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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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XXX中医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确保手术部位识别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

二、相关权责:(一)主刀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二)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三)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三、识别标记相关要求:(一)标记时间: 1、急诊手术:由外科主刀医生诊断并取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二)标记原则: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

当病人或家属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图表。

2、凡有左右侧之分、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等手术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3、若病人拒绝标记部位,或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手术部位确认图表)。

(注: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影像资料做好记号;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三)识别标记方式:1、主刀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后,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黑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记,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 处,以空心圆标示。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手术患者手术部位的识别标示,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特修订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臵、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眼科手术,在手术患者左右侧额部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OS/OD”;对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手术标示标在包扎物上方2-3横指处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手术科室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者,如发现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每次处罚100元,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医务人员及当事手术科室负全责。

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2.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工作流程图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侧胸腔手术。

7、左右上肢手术。

8、左右下肢手术。

9、左右侧肾脏手术。

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1、脊柱手术。

12、周围血管手术等。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部位的识别和标识工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手术患者,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均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

三、制度内容1.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通知单、病历资料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手术部位。

(2)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识。

(3)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医师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4)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核对。

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1)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等信息。

(3)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四、管理与监督1.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识别制度由手术室、病房、麻醉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经业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标记,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手术切口标志,若无标记,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标记,检查术前切口标记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部位一致。

若无标记或标记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记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安徽省太和中医药集团界首中医院
医务科
2016年1月。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和县人民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二、择期手术:主管医师在术前一天下午与患者共同确认手术部位并用油性黑色记号笔在其体表做“+”标记;三、急诊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手术部位并同上法做“+”标记。

四、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五、对于有些特殊手术部位标识统一:如眼科手术在其手术侧上方,眉弓处用油性黑色记号笔做“+”标记,并系同侧手腕带标识;纱布包扎及打石膏手术部位可用记号笔在其上方做“+”标记;如无法做手术部位标识的如:阴道、肛门手术等可用油性红色记号笔在手腕带特别注明“0”标识。

六、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黑色油彩笔对患者手术部位书写“+”图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七、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要严格遵守《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应及时与主管医师联系,将手术部位标识清楚后方可将患者接到手术间。

八、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和县人民医院 2013年5月手术部位核查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

1、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2、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3、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4、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5、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6、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XXXX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核查流程图。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目的:为提供患者安全医疗环境,确保患者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患者、实施错误的手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十大目标(2022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三、适用范围:手术科室四、职责:(一)医务科负责督导检查与考核;(二)科主任负责检查落实;(三)手术科室医务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四)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五、内容:(一)标示时机:急诊手术:接诊后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前,需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二)标示原则:1、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在皮肤上标记手术记号。

2、凡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乳房、卵巢、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标记手术部位。

例如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等,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记。

(三)标示方式:1、手术患者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统一使用医院配备的手术部位标记专用记号笔。

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箭头“↑”标记,标记位置位于切口的一侧,箭头“↑”应指向切口,距切口2-3cm为宜。

手术部位标示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特殊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定位手术以手术定位时标记位置为准。

3、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四)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1、手术医师确认患者的手术部位后,以记号笔标记。

2、患者达到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护士应核对患者手术部位标识。

未标记手术部位的,通知手术医师至术前准备室,完成手术部位标记后再进入手术间。

3、患者送至手术间后,在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持安全核查表;麻醉医师持病历;巡回护士持通知单并查看病人腕带,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与标识及其他手术安全核查要求项目,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签字确认。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必须对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下列情况不需要进行手术部位标记:1、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2、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3、牙齿的侵入性操作,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号;4、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三、下达手术医嘱后,由术者或主管医师会同病房护士、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确认手术部位,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体表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L(左)”、“R(右)”侧。

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L(左)”、“R(右)”侧。

不便标示手术部位的,如口腔、眼睛等,则标注于手术部位同侧手腕上,并标写眼(R或L)、口(R或L)。

四、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五、接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应有标示者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不需要进行手术部位标记除外)。

六、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类有创操作的标识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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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黑色油彩笔对患者手术部位书写“+”图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黑色油彩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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