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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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

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

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制度1.目的规范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正确。

2.范围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相关科室。

3.定义手术及有创操作:在诊治过程中,以切割、去除、修复、更换或者植入等方法来对人体疾病或功能失调进行检查或治疗的程序。

4.权责4.1手术/操作医生:负责对患者手术/操作部位进行标识。

4.2病区护士:送手术室、介入手术室前核对手术部位有无正确标识。

4.3手术室护士:查对手术部位有无正确标识。

5.内容5.1标识原则:除外不做标识的情况均应进行手术部位标记,并保证在消毒后仍清晰可见。

(IPSG.4 ME2)5.1.1以下情况可以不做手术部位标识:■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

■会阴部手术。

■剖宫产术。

5.1.2标识注意事项■涉及双侧、多部位手术时,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外科腔镜手术、介入手术,需要针对靶器官体表投影进行标识。

■特殊情况可对穿刺点进行标识,如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心包穿刺术等。

5.2标识者:手术/操作医生负责标识。

(IPSG.4ME3)5.3标识时机:5.3.1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应在患者送至手术室、导管室前或操作开始前完成。

5.3.2威胁到患者生命安全的紧急手术,可在入手术室后,消毒前进行手术标识。

5.3.3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应在患者和/或家属的参与下共同完成。

(IPSG.4ME3)5.4标识方法:5.4.1包括体表标识和书面标识两种方式。

5.4.2手术及有创操作体表部位使用医用标记笔标识,在消毒和铺巾后能清晰可见。

5.4.3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符号:在手术部位画一个“○”圆圈标识,如有植入物在“○”内画“+”,即“⊕”,标识需要做到清晰可见。

严禁使用自主符号,如“×”等进行标识。

直径为1-2cm去除。

直径为2-3cm。

(IPSG.4,ME2)5.4.4适用书面标识的情况:■标识部位在技术上、解剖学角度上是不可行的,如粘膜表面手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手术患者手术部位的识别标示,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特修订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臵、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眼科手术,在手术患者左右侧额部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OS/OD”;对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手术标示标在包扎物上方2-3横指处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手术科室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者,如发现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每次处罚100元,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医务人员及当事手术科室负全责。

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2.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工作流程图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侧胸腔手术。

7、左右上肢手术。

8、左右下肢手术。

9、左右侧肾脏手术。

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1、脊柱手术。

12、周围血管手术等。

手术部位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十、手术科室应严格按照此规定,对手术患者进行认真的体表标识。手术 部位体表标识是作为手术部位的再次确认,并不能代替其他的甄别、核对 方式。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十一、各类有创操作的标识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十二、医务部每月对手术部位标识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相关科室及时组织讨论并制定整改措施。督查结果纳入当月医疗质 量考评:手术部位标识执行率达100%的科室,奖励医疗质量考核分0.5分/月;未有效落实标识制度的科室扣除医疗质量考 核分0.05分/台次。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 图
手术患者
手术医师确定手术部位
手术医师、护士和患者 或代理人共同确认标识
重新进行标识
无标识
有标识
离开病区前
检查标识
病房护士、手术室 护士和患者或代理 人共同确认标识
手术室护士
接入手术室
手术医师、麻醉师和 护士共同确认标识
实施麻醉
手术医师、麻醉师和 护士共同确认标识
手术
离开手术室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四、责任护士遵医嘱核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 手术部位等信息,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 五、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 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 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无标识者暂不接 入手术室,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手术部位标识
目录
1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2 手术部位标识规范 3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图
目的
• 为进一步落实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手术医护团队正确识别手术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和手术方式等信息,防止识别差 错造成的医疗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患者手术安全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部位的识别和标识工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手术患者,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均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

三、制度内容1.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通知单、病历资料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手术部位。

(2)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识。

(3)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医师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4)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核对。

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1)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等信息。

(3)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四、管理与监督1.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识别制度由手术室、病房、麻醉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

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

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为WS/T 813- -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手术部位标识的基本原则、标识方法、流程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降低手术部位标识错误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在手术部位标识的基本原则方面,医疗机构应建立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标识和管理。

标识应遵循规范、准确、醒目、易辨识的原则,方便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识别。

同时,医疗机构应对手术部位标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标识错误。

在标识方法方面,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标识方法,如文字标识、颜色标识、数字标识等。

无论采用何种标识方法,都应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对于-些特殊情况,如多部位手术复杂手术等,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标识方案和流程,确保每个手术部位都能得到准确、全面的标识。

在标识流程方面,医疗机构应在手术前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并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对手术部位进行再次核对和确认,确保手术部位与标识相符。

在手术后。

医疗机构应对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以便于对手术部位标识进行追溯和管理。

总的来说,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降低手术部位标识错误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将有助于提升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

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制表:审核:批准:。

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制度

手术部位标记制度为配合《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的落实,特针对手术患者手术部位的识别、确认制定相关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 需要标记内容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有规范、统一的标记:1.1左右侧脑1.2左右眼1.3左右耳、鼻腔1.4左右胸壁和肺1.5左右肢体(包括指、趾、关节等)1.6左右肾1.7左右附件1.8多平面部位(脊柱)2.不需要标记的手术:2.1单器官手术(如剖腹产,心脏手术等)2.2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2.3牙齿---可用牙齿图表标记2.4婴儿—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的痕迹3.具体要求3.1由主刀或参加手术的医生来标记手术部位3.2在术前、在病房、在病人清醒或有意识的状况下做好部位标记3.3标记部位应在手术切口或附近部位3.4标记必须是清晰的(用“○”标记)3.5必须用不退色记号笔标记手术部位3.6标记必须在病人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清晰可见3.7最后的手术部位标记确认必须在手术开始前3.8病人如拒绝标记手术部位可以取消手术4.标记核对程序:4.1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由手术医生在术前进行标记;4.2术前病人所在科室的护士如病房、观察室、急诊室必须:4.2.1 核对相关的病历资料如知情同意、病史和体格检查、病程记录和手术安排表中有关手术部位的记录,并在术前病人评估记录单上记录;4.2.2 当手术部位未作标记或不吻合时立即通知主刀医生;4.3手术室护士在诱导麻醉前通过与病人交谈来核对手术部位;4.4在给手术病人正式划刀前,主刀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停下工作一起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及病历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4.5主刀医生对确保在正确的手术部位进行手术负最终责任。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

手术部位标记规范拟行
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部位体表标记..有条件的应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参与对手术部位确认..
二、各科室统一采用专用皮肤标记笔进行体表标记..
三、各专科标示符号及要求如下:
1.普外科——以“﹢”号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记于相应手术部位体表..
2.胸外科——以“﹢”号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患侧腋中线;若病变位于纵隔;用记号笔标识于胸骨正中..
3.泌尿外科——以“﹢”号;或者“R”、“L”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表示于耻骨区体表..
4.骨科——用记号笔写“R”、“L”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标识于手术部位体表;开放性骨折或其他外伤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5.妇产科——开腹手术在下腹正中线用“∣”标示;双侧结构标明“R”、“L”;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Y”标示..
6.脑外科、整形科和心外科——用记号笔沿手术切口划线为标记;标示于患侧头皮或手术部位体表..
7.耳鼻喉科——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侧体表分别以“T”代表喉;“E”+“L / R”代表左/右耳;“N”+“L / R”代表左/右鼻标记..
8.眼科——用记号笔沿着手术侧眉弓划线作为标记..
9.口腔科——以口裂线及面部中线为坐标;分四个象限;“﹢”号标示于同侧的上唇或下唇;必要时注明齿号;或者以手术切口作为标示..
10.所有腹部腔镜手术在体表入路部位以“﹢”号标记;涉及双侧结构的还应在手术体表部位注明“R”或“L”..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12修订)一、对涉及左、右侧(如一侧肾、肺、乳腺、甲状腺、肢体)、多组织(手指、脚趾)或多水平(即脊柱手术、颈、胸、腰)等部位的手术,术前必须准确标记手术部位。

二、手术标记在术前一天完成,统一应用手术用体表专用标记笔,部位标记用“o”表示,注意标记不能拭除。

在标记下方可以标注手术术式的英文缩写。

至于具体切口选择则可在与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师进行术前核对之前完成。

标记需清晰、规范。

三、医师在做术前标记过程中,必须注意仔细查看患者术前诊断、影像报告、亲自核对影像资料,并主动邀请清醒患者参与认定,以防止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四、对术前需标记的患者,手术当天早晨交班时,医护对是否进行了术区标记要交接班,以防遗漏。

五、手术标记必须由术者本人完成,术者是直接责任人,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流程(2012修订)术前“六查十二对”确认制度(2012修订)一、术前六查:即术前六次核查手术患者各项信息是否准确;一查:病房护士对行术前准备的患者进行第一次核查。

二查:手术室人员持注明手术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术间号的接诊单到病房,病房护士与手术室人员进行交接,包括手术患者、病历及影像资料、相关备品、手术风险评估表等,手术室人员进行第二次核查。

三查:手术患者被送入手术间时,手术室护士进行第三次核查。

四查:麻醉师对手术患者进行第四次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五查:手术前刻进行第五次核查。

术者完成术前患者核查后,主持由手术组成员、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及清醒患者四方共同参与的术前暂停程序,履行口头语言确认仪式,所有项目及程序核对完全无误后方可开始手术。

术者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六查:手术室巡回护士对患者离开手术室之前进行第六次核查,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二、十二对:即每次检查核对的十二项内容;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需药品、药物过敏情况、灭菌器械及敷料是否合格、用品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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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记规范》拟行
一、除少数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患者外,手术患者术前均需要进行手术
部位体表标记。

有条件的应邀请患者或家属共同参与对手术部位确认。

二、各科室统一采用专用皮肤标记笔进行体表标记。

三、各专科标示符号及要求如下:
1.普外科——以“﹢”号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记于相
应手术部位体表。

2.胸外科——以“﹢”号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笔标示于患侧腋中线,
若病变位于纵隔,用记号笔标识于胸骨正中。

?
3.泌尿外科——以“﹢”号,或者“R”、“L”作为识别标识,用记号
笔标示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表示于耻骨区体表。

?
4.骨科——用记号笔写“R”、“L”或手术切口作为识别标识,标识于
手术部位体表;开放性骨折(或其他外伤)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5.妇产科——开腹手术在下腹正中线用“∣”标示,双侧结构标明“R”、“L”;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Y”标示。

6.脑外科、整形科和心外科——用记号笔沿手术切口划线为标记,标示
于患侧头皮或手术部位体表。

7.耳鼻喉科——用记号笔标示于手术侧体表分别以“T”(代表喉),“E”+“L?/?R”(代表左/右耳),“N”+“L?/?R”(代表左/右鼻)标记。

8.眼科——用记号笔沿着手术侧眉弓划线作为标记。

9.口腔科——以口裂线及面部中线为坐标,分四个象限,“﹢”号标示
于同侧的上唇或下唇,必要时注明齿号;或者以手术切口作为标示。

10.所有腹部腔镜手术在体表入路部位以“﹢”号标记,涉及双侧结构的
还应在手术体表部位注明“R”或“L”。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
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
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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