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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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管理水平,我们特制定了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对于涉及到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以及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必须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必须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在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主治医生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不会损伤皮肤的记号笔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做标示。

这个标示必须准确、清晰,铺单后清楚可见,但不能留下永久性痕迹,并且需要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对于新生儿和婴儿,需要防止色素沉着。

通用标记方法:在手术体表切口部位使用记号标示。

开腹手术使用“─”、“|”标示,腹腔镜使用“+”标示,乳腺手术使用“+”标示。

特殊标记方法:1)妇科:阴式手术(含宫腔镜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使用“↓”标示。

2)剖宫产手术按要求进行标记。

3)多指(趾)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以“L↓”或“R↓”标示。

4)疝气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沿手术切口走向划“╱”或“╲”标示。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记号笔标示。

如果没有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标示,并核对术前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部位一致。

如果没有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必须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到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附图为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流程包括:术前讨论、手术患者、确定手术部位、主治医生离开病区前、蓝笔标识手术部位、检查标识、手术室护士有标识、麻醉医师接入手术室、查对切口。

通过这个制度及流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手术患者的安全。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需作标识者: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

二、不需标识者:左右对称的单器官的手术(如心脏)、不能预先确定手术切口的手术、腔内手术、已有明显伤口的手术、早产儿(易造成发育不全皮肤的永久性着色)或有皮肤疾病不能做标识的手术等。

三、标识要求:1.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手术医师(主术或一助)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手术部位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体表皮肤,以使用常规消毒后仍能辨识为原则。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腹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手指(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椎)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2位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依此类推,前一个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数量,后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顺序,如“2〃1”是指本次手术有二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一个手术切口;又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责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侧胸腔手术7.左右上肢手术8.左右下肢手术9.左右侧肾脏手术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1.脊柱手术12.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LC—02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4月19日修订日期: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3、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并告之患方及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要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6、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物时,标识在包扎物上方。

7、手术患者或家属拒绝做手术部位标识,或标识部位在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时,经治医生要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方式进行替代。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手术部位标示原则:
1、标示需由手术医师(术者或第一助手)进行。

2、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于手术前1天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记。

三、标示方法
1、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穿刺点用“○”标示,涉及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等)、多平面部位(脊柱)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如:十OS;余以L/R表示)。

标示使用专用黑色油性记号笔。

2、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疗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应定期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是医院实施医疗标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患者的手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意义、标示制度的要求、标示制度的实施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医院手术部门规范化管理提供参考。

一、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意义在手术中,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需要识别手术部位,以确保手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如果手术部位的标记不清晰、存在疏漏,就会引发手术事故,给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建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对于提高手术安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风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的要求1. 标记的明确性:标记要清晰、明确,以方便医护人员确认手术部位。

2. 标记的规范性:标记要按照规范化的标记要求进行标记,以避免标记差异化带来的手术风险。

3. 标记的可读性:标记要能够在手术场上方便读取,避免因为标记不清晰而引发误诊、误治。

4. 标记的时效性:标记要在手术前进行,手术时仍要保证标记的清晰可读。

5. 标记的确认性:标记的位置要经过医护人员确认后进行标记,以避免出现标记错误,引发手术事故。

三、标示制度的实施流程1. 手术确认:主治医生与患者共同确认手术部位,确认后填写手术确认单,并在患者皮肤上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2. 患者身份确认:进行身份确认,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确认患者与手术确认单所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手术操作的准确性。

3. 标记内容:标记是在手术部位上进行的,应该清楚明确地标注需手术切口的位置,包括左右、上下、前后等指示。

4. 标记人员:由进行手术操作的医生在洗手手术前,现场确认手术部位和标记,由第三人在标志后标记全称、病区、床号等信息。

5. 标记的检查:由现场医生定时检查被手术患者的手术标记,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标记进行重新标记。

6. 审核记录:手术科主任逐级审核核对手术部位信息,手术医生在手术记录上记录部位标识信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为了保障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部位和患者身份识别出现差错,特制定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对于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部位进行标记。

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和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主治医生必须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进行“+”形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必须遵守查对制度,并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必须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实施手术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对于挂号时带有城镇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或公司医保卡的患者,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医保或医疗卡的卡号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对于带有身份证的患者,以挂号票据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对于没有任何证件的患者,门诊部挂号人员将患方自己填写的姓名、年龄、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作为患者的就诊卡信息出具就诊卡和挂号票据。

当使用姓名、年龄识别患者身份有困难时,可以选择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等补充信息来确认病人。

如果医师发现患方使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为患者就诊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为未成年就诊的,应劝说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挂号,但如果患者病情属于急危重症,则不得影响患者的及时诊治。

对于无法确认身份的患者,医务人员会制作腕带,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患者信息,待确认身份后再补写病历。

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和住院病人一卡,并且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两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后才能进行操作。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目的:为提供患者安全医疗环境,确保患者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患者、实施错误的手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十大目标(2023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三、适用范围:手术科室四、职责:(一)医务科负责督导检查与考核;(二)科主任负责检查落实;(三)手术科室医务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四)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五、内容:(一)标示时机:急诊手术:接诊后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前,需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二)标示原则:1、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在皮肤上标记手术记号。

2、凡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乳房、卵巢、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标记手术部位。

例如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等,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记。

(三)标示方式:1、手术患者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统一使用医院配备的手术部位标记专用记号笔。

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箭头“t”标记,标记位置位于切口的一侧,箭头“t”应指向切口,距切口2-3Cn1为宜。

手术部位标示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特殊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定位手术以手术定位时标记位置为准。

3、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四)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1、手术医师确认患者的手术部位后,以记号笔标记。

2、患者达到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护士应核对患者手术部位标识。

未标记手术部位的,通知手术医师至术前准备室,完成手术部位标记后再进入手术间。

3、患者送至手术间后,在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持安全核查表;麻醉医师持病历;巡回护士持通知单并查看病人腕带,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与标识及其他手术安全核查要求项目,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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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手术部位标识规定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导致,根据卫生部《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患者安全目标》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办法》
二、手术医师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标记实施:
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会同责任护士和患者共同参与完成。

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相应部位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

其余手术科室的手术患者,在手术前一天或备皮时,管床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注。

同时责任护士负责进行手术部位及切口部位标示的审核。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二个数字,标记如下:2.1,
2.2;
3.1,3.2,3.3;
4.1,4.2……以此类推,前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个数,后一位数字表示手术的顺序,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该切口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急诊除外)。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龙胆紫液或黑色油彩笔标示,并
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并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若发现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及手术室巡回护士按要求认真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不得敷衍应付,不得提前填写。

八、因手术部位标示不清引起的延误手术等后果,由患者所在科室承担。

医务科2012年3月20日附件3
手术部位核查流程
接入手术室
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经由手术者与手术的其他工作
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最后的核对确认
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
病人姓名、性
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
术前1日
由主管医师及主管护士核对病人信息,
并在手术部位区域进行标示
接患者之前
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
查对与患者家长交谈查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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