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销到直销20年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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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起源与发展全文

直销的起源与发展全文

直销本该2010年才来到我们中国,但是当时一个政策性的文件把直销引进来,就相当于一个早产婴儿。

国家当时要用一些高档的营养把直销抚养起来,就没有今天这么麻烦了。

那接下来我门就来看看它起源于哪里,又将到那里去呢?1:起源于:1945年,美国2名哈拂学生。

一名叫:迪维斯。

一名叫:温安骆。

他们研究出来: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这样的运作模式。

放到了一家名为纽催莱的营养食品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安利。

1949年迪维斯,温安骆。

买断了纽催莱。

该名为安利。

就是现在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安利。

1975年美国把安利告上了法庭。

安利公司用了500万美金和4年半的时间打赢了这场官司。

因为美国20%的富翁都是靠他的。

还有60‰的正在运用这个致富。

也就在1979年给立了法。

在美国叫做传销:意思就是说传播精神文明,销售优质产品。

2:发展于:日本。

大家都知道日本在2次世界大战中是个战败国家,为何经济却那么强大呢?也无非是今天这个行业,早在30年前引进直销。

不过在15年前已经立了法。

叫做无店面卖货3:成熟于台湾。

台湾也是中国的宝土,为什么却那么有钱呢??难道真的是蒋介石带过去的金山,银山吗??不是的,俗话说的好,坐吃山空的嘛。

就算是带过去,我想也用的完了吧。

这个被人们看不起,瞧不起的行业。

早在20年前就已经引进了,不过在7年钱已经给他立了法。

在台湾叫做行销。

第一个发展阶段93年—98年起步期〈3—5〉年←—但是人们是评着一种“勇气”加入的。

他们更本就没有考虑公司的制度。

所以成功的只有2%,失败的却有98%。

当时是邓小平一个政策性的文件把直销引进来,只有上层次的人才做的了。

当时的武汉,郑州,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比当地的人都还多。

当时成功的2‰他们就当起了哑巴。

因为他不敢说他在这个行业找到了钱。

然而失败的98‰却到处乱唱,本来只陪了1000可是他却说5000多。

就比如打麻将,你本来是输了200元当回家的时候你敢说你输了嘛````你就只有说个不输不赢。

中国直销的四个发展阶段

中国直销的四个发展阶段

中国直销的四个发展阶段中国直销的四个发展阶段在98年以前由于非法传销的影响把我国的直销业作歪了,我国的老百姓已经是根深蒂固,对于带“销"字的东西就认为不是什么好东西,自98年通过李兰清主持的青岛会议之后国家已经把我国的直销业扶上了正轨,希望每一位老百姓都能回来重新认识我们今天的直销业,可以说是给我们贫苦大众的最后一次翻身的机会了,对于我门国家的国情根本就不适合做以往的传销,那是发达国家的产物,而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网络营销,是到传销的过度阶段,作传销我们要有社会背景,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才行,而今天的网络营销是适合我们每一位老百姓来做的好的行业,让我们编织一个人际网络,我们每人都有一个交际圈,用我们现有的交际圈来编织我们的人际网络,来赶上时代的步伐,当今21世纪就是一个网络的年代,可以说是个三网合一的年代,有电脑网络,这个对于每个老百姓来说是不大适合的,还有连锁店网络,它需要你雄厚的经济实力,老百姓做不起来,最后就是人际网络,对这个每个人都有,谁都有几个好朋友,21世纪你有大网你就扣大鱼,有小网你就扣小鱼,那么你没有网,没办法你就是别人的网中鱼。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我国的发展阶段,也给大家讲一下传销于网络营销的区别。

现在的直销业,无非是一个卖货的行业,是卖货方式三商法,也就是无店面的卖货.全球有200多个国家用的全球在用这样的方式卖货。

大家都知道跨国的直销公司——安利,在全球有117个国家。

已经有26个国家给他相对的立了法。

也确定了直销业在世界的位置。

我们不是考古学家,也不是历史学家,我门就从我国改革开放的时候说起1949年以前我国实行封闭式管理—-→发展到计划经济——→又发展到市场生产化. 所谓的计划经济就是当年的那些粮票,油票,肉票.你买什么东西都需要这些才买的到。

然而市场生产化就是人们需要什么东西,国家就生产什么东西``````。

可是10年的文化大革命和2次战争<抗美援朝,越南战争》.使我国的经济在稳步不前的情况下倒退了20年。

从实物到网络:中国式传销演变升级史

从实物到网络:中国式传销演变升级史

从实物到网络:中国式传销演变升级史作者:文/申杰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7年第9期传销在国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销售方式,并非空手套白狼的伎俩,也不会比别的销售方式带来更多的发财机会。

然而,到了中国,却被渲染为“21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传销的盅惑下,人情就成了发财优势,完全忽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需求,通过人情发展下线赚钱,变得完全失去经济常识。

其实传销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营销模式,在进入中国20多年以来,传销曾经被推上神坛奉为商业神话,也曾被视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然而,传销就像被打开的潘多拉的盒子一样,不断在通过自我升级来适应这个多变的时代。

传销前传:“法无禁止”的灰色地带二战结束后期,百废待兴,美国的家庭主妇们主动分担家庭压力,兴起一种边消费边赚钱的新型商业模式——传销,它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

随后,传销逐渐风靡日本、台湾,而在中国大陆更被冠以“二十世纪商业新模式”被捧上神坛。

1990年,雅芳作为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进入中国,而仅仅3年的时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

而部分传销逐渐脱离销售商品这一初衷,从商品分享变成了赤裸裸的骗钱行为,上线成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成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其模式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

粗暴生长后,传销引起的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

1998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

至此,中国大陆的传销迎来了分水岭,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从此走上了阳光大道和独木桥,而传销也悄然进入1.0时代。

传销1.0:有实物的洗脑传销20 04年,让20 0 0多名大学生身陷传销泥潭的“欧丽曼”事件轰动一时。

当时在重庆渝北县的小房子里,云集了来自河北、湖北、云南多个省的高校学生,这些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居多,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单纯又急于在社会上获得成功。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一、传销定义的演变传销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哈弗大学数学系的两个学生,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他们天才的把数学倍增原理用到营销上,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在美国这种行销模式就叫做传销,在日本和台湾叫做行销,在其他地区叫做直销.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

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

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

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

“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安利公司就是根据法令,改变以往的模式“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形式出现,不是传销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演变和直销例文

传销演变和直销例文

传销演变和直销例文传销的演变和直销一、传销定义的演变传销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哈弗大学数学系的两个学生,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他们天才的把数学倍增原理用到营销上,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在美国这种行销模式就叫做传销,在日本和台湾叫做行销,在其他地区叫做直销.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

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

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

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

“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XX年9月1日公布、20XX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安利公司就是根据法令,改变以往的模式“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形式出现,不是传销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中国直销发展四个阶段解析

中国直销发展四个阶段解析

中国直销发展四个阶段解析中国佣有5000千多年商业历吏渊源流长,贞观之治、河西走廊、四大发明、丝绸之路,我国经济走在世界前矛,在清朝末慈琪太后的府败,1949年毛泽东上台实行计划经济封闭式,自给自足,自产自消,当时的油票、布票、粮票,去当地供销社进行购买,文革十年,倡导越穷越光荣,家里有鸡蛋拿到街上去卖,走资西式主义道路,拉到街上去批斗,坚决把尾巴割掉。

加上两次战争抗美授朝、越南战争倒至中国经济倒退20年,现在我们过的是2008年生活,如果不经历以上种种原因,我们今天应过2028年生活。

70年末--80年初邓小平上台提出以科技建设为中心,提高生产力,计划经济转化为市场经济,于是大量学生、工人纷纷佣入经济市场,体现了省时、省力省钱。

以前100人劳动力现40人+机器剩余60人剩余60人就面临下岗,在90年代非常流行下岗。

农业人口3.5亿下岗达1亿工业人口4.5亿下岗达1亿猪荣基上台精检人口,下岗人数高达4.5亿人口,这些人下岗后同样要生活,消费怎么办??他们只有两种选择,打工、经商90年代很流行南下打工。

打工打工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穷字分开来写:一个人在侠小的空间出卖出自己的力气聪:看待事情通过用去耳朵听,眼睛去看,用嘴巴去说,用心去总结。

打工:工出头那就是土字,工不出头继续干,贫:一个人拿一分钱当宝贝看,所以他穷睡大街、赶不上火车睡火车站旁,检垃圾的难到是他们想要的吗?他们都想自己是个有钱人,想挣钱就到富人手中挣,打工不行选择经商,经商--奷商--倒买倒卖在一个小区开一个小卖部一天能挣50-60元,中国人有个红眼病你挣到钱,我也在你旁边开一个小卖部,小区里的人量还是那么多,消费还是那么多,两家平分只挣20-30元,经商不行又回到打工。

(打工-------经商------打工---------经商)恶性偱环打工、经商都满足不了现状怎么办?那就去赌,例如:重庆赌博飞机飞过重庆都能听到抽麻将的声音,丢包甩头带妹仔,引起国家动荡,社会不安宁80年末--90年初邓小平再次高举旗帜,鼓历国人,胆子放大一点,步子迈快一点,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改变命运,重庆人把(胆子放大一点,步子迈快一点,)理解为胆子放大一点,裤子跨下一点,理解错了,但也能挣到钱了. 什么是机会??1、在新生物期2、在最新经济朦胧期3、在新旧城市交换期4、在法律空白区因行动而成功当别人知道时,你已行动;当别人行动时,你已成功;当别人成功时,你已富有;当别人富有时,你更富有;什么是先机,抢先一步,领先一路今天务正业,就是明天不务正业,明天不务正业,就是昨天传统,昨天的传统,就是后天的垃圾,机会无处不在,看你是怎么抓住,邓小平说,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再带动另一部分人富起来,已是同时从国外引进六大新鲜行业。

简述我国规制传销工作的发展历程

简述我国规制传销工作的发展历程

简述我国规制传销工作的发展历程作者:来源:《商业文化》2019年第19期20世纪90年代初,国外一些直销公司开始进入中国。

当时,直销、传销是混为一谈的。

随着对传销行为认识的深化,以及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对传销行为的规制,经历了一个从“允许进入—限制发展—全面禁止—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演变历程。

允许进入时期上世纪90年代,国际上一些直销企业进入我国。

这一时期,由于对传销活动的特殊性研究不够,对传销这种新型销售模式并不了解,管理经验不足,没有予以禁止,也缺乏相关的法律和行政规制。

以上门推销为主要形式的传销,迅速从我国沿海波及内地,传销公司遍地出现。

一些不法企业、组织混水摸鱼,肆意敛财,一时间真假传销鱼目混珠,行业混乱不堪、无序发展。

截至1995年12月底,全国共有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163家,参加人员约40万至50万人。

限制发展时期从1993年起,随着非法传销引发的各类事件纠纷不断被媒体曝光,政府部门开始关注传销的发展动态。

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工商公字[1994]第223号),要求加强对多层次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以多层次传销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同年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工商公字[1994]第240号),要求暂停采用多层次传销方式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相关企业,责令停止此类经营方式;确需采用多层次传销方式的,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此后,多层次传销发展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但因有的地方未对传销企业作清理检查,还陆续发展了一些传销企业,使多层次传销活动又有所蔓延。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国办发[1995]50号),认为我国目前不具备开展多层次传销的条件,决定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要求传销企业停止发展传销员,不得扩大营业活动,严禁跨地区传销。

中国直销发展历程回顾

中国直销发展历程回顾
1994年8月国家工商局发布了246号文件——《关 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 该文件首次提出不正当传销行为的五条标准:
(1)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 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 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 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2)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 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3)对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报酬或商品 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 宣传,请人入会的。 (4)商品价格高于合理市价,牟取暴利的。 (5)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
中国直销发展历程回顾
主讲人简介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 院教授
北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北京海畴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总顾问
一、前直销时代
1.标志
1990年11月,美国雅芳公司经过广州市人 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广州 雅芳有限公司,标志着中国开始正式发展 现代直销业。
2.不正当直销的五个标准
2.转制
1998年,6月18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国内贸易局三部委 联合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经营传销企业转变 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点如 下:
第一,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包 括在商店设专柜、将企业产品批发给国内批发
商或零售商、自开店铺)
第二,转成店铺经营的企业,分为雇佣推销人 员(系指非企业正式雇员,通过为该企业推销 产品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和不雇佣推销人员 两类。 第三,申请转型为雇佣推销人员企业的条件是: 企业合法批准设立;企业必须是生产性企业, 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企业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外方投资者以从事直销 业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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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古今相交汇,上下两千年。

一九九零年,在中国悠久的发展历程里出现了一个新名词——传销。

二十四年轮回,在传销与直销的演绎下,形成了今日的中国直销。

预知未来直销,还看昨日直与传。

纵观中国直销的发展历程,从传销初入中国,政府一刀切,直销法规的制定、直销发展步入正轨的几个时间节点,可以将中国直销历史划分为4大阶段。

第一阶段:前直销时代;第二阶段:传直销转型阶段;第三阶段:新直销时代;第四阶段:新直销黄金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前直销时代-传销时代(20世纪80年代末-1998.4.21)(一)萌芽期(1990-1993年)20世纪80年代直销在美国兴起,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Japan Life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偷渡”中国开展传销业务,标志着传销或者直销在中国开始萌芽。

在英文中,“直销”和“传销”是同一个词:“Direct Selling”,它是指一种由传销公司通过经销商以面对面(face-to-face)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模式。

在这段初入中国截至1998年的时间里,“传销”作为中性名词,仅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营销模式。

1990年3月22日,美国雅芳广州公司成立,标志着国际传销正式登陆中国内地市场。

随后沿海各大城市传销公司蜂拥而至,以广州、广西两省为最盛,如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

1992年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正式进入中国,所销售产品包括乐新多用途浓缩清洁剂、碟新浓缩洗洁精、透丽浓缩玻璃清洁剂、丝白洗衣液和速洁浓缩去渍剂。

而最大的一个特点是,按美国安利规定,产品实行“无因全款退货”,不管任何原因,如果顾客在使用后感到不满意,哪怕一瓶沐浴露用得一滴不剩,只要瓶还在,就可以到安利退得全款。

这项制度在美国施行了很久,一直是安利公司的信誉和品牌象征,退货率微乎其微。

(二)混乱整顿期(1993-1995年)1993年起,随着非法传销引起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

1994年以“老鼠会”手段传销珠宝饰品的红安聚富东窗事发。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

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但由于《通告》只是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未说是禁止直销行业,地方政府的态度就比较暧昧,加之种种原因特别是地方保护,这两个《通知》并未真正贯彻落实。

伴随传销从沿海城市迅速向内地市场挺进,加上官方尚未来得及出台一套针对“这种‘新型’销售模式”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以及人们暴富的心态,使得非法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正当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行业陷入严重混乱以及媒体的频频曝光中。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1995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三)传销(直销)法制化的开始(1996-1998年)-老鼠会大行其道管理失控全面否定“传销”1996年4月28日,国家颁布了《准许多层次经营传销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广东从化市向41家传销公司授牌。

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布了《传销治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办法》指出“单层次传销可以由省市自治区批准的政策”,许多金字塔式的诈骗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声称他们是“单层次的传销”,到省、市、自治区审批。

199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又在青岛市向500多家传销公司授牌。

以兴田、爽安康为代表的企业大打“传销赚钱”洗脑口号,报大单购买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代表的模式大行其道,加之大批非法传销公司推行老鼠会制度,以至于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传销企业的管理几乎失控。

1997年兴田爽安康在湖南长沙召开万人大会,会场拥挤不堪,而场外还有太多人无法挤进去,哄闹场面致使场内无法正常会议,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的信息获取权力,阻碍他们发财,场内场外由口水战演变为一场恶劣的拳脚战,最终会议未能进行,死伤无数。

这场震惊全国的传销暴动事件,直接成为“一刀切”的导火线。

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

中国传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又回到了起点。

此时,“传销”一词开始被赋予贬义,以致后来立法,在中国的“Direct Selling”全部被称为“直销”。

历史事件招架不住“无因全额退款”政策,安利中国推出新的退货机制1997年7月24日,当年有着38年直销历史的安利公司,在退货问题上实行的规则一直是若对货品不满意,可用空瓶退货。

在这一规定之下,安利在全球的退货率为8%。

孰料在上海却遇到了令人尴尬的问题,公司门前总是一早就排着长长的退货队历,每天退款高达100万元,还得倒贴3O万元产品。

安利终于招架不住了,在未作任何预告的情况下于97年7月24日突然推出了新的退货规则:货品必须剩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方可退发。

由此引发了导致拳脚相向的退货风波。

事情看似复杂,其实对事情的内底,当事人和旁观音都心知肚明:直销员想钻空子,利用空瓶退货的规定占便宜,安利则在连连吃亏后不干了,想出了制约直销员的新招。

实际上,不少直销员在推销时就直截了当地明说,上线告诉他们,做安利只会赚,不会赔,即使一年一笔生意不做,也可白用700元钱的货品.1997年夏,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出现一些人,挨家挨户收购安利产品的空瓶,然后带上自制的安利购货单据,到安利经销处要求退货。

这是美国式的退货保障制度(即许诺消费者使用产品不满意可以随时退货)移植中国初期的水土不服。

很多人将产品用完后前来退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上述收瓶子的而非真正的用户。

“退货风波也给我们上了一课。

开辟新市场必须考虑国情。

”郑李锦芬说。

4月21日后的安利状况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颁布直销禁令。

一夜之间,安利在内地30多个城市的分公司、上千名员工立即停止了工作,当年销售额滑落至3.2亿元…风暴之前的1997年,国内已经累计有400万人加入过安利,其中100万活跃经销商,风暴过后幸存下来的不过区区5万而已。

第二阶段传直销转型期(1998.4.21-2005.9.1)(一)转型期直销企业(1998年-2003年)1998年6月18日,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国家三部委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文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

并批准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娜丽丝10家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型经营。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议定书中承诺:入世3年内我国将取消对“无固定地点批发和零售服务”的限制。

2002年2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店铺经营,史称31号文。

(二)直销法规制定筹备期(2003年-2005年)2003年9月,在厦门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邀请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如新、康宝莱7家企业商讨直销立法事宜。

第一次厦门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直销立法的开始,也被当前直销史上称为“第一次厦门会议”2004年2月9日,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首次披露,中国将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

2004年5月18日,苏州会议,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苏州召集雅芳、安利、完美、南方李锦记、玫琳凯、如新、康宝来7家直销企业相关负责人,组成了“关注中国直销开放小组”。

而在6月9日召开的第一次专题会议上,直销工作小组新增加了仙妮蕾德等四家企业,成员单位增为11家。

截止到当年7月中旬,直销工作小组已经举行了4次专题会议,并就市场准入条件、保证金制度、关于金字塔诈骗的特征及与直销的区别、计酬制度、培训、分支机构的设立、直销企业可销售的产品等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2004年9月10日,直销史上的著名“厦门会议”,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举行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开幕,22家企业参与,外资企业22家,包括安利、雅芳、完美、南方李锦记(现在的无限极)、玫琳凯、如新、康宝来、日晖、富迪、尚赫、百美、特百惠、娜丽丝、宝健、仙妮蕾德等;内资企业6家,包括大连珍奥核酸、福建福龙公司、新时代健康产业、天狮、太阳神等。

直销法规座谈会上,商务部部长马秀红对参会的22家内外资企业首次称:“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12个字正是从宏观上表达了国家对内资和外资的统一态度,给内资吃了一颗定心丸。

《外资企业直销管理条例》的更名就是这种转变最好的证据,该文件在厦门座谈会后被正式定名为《直销管理条例》。

而《禁止传销条例》的前身《反金字塔欺诈条例》也在这个会议上首度亮相。

草案初稿要求企业注册资金达8000万元人民币,交纳2000万—3000万元保证金,直销企业支付给推销员的总薪酬不得高于产品零售价格的25%,对于推销员的违规行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2005年4月8日,雅芳高调亮出“商资函(2005年)7号”,对外宣布已获得商务部和工商总局批准,成为首家试点直销的企业,试点区域:北京、天津和广东省。

立法前期大批海外直销偷渡中国中国内地直销立法进入倒计时,大批海外直销企业加快脚步利用各种方式进入内地市场,企图抢占先机,攫取市场份额。

其中有许多企业在网上发展会员,从国外或香港、澳门等地给会员寄公司产品,让其在中国内地营销,秘密进行网上“偷渡”。

时任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近日称,这些“偷渡”中国的企业,有些在中国注册公司以传统分销方式销售产品,有些甚至都没有在中国注册,没有工厂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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