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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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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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发布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的气瓶充装活动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办理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全部条款。

下载地址:(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tzsbj/);(2)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gsj/web)电子邮箱:(******)(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4)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5)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7)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8)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为60日。

行政复议的部门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市五华山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马甸东路9号)。

十三、申请人义务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请人获得许可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3)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气体充装许可申请操作说明

气体充装许可申请操作说明

气体充装许可申请操作说明进入吉林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首页的会员专区。

点击“在线注册”按钮,同意相关协议。

填写相应的会员注册信息。

在单位类型选项中选择气体充装单位。

上传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具有资质的情况)。

填写完毕后点击注册按钮,看到注册成功后,等待相应监察机构予以审核。

审核通过后进行气体充装许可申请。

点击气体充装行政许可的在线办理,输入审核过的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陆。

登陆后点击申请按钮填写相关的申请书。

按照上面提示,每填写一页均保存一次,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返回按钮,回到登陆首页。

选择刚申请的记录,点击提交按钮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和受理人进行提交。

申请受理人登陆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点击行政许可,气体充装许可受理按钮,对相应的申请,进行受理申请的操作。

选择一条带有颜色的申请,点击受理申请,查看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查看后,点击受理申请通过,填写相应的受理编号等信息,点击确定保存。

受理通过后,点击close关闭该页面。

并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行政许可气体充装许可的首页。

选择刚刚受理通过的记录,点击送审按钮,选择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提交,然后进入受理审核的操作。

受理审核人登陆后,看到气体充申请受理界面有未审核的记录,选择相应记录,点击受理审核按钮,查看企业填写的许可申请书,查看后如果无问题,点击受理审核通过按钮,进行受理审核。

填写相关的信息后,点击受理审核通过按钮。

进行受理审核,受理审核成功后,点击close,关闭该页面。

然后点击返回按钮,返回气体充装申请受理的页面。

受理审核结束后,该条记录状态为未试运行状态。

点击气体充装资质试运行菜单,选择状态为未试运行的记录,点击试运行打证按钮,出具试运行证。

填写相应的试运行证信息后点击打证。

即生成了试运行证书,安装PDF文件查看工具即可查看试运行证书和打印试运行证。

企业收到试运行证书后开始气体充装试运行,同时登陆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在线办理的页面对收到试运行证的记录填写约请函,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对其进行评审。

气瓶充装许可办事指南

气瓶充装许可办事指南

气瓶充装许可办事指南《气瓶充装许可办事指南》嘿,朋友,我给你说说气瓶充装许可这事儿啊。

我当时第一次弄的时候,那真的是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所以我就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让你少走弯路。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知道这可不是随便就能办的事儿。

你得有合法经营资格,就像你要开店,得先有营业执照似的。

你的场地也很重要,得符合安全标准。

我当时就以为随便有个地方就行,差点就弄错了。

充装场地得宽敞、通风良好,周围可不能有那些容易着火、爆炸的危险东西。

而且啊,你要充装气瓶,必须得有相应的设备,比如说充装秤,这些设备得是合格的、定期校准的,就像手表得走得准一样。

这设备要是不准,那充装出来的气瓶就可能有问题,这可不得了啊。

二、实用建议我告诉你个诀窍,在准备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要求来,一条一条的核对。

不要觉得差不多就行,往往就是那些小小的疏忽就会让你白跑一趟。

比如,申请书上的信息要写全,这个厂名啊、地址啊、负责人联系方式之类的,就像你写信,地址不全对方就收不到一样。

还有啊,人员资质也是很关键的一点。

充装气瓶得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得有相应的操作证,千万别觉得有经验就行了,没有证就不符合规定啊。

而且呢,有些材料可能需要复印件,也要保证复印件清晰可辨才行。

三、容易忽视的点咦,这里我得特别提醒你一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不能忽视。

我一开始就没太重视这个,觉得把其他硬件弄好了就行。

但是这个制度是保障整个充装过程安全的重要因素。

比如说,气瓶的检查制度、员工的安全培训制度。

这个制度不是写了挂墙上就完事儿了,得切实执行。

还有设备的维护记录,这个也很容易被忘掉。

你得把每次设备维护的时间、人员、内容都详细记录下来,就像你写日记一样,哪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要有记录,以后要是有什么问题,就可以查这个记录。

四、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嘛,有时候你可能会碰到你的场地或者设备不符合现行的一些新规定。

比如说,新的安全标准出来了,你原来的充装站布局不符合要求了。

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程序

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程序

河南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促进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河南省境内《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三条许可类别按照气瓶内充装介质的性质和特点分为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标准沸点小于等于60℃的液体和混合气体等六类;许可品种按气瓶内的充装介质(用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表示)划分。

液氧、液氩等低温液态介质和相对应的气态介质按照不同品种分别许可;丙烯、丙烷等单一组分的烃类介质按液化气体进行许可。

液化石油气指符合GB11174《液化石油气》的混合气体,分为工业液化石油气和民用液化石油气,按照不同品种分别许可。

混合气体应有气体标准。

第四条充装站的生产(储存)规模和受理时的自有产权气瓶数量应达到以下要求:1、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储罐容积≥100M3(不包括残液罐),气瓶数量不少于3000只。

2、氧、氮、氩等永久气体充装单位:采用空分装置生产时,生产能力≥150M3/h;采用低温储存时,储罐容积≥15m3;气瓶数量不少于1000只。

3、溶解乙炔充装单位:生产能力≥40M3/h,气瓶数量不少于1000只。

4、液氯、液氨、丙烷、二氧化碳等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储罐容积≥100m3,中容积气瓶数量不少于1000只或大容积气瓶数量不少于100只。

5、车用燃气等其它气体充装单位:应符合有关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做到规模经营。

第五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气瓶充装单位在其它地区另行设立的从事气瓶充装工作的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或充装站位于偏远山区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其规模可以适当小于前款第四条规定,但不得小于前款第四条规定规模的一半。

气瓶充装许可办理程序及要求

气瓶充装许可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具有法定资格;)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地批准;)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地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地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地充装介质存储(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地自由产权气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有健全地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地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二、申请资料一)气瓶充装单位资质申请(取证、换证、增项、升级、增加充装场地))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地批准文件(换证、企业更名企业无需提供,首次、增项、地址变更申报企业提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气瓶使用登记表)质量管理手册)原资格证书复印件(升级、增项、换证、增加充装场地申报企业提供)二)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适用于企业更名、地址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级法人还需提交一级法人地委托、任命书)(新、老均需提供))《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企业变更概况说明)原资格证书复印件)工商部门核准变更表(不涉及企业更名、注册地址变更地企业无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单位名称变更企业提供))厂区平面图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地址变更企业提供)三、资源(人员及充装实施)要求一)人员要求、负责人(站长)(有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检查人员(不少于人,并且每班不少于人)(有证),、充装人员(每班不少于人)(有证),、化验、检修人员(需培训),、气瓶装卸、搬运和收发等人员(需培训).二)充装、工艺设备、充装设备()保证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充装必须做到称重充装,并且有专用地复称衡器;()对流水线作业地大型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当安装超装自动切断气源地灌装称;()对小型液化气体充装站必须安装超装自动报警装置;()永久气体充装必须配备防错装接头;()氢、氧、氮气体充装必须配备抽空装置;()溶解乙炔充装必须有测量瓶内余压、剩余丙酮量和补加丙酮地装置,有冷却喷淋和紧急喷淋装置,并且有可靠水源.、工艺设备应当与设计一致,并且与充装介质种类、充装数量相适应,充装速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充装能力和产权气瓶数量、气瓶管理()建立气瓶登记台账和档案,办理了气瓶使用登记,对气瓶实行计算机管理;()气瓶颜色标志符合规定,安全附件齐全;()气瓶瓶体上有充装单位标志和钢印(永久)标记,张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瓶体整洁;()改装气瓶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地气瓶不得充装使用;、残液、残气处理能力()有判明瓶内残液、残气性质地仪器装置;()有处理易燃、有毒介质残液、残气地设施,且记录齐全.、检测手段()有与充装介质相适应地介质分析检测、压力计量、温度计量、称重衡器和浓度报警仪器,计量器具应当灵敏可靠,布局合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以电解法制取氢、氧地充装站,有氧、氢纯度化学分析仪器.、场地厂房、消防及安全设施()配备相应地消防器材,且经消防检查合格;()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地气瓶待检区、不合格瓶区、待充装区和充装合格区,并且有明显隔离措施;()易燃易爆气体充装场地、设施、电器设备必须防爆、防静电;()在易燃易爆气体充装间、压缩房、重瓶库等地点设置气体浓度报警器.、应急救援措施配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涉及地应急工器具,并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检修间有气瓶维护保养场所,并配备相应工器具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发布文件及体系图;、充装工艺流程图;、组织结构图;、责任人员任命文件;、管理制度(项);()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等内容);()用户信息反馈制度;()压力容器(含液化气体罐车)、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地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气瓶检查登记制度;()气瓶储存、发送制度(例如配带瓶帽、防震圈等);()资料保管制度(例如充装资料、设备档案等);()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事故上报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接受安全监察地管理制度.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瓶内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气瓶充装操作规程;()气体分析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收发瓶记录;()新瓶和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气瓶地抽真空置换记录;()残液(残气)处理记录;()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记录;()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记录;()气体分析记录;()质量信息反馈记录;()设备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记录;()液化气体罐车装卸记录;()安全培训记录;()溶解乙炔气瓶丙酮补加记录. 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浙江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2020

浙江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2020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一、主管处室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二、改革内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优化审批服务:1.全部省级审批事项委托下放设区市。

2.实现申请、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开通审批进度网上查询功能,实现零跑。

3.压减审批要件,将一般许可申请资料简化为仅需要提交许可申请书。

4、制定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扼要的服务指南。

5.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

6.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

7. 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在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 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 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 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四、许可条件(一)申请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资格许可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配备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相适应的,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2.具有与充装介质类别相适应的充装设备、储存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和安全设施,以及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4.充装活动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5.能够对使用者安全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提供指导和服务。

具体许可条件详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 附件C“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条件”中的C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条件”。

(二)申请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充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规划、消防部门)的批准(注1),在取得充装许可前,充装站不得对外营业;2.充装单位的场地、厂房、设备和充装工艺设施应当是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3.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4.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具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仅限易燃有毒气体充装),采用信息化技术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管理;5.具备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并且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由充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除外)(注2);6.充装单位应当具备气瓶维护保养的能力和设施,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标志制作和维护保养。

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程序

气瓶充装许可证办理程序

河南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许可工作,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促进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河南省境内《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第三条许可类别按照气瓶内充装介质的性质和特点分为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标准沸点小于等于60℃的液体和混合气体等六类;许可品种按气瓶内的充装介质(用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表示)划分。

液氧、液氩等低温液态介质和相对应的气态介质按照不同品种分别许可;丙烯、丙烷等单一组分的烃类介质按液化气体进行许可。

液化石油气指符合GB11174《液化石油气》的混合气体,分为工业液化石油气和民用液化石油气,按照不同品种分别许可。

混合气体应有气体标准。

第四条充装站的生产(储存)规模和受理时的自有产权气瓶数量应达到以下要求:1、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储罐容积≥100M3(不包括残液罐),气瓶数量不少于3000只。

2、氧、氮、氩等永久气体充装单位:采用空分装置生产时,生产能力≥150M3/h;采用低温储存时,储罐容积≥15m3;气瓶数量不少于1000只。

3、溶解乙炔充装单位:生产能力≥40M3/h,气瓶数量不少于1000只。

4、液氯、液氨、丙烷、二氧化碳等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储罐容积≥100m3,中容积气瓶数量不少于1000只或大容积气瓶数量不少于100只。

5、车用燃气等其它气体充装单位:应符合有关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做到规模经营。

第五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气瓶充装单位在其它地区另行设立的从事气瓶充装工作的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或充装站位于偏远山区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其规模可以适当小于前款第四条规定,但不得小于前款第四条规定规模的一半。

气瓶充装许可证换证流程

气瓶充装许可证换证流程

气瓶充装许可证换证流程嘿,朋友们!咱今天就来讲讲气瓶充装许可证换证的那些事儿。

你想想看啊,这气瓶充装许可证就好比是汽车的行驶证,没有它,你这车可就没法合法上路啦!同理,没有这个许可证,气瓶充装工作也没法顺利进行呀。

那这换证流程到底是咋回事呢?首先啊,你得准备好各种材料,这就像是给你的车子做保养,该有的零件一个都不能少。

什么申请书啦、原许可证啦、人员资格证明啦等等,都得整得明明白白的。

然后呢,就该提交申请啦。

这就好比你把准备好的材料一股脑儿地交给车管所,等着他们审核呢。

这时候你就得有点耐心,可别着急上火,毕竟审核也是需要时间的嘛。

等审核通过了,那就到了关键的一步啦——现场评审!这可相当于给你的车子来个全面大检查呀。

评审人员会仔仔细细地查看你的充装设备、充装流程、安全措施等等,任何一个小细节都不放过呢。

你说这是不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对待呀!要是现场评审也通过了,哈哈,那恭喜你,离成功就不远啦!就等着拿新的许可证吧。

哎呀,你说这过程听起来是不是还挺繁琐的?但你想想啊,这可都是为了安全呀!气瓶充装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可关系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呢。

要是随随便便就给办了,那不出乱子才怪呢!所以啊,大家可别嫌麻烦,一步一步按要求来。

就像盖房子,基础打牢了,房子才能盖得稳稳当当的。

这换证也是一样的道理呀,把该做的都做好了,以后才能顺顺利利地开展充装工作呀。

咱再换个角度想想,这换证不也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认可和提升嘛。

通过这个过程,咱能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以后不就能做得更好啦?总之呢,气瓶充装许可证换证虽然有点麻烦,但这都是为了大家好呀。

大家可都得上点心,认真对待,别马虎了哟!这样咱才能在安全的前提下,把充装工作干得漂漂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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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部门
二、工作职责依法办理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四、办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内介质储存能力(储存容器总容积)3000m3以下的液化石油气、永久气体、溶解乙炔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混合气体,或其它气体充装站和汽车加气站
五、办理条件
1、已取得的《气瓶(罐车)充装许可证》,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
2、资源条件不低于气体充装站许可的最低要求。

六、办理程序(一)申请单位应当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一份备注1气瓶(罐车)充装许可申请书2气瓶(罐车)充装许可证3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气瓶充装单位与气瓶检验机构之间的委托检验合同4原件1原件4仅限气瓶充装全部复印件(核对原件)检验机构不得超过两个1复印件(核对原件)1复印件(核对原件)全部复印件(核对原件)5营业执照6组织机构代码证7技术负责人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8手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套原件及电子版工作记录表格等)9法律、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原件和技术资料目录10政府规划、消防、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验收意见全部复印件(核对原件)仅限有生产气体的充装1复印件(核对原件)站11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二)受理、资料审查
1、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气体充装站能按照规定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并且在有效期内年度监督检查均合格,不需重新鉴定评审直接报省质监局颁发《充装许可证》;
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但需经重新鉴定评审的,受理申请,书面发出受理回执。

(三)鉴定评审经受理后,申请单位约请一个具有相应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审。

(四)审查发证受理机构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报告后,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实地核查。

符合许可条件的,报省质监局颁发《充装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同意原因。

(五)公示取得《充装许可证》企业名单在我局公众网站统一公告。

七、办理流程图见附页《广州市气体充装许可证换证流程图》
八、办理时限
1.自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给出受理意见;
2.自收到鉴定评审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含鉴定评审时间),决定是否具备条件,符合条件的,拟文报省质监局审核同意后,颁发《充装许可证》。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充装许可证》免费。

鉴定评审费用由鉴定评审机构按规定收取。

十、变更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或资源条件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当向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充装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供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原《充装许可证》。

经审核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重新鉴定评审。

符合条件的,上报省质监局更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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