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山东省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主要由单位组织填写,基本情况栏目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楚。
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将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基本情况
·1·
工作经历
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2·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3·
任现职后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
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
·4·
审查及呈报意见
·5·
评议评审审核意见
实用标准文档
·6·
文案大全。
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40118080259_9201

审核意见
同意以上考核等次
签名:2014年1月19日
单位负责人意见
同意
签名:2014年1月19日
本人意见
同意
签名:本人签名2014年1月19日
注:此表须用16开纸正反面打印,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存入本人档案。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3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1970.8
政治
面貌
所在单位
章丘市文祖镇文祖中学(非在编)
岗位名称及等级
现聘任的职称及等级
例:二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师十一级
任现职
时间
首次聘任时间
个
人
总
结
个
人
总
结
签名:本人签名2014年1月18日
主管负责人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
签名:2014年1月18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07•【字号】鲁人社字〔2020〕152号•【施行日期】202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更好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19〕39号),按照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评定范围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技术等级设置(一)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业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技能等级执行(可在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三、考核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2、遵守法纪,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等级条件1、五级/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2、四级/中级工: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3、三级/高级工: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4、二级/技师: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5、一级/高级技师:在本工种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
经组织人事程序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以及从机关、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参加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的,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或高级工考核评定。
工人技术等级复核认定审批表

工人技术等级复核认定审批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
工种从事本工种
工作年限何时何地参加何部门培训考核
已取得技术等级或职务资格颁发证书
部门
颁发证
书时间
申请认定技术等级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实绩、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结果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批准机关意见
同意
年月日同意
年月日
经审核,同意认定
为。
本技术等
级时间从年月
起计算。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机关、本人档案各一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鲁人社字[2013]437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37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中央驻鲁有关单位:为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时间本次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人。
本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各市工人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自行确定。
省直和中央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于11月底前完成,由各考核点组织;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于12月7日统一进行,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二、考核报名各市参考人员到当地人社局所属的考核机构报名,报名时间及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
省直和中央驻济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可组织参加当地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省直和中央驻济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主管部门应于9月23-2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呈批表(附件2);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提供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附件3)。
考核报名表须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表的项目要求采集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七楼第六会议室(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电话:*************,联系人:雷栋。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文字号】鲁人社规[2016]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6.11.11【实施日期】2016.1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鲁人社规〔2016〕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适应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拓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机衔接,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自2016年起,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参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实施,并与岗位聘用有机衔接。
二、技术等级考核范围、申报条件(一)技术等级考核范围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个人申报条件1.基本条件(1)初级工(五级):已转正定级且未参加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工。
(2)中级工(四级):在本职业(工种)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中级工。
(3)高级工(三级):在本职业(工种)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高级工。
(4)技师(二级):在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技师。
(5)高级技师(一级):在本职业(工种)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高级技师。
(6)最后一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截止日期之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伍军人,以及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参加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其从事相同职业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或高级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

事技术技能工作 、符合 申报条件的在 岗正 式工作人员 。
( 二) 个人 申报 条 件
为适应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需要 ,进一步拓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 员职业发展空 间 ,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与 岗位聘用制度 的有机
衔接 ,根据原人事部 《 关于 印发机关事业 单位工人技术等级 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的通
报 。已取得 国家职业资格证 书和工人 技术 等级证 书人 数 之 和 超 过 核 准 相 应 岗位 数 1 5 的事业单位 ,除引进 的急需 高技 能人
才外 ,不再推荐 申报 。
上不得改报其 他 职业 ( 工种 ) 。确 因工 作
需要 岗位变动 ,本人又能胜任新 岗位工作 的,经单位 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 5个工作
3 .原参加 机关事 业单 位技 术 等级 考 核取得 的证书 ,职业 ( 工种 )名称与公布
的职业 ( 工种 )名称不一致 的,申报技术
三 、职业 ( 工种 )及等级 1 .工勤人 员技术 等级 考核 的等级 分
为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 技师 ,按照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职业分类大
并保 持荣誉 的人员 。
3 .工作年 限计算
典 》颁布 的职业 ( 工 种) 、等级 和 《 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 》规定执行 。 职业 ( 工 种)名 称 、职业 技 能标 准 、 等 级 ,可 在 山 东 省 职 业 资 格 工 作 网
岗位设 置管理试行 办法实 施意见 》 ( 国人 部发 [ 2 0 0 6 D 8 7号 )和 《 职 业技 能鉴 定
种 )初级工 岗位工作满 5年 的,可 申报 中
级工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17•【字号】鲁卫人才字〔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委属各单位,省计生协会机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2号,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评定范围委机关、省计生协机关、委属单位工勤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二、技术分类及等级设置(一)技术分类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业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技能等级执行。
(二)等级设置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三、考核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等级条件1.五级/初级工: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2.四级/中级工: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3.三级/高级工: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4.二级/技师: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5年;5.一级/高级技师:在本工种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
经组织人事程序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以及从机关、企业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参加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的,原从事技能岗位工作年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可直接参加中级工或高级工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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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参加鉴定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理论考试时间
年月日
技能考试时间
年月日
理论考试地点
技能考试地点
考核职业(工种)
申报参加考核人数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合计Leabharlann 呈报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此表一式四份,呈报单位、主管部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