事故进行分类鉴定、调查,找到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进行惩罚和整改措施。
五、责任认定企业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燃气企业用电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用电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制度的行为,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制度执行燃气企业应该制定详细的用电安全制度,并将其向员工公布,并确保员工经过培训后才进行作业。
企业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全面实施和有效运行。
2023年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天然气使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所有天然气使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项目的设计、建设和验收第四条天然气供应项目应制定详细的设计文件,确保设备和管道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第五条天然气供应项目的建设过程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必要时进行安全评估,并由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第六条天然气供应设备和管道的制造、安装、维修及检验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
第七条天然气供应项目的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天然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天然气管理制度,包括天然气供应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九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安装天然气检测报警装置,确保天然气泄漏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天然气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作业管理、设备维护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十四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天然气的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天然气事故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天然气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天然气从业人员应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第十八条天然气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天然气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确保天然气安全运输和使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天然气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四条天然气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安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天然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天然气运输和使用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天然气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七条天然气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影响,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任务。
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和防护装置。
第九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操作和工艺流程。
生产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第十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质量监测体系,确保生产的天然气符合质量标准。
对天然气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二条天然气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天然气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储存制度,确保储存过程安全可靠。
储存设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和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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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天然气发电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天然气发电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1.总则1.1为加强天然气发电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天然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发电,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天然气发电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电厂实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指天然气,是指供给发电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气体燃料。
主要由气态低分子烃和非烃气体混合组成.烃类以甲烷(CH4)为主,含小量乙烷(C2H6)、丙烷(C3H8)、丁烷(C4H10)等,非烃类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C02)、氮(N2)、硫化氢(H2S)、氢(H2)和氩(Ar)等。
若天然气在空气中浓度为5%~15%的范围内,遇明火即可发生爆炸。
1.3本电厂天然气发电生产、气体输送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制度。
1.4.天然气发电,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1.5.本公司运行部、检修部具体负责天然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检修等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1.6.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天然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天然气的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天然气事故的发生。
1.7.各有关部门必须遵守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经常对员工安全使用天然气进行培训。
1.8.运行、检修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天然气操作巡检、检修维护工作,确保天然气发电生产安全。
l.9.天然气区域的安全保护范围:.’1.9.1.天然气调压站、前置站红线外6米范围内的区域;..1.9.2.天然气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1.10.在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兴建与天然气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二)进行危害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五)机动车辆启动、通行;(四)其他可能危害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确需在天然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作业的,必须在作业前采取确保燃气设施安全的措施后,在有关安全部门的监护下作业。
1.11.所有人员严禁穿带钉鞋,携带手机、对讲机(非防爆型)、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安全保护范围。
当进入操作区(红色区域)包括防爆对讲机也应关闭。
1.12.生产区和办公区划分开,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穿电厂工作服(全棉面料,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放电球,凡进入生产区人员必须在放电球处放掉身体静电后方可进入。
1.13.阀门的开关尽量不要使用扳手,确需使用必须使用铜制扳手。
1.14.发电生产区域,严禁吸烟。
1.15.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配置的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
2.天燃气设备的安全管理2.1.天然气设备设施包括:1、天然气调压站;2、燃机天然气前置模块;3、燃机进气系统和燃烧室;4、消防系统;5、电气及控制系统;6、其他(防腐材料、压缩空气管道及附件)等。
2.2.天然气设施的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进行,审查。
2.3.天然气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天然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4.天然气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依法实行招标。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天然气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消防、安全生产、抗震、防雷、防洪、环境保护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审查部门及其审查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5.天然气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当将其安全等设施依法报经有关部门。
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2.6.禁止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通过地下敷设有天然气管道车道,确需通行,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通行。
2.7.在天然气设施的现场、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及重要燃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场所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并在重要燃气设施外设置围栏,凡设置围栏处,只有持检修工作票人员,运行人员,安监办特许人员方能进入。
2.8.应当保护有关天然气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
禁止毁坏、涂改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2.9.禁止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天然气设施。
确需拆除、迁移、改动天然气设施,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批准手续。
3.天然气发电的运行管理3.1.严格遵守天然气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安全检查、泄漏检测、事故抢修等制度,及时报告、排除天然气设施的故障和事故,确保正常供气。
3.2.天然气区域及安全保护范围严禁烟火以及一切明火作业。
动火作业应当按照分级审批制度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3.3.值班员接到值长天然气发电投运预令后必须完成以下工作:3.3.1.确认天然气系统所有检修工作完成,工作票全部收回,检修安全措施已拆除。
3.3.2.电气设备绝缘检测合格,送入工作电源。
3.3.3.将各控制仪表、保护以及信号电源送电,检查表计齐全,指示正确。
检查系统所属压力表一、二次门全开。
3.3.4.检查系统所属手动阀门结构完整,开关灵活,然后关闭。
3.3.5.检查系统所属管道完整,各支撑完整牢固,法兰连接处螺丝无松动。
3.3.6.检查安全阀、排空阀、排污阀处于关闭状态。
3.3.7.检查压差测量装置、压力测量装置和热电偶接线无松动、破损和裸露。
3.3.8.精滤器本体完整、液位计投入刻度清晰、指示正确。
检查精滤器有无存液,若有存液,打开排污阀放净后关闭。
3.3.9.自动气动阀工作气源管线连接牢固,无松动漏气现象。
3.3.10.检查调压站天然气来气压力正常,在4.0±0.1MPa范围内。
3.3.11.检查现场灭火设施齐全完整。
3.3.12.现场照明充足、卫生良好,检查通道无障碍物。
3.3.13.加热器投入,处于准备启动状态。
3.3.14.用检漏仪检查系统各法兰及阀门处无泄漏。
3.4.天然气系统的停运以及过滤器的切换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经审核后严格按操作票程序操作。
3.5.前置系统运行过程必须对以下项目进行严格监视和检查:3.5.1检查入口压力正常,9E机组在18.5~26.2Bar范围;6B 机组在18.6~22.4Bar范围。
3.5.2检查入口温度在10~60℃之间。
3.5.3检查天然气流量9E机组为36000Nm3/h左右。
6B机组为12900Nm3/h左右。
3.5.4检查加热器工作正常,热水泵进出口压力正常,加热装置出口天然气温度在10~60度之间,并保持28度的过热度。
3.5.6检查精滤器液位,若有液位显示应手动打开排污阀,排尽后关闭。
检查精滤器进出口压差正常,应小于0.75Bar。
3.5.7检查系统各仪表指示正常。
3.5.8用检漏仪检查系统各法兰及阀门处无泄漏(每班不小于三次检漏)。
3.6.除灭火救援和天然气严重泄漏等紧急情况外,未经当值运行值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调压站的气动快速关闭阀(火警阀)。
火警阀的开关由电厂中控室控制,设立专门的记录本专项纪录。
3.7.运行值班必须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应配备燃气检漏测试仪器,加强对天然气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枣,应当及时报告并消除。
必须建立健全巡视检查档案。
4.天然气发电设备的检修管理4.1.天然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安全规定,并在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检验。
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校验。
天然气管道和压力容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和置换,确保安全无泄漏。
4.2.天然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天然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业务。
安装维修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3应当按规定配备专门的天然气检修队伍,配备专些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等。
4.4定期对天然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般性检测。
新建管道必须在一年内检测,以后视管道安全状况每一至三年检测一次。
对检测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管道段,应当立即采取维修等整改措施,以保证管道运行安全。
4.5对影响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大隐患或发生管道破裂、断管等重大事故时,应当组织力量立即处理。
4.6检修部门应当建立天然气管道和设施的设备检修档案,原始数据及检修数据、分析结果应当妥善保存。
4.7检修部门对天然气管道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对于各类防爆设施及各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并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备品备件,保证其灵敏可靠。
4.8技术、检修部门必需建立健全天然气设备检修、维护和巡视检查档案,建立设备台帐。
4.9在天然气安全保护区域动火作业应当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审批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按级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取得动火许可后方可实施。
在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周围采取保证安全的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
4.10凡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附近进行施工、检修,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护。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明火,保护施工现场中的燃气管道及设施。
4.11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设备、开启阀门。
在天然气管道及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进行置换,确保管线、设备内天然气浓度<0.5%后方可打开管线、设备。
5.天然气事故的抢修和处理。
5.1.天然气事故是指由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5.2.对天然气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天然气事故后,必须立即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处理,采取通风等防火措施,并向当值值长、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抢修。
对于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元亨。
并采取讯速隔离和警戒事故现场等措施,在不影响救护的情况下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故发展。
5.3必须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齐抢修人员、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并预先制定各级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等级,迅速组织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