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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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管理水平,我们特制定了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对于涉及到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以及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必须在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必须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在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前,主治医生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不会损伤皮肤的记号笔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做标示。

这个标示必须准确、清晰,铺单后清楚可见,但不能留下永久性痕迹,并且需要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对于新生儿和婴儿,需要防止色素沉着。

通用标记方法:在手术体表切口部位使用记号标示。

开腹手术使用“─”、“|”标示,腹腔镜使用“+”标示,乳腺手术使用“+”标示。

特殊标记方法:1)妇科:阴式手术(含宫腔镜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使用“↓”标示。

2)剖宫产手术按要求进行标记。

3)多指(趾)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以“L↓”或“R↓”标示。

4)疝气手术:在手术侧使用蓝色或黑色记号笔沿手术切口走向划“╱”或“╲”标示。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记号笔标示。

如果没有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是否有标示,并核对术前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部位一致。

如果没有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必须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到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附图为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流程包括:术前讨论、手术患者、确定手术部位、主治医生离开病区前、蓝笔标识手术部位、检查标识、手术室护士有标识、麻醉医师接入手术室、查对切口。

通过这个制度及流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手术患者的安全。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XXX中医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确保手术部位识别标记工作有据可依,提升工作品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根据《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各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

二、相关权责:(一)主刀医生: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做标记。

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特别是有左右区别的手术部位。

(二)手术室护士:确认手术部位。

(三)麻醉人员: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三、识别标记相关要求:(一)标记时间: 1、急诊手术:由外科主刀医生诊断并取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2、住院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主刀医生或一助取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做标记。

(二)标记原则:1、手术部位的标记应尽可能在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病人的同意。

当病人或家属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医生采用书面的手术部位确认图表。

2、凡有左右侧之分、多重结构、多平面部位等手术均需做手术部位标记。

3、若病人拒绝标记部位,或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手术部位确认图表)。

(注: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影像资料做好记号;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三)识别标记方式:1、主刀医师确认病人之手术部位及手术方式后,手术患者在进入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黑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形体表标识、标记,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 处,以空心圆标示。

3、无法标示手术部位,如口腔、眼睛等,以空心圆标注于手术部位旁边。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手术患者手术部位的识别标示,确保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特修订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二、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三、经治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臵、手术方式及手术目的。

四、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经治医生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眼科手术,在手术患者左右侧额部皮肤上划“+”标志,并标明左右“OS/OD”;对手术部位已有纱布、石膏、牵引架等时,统一手术标示标在包扎物上方2-3横指处划“+”标志、并标明左右侧“L/R”,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五、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六、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臵是否有蓝色记号笔“+”图形体表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手术科室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者,如发现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每次处罚100元,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医务人员及当事手术科室负全责。

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2.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工作流程图附件1: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具体手术种类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侧胸腔手术。

7、左右上肢手术。

8、左右下肢手术。

9、左右侧肾脏手术。

10、左右侧腹股沟手术。

11、脊柱手术。

12、周围血管手术等。

患者手术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患者手术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5、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6、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2、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3、 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4、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患者手术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ຫໍສະໝຸດ 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请相关科室与人员依照执行。
1、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识。术前由手术医师用甲紫(龙胆紫)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 “+”号作为识别标识;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流程图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需作标识者: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识。

二、不需标识者:左右对称的单器官的手术(如心脏)、不能预先确定手术切口的手术、腔内手术、已有明显伤口的手术、早产儿(易造成发育不全皮肤的永久性着色)或有皮肤疾病不能做标识的手术等。

三、标识要求:1.手术患者离开病区到手术室前,手术医师(主术或一助)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手术部位标识应标在手术部位体表皮肤,以使用常规消毒后仍能辨识为原则。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腹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手指(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椎)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2位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依此类推,前一个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数量,后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顺序,如“2〃1”是指本次手术有二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一个手术切口;又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五、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急诊除外)。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一、目的:为提供患者安全医疗环境,确保患者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患者、实施错误的手术,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十大目标(2022版)》、《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

三、适用范围:手术科室四、职责:(一)医务科负责督导检查与考核;(二)科主任负责检查落实;(三)手术科室医务人员负责监督执行;(四)手术部位识别标示流程。

五、内容:(一)标示时机:急诊手术:接诊后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进行标记。

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前,需完成手术部位标记。

(二)标示原则:1、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在皮肤上标记手术记号。

2、凡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乳房、卵巢、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均需标记手术部位。

例如左右侧乳房手术、左右侧腹股沟手术等,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记。

(三)标示方式:1、手术患者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统一使用医院配备的手术部位标记专用记号笔。

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箭头“↑”标记,标记位置位于切口的一侧,箭头“↑”应指向切口,距切口2-3cm为宜。

手术部位标示时应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2、特殊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定位手术以手术定位时标记位置为准。

3、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四)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1、手术医师确认患者的手术部位后,以记号笔标记。

2、患者达到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护士应核对患者手术部位标识。

未标记手术部位的,通知手术医师至术前准备室,完成手术部位标记后再进入手术间。

3、患者送至手术间后,在麻醉实施前,由手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持安全核查表;麻醉医师持病历;巡回护士持通知单并查看病人腕带,三方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与标识及其他手术安全核查要求项目,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签字确认。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1目的
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2范围
适用于涉及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节段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时病员手术部位标识的规范化管理。

3要求
3.1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节段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3.2手术病人暑期那必须做好识别。

手术前(送入手术室前)在病人清醒或有意识时由手术医师用划线笔(蓝色
或黑色)在病人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以“”好作为识别标识;应确保该标记在手术准备(消毒后)、铺巾后仍然清晰可见。

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3.3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的患者,则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以红色腕带,并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手术名称和手术部位。

3.4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是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
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识别标识
3.5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正确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

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4相关文件
《医嘱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促使临床医师准确掌握患者信息,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保证手术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医院特别制定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二、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

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示,以“+”号作为识别标示。

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共同确认。

三、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好标记。

各科手术部位标示及要求:1、妇科——以记号笔标示“+”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处以“⊙”标示,涉及双侧结构的还应在体表部位注明“R”或“L”;阴式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以“↓”标示。

2、产科——剖宫产横切口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以“—”标示,剖宫产竖切口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以“︱”标示。

四、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仔细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和手术部位、手术方式、手术名称等信息,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五、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进手术室。

七、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由麻醉医师主导以麻醉医师提问、手术医师回答、巡回护士核对的方式进行),经核对无误,三方签字,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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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

特制定《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患者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目的
提供病人安全医疗环境,确保病人手术部位正确性,避免错误的部位、错误的病人、实施错误的手术。

二、方法
医师在手术交接核查注明手术的部位,并在病人手术部位皮肤上做标示,特别是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应做标记。

三、标示时机
急诊手术:接诊后由手术医师取得病人及家属签字同意后做标记。

择期手术:手术前一天由手术医师取得病人及家属签字后做标记。

四、标示原则
(一)经病人签字同意才能在皮肤上注记手术记号。

(二)凡有左右侧之分的术式均需做手术部位注记。

1、左右脑手术
2、左右耳手术
3、左右眼手术
4、左右侧颈部手术
5、左右侧乳房手术
6、左右侧胸腔手术
7、左右上肢手术
8、左右下肢手术
9、左右侧肾脏手术
10、左右侧腹沟手术
11、脊椎融合手术
12、外周血管手术
(三)以上手术部位,不管是否有伤口、纱布、石膏、牵引等,均需执行手术部位标示。

五、标记方式
(一)使用不掉色油性记号笔或龙胆紫。

(二)以不掉色的记号笔,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一”形体表标识,标示,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

(三)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等,统一标记位置在包扎物上方2—3横指约4—5公分处。

六、手术部位辨识及标记操作
(一)手术医师确认病人的手术部位后,以不掉色油性记号笔划记。

(二)病人送至手术室后,由手术室接待护士确认手术部位,并在手术交接核查表签字确认。

1、意识清醒的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要执行手术的部位,核查手术交接核查表及确认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2、未成年、老年人或意识不清病人,请家属说出医师施行手
术的部位,核对手术交接核查表确认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3、数据不完整时,通知手术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交接核查表及手术部位标记。

(三)病人进入手术间后,手术室巡回护士再次确认手术部位,并在手术安全核查表签字确认:
1、意识清醒的病人,请病人说出医师要执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交接核查表及确认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2、未成年、老年人或意识不清病人,请家属说出医师欲行手术的部位,核对手术交接核查表及确认手术部位标记是否正确。

3、在手术操作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巡回护士一起再次确认手术部位。

七、禁止将无手术部位标示的病人接入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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