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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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避免手术部位错误,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2023版)》等,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T813-2023)》制定本制度。

各手术科室必须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一、标识原则:1.主刀医师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2.患者和/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监护人宜参与标识。

3.患者由接送人员转运到手术室前,病房护士核实,应标识而未标识的患者不能转运,核对正确后送达手术室交接区。

在交接区手术室护理人员再次核对并确认标识情况。

在手术室内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遵循三方核查制度。

4.涉及左右侧的器官(如:左右侧的眼、耳、鼻腔、胸壁、肺、肾、附件等)、多重结构(如:四肢、足趾、关节等)和多节段部位(如:脊柱等)以及非正常解剖部位的器官或组织的手术,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5.患者消毒前,手术部位标识应清晰可见。

6.不做手术部位标识的情况:a.需紧急抢救手术时;b.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等);C.开放性骨折、损伤;d.经人体自然腔道(阴道、尿道、直肠)的手术;e.心脑血管介入;f.唯一正中的器官或组织。

二、标识人员:主刀医师或经主刀医师授权执行手术部位标识的手术医师。

三、标识时间:进入手术室之前完成手术标识。

四、标识工具:外科手术皮肤记号笔。

五、标识方式:1.在手术部位上以标识,直径23cm;2.一般标识于体表;3.眼科手术标识于患侧眉弓上方正中;4.口腔手术可在相对应的面部皮肤进行标识;5.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识于包扎物上;若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已去除包扎物,宜在患处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1.各临床科室必须遵守《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未完成标记,手术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均有权暂停手术。

2.手术医生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3.手术患者在进手术室前,手术医生负责用不褪色的记号笔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记。

标记需清晰可见,并尽可能在病人清醒或有意识的状态下进行,标记可采用“○”。

病人拒绝手术部位标记,医生可以取消手术。

4.手术室护士接收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如手术部位未作标记或不吻合时,可拒绝接收并立即通知主刀医生。

5.手术室巡回护士在诱导麻醉前通过与患者交谈来核对手术部位。

意识不清的患者,由手术医师和护士通过病历和腕带核对。

6.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并立即通知主刀医生。

7.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病人手术部位与体表标识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

主刀医生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8.对下列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在术前必须做好手术部位标识。

(1)左右侧脑。

(2)左右眼。

(3)左右耳、鼻腔。

(4)左右胸壁及肺。

(5)左右肢体(包括指、趾、关节等)(6)左右肾。

(7)左右附件等9.不需要做手术部位标记的手术。

(1)如剖宫产,心脏手术等。

(2)无明确手术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

(3)牙齿——可用牙齿图表标记。

(4)婴儿可能会遗留永久性印记。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和工作步骤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医疗安全管理,确保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法正确,预防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依据卫生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实施《手术风险评定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需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眷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定。

3、包含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识。

4、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1)体表有皮肤切口——在对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疗、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验手术患者术前准备情况,查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和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和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眷三方共同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纪、疾病诊疗、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和住院号,确定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示,严禁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根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查对,查看立即手术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立即进行手术部位一致,尤其是包含侧别和相邻部位,再次确定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手术部位标识是医疗机构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避免手术失误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和流程。

它包括手术部位标识的标志、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标志的制定、流程的执行和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面对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标志的制定1.标志的设计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该机构的手术部位标志。

标志应采用醒目易识别的图形和文字,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手术部位。

常见的手术部位标志有箭头、图示和国际通用标志等。

2.标志的制作标志的制作要求清晰可见、耐用不易褪色。

医疗机构可以选择制作成贴纸、标牌或者专用标志牌等形式,确保标志粘贴牢固,不易掉落。

3.标志的摆放位置医疗机构应根据手术室的实际情况,在手术室入口处、手术台旁等显眼位置摆放手术部位标志。

同时,标志应与手术室内的其他标示物相互协调,形成整体的手术场地标识。

二、流程的执行1.病史摸底手术前,手术团队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病史摸底沟通,确认手术部位。

特别是对于多个手术部位相近的手术,比如双侧手术,应将左右侧清楚明确,避免术后患者因为手术部位混淆的问题出现困扰。

2.术前标志在手术前,外科医生应与患者进行确认并在患者身上标示准确的手术部位。

这一步需要医生仔细查看患者手术部位,并与患者进行核对,确保标志的准确性。

标志应使用特殊的可见墨水或者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标记。

3.床边核对手术之前,手术团队成员(包括外科医生、护士等)需要在床边进行核对,确认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术前标志的准确性。

核对应由两名具备相应专业背景的人员同时进行。

4.手术室核对手术团队进入手术室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最后核对。

核对应由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共同完成,核对内容包括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标志的准确性、手术表、影像学资料等。

三、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1.标志掉落、褪色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手术部位标志的情况,发现标志掉落或褪色应及时更换。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制定相应的标志更换计划,确保手术部位始终有明确的标志。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及流程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保证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特制订本制度,请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二、为防止手术部位发生错误,手术操作前应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管床医师及主刀医师在术前要清楚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三、择期手术前1日、急诊手术在术前应由管床医师及病区护士共同核对患者信息,核对无误后,由管床医师在手术区域进行相应的标识。

四、进行部位标识时,医生必须与病人对手术部位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标注。

五、涉及有双重、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必须在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六、统一使用黑色油性笔进行标识,手术部位要清晰可辨,在消毒和铺巾后也要清晰可见。

七、标记方法:在手术部位的皮肤上根据切口画直线,对于不便在体表皮肤进行标识的患者(有石膏、绷带等固定物),应在手术部位划“○”,并在“○”内写明“左或右”。

八、手术室工作人员在交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患者及家属进行核查,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标识,如未进行部位标识,手术室工作人员不得将病员接入手术室。

九、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双侧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标识,核查无误后,方可执行麻醉及手术。

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应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与手术患者及部位是否相符,切实做到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的“三确认”。

十、医务科、护理部对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督察、收集和数据分析,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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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患者识别标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请相关科室与人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3、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6、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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