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检修规程
电厂检修工规章制度内容

电厂检修工规章制度内容为了规范电厂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完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厂检修工作人员。
第三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执行检修工作。
第四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维护设备安全。
第二章电厂检修工作安全管理第五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遵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安全作业。
第八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演习,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保障身体健康。
第十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参数,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电厂检修工作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操作手册和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检修,不得擅自采取不安全操作。
第十三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协助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现场整洁,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五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应急处理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第十七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紧急停车程序,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八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如违反本规章制度,经过警告仍不改正的,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如影响设备正常运行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电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电厂检修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安全检修,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检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检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1. 一般规定1.1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设备检修工作,包括维修、更换、调试等操作。
1.2 所有参与电力设备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工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1.3 所有参与电力设备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等。
1.4 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工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完整的检查,确保其与电源完全断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安全操作指南2.1 入场前a) 确认电力设备的停电状态,并采取措施锁定电源,避免误操作导致电源启动。
b) 对检修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可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清洁整洁。
c) 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等。
2.2 工作区域安全a) 遵守现场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跨越限制线或进入禁入区域。
b)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确保其可靠连接到安全锁点。
c) 所有设备必须稳固地放置在支架或支撑物上,避免因不稳导致的意外伤害。
2.3 设备检修操作a) 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操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专用工具将接地线接地。
b) 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或工作指导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变动。
c) 检修人员在进行电力设备检修操作时,应遵循单人操作原则,不得托管工作,避免意外发生。
2.4 临时用电操作a) 在需要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b) 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检查电源的线路、插头和插座是否良好,确保没有漏电或者电压不稳定的情况。
c) 在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避免线路过长或过细,避免过多的电缆交织在一起,以免引起短路或电线故障。
2.5 作业结束a) 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并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任何遗留物或危险隐患。
b) 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将设备的接地线拆除,恢复电源,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测试工作。
发电厂检修规程电厂

3、发电机检修工艺的基本要求
3.1 发电机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3.1.1 检修前准备工作
3.1.1.1 制定大、小修项目表,报领导批准。 1) 大修标准检修项目、不常修项目。 2) 消除缺陷项目。 3) 批准的改进项目。 3.1.1.2 根据批准的大修项目、工期和人力配备制定大修进度表。 3.1.1.3 根据大修项目做好下列工作:
1.2 设备参数
1.2.1 #1、#2发电机技术数据
名称 型号 额定功率 定子电压 定子电流 功率因数 额定转速 频率 转子电压 转子电流 接法 绝缘等级 进口风温 临界转速 转子静止挠度 技术条件 定子重量 转子重量 发电机总重 出厂日期 制造厂 出厂编号
表1.1 #1 发电机
QF-7-2 7000KW 6.3KV
5Hale Waihona Puke 3.2.3 发电机复装注意事项 发电机各部检修完毕,经班组、车间、部室分别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发电机复装工作,复
电厂化学检修规程

xx电厂300MW机组化学检修规程(试行)前言编写依据:1《电厂化学标准汇编》2《化学设备运行与检修》3《化学设备检修技术》4《阀门的利用与保护》5设备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6兄弟单位化学检修规程以下人员必需熟悉本规程:1.厂长、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运行主任、副主任、化学主任工程师、化学运行检修专责;3.检修部主任、副主任及有关专责;4.生产部主任、副主任、有关专责工程师、技术人员;5.化学运行班长、主值检修班长、技术员及检修全部人员。
编写说明:本规程是在原《化学检修工艺规程》的基础上,吸取了几年来的检修工作的体会编写的。
本规程依照化学检修工作的特点,由四部份组成,即: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化学补给水处置设备的检修第三章.转机设备的检修第四章.凝结水处置系统设备的检修第五章.化学箱槽、管道、阀门的检修第六章.水处置设备的防腐工艺及塑料焊接工艺第七章.制氢设备的检修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节规程范围第二节化学检修设备范围第三节化学设备检修应遵循的规那么第二章化学补给水处置设备的检修第一节补给水处置概述第二节高效过滤器的检修第三节阴阳离子双室固定床的检修第四节除二氧化碳器的检修第五节中间水箱的检修第六节混合离子互换器的检修第七节阴、阳树脂清洗罐的检修第三章转机设备的检修第一节转机设备检修的要求第二节IH、CZ型离心泵的检修第三节IS型离心泵的检修第四节S型离心泵的检修第五节罗茨风机的检修第六节J型系列计量泵的检修第七节空压机的检修第八节长轴液下泵的检修第四章凝结水处置系统设备的检修第一节凝结水处置概述第二节高速混床的检修第三节阳再生罐的检修第四节阴再生罐的检修第五章化学箱槽、管道、阀门的检修第一节机械加速沉清池的检修第二节三阀滤池的检修第三节箱槽的检修第四节管道的检修第五节阀门的检修第六章水处置设备的防腐工艺及塑料焊接工艺第一节衬胶设备第二玻璃钢衬胶设备第三节塑料的焊接与成型第七章制氢设备的检修第一控制氢系统概述第二节设备标准和技术标准第三节电解槽的检修第四节制氢框架的检修:第一章总那么第一节规程范围∮本规程规定了300MW机组化学所属设备的检修工艺与质量标准。
火电厂检修规章制度

火电厂检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火电厂的检修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的检修工作,包括设备维护、保养、检修、修理等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检修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四条所有从事火电厂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五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检修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修计划的制定和检查评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火电厂检修工作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运行状态和生产计划等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
第七条检修工作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检修计划或者越权进行检修工作。
第八条检修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和原理,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并熟练掌握检修操作规程。
第二章检修管理第十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的检修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检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检修计划应当根据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运行状态等因素确定,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检修计划应当包括设备检修内容、时间安排、责任人以及预算等内容,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检修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组织协调人员,负责计划的制定、监督检修过程、协调各部门合作等工作。
第十四条检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检修方案或者忽视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检修结束后,应当进行设备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状态。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六条火电厂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检修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服装,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作业规程。
第十八条检修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检修现场应当保持清洁、整齐,杜绝火源和易燃物品,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发电厂检修规程

2.3.2.2 燃油(气)发电机组 0.9;
2.3.2.3 抽汽供热汽轮发电机组 1.2; 2.3.2.4 调峰幅度经常大于 40%的机组 1.1,二班制运 行机组 1.2;
2 发电厂设备检修的间隔、项目和停用日数
2.3.2.5 累计运行时间达 15~20 万 h 的汽轮发电机组 1.1,20 万 h 以上者 1.2; 2.3.2.6 配置液态排渣锅炉的汽轮发电机组 1.1; 2.3.2.7 对于多泥沙河流的磨蚀严重的水轮发电机组 修正系数不大于 1.3;
2 发电厂设备检修的间隔、项目和停用日数
2.1.2.6 在事故抢修中,若已处理了设备和系统的其他缺 陷,经鉴定确认能继续安全运行较长时间,允许将其后的 计划大、小修日期顺延,但需报主管局批准。 2.1.2.7 经主管局同意,允许部分机组将两次小修合为一 次、或一次小修分为两次进行,但小修累计时间不得超过 年计划小修总停用日数。 2.1.2.8 进口机组一般可按制造厂家规定的检修间隔执行。 2.1.2.9 在高水头且多泥沙环境下工作的水电机组,大修 间隔允许减至两年。
1 总
则
b.搞好设备和系统技术资料、技术状况的管理,要收集和 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 责。 c.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做到正确使用, 加强保养,并努力进行研制或改进。 d.搞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 e.建立和健全大修人工、材料消耗和费用统计管理制度。 f.建立设备状态监督制度。 g.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制度,做到方法正确、数字准确、 结论明确。
发电厂检修规程
1 总 则
1.1 搞好发电厂的设备检修,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 经济运行,提高发电设备可用系数,充分发挥设备潜 力的重要措施,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级管理部门和每一个检修工作者都必须充分重视检 修工作,提高质量意识,自始至终坚持“质量第一” 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既要反对为抢发电量或回避事故考核而硬撑硬挺及为 抢工期而忽视质量,该修的不修;又要防止盲目大拆 大换,浪费资财。
电厂维修工作制度

电厂维修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厂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故障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维修组织管理1. 电厂设立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2. 维修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临时性的维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维修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维修情况,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4. 维修部门应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维修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维修工作流程1. 设备故障处理(1)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
(2)值班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负责人。
(3)维修部门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故障原因。
(4)维修部门负责人制定维修方案,报请电厂负责人批准。
(5)维修人员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 定期维修(1)维修部门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定期维修计划。
(2)定期维修计划经电厂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维修人员按照维修计划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
(4)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交值班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维修质量控制1. 维修部门应制定维修质量标准,确保维修工作符合要求。
2. 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工艺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3. 维修过程中,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部门定期对维修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维修水平。
五、安全生产1. 维修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维修人员应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 维修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
4. 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六、环境保护1. 维修部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2. 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3. 维修部门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最新电厂热工检修规程

123456热工检修规程78910111213141516编制:17审核:18批准:19202122232425目录262728总则 (1)29第一篇检测仪表 (3)30一、压力检测仪表 (3)31二、温度检测仪表 (8)32三、流量检测仪表 (16)四、水位测量仪表 (22)3334五、ZO-4III型氧化锆氧量分析仪 (24)第二篇变送器、调节单元 (28)3536一、变送器 (28)37二、电动执行器 (30)38第三篇信号与保护装置 (34)39一、压力保护装置 (34)40二、温度信号与保护装置 (36)41第四篇自动调节系统 (37)42一、给水自动调节系统 (37)43二、温度自动调节系统 (40)44三、辅助设备自动调节系统 (43)45第五篇DCS系统维护 (47)46一、DCS系统检修管理要求 (47)47二、工程师站管理制度 (49)48三、DCS系统日常维护 (51)49附录Ⅰ:误差定义与计算 (53)50515253总则54551.1本规程适用于南京协鑫热电有限公司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一般性检修调56校和日常维护工作。
571.2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和调校的目的是恢复和确认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58性能与质量;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维护原则是确保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状态59良好和工作可靠。
601.3机组设备完善和可控性良好,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随机组投入运行的重要61条件。
当由于机组设备总是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无法工作时,仪表及装置不得强行投入运行。
62631.4随机组运行的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其大、小修一般随机组大、小修同64时进行;非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修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对于在运行65中可更换而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可采用备用仪表及控制装66置替换,进行轮换式检修。
671.5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机组启动前的现场调校,重点是对包括该仪表及控制68装置在内的检测和控制系统进行联调,使其综合误差和可靠性符合机组安全经济运69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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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检修规程》关于颁发《发电厂检修规程》的通知(78)水电生字第49号我部一九六五年重新修订的《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试行本),自试行以来,对搞好设备检修,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曾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基本上是行之有效的。
但是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近几年来,一些老电厂有章不循;许多新电厂得不到规程,无章可循。
设备检修工作放松了,不少电厂出力下降,设备完好率低,事故增加,煤耗升高。
为了适应当前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必须大力搞好设备检修,充分发挥设备的潜力,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我部最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程(试行本)作了修订和补充。
这次修订,吸收到了自原规程颁发试行以来检修工作的经验,补充了在关水力发电厂,的及新型、大型机组的内容,并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了精简。
现将修改以后的新规程定名为《发电厂检修规程》正式颁发执行。
希各有关局、厂结合企业整顿,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原《火力发电厂检修规程》(试行本)自即日起停止试行。
一九七八年六月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修间隔、项目和停用日数第三章检修计划第四章检修准备工作第五章施工管理第六章质量验收与检修总结第七章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附表一年度大修计划汇总表附表二年度检修计划进度表附表三年度设备检修安排报告附表四锅炉大修总结报告附表五汽轮机大修总结报告附表六发电机(包括汽、水轮发电机)大修总结报告附表七水轮机大修总结报告附表八主变压器大修总结报告附录一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组大修间隔允许超过表1上限和低于表1下限的参考条件附录二设备大修参考项目表附录三设备大修技术资料种类表附件电力设备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发电厂的设备检修,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满发、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各电厂必须把检修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根据电力工业特点,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不能硬撑硬挺带病运行;坚持“质量第一”,贯彻“三老四严”的精神,发实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使全厂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2条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实现多、快、好、省。
努力做到:质量好经过检修的设备,能保持长期的安全、满发、经济运行,检修间隔长,临检次数少;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安全好不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也少;多发电作到安全满发、稳发,经济运行。
各电厂要按照以上的要求,对检修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开展竞赛,表扬先进,努力创造新纪录,赶超国内外的先进水平。
第3条检修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厂长全面负责,并指定一位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事总工程师具体组织管理,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分场)、班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
工人要参加管理。
干部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劳动,有时解决问题。
职能部门要做到“三个面向”、“五到现场”。
第4条检修工作要以大庆为榜样,坚持“三老四严”的作风,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培养一支具有高度政治觉悟、严格劳动纪律、过硬技术本领、优良工艺作内的检修队伍,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5条检修工作要依靠群众,实行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
生产人员要象战士受护武器一样受护设备。
运行人员要用好设备,并且参加检修,熟悉设备;检修人员要熟悉运行,修好设备。
两者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第6条要围绕竹产关键,积极开展技术革亲和技术革命,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改进工具,提高检修机械化水平。
第7条邻近的电厂,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各种形式的集中检修。
第二章检修间隔、项目和停用日数第一节主要设备的检修间隔第8条设备检修的间隔,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和部件的磨损、腐蚀、劣化、老化等规律,以及燃料、运行、维修等条件慎重地确定。
一般应按表1的规定安排检修。
为了保证设备健康,合理安排检修,年运行小时在6000小进以下的,基设备大、小修,可参照下列条件掌握。
表1 发电设备大、小修间隔设备名称大修间隔小修间隔锅炉>2-3年(>12000-18000运行小时)>4-8个月(>2500-5000运行小时)汽轮发电机组>2-4年(>14000-24000运行小时)>6-8个月(>2500-5500运行小时)水轮发电机组>3-5年(>18000-30000运行小时)每年二次(汛前汛后)根据运行情况和检查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不少于>10年)每年>1-2次注大、小修间隔采用日历时间或运行小时,由各主管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年运行小时在5000~6000小时的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和水轮发电机组,如设备技术状况较好,可用运行小时间隔;技术状况较差的,可用日历间隔。
(二)开停机频繁或备用时间较多的机组(年运行小时在5000小时以下),其检修间隔可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另定。
(三)单元制的机、炉应同时进行检修。
机、炉检修间隔长短不一致时,可按间隔短的安排。
第9条为了充分发挥设备效益,降低检修费用,各厂应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延长设备检修间隔。
凡设备健康水平较好的,经过鉴定,并报主管局批准,其检修间隔允许超过表1规定的上限。
第10条为了防止设备失修,确保设备健康,凡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经过鉴定,并报主管局批准,其检修间隔可低于表1下限的规定。
允许大修间隔超过表1上限和低于表1下限的参考条件见附录一。
第11条新投产或迁装的主要设备,第一次大修的时间按下述规定执行。
(一)锅炉、汽轮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正式投入运行后一年左右。
(二)主变压器:正式投入运行后五年左右。
第12条新型机组在未掌握其性能和积累一定的运行维护经验以前,大、小修间隔由主管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二节主要设备的检修项目第13条各发电厂应摸清设备情况,掌握规律,根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合理确定大修项目。
既要防止该修不修,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也要防止不必要的大拆大换,造成浪费。
大修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两类。
(一)一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和修理(对于已掌握规律的老机,可以有重点的进行);2.清除设备缺陷;3.进行定期的试验和鉴定;(一)般检修项目包括常修项目(即每次大修都需进行检修的项目)和不常修项目(即不一定每次都要检修的项目)。
(二)特殊项目,指一般检修项目以外的项目。
其中重大特殊项目(如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以及系统或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由电厂提出后,经主管局确定。
第14条主要设备的小修内容:(一)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二)重点检查易磨、易损部件,进行处理,或必要的清扫和试验;(三)大修前的一次小修,应做好检查,并核实大修项目。
小修项目由各发电厂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在规定的小修停用日数内,也可提前进行一部分大修项目。
第三节主要设备的检作停用日数第15条在确保质量条件下,根据检修的人力、技术、物资准备、设备状况和检修工期等条件,合理地安排检修停用日数。
设备大、小修的停用日数,一般不应多于表2、表3、表4和表5的规定。
表2 锅炉检修停用日数停用容量日数(吨/小时)类型>35以下>35-37 >75-150 >150-240 >250-430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60大气压以下煤粉炉>11-14 >4-5 >12-16 >5-6 >14-19 >6-7 >17-22 >6-7链条炉>11-15 >4-5 >12-17 >5-6重油炉、瓦斯炉>8-11 >3-4 >11-15 >4-5 >13-17 >5-6 >15-20 >5-6>60大气压以下煤粉炉>16-21 >7-8 >18-24 >7-9 >21-26 >7-9重油炉、瓦斯炉>16-22 >6-7 >19-24 >6-8表3 汽轮发电机组检修停用日数停用容量日数(吨/小时)类型>35以下>35-37 >75-150 >150-240 >250-430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60大气压以下轴流式凝汽单缸>10-13 >2-3 >11-16 >3-4 >12-17 >3-4 >14-19 >4-5双缸>11-14 >2-3 >12-17 >3-4 >13-18 >3-4 >21-27 >6-7供热单缸>11-15 >2-3 >13-18 >3-4 >14-19 >3-4双缸>12-16 >2-3 >14-19 >3-4 >15-20 >3-4背压>9-12 >2-3 >10-14 >3-4 >13-17 >3-4辐流式>10-14 >2-3 >12-17 >3-4 >14-18 >3-4>60大气压以下轴流式凝汽单缸>13-18 >4-5 >15-20 >5-6双缸>17-22 >5-6供热单缸>16-21 >5-6 >19-24 >6-7双缸>20-26 >6-7背压>10-14 >3-4 >11-16 >4-5 >13-17 >4-5辐流式>15-19 >4-5表4 单元制锅炉、汽轮发电机组检修停用日数停用日数容量(千瓦)类型>10-12.5万>20-25万>30万以上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中间再热非中间再热>25-32>21-27 >7-9>7-9 >35-42 >12-14 >40-50 >15-18表5 水轮发电机组检修停用日数停用转轮直径日数(毫米)类型>1200 >1200-3300 >3300-5500 >5500-8000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大修小修冲击式轴流式混流式>8-15>10-20 >2-3>2-3 >12-25>12-25 >2-5>2-5 >12 -25>15-25 >3-6>3-7 >20-35>20-35 >3-7>4-8注1.检修停用日数系指设备与系统解列(或退出备用)开始,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调度(或转入备用)为止,包括带负葆试验时间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