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十九稿)
经济发展项目

3、原长征镇籍老人生活补贴
1、进行内部改造、外墙及屋顶整修等
2、完成
3、完成
1、位于清峪路130弄57号,目前,屋顶、外墙已多处出现开裂、渗漏,需进行内外大修(装修期间,集体搬迁院内近200名老人)
2、“五送”实事项目包括送营养、送午餐、送安康、送服务、送文艺
3、2012年春节前对全镇有农龄的7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标准为:70岁以上500元/人/年
长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地软件园、规建办、经发办
(四)万里综合服务业集聚区
1、品尊国际项目
2、洋洋显达股权回购项目
3、交暨路新村路区块整体改造
1、新城市中心广场完成招商;弘基广场开业;品尊国际中心年底交付使用
2、实施
3、启动
1、位于铜川路北沪宁线南府村路东岚皋路西,由综合性商务楼宇和商业设施组成,建筑面积60.5万平方米,商业商务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
3、道路拓宽
4、道路辟通
规建办
规建办、经发办
规建办
规建办
(二)市容景观
1、中江路(梅岭北路-虬江河路)
2、梅岭北路(梅岭北路桥-丹巴路)
3、清峪路(真光路-花家浜路)
4、丹巴路(怒江北路-金沙江路)景观改造
5、金沙江路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绿化调整
1、完成
2、完成
3、完成
4、启动
5、完成
1、建筑立面整治、店招店牌改造、沿街绿化等
3、C地块华大科创楼工程位于金沙江路1024号,建设规模2.2万平方米;D地块华大科技园华东师范大学科技孵化综合中心位于金沙江路1006号,建设规模2.6万平方米
4、租赁上海标准件模具厂厂房(真北路930弄41号)改造为创意园区,与天地软件园形成互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07•【字号】普府〔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普陀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取得积极成效。
现将本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
制定《关于全面推进落实2021年普陀区“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和“两个免于提交”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建立多端融合的“靠普办”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充实完善自助终端、移动端和电脑端提供政务服务的内容。
在全市率先实现“随申办”在微信、支付宝、APP上三端输出。
103项涉个人事项、16项涉企事项实现10个街镇24小时自助办理全覆盖。
推出“无人干预自动办理”审批功能,从6个工作日缩短到当场办结。
印发并落实《普陀区关于先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推进“跑零次”事项比率达100%,“减时间”压减比率达90.48%,“即办件”比率达74.89%。
2.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做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监管”。
依托普陀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和执法结果共享。
普陀区区域规划

普陀区区域规划1.地理境域普陀区是上海市的中心城区之一,位于市中心西北城郊结合部,东与闸北区交界,西语嘉定区交壤,南与长宁区、静安区比邻,北与宝山区相连。
区域面积55.47平方公里,苏州河东西横穿境内,境内河段两岸岸线全长21.54公里,普陀区是上海西部的陆上交通要道。
京沪线沪宁段、沪昆线杭段两条铁路线会合于区境内,境内设有上海西站,真南路和曹安路分别是204、312国道的起始段,沪嘉高速公路与沪宁高速公路分别从西北部与西部进入境内,内环、中环、外环线及轨道交通3号线贯穿境内。
区人民政府位于大渡河路1668号,东距铁路上海火车站4.7公里,西南距虹桥国际机场8.4公里,东南距市中心人民广场7.5公里,境内最北端距长江南岸吴淞口15.5公里,西北端北新泾苗圃距江苏省境约20公里,境南北新泾桥距闵行区莘庄约12公里。
2.普陀历史普陀区于1945年12月建区,初名十三区,1947年1月改现名,以境内普陀路得名。
位于市中心西北城郊结合部,东邻闸北区,西接嘉定区,南联长宁区、静安区,北频宝山区。
面积54.99平方公里,列全市中心城区第二位,其中水域0.77平方公里。
户籍居民307934万户、人口84.51万人。
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15368人。
辖6个街道、3个镇,设205个居民委员会和8个村民委员会。
普陀区是上海西部的陆上交通要道,有上海“西大堂”之称。
沪宁、沪杭两条铁路线会合于区境,设有上海西站。
真南路和曹安路分别是204、312国道的起始段。
沪嘉高速公路与沪宁高速公路也分别从区西北部与西部起始。
市的内环线、外环线、明珠线(轨道交通)贯穿区境。
普陀区原为老工业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发源地之一。
中共早期活动家李启汉、邓中夏、项英、李立三、刘少奇等都曾在区内领导工人运动。
昔时工业以纺织、面粉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已迅速成为各门类工业竞争发展的综合性工业区。
由于开展市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物流业、商业、现代都市型工业、旅游和服务等第三产业,经济逐年上升。
朱家尖总体规划

朱家尖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促进朱家尖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舟山市朱家尖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朱家尖规划区范围: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街道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朱家尖、羊峙岛、西峰岛、情人岛、寨峰山等周边岛屿和周边的岛礁。
规划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第3条朱家尖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4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4)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0年);(5)建设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007年);(6)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普陀区风景名胜区条例》(2008年);(7)浙江省建设厅、舟山市人民政府《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0)》;(8)舟山市人民政府《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9)舟山市人民政府《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10)舟山市普陀区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普陀区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11)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山市国土资源局、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舟山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2008年);(12)舟山市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朱家尖总体规划的修改意见。
第5条规划原则(1)整体发展的原则朱家尖的规划需要符合舟山市城市发展的整体目标,加强朱家尖内部及外部各功能组成部分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朱家尖的功能。
(2)可持续发展原则朱家尖的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
医患沟通是改善医患关系的有效途径

益,让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使中心步人了“院务公开日常化,民主管理程序化,重大决策科学化,干部使用民主化,廉洁自律制度化,缋效分配公开化。
的轨道.4坚持四条途径.即: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4.1一是“以科学理论武装人”在中心文化建设中,我们以学习、培训、讲座,采风、征文,竞赛、演讲、演出等多种形式不断地在职工中开展思想教育、形势教育,提高职工适应形势、迎接挑战的能力。
而职工群众也在这一系列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这为中心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精神动力.4.2二是。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新的形势给中心的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中心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
中心对院报进行改、扩版和更名,新版本的《长风之光》,以图文并茂、贴近职工,融人工作的全新格局,多视角地报道了中心工作动态和员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增加了中心各类信息的传递和沟通,使院刊成为职工的良师益友.用正确,科学的舆论宣传帮助职工消除思想上的困惑.树立与形势相适应的新观念、新思想,这无疑对统一思想有着积极的作用.4.3三是。
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
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点带面也是我们文化建设的基本做法.近年来我们以典型引路,请来了于井子先进事迹演讲团来院演讲,与职工讨论-推出身边的先进一一普陀区精神文明十佳好事获得者、八年如一日坚持为患者出诊看病的沈文星医师,学习陈海新、曹道云,邓平寿等同志的先进事迹,结合开展。
二十一世纪大讨论”、“世博会与上海新一轮发展”大讨论等活动,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热爱祖国.热爱上海,热爱医院、热爱岗位的热情和进一步增为患者服务服务、为社会贡献的工作主动性及社会责任感.4.4四是。
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在中心文化建设中.我们注重文化熏陶的含量,努力提高职工道德文化品位。
除坚持每日做广播操十余年,还经常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如自行车越野赛、跳绳比赛等并组织了中心。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日期】2019.07.03•【字号】京文旅发〔2019〕548号•【施行日期】2019.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文旅发〔2019〕548号)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将《关于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7月3日关于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方案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及市委宣传部关于《北京市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全国公共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暨旅游厕所革命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改革深入实施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区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深入实施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建立完善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工作目标以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在全市区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建立理事会,理顺行政主管部门、理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改革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增强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在改革中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共文化机构的领导,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二)聚焦改革重点。
突出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理顺政府与公共文化机构的关系,理顺理事会与管理层的关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形成多元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文化机构自身发展能力,实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有机统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12.28•【字号】普府[2007]96号•【施行日期】200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普府[2007]96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市发改委批准本区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综合改革的批复;结合《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区的实际,特制订《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遵循市政府有关“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水平、规范服务功能、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发展。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解决居民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改革和发展。
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前提下,转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以公益性为基础,整合资源、完善功能、提高效率,建成网络更加健全,运行更加高效,功能更加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4.04•【字号】普府[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普府[2006]2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系统优化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着力培育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现代市场、现代科技等重点产业集群,全面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降低准入门槛(一)降低企业注册登记的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首期支付20%(最低限额不低于3万元)的,余额可在2年内分期到位。
允许以经过评估验资的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开辟工商登记“绿色通道”。
对不涉及法律、法规前置审批的企业,在办理简易变更登记时,材料齐全的可实行即时登记。
来我区投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
来我区投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其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受理,按照《普陀区企业注册登记统一受理》抄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告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所有审批工作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业除外)。
(三)允许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
鼓励多元投资办学,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创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参与本区公立转制学校的深化改革。
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兴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普陀区关于先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普陀区关于先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普陀区关于先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普陀区关于先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16日普陀区关于先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9〕126号),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标全市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自本实施方案日印发之日起,对本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探索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
清单要定期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沪府办〔2019〕126号文明确的《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共515项)、《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共4项),梳理《普陀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
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1.09.06•【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10号建议的答复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积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动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出台了“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谋篇布局。
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将乡村文化建设融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活跃乡村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
配合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标准,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2020年,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主导责任。
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地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并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进行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草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优化配置文化广电体育资源,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普陀实际,现制定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按照“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原则,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整合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经营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理顺体制,转变机制,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带动全区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努力实现文化繁荣发展的新突破,舆论引导水平的新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拓展。
二、公司组建的必要性
组建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是有利于对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经营性资产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发挥经营性资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二是有利于参及市场竞争,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三是有利于提高干部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能力,打造一支有市场经济意识、市场开拓精神、经营管理能力的领导干部队伍,更好适应新区发展需求。
三、公司组建内容
1.组建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区政府授权委托区财政局作为出资
人,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将普陀体育馆、沈院资产划入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待普陀大剧院、普陀全民健身中心竣工取得产权后,将资产划入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经营管理。
3.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收购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保持经营模式不变。
4.普陀区广播电视台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及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企业化管理。
将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成机制并入普陀区广播电视台。
四、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办公地点
1.公司名称: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评估净值。
3.公司办公地点:普陀区东港海印路426号普陀区文化广电大楼。
五、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和业务
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现代文化传媒和体育企业,其主要经营范围和业务是:
1.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文化演艺、娱乐健身、体育赛事、节庆会展等。
2.对区本级国有文化广电体育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运营,从事对外重大文化项目的投资和运作。
3.承担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责。
4.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壮大,公司既可自主投资开发,也可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商,围绕开发项目组建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现普陀大文化、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目标。
六、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人员安置
(一)管理模式
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视作正科级单位管理。
公司建立精干高效的党委领导及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宣传业务及经营业务相对独立的组织结构,适应市场需求、调控有力的经营管理模式。
(二)组织机构
1.法人治理机构
⑴董事会。
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区财政局担任,1名由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担任,1名由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担任。
董事长由区政府在公司董事中指定。
⑵监事会。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3名监事由政府委派,另外2名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2.经营管理层。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3名。
3.建立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党委,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设副书记1名,兼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设党委委员3名。
党委委员和党员副总经理可交叉兼职。
4.内设机构
⑴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战略投资科、市场开发科、资产经营管理科等5个部门。
⑵普陀区广播电视台设总编室、电视中心、广播中心、新闻传媒中心、技术保障中心等5个部门。
今后公司和广播电视台可根据发展需要调整增设相关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及安置
1.普陀区广播电视台保留原有事业编制103人,余编用于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招录。
将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和从普陀区体育中心分离出来的普陀体育馆的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人随事转”原则,均划转到普陀区广播电视台。
2.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推行全员聘用制,事业编制人事关系进档案,实行企业化工资管理体制。
3.所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及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继续有效,合同期满后重新及新组建的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事关系不变。
4.其他员工根据企业发展和岗位职责需要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运营保障
鉴于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刚成立,市场运营经验不足,且承担大量公共文化和宣传职能,区财政要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给予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体育馆、沈院和建成后的普陀大剧院、普陀全民健身中心每年专项或定额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七、组建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制定组建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从我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实际出发,制定公司组建方案,提交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张禾波为组长,刘旭军、邱一虹为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国资)、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3.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动员大会,统一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对公司组建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调整机构。
按照组建目标和任务,具体办理机构审批、公司注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等手续。
2.清产核资。
明确资产整合范围,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托中介机构,对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普陀体育馆、沈院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3.资产评估。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托中介机构对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和浙江东海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待财政核准后,将净资产进入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原普陀区广播电视台、普陀区新闻传媒中心的事业性资产保持不变。
4.制定章程。
制定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明确授权经营范围,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
5.人事划转。
根据人员安置政策,由区编办、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人员人事关系手续。
非事业人员重新及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挂牌运行。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和成立大会,公司正式挂牌运行。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本次公司组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
强我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要求上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扎实推进普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工作。
要根据“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动、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公司组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全面完成。
2.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公司组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文化广电行政部门要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精心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核准等各项工作;区编制办、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公司组建过程中有关人员编制核定和安置工作;发改、财政、国资、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公司组建顺利进行。
3.严肃改革纪律,杜绝违规操作。
公司组建工作开展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财经、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改革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人员安置等各项工作,不得擅自变更产权,不得转移、隐藏、变卖相关资产,不得突击使用资金、突击调动人员。
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