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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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管理水平,我们特制定了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对于涉及到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以及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必须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必须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在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主治医生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不会损伤皮肤的记号笔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做标示。

这个标示必须准确、清晰,铺单后清楚可见,但不能留下永久性痕迹,并且需要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对于新生儿和婴儿,需要防止色素沉着。

通用标记方法:在手术体表切口部位使用记号标示。

开腹手术使用“─”、“|”标示,腹腔镜使用“+”标示,乳腺手术使用“+”标示。

特殊标记方法:1)妇科:阴式手术(含宫腔镜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使用“↓”标示。

2)剖宫产手术按要求进行标记。

3)多指(趾)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以“L↓”或“R↓”标示。

4)疝气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沿手术切口走向划“╱”或“╲”标示。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记号笔标示。

如果没有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标示,并核对术前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部位一致。

如果没有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必须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到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附图为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流程包括:术前讨论、手术患者、确定手术部位、主治医生离开病区前、蓝笔标识手术部位、检查标识、手术室护士有标识、麻醉医师接入手术室、查对切口。

通过这个制度及流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手术患者的安全。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的制度和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

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标准版)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标准版)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应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

二、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手术。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三、手术病人手术部位必须做好标识,术前由手术医生用不退色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作为标识标志。

四、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附流程、标识图)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一、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如脊柱)及其它需要标示的手术。

其他有创操作参照执行。

二、择期及限期手术,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记。

三、标示需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四、在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示进行患者及手术部位核对,待准确无误后,手术方可开始。

六、下列部位手术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1.左右脑手术2.左右耳手术3.左右眼手术4.左右侧颈部手术5.左右侧乳房手术6.左右上肢手术7.左右下肢手术8.左右侧肾脏手术9.左右侧腹股沟手术10.脊柱手术11.周围血管手术以上手术部位,不论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七、标示方法(一)在手术部位标以手术切开线或“十”字,并标明左右侧(眼科手术左右以OS/OD表示,余以L/R表示)。

如左眼手术,则在左侧额部皮肤上划“十”字形标志,并标明“OS”;右前臂手术,则在右前臂划手术切开线,并标明“R”。

(二)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标记在包扎物上方5公分左右(约2-3横指)处,以“十”字标示并标明左右侧。

(三)标记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标记笔,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患者入手术室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记工作。

(四)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及拒绝手术部位标识的患者,应在手术部位标识图中进行标识,并详细注明手术部位及拟手术名称。

备注:本制度为修订版,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实施,2015年第二季度医疗质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手术部位表示制度》同时作废。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手术部位标记图姓名:性别:男、女科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部位的识别和标识工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手术患者,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均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

三、制度内容1.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通知单、病历资料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手术部位。

(2)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识。

(3)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医师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4)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核对。

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1)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等信息。

(3)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四、管理与监督1.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识别制度由手术室、病房、麻醉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医疗安全,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发生错误,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按要求执行《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明确手术目的、手术方式及手术切口位置。

二、凡手术部位设计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或多平面部位(脊柱)是,应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三、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一天,手术医师必须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标识(用蓝色或紫色的油性记号笔在切口位置画“+”)。

非经皮手术患者,手术医师在患者手术部位的相应体表部位做标识。

四、特殊情况下的标识1、骨科:开放性骨折的手术部位有纱布、石膏等包扎固定物时,标识在包扎物表面。

2、耳鼻喉科:标识于手术侧耳后体表时,分别以“T”代表“喉”,“E”代表“耳”,“N”代表“鼻”。

3、眼科:标识于患侧眉上方正中,以“▽”表示。

4、口腔科:眶部、颧部、耳部、鼻部、眶下部、唇部、颊部、咬肌部、腮腺部、颏部、颏下部、颌下部等部位,标识于各分区体表。

5、泌尿外科:膀胱、前列腺等部位,标识于耻骨区体表。

6、妇科: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用“↑”标识;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标识。

五、1 岁以内的婴儿进行标识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痕迹,因此不允许 1 岁以内的婴儿皮肤上进行标识。

当患者拒绝在皮肤上进行手术标识时,也不允许在皮肤上进行手术部位标识。

以上两种情况以及其他情况不能进行人体体表标识时,必须在病历上用示意图来进行手术切口标识。

六、医生应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切口标识。

若患者神志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应在直系家属或受委托人在场时行手术切口标识。

七、手术医师必须在手术前准备完毕后才能下达手术医嘱,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该患者进行手术前准备。

经查对有疑问时,应立即向手术医师反馈,必要时向其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

八、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即将手术患者的相关信息。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1.各临床科室必须遵守《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未完成标记,手术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均有权暂停手术。

2.手术医生在术前要明白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3.手术患者在进手术室前,手术医生负责用不褪色的记号笔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记。

标记需清晰可见,并尽可能在病人清醒或有意识的状态下进行,标记可采用“○”。

病人拒绝手术部位标记,医生可以取消手术。

4.手术室护士接收病人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是否有手术部位标识,如手术部位未作标记或不吻合时,可拒绝接收并立即通知主刀医生。

5.手术室巡回护士在诱导麻醉前通过与患者交谈来核对手术部位。

意识不清的患者,由手术医师和护士通过病历和腕带核对。

6.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并立即通知主刀医生。

7.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病人手术部位与体表标识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

主刀医生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8.对下列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在术前必须做好手术部位标识。

(1)左右侧脑。

(2)左右眼。

(3)左右耳、鼻腔。

(4)左右胸壁及肺。

(5)左右肢体(包括指、趾、关节等)(6)左右肾。

(7)左右附件等9.不需要做手术部位标记的手术。

(1)如剖宫产,心脏手术等。

(2)无明确手术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

(3)牙齿——可用牙齿图表标记。

(4)婴儿可能会遗留永久性印记。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在医疗工作中,术前对手术部位的确认和标识至关重要。

这不仅是医疗程序中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为了保障手术的准确性和患者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术前一日1.主刀医师与患者共同确认和核对手术部位标识内容。

核对的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住院号、年龄、床号、手术名称以及手术部位等基本信息。

2.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患者进行三方核对,确认患者姓名、手术名称以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是否准确,并签字确认。

3.在麻醉开始前,麻醉医师、手术医师、手术巡回护士以及患者四方应共同再次确认和核对患者的姓名、住院科室、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等信息,无误后方可实施麻醉。

二、急诊手术对于急诊手术,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也需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以确保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考核情况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制度正式执行,职能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

对于未遵守该制度的医师或护士,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告,以保证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四、制度要求与执行1.标识方法: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进行手术部位标识,分别是标记线和标识牌。

标记线用于在患者体表划出手术部位的范围,而标识牌则用于标注患者的姓名、住院号、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等信息。

2.标识材料:标识线应使用不易擦除、耐消毒液腐蚀且醒目的颜色,如红色或蓝色;标识牌可采用PVC或纸质材料,方便消毒和反复使用。

3.标识时机:在术前一日进行确认和核对后,由手术室护士对患者进行体表标识,并经病房护士和患者签字确认;急诊手术则需在进入手术室之前进行标识。

4.标识注意事项:标识过程中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且在确认无误后进行标注;标识线应清晰明了,不与患者其它皮肤标识重叠;标识牌上的信息应采用规范字体,避免歧义。

此外,标识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

5.标识流程:首先由主刀医师在术前一日对患者进行手术部位确认和核对,然后由手术室护士根据核对结果对患者进行体表标识,最后经病房护士和患者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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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1、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2、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3、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号标记。

4、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住院号。

5、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6、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和住院号,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7、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若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由手术医生、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

8、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图
医务部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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