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管理办法2018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目的目的依据依据依据】】为了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其有效性,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定义定义】】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社会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第三条【认证类别认证类别认证类别】知识产权认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社会组织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社会组织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第四条【【工作工作机制机制机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共同实施的原则,制定、调整和发布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并组织开展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认证原则认证原则】】知识产权认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实行目录式管理。
第六条【政策导向政策导向】】国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认证提高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或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第七条【统一要求统一要求】】知识产权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
第八条【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知识产权认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第九条【设立原则设立原则设立原则】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相关专业能力要求,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在批准认证机构资质时,涉及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问题的,可以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
2018年最新党务工作手册之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知识全解(58问)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知识全解(58问)XX区委组织部组织科2018年7月目录一、党费收缴....................................................................................... - 6 -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 6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 6 -3.新入党的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 7 -4.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如何计算?.............. - 7 -5.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 - 8 -6.不同收入的党员以不同比例交纳党费,按“超额累进制”还是“全额累进制”? ................................................................................... - 8 -7.在企业,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 ............................................................................. - 9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 10 -9.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0 -10.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1 -11.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 -11 -12.学生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2 -13.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2 -14.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 - 12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13 -16.待安置的复转军人和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 - 14 - 1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14 -18.党员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 - 14 -19.党员能否请别人代交党费?.................................................. - 15 -20.党组织能否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 15 -21.党员少交党费如何处理?...................................................... - 15 -22.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怎样补交党费?.................................. - 16 -23.党员因病休而减发工资收入,该如何交纳党费?.............. - 16 -24.党员自愿一次性多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如何处理?........ - 16 -25.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 17 -26.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 17 -27.党员取得临时性收入,是否应当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18 -28.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准以前,是否还要交纳党费? ....................................................................................................... - 18 - 29.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纳的党费是否退还本人? ....................................................................................................... - 18 -30.党员受党纪处分后如何交纳党费?...................................... - 18 -31.党组织可否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取党费?.......... - 19 -32.哪些单位应向中央上缴党费?.............................................. - 19 -33.铁路、民航系统基层党组织如何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 - 19 -34.中央各金融机构基层党组织如何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 - 19 -二、党费使用..................................................................................... - 20 -35.如何正确理解“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党费使用原则? ........................................................................... - 20 -36.使用党费为什么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 - 20 -37.怎样正确把握党费的使用范围?.......................................... - 21 -38.对党费用于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什么规定?- 22-39.对高校党组织留存党费用于为学生订阅党报有什么要求?- 23-40.如何正确理解“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 ................................................................. - 23 -41.如何正确理解“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 - 24 -42.如何建立健全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 25 -三、党费管理..................................................................................... - 25 -43.怎样理解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财务机构代办?.............. - 25 -44.党费管理为什么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 26 -45.如何设立党费账户及其具体要求?...................................... - 26 -46.各级党组织存入银行的党费是否可以计付利息?.............. - 27 -47.党费存款利息怎样计算?...................................................... - 27 -48.党费存款利息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 28 -49.法院在处理经济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时,能否冻结涉案单位党组织的党费账户? ........................................................................... - 28 -50.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如何处理?...... - 28 -51.党费管理情况能否由审计部门审计?.................................. - 29 -52.如何向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 - 29 -53.党支部多长时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 - 30 -54.如何起草党费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 30 -55.如何填制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 30 -56.为什么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 - 31 -57.检查党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31 -58.军队中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应如何执行?.......... - 32 - 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 - 32 -一、党费收缴1.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答: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级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8年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2018年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引言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学校的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适用于全体师生和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旨在规范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环境。
二、安全责任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发布安全管理的相关决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各级负责人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安全管理机构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四、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安排专题讲座、演练活动等,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安全检查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
六、应急预案学校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和应对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应急工作,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七、安全设备和设施学校配备安全设备和设施,如监控设备、消防器材、应急灯具等,并定期维护和检修。
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工具保障。
八、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学校要求师生和工作人员发现任何安全问题或安全事件,立即向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件,学校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着手调查处理,妥善解决问题。
九、师生安全培训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参加安全培训课程,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别是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学习,学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设施,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十、警务合作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在安全事件处理中共享信息和资源。
建立学校与警方联络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加强校园警务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知识分享授权管理规定

知识分享授权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的知识分享行为,并规定了员工进行知识分享的授权方式、权限管理和责任追究等相关事宜。
2. 授权方式2.1 口头授权口头授权是指员工可以在公司内部范围内直接与其他员工进行知识分享,无需书面授权。
口头授权的使用范围应限制在合适的情景中,如会议、讨论小组等,并且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交流。
2.2 书面授权书面授权是指员工需要向相关部门或指定的授权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进行知识分享。
知识分享的目的和内容受众范围预期的使用时间和地点相关的保密要求和风险评估等书面授权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采用纸质表格或电子表格的形式,具体的授权流程由知识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规定。
3. 权限管理3.1 内部权限知识分享授权将根据员工的职位和需求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相应的权限等级。
初级权限:可以查看和使用已经授权的知识内容,但无权重新分享或修改。
中级权限:具有初级权限的所有功能,同时具备重新分享和修改已授权的知识内容的权益。
高级权限:具有中级权限的所有功能,并且具备授权其他员工的权限。
3.2 外部权限员工在进行知识分享时,需要对外部人员的权限进行适当管理。
对于外部人员访问和使用知识内容,应根据不同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授权管理。
对于核心技术知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限制外部人员的授权范围,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4. 责任追究4.1 违规行为如果员工在知识分享过程中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未经授权分享知识内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4.2 处理措施员工首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训练。
员工多次违规:采取书面警告的方式,要求员工签署违规警告通知,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严重违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的方式,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劳动关系。
5. 其他事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知识管理部门所有,并且按照需要随时进行修改和更新。
知识管理之A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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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AAR推进思路
AAR不简单是一种工具、一种方法,而更应该是企业员工
1. 理念导入 2. 工具开发
的一种习惯,最后变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因此,理念导 入很重要。导入可以采取: 1. 2. 3. 培训,可以先讲外部讲师在公司小范围进行培,再形 成公司内部课件,进行全员的培训 利用早会进行宣讲 各公司、部门例会进行宣贯
4、 提升员工能力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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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AAR的原则
只有评估之后,工作才算完成
尽快实施评估
确保全员参与 营造畅所欲言的氛围 使用标准程序 记录经验教训 传播经验教训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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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AAR的原则
只有评估之后,工作才算完成
尽快实施评估
确保全员参与 营造畅所欲言的氛围 使用标准程序 记录经验教训 传播经验教训
1、 不犯重复错误
2、 固化成功经验 3、 发现改进机会
4、 提升员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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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的价值
AAR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未来绩效。 能给组织带来以下四个方面的价值:
1、 不犯重复错误
2、 固化成功经验 3、 发现改进机会
聪明人不是不失败,而是不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跟头。有些错误造
成的损失是巨大,所以必须要避免重犯。许多组织相同或相似的问 题屡次出现,就是因为缺少AAR这个环节。AAR系统能帮助组织找 出失败之处,从而采取正确的措施,避免错误的再次发生。
3. 实际开展
4. 优秀案例宣传 5. 持续改进
AAR成果的IT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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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AAR推进思路
对工具的使用进行辅导,使用工具,在实际工作中开展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济财教【2018】5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教【2018】52号各区县财政局、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我们对《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教〔2017〕3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12月7日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济南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政策法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加强我市专利工作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五条鼓励各区县根据当地实际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形成上下配套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我市专利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管理等方面。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印发《 **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依据国家专利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及 ** 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 **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利、软件著作、商业秘密的管理。
现将该办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公司2018 年 2月 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 29490-2013 )、《 **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作品的著作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的权利以及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专利、著作、商业秘密的管理,商标管理按照公司相关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组织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和转移转化;组织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参与其他涉及知识产权的活动。
第二章知识产权权属第四条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等资源所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其知识产权依法属于公司,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无形财产,公司的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等资源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其有效性,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认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共同实施的原则,制定、调整和发布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并组织开展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认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实行目录式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认证提高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或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第七条知识产权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知识产权认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第九条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相关专业能力要求,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在批准认证机构资质时,涉及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问题的,可以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
第十条认证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并自设立之日起30日之内向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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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各收集单位将知识整理后统一转人事部进行整理,并确认发布。
5.3.2项目积累由工程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与发布,每个项目参与人员都有责任主动完善该信息库。
5.3.3外来资料应与内部资料相融合,由管代组织知识管理小组收集、整理与发布。相关责任部门提供协助。相关部门有责任主动完善该信息库。
5.7.2必要时,各部门应建立《知识清单》和公司的相关知识管理信息库,由专人实施动态管理。
5.7.3公司各部门应对所管理的知识、信息通过相关总结,形成各类最佳做法(知识,经验等)
必要时形成管理文件(管理规定、标准、程序等),作为知识管理的内容、予以发布/发行,供相
关人员参考、学习。
5.7.4所以形成管理文件的知识资料,应参照《文件控制程序》予更新、保存、管理。
3.定义
质量记录:是指公司按照质量体系文件实施过程的文件化的证据和记录的结果。
4.职责
4.1人事部:负责制定与修订后本程序并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4.2各部门:执行本程序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实施管理。
5工作流程
5.1组成知识管理小组:
5.1.1知识管理小组成员的组成:由各部门主任指定人员担任。
5.1.2知识管理小组组长由管理代表担任或是总经理指定人员担任。
5.4.2当公司外派培训时,必要时当事人应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学回后,该人员应将此次培训向公司做推广式培训。其教材可由人事行政部或其部门纳入知识管理信息。
5.5知识管理:
5.5.1知识的限制级别应由公司组织专门会议讨论不同类型知识的不同授权级别,并规定相应的使用人权限
5.5.2对于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如开发中的客户产品要求,公司产品工艺等,各部门管理人员需与公司签核《保密协议》并在分享、使用时注意保密,不可流出。
5.2.1.2专业技术包括研发(前期研发方法、工艺、技术、新技术的研究、制造过程中获取的经验教训)、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工艺、APQP、FMEA、CP以及与产品有关的作业指导书、特殊工艺过程控制程序文件和各类突发事件、特殊质量问题的应对措施等)与工程应用的经验教训积累,由工程部负责收集。
5.2.1.3生产过程不符合项的关闭、顾客反馈、投诉处理等由品质部收集。
5.6检查、评价和修改:
5.6.1相关知识管理责任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知识进行更新和修改,在不定期的时间中任何人均可提出知识文件更改的建议,由原保存人或管理者进行确认后修改。
5.6.2各部门依照本办法,分别对相应业务所涉及的部门进行知识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评价。
5.7知识管理讯息的存档
5.7.1公司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上述知识管理内容的收集、分类汇总管理等工作,并明确部门分管知识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6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5.2.1.4制造过程管理规范、制造实践、制造过程控制文件、工作方法等,由生产部负责。
5.2.1.5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检测方法、QC成果、数据分析由品质部负责;科研成果,工艺成果,等由工程部负责。
5.2.1.6若有知识产权(含专利)方面等由行政企划部负责。
5.2.2外部知识可分为外来资料、市场信息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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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知识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通过知识管理,对公司工艺,制造,质量控制等过程获得最佳做法进行识别,形成文件,定期评审确认,并进行有效应用和保护。从而改进和提升公司工艺,制造,质量控制等诸方面的水平,达到最佳的过程效率,产品质量,成本和交期的绩效。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知识管理过程。
5.2.2.1有关产品、使用材料涉及销售市场方面的法规、法规及区域、国际标准等由技术部、销售部、品质管理部负责。
5.2.2.2有关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考勤、厂规厂纪、公司文化等要求,由管理部负责。
5.2.2.3有关与供方管理、评价、合同、交期、采购报价、帐务管理、先进先出、防护管理等要求,由采购部负责。
5.3.6相关知识管理责任部门应随时对知识(包括电子文档与文件)进行查看,并有权随时删除禁止发布或不宜发布的信息,禁止发布与不易发布的标准由相关知识管理责任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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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知识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5.2.2.4销售部收集国内外宏观政策、行业信息、市场动态、客户信息、竞争对手信息形成SWOT分析并提报公司管理层。
5.2知识管理的内容收集:
5.2.1内部知识:内部知识可分为公司信息、专业技术知识、项目积累三大类
5.2.1.1公司信息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与公司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规定了企业各项功能的运作和发展原则及要求;程序文件用于描述各部门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的程序;公司信息公告是公司事件的宣传窗口,也是员工交流的园地。
5.3.4外来引用资料为公司直接引用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及其它有关法规性文件。引用资料需经会审、批准。其引用资料文字版应加盖“受控”章,列入受控范围。
5.3.5所有外来资料均需表明出处。
5.4知识积累与交流:
5.4.1各部门规定知识信息的推广和应用途径,如培训、电邮发布、相关会议、电子系统(ERP、HR系统)及将知识讯息存放于共享等,以最大限度的发挥知识管理信息的作用,通过优化产品、改进过程,提升产品质量,改善成本和交期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