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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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造业行业关税有效保护率的变动

我国制造业行业关税有效保护率的变动

面,美国可以说是一位“好老师”。

当年美国通过税收补贴来促进出口,刺激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相继实施了DISC、FSC和ETI三个税收法案,也相继被欧盟投诉至WTO,虽然每次都是以美国败诉为结局,但就其实际效果而言,美国却堪称“赢家”,因为这长达十多年的漫长的争端解决程序在客观上已帮助美国“从容地”实现了其预定的税收政策目标。

(三)适度相机调整贸易税收政策,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在我国位居世界第三贸易大国,贸易顺差居高不下,贸易摩擦不断的背景下,“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已成为共识。

2008年以来我国贸易顺差增幅明显放缓,其中,取消“三高一低”产品的出口退税、针对资源性产品加征出口关税等税收政策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诚然,配合贸易战略的转变,通过相机调整税收政策来缓和贸易顺差,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是可行的,但应注意适度,因为政策的负面效应也不可忽视。

从长远来讲,“非中性”的退税政策存在对自由贸易的扭曲效应,有违WTO的原则精神,故不排除被他国指控的潜在风险。

参考文献(1)丁 毅《入世五年,税收应对之路》,《中国税务》2007年第3期。

(2)麦克尔・达利著,曹洋等译《WTO与直接税》,《税收译丛》2007年第1期。

(3)龙英锋《美国“DISC”、“FSC”、“ETI”税收案的启示》,《税务与经济》2008年第1期。

(4)李海莲《我国‘非中性’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国际商务财会》2007年第12期。

(5)靳东升、龚辉文《经济全球化下的税收竞争与协调》,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年版。

作者单位: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责任编辑:王 敏)我国制造业行业关税有效保护率的变动◆ 王 恬内容提要:作为贸易保护手段,名义关税水平的下降并不一定意味着保护程度的降低,因为反映产业保护程度的指标是关税有效保护率(ERP,EffectiveRates of Protection)。

近年来,我国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表不断降低名义关税,那么相应的关税有效保护率有什么变动趋势?本文利用2002年的投入产出表对我国1999~2007年间制造业行业的名义关税进行了关税有效保护率的测算,并进一步分析了其变化状况。

入世关税减让承诺完成后我国关税有效保护率及其结构

入世关税减让承诺完成后我国关税有效保护率及其结构
第三组为10< EPR<20,包括了金属冶炼及压 延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农业、电子及 通信设备制造业和仪器仪表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 这一组产业的特点差异较大,具体来看,农业为所 有行业中最需要保护的产业,农业本身的特殊性使 得历年来各国都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本国农业, 我国农业的名义保护率在1997~2004年有所下降, 但到2010年则有所上升,有效保护率与之同向变
治经济模型中最能反映贸易扭曲程度的度量指标。 我国1992~2004年的关税保护和产业动态比较优
在有效保护率的研究领域,Barber(1955)运用有效 势及两者的相关性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实证分析,
保护率分析了加拿大的关税政策。Leith(1968)采用 表明我国关税保护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逆阶
固 定 替 代 弹 性 生 产 函 数 (constant elasticity of 梯型的有效保护结构和名义保护与实际保护的较
在传统贸易模型中,关税被看作是保护本国幼 稚工业的重要手段,只反映了对最终产品的保护, 忽略了关税通过中间产品的传导。关税的有效保护 率(effective protection rate,简称EPR),也称实际保 护率,测度了关税使国内增加值增长的百分比。如 果把实际价格定义为单位增加价值的国内价格,那 么实际保护率就是通过关税和其他措施可能实现的 实际价格的增加量。如果惟一的政策工具是关税, 那么,EPR不仅取决于有关商品的名义关税税率, 而且也取决于投入产品的关税税率和投入产出系 数。Corden(1966)从理论上对有效保护率进行了系 统的阐述,将有效保护率定义为对某种产品生产增 加值提供的一种保护率,也就是某一产品相对于自 由贸易下单位增加值提高的比率。实际与名义关税 水平相比,由于关税的实际保护率就综合了对最终

知识点六:关税结构和有效保护率(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

知识点六:关税结构和有效保护率(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

同学们好,今天我们来继续学习关税的结构和有效保护率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先带领大家明确一个关税结构的定义——瀑布式关税结构:在发达国家中,特别是美国、欧盟和日本,已经成功地实施了这种瀑布式关税结构保护模式。

那所谓瀑布式,就是随着国内加工程度加深,关税税率也在不断上升;同时,国内加工程度越深,有效或实际保护率超出名义关税率的比例越大。

可能这样说大家对这个概念还是很模糊,那下面我们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美国的数据产品 初级产品 半成品 最终产品羊毛 4 9 11皮革 0 3 14棉花 2 7 7铁 0 1 4铜 0 1 2铅 0 4 8锡 0 0 2以上产品平均 0.9 0.36 11.1全部产品平均 0.2 3.0 6.9欧盟的数据产品 初级产品 半成品 最终产品木材 0 2 4锌 0 2 7以上产品平均 0 1.3 5.0全部产品平均 1.2 4.2 6.9日本的数据产品 初级产品 半成品 最终产品可可 0 2 25黄麻 0 8 20铝 0 9 12以上产品平均 0 6.3 19.0全部产品平均 0.5 4.0 6.0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初级产品到半成品到最终产品的税率是逐渐增加的;也就是随着国内加工程度加深,关税税率也在不断上升。

刚刚我们在瀑布式关税结构中提到了两个概念: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我们在这里对这两个概念来做一下解释。

(1)所谓名义保护率,就是当某个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保护关税,顾名思义,这个关税可以起到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的作用;而它的保护作用的大小取决于进口税率高低。

也就是说,如果其他条件相同,进口税的税率越高,那么它对于本国生产同类产品部门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反之,其保护程度就低。

具体的计算公式给大家列出来了,大家看屏幕:国内价格—进口价格名义保护率(NRP)=——————————×100%进口价格从这个公式上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来,名义保护税率实际上就是一种从价税率。

最新 浅谈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1)-精品

最新 浅谈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1)-精品

浅谈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1)一、关税有效保护理论衡量关税对一国经济的保护程度主要有两个指标:名义关税率与实际关税率。

名义关税率指的是对某一产品征收的税率,它必将提高同类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这一方面保护了同类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为其带来超额收益;另一方面,却加重了以该进口产品为中间投入品的其他产品生产者的负担。

实际关税率是一国对进口商品实际征收的关税率,用当年该国实际征收的关税额除以当年的实际进口额得出。

现代有效保护理论认为,一种产品的实际保护程度由该产品的名义关税水平和其生产所需中间投入品的关税水平共同决定,因而名义保护率和实际保护率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我们必须区分二者。

而有效关税保护率充分考虑了对投入品所征关税导致的保护水平的变化,准确地衡量了一国整套关税结构对本国某产业的实际保护程度,其被定义为征收关税后单位产品附加价值的增加率。

其中,ERP[,j]为进口国产品j的有效保护率,t[,j]为最终产品j的名义保护率,t[,i]为产品j的各种进口投入品的关税税率,a[,ij]为各项投入品占产品j的产出值的比重。

从上式可见,有效保护率是三个变量的函数。

从有效保护率概念中很容易导出这样几个值得重视的结论:首先,一国可以建立“瀑布”式或不断升级的关税梯度结构,即对越低加工阶段的产品课征越低的名义关税率。

其次,要防止负的有效保护率的出现。

公式(5)给出了负的有效保护率出现的条件。

其含义是如果对这个最终产品的中间投入课征的关税高至使它不仅抵消了对最终产品课征的关税,而且中间成本的上升还消除了最终产品价格与中间投入价格之间的差距,那么这时该产品的实际价格就会变成负的。

再次,一国降低关税总水平,但全面衡量却增加了对国内生产者的保护,也就是说,产业保护可在降低关税的条件下实现。

即根据有效保护理论,关税的保护作用并不依赖于高的名义税率,它与降低关税水平并不矛盾。

降低关税水平依然可以提高关税的有效保护,但这必须与有效的制度结构安排为基础,有效的关税结构安排与有效的产业结构安排是其实现有效保护的前提和基础。

常用关税术语

常用关税术语

关于外贸关税的术语,以下几个是比较常用的。

1.海关(Customs)一国在沿海、边境或内陆口岸设立的执行进出口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它根据国家法令,对进出国境的货物、邮递物品、旅客行李、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工具等实行监管检查、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并查禁走私等任务。

2.海关估价(Customs Value)经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也称为海关估定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价格形式多种多样,海关估价以何种价格为依据,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

最通常使用的进口货物估价依据是到岸价格。

有些国家则使用离岸价格、产地价格或出口价格,也有些国家使用进口地市场价格,进口国官定价格......,或同时使用几种价格。

作为估价依据的价格不等于是完税价格。

需要根据国家的估价规定进行审查和调整后才能规定为完税价格。

由于各国海关估价规定的内容不一,有些国家可以利用估价提高进口关税,形成税率以外的一种进口限制的非关税壁垒。

因此,国际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估价规定,并为此做了很大努力。

目前,国际性的海关估价规定主要有《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书》,也称《新估价法规》,另一种是《布鲁塞尔估价定义》。

在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中,货物贸易谈判组最惠国协议与安排小组召集各参加方的海关专家做了多次非正式的磋商,并就对关于实施总协定第七条《海关估价守则》的协议草拟了一份海关当局有理由怀疑进口商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事项的文本。

3.互惠原则(Reciprocity)互惠是利益或特权的相互或相应让与。

它是作为两国之间确立起商务关系的一个基础。

在国际贸易中,互惠是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互惠原则是关贸总协定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

它有着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不仅明确了各缔约国在关税谈判中相互之间应采取的基本立场,而且也包含着各缔约国之间应建立一种怎样的贸易关系;另一方面从关贸总协定以往的八轮谈判来看,互惠原则是谈判的基础,其作用也正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的。

进口关税保护效应的理论分析

进口关税保护效应的理论分析

进口关税保护效应的理论分析一、进口关税的有效保护理论1.名义保护率(NRP)世界银行对名义保护的定义如下:“对一种商品的名义保护率(Nominal Rate of Protection)是由于实行保护而引起的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百分比。

”该定义用公式表述就是:其中,NRP代表名义保护率,P’表示对进口商品采取的包括关税和非关税等一系列保护措施之后的国内市场价格,P则为该商品处于自由贸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关税的名义保护率一般相当于名义关税(Nominal Tariff),即进口商品进入该国关境时海关根据本国关税税则所征收的关税。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名义关税税率越高,对本国同类产品的保护作用越大。

但是,在国内生产的商品所需的中间投入品和原材料需要进口且征收关税的情况下,生产者将会为此付出更高的成本从而影响本国最终产品的生产和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因此,关税名义保护率无法合理的表示关税的有效保护程度。

2.有效保护率(ERP)为了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关税对一国生产的实际保护程度,二战后,加拿大经济学家巴伯(C.L.Barber)首次提出了有效保护概念。

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是指有效关税率(Effective Tariff Rate),又被称为实际保护率,它是为产品在生产环节的增加值提供的一种保护,是某一产品相对于自由贸易下单位增加值提高的比率(W.M.Corden,1966)②。

从这个方面来讲,有效保护率(ERP)是指通过关税与非关税的手段可能实现的产品的实际价格的相对增加量,而不仅仅是名义价格的变化。

换句话说,有效保护率是指对某种产业从投入品到制成品实施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包括关税措施与非关税措施)后,该产业从投入品到制成品的国内加工增加部分相对于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的增量比。

由于非关税措施中有许多措施的结果是很难用数据表示的,因此有效保护率只能考虑用国内加工增值与自由贸易条件下加工增值的增量比这一指标来反映。

国模3

国模3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2分)1、关税的有效保护率2、生产要素禀赋3、生产可能性边界4、比较优势二、判断说理题(每题5分,共15分)5、若两国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具有相同的机会成本时,两国不会发生贸易。

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6、世界上一些最贫穷的国家找不到什么产品来出口,在这些国家里没有一种资源是充裕的,不用谈资本,也不用谈土地,在一些又小又穷的国家甚至连劳动力也不充裕。

分析这段话是否正确,为什么?7、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均是由于关税同盟之后,成员国之间取消关税造成的,并且两者产生正的经济效应。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8、分析下列情形中规模经济与比较优势的相对重要性(1)世界大部分铝是由挪威和加拿大冶炼出来的(2)世界上半数的大型喷气式客机在西雅图生产(3)大部分威士忌是在苏格兰生产的(4)美国和日本生产了大部分半导体(5)许多世界上最好的葡萄酒产自法国9、简要说明里昂惕夫之谜是对哪一个理论进行检验的结果,结论如何?对此经济学家们是如何解释的?10、简要说明地区经济一体化有哪些主要形式。

四、计算分析题(每题7分,共28分)11、假定本国有1000单位劳动力,外国有1200单位劳动力,均用来生产自行车和滑板两种产品。

本国生产自行车的单位劳动投入为5,生产滑板的单位劳动投入为2,外国生产自行车和滑板的单位劳动投入均为3,(1)画出本国和外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2)在没有贸易的时,本国和外国用滑板表示的自行车的相对价格是多少?(3)在这种条件下,两国是否可以进行贸易,本国和外国应分别出口什么产品?12、A、B、C三国都生产一种产品X,生产成本依次是250元,150元和100元,A对进口产品征收100%的关税,现在若与B结成关税同盟,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仍为100%,计算并分析在A、B结成关税同盟之后,三国的贸易格局和利益的变化情况。

13、14、欧洲的飞机制造业得到好几个国家政府的资助,根据某些估计这些资助相当于每架飞机售价的20%,也就是说一架飞机售价为5000万元的飞机,其成本可能为6000万元,成本与售价的差额就由欧洲各国政府来弥补。

国经简答题 (1)

国经简答题 (1)

1.比较分析短期和长期两种情况下国际贸易国收入分配的影响短期内,国际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按部门划分;而长期内国际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按要素所有者区分。

在长期内,通过商品价格的变化,国际贸易将促使两个部门所使用的资本-劳动比例朝着相同的方向变化,即对于资本丰富的国家来说,国际贸易会同时降低出口部门,与进口相竞争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于是两个部门的相同要素的实际报酬也会按相同方向变化。

在短期内,由于资本是特定要素,两个部门的资本使用量都无法调整,所以国际贸易将导致两个部门的资本-劳动比例朝相反方向变化,于是两个部门特定要素的实际报酬的变化是相反的。

2.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基本内容第一、一种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需要很多不同的投入成本,如研究与开发、资本和劳动投入、促销及原材料投入等;第二、随着技术的变化,产品像生物一样,从出生到衰落,完成一次循环;第三、在产品周期的不同阶段,各种投入在成本中的相对重要性将发生变化;第四、由于各个国家在各种投入上的不同,决定了基于技术动态变化的各国间存在动态比较优势,因而决定了各个国家间的贸易形态特征。

3.重叠需求理论的基本内容1.一种工业品要成为潜在的出口产品,必须首先是本国消费的产品,即产品出口的可能性取决于它的国内需求。

2.产品出口到需求结构相似的国家。

因此,两个国家的需求结构越相似,越容易产生重叠性需求。

3、当两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越接近时,则重叠需求的范围就越大,两国重叠需求的商品都有可能成为贸易品,所以,收入水平相似的国家,互相间的贸易关系也就可能越密切。

4、如果各国的国民收入不断提高,则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新的重叠需求的商品便不断地出现,贸易也相应地不断扩大,贸易中的新品种就会不断地出现。

4.重叠需求理论与要素禀赋理论的异同要素禀赋理论主要解释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Inter-industry trade),即工业品与初级产品或资本密集型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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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有效保护率◇
关税对正常贸易的扭曲程度不能简单地用名义关税来反映,而必须用能够正确反映其实际扭曲程度或者实际保护程度的有效保护率来反映。

关税有效保护率是一个和名义关税或名义保护率相对应的概念。

名义保护率即最终产品的名义税率。

在当代经济生活中,最终产品的生产过程常常需要中间产品作为投入。

在加工链因为分工而不断延伸的情况下,最终产品还需要很多中间产品作为投入。

随着中间投入品的增加,中间投入品的价值占最终产品总价值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而最终产品组装过程中的价值增值即附加值在最终产品总价值中占的比重就越来越小。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对两个不同产业总价值相同的最终产品征收的同样的名义关税,在它们的中间投入占最终产品价值比重不一样的情况下,各最终产品组装业得到的保护作用是不是一样?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引进关税有效保护率这个概念。

所谓关税的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指的是名义税率对某最终产品组装业所起到的实际保护程度。

有效保护率又可以叫做实际保护率。

为方便起见,我们先简单地假定最终产品生产过
程中只使用了一个中间产品作为投入,并且用和分别表示国际市场上组装后最终产品和中间投入品的价格,按照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该最终产品在组装后的价值增值(Value added )为V 。

如果,对进口的该最终产品征收的名义关税税率为,如果,该国对进口的中间投入品也征收关税,其名义税率为,则在这两种关税扭曲了价格信号的情况下,该国最终产品组装产业的价值增值为。

现在来比较,相对于没有关税扭曲情况下该最终产品组装业的价值增值V,进口关税和到底对该组装业起到了多大程度的保护?这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7-4)
式中ERP 就是关税的有效保护率或者实际保护率。

观察公式,可以知道,关税有效保护率反映的,不是产品总价值得到的保护程度,而仅仅是最终产品组装过程中价值增值部分得到的保护程度。

在用和替代该式中的和V 并且加以整理以后,我们可以得到
(7-5)
该式可以进一步整理成
(7-6)根据上式,我们知道该最终产品组装业的实际保护程度决定于、和三个变量。

就是该最终产品进口的名义关税税率。

为最终产品进口时的名义税率和中间投入品进口名义税率之间的差别,通常称为关税分岔(Tariff wedge)。

=为最终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中间投入品价值与该最终产品组装过程所产生的附加值之比。

观察公式(7-6)告诉我们,只有在=的情况下,有效保护率ERP 才完全决定于最终产品的名义进口税率;在其它情况下,ERP 和之间并不相等。

例如,一国可以在关税政策上造成>的结果,关税分岔这种扩大的结果,会增大对最终产品组装业的保护程度。

当然,如果<,则情况相反,这时对最终产品组装业的保护程度会缩小。

观察公式(7-6)还告诉我们,这个中间投入品价值与最终产品的附加值之比对有效保护率ERP也会产生影响:由于成熟产业的最终产品组装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比较少,中间投入品占了最终产品价值的大部分,就是一个很大的值,在有>的情况下,最终产品的名义进口税率降低一些也无妨,因为公式(7-6)加号后面的这一项,还能起到提高ERP保护程度的作用;反之,如果一个新兴的产业由于最终产品组装过程中的附加值比较高,中间投入品占了
最终产品价值的小部分,是一个很小的值,这时该进口国就不得不主要依靠高的来保护自己的相关产业了。

现在回到公式(7-5)。

该式简单地假定最终产品在组装前只有一次中间产品的投入。

这种过于简单的假定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

让我们假定该最终产品有很长的加工链,在组装前总共有n次中间产品作为投入。

这样,公式(7-5)可以修正为。

式中为n个中间产品价值的加总。

为了简化我们的分析,我们再假定所有的中间投入品进口时征收的关税税率相同,这里仍然用来表示。

在用符号λ表示n个中间产品价值在最终产品价值中的比重以后,公式(7-5)可进一步表示成
(7-7)
式中, 1-λ是最终产品组装过程中产生的附加值在该最终产品总价值中占的比重。

同时,公式(7-6)也相应地修正为
(7-8)
与只能用于一个中间产品投入的公式(7-6)相比,现在公式(7-8)可以用来分析有n个中间投入的情况。

公式(7-6)最后一项用两个绝对量之比来表示的中间投入品价值与最终产品附加值之比
,在公式(7-8)中也改变成两个相对量之比,即最终产品总价值中n个中间产品价值所占份额同最终产品附加值所占份额之比。

尽管公式(7-8)中这最后一项的表现方式发生了变化,但是成熟产业的比较大,可以适当降低;而新兴产业比较小,不得不用较高的来保
护该最终产品组装业的分析思路,与公式(7-6)中根据得出的分析思路一样,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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