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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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传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什么是非法传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什么是非法传销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那么你对非法传销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非法传销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非法传销的简介非法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

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1、推销的商品不同。

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

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

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

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

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

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

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直销限制介绍概述“对于业界一直担忧的问题,直销新法采取‘减法’逐步剔除原来并不适合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定。

”直销研究专家王万军分析认为,从出台的两部条例来看,新规在个别地方已有所修改,使之更吻合市场发展的轨道。

“第一处改动:直销企业有了分销权”,王万军透露,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

直销、传销、保险营销的区分

直销、传销、保险营销的区分

多层次直销
(Muti-Level MutiMarketing) Marketing)
多层次直销是根据公司 多层次直销是根据公司
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 的奖励制度,直销商( 消费者) 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 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 之外,还可以吸收、 之外,还可以吸收、辅 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 的下线直销商, 的下线直销商,他则称 为上线直销商, 为上线直销商,上线直 销商可以根据下线直销 商的人数、代数、 商的人数、代数、业绩 晋升阶级, 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 比例的奖金。 比例的奖金。
正常营销:出售产品
或提供服务可接收社会监 督,产品或服务价格费用 符合客观市场行情,投资 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自始 至终且界定清析;遵行等 价有偿及超值服务原则。
司法解释: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 司法解释: 禁止传销条例》
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 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 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 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 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 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 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 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 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 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 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 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 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 欺诈性( 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 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财产所有权), 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

传销的演变和直销一、传销定义的演变传销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哈弗大学数学系的两个学生,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他们天才的把数学倍增原理用到营销上,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在美国这种行销模式就叫做传销,在日本和台湾叫做行销,在其他地区叫做直销.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Multi-Level Marketing)、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

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

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

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

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

“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安利公司就是根据法令,改变以往的模式“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形式出现,不是传销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营销,传销的 区别

直销,营销,传销的 区别

直销,营销,传销的区别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营销营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

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传销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直销和传销六大区别区别一:有无入门费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

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

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

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

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单宇航律师)

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单宇航律师)

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作者:单宇航律师viplaw@一、传销 (1)(一)定义 (1)(一)法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2.《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 (2)3.《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直字【2011】138号 (9)二、直销 (10)(一)定义 (10)(二)法规 (10)1.《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3号) (10)2.《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6】115号) (23)3.《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号) (25)4.《直销产品范围》(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5年第72号) (26)三、法律风险分析 (26)(一)传销、直销的区别 (26)(二)界定传销的标准 (27)(三)法律风险分析 (28)四、法律风险规避的建议 (29)传销、直销模式法律风险及规避一、传销(一)定义1.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

直销及传销的本质区别(一)直销是企业销售其产品的一种渠道模式直销是一种无店铺销售方式,是营销渠道的一种,从其产生来看,是营销渠道的一种创新,但是它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

其实践的成功及失败往往及企业战略、产品选择、市场定位以及相应的宏观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传销不是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模式,而是一种欺诈手段。

从形式上看,传销活动及直销渠道似乎是相同的,其中也涉及到产品,于是会有人会以此作为争辩传销的合法性。

从实质上看,直销及传销是截然不同的。

直销渠道中如果没有产品,没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渠道就无法持续存在;而传销活动中可以没有具有任何使用价值的产品。

甚至可以是砖头瓦块、人头或符号,即使如此,传销活动还可以继续下去。

一种商业活动中的产品必须有实际的使用价值,这一点在辨别直销及传销时非常重要,即一种渠道模式存在的合理性必须表现为它能够为企业销售产品服务,为消费者获得产品服务,为整个经济体实现产品的流通服务。

如果没有这三层涵义,那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传销恰恰在这三个层面上否定了自己,第一,它不是作为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而出现的,第二,他并没有让消费者获得必要的产品,第三,它对整个社会来讲,也不具备实现产品流通的功能。

(二)直销的成功关键在客户群定位直销作为一种产品销售渠道模式,其特征在于它强烈的市场指导性。

不言而喻,渠道总是引导企业的产品流向顾客,或者说是流向目标市场。

作为渠道,任何一种模式都具有明确的市场指导性,但是,不同的渠道模式在市场指导性的强弱上存在这差别,各种形式的零售店如百货店和专业店之间存在着市场指导性的差别,百货店服务的市场对象较为广泛,专业店服务的市场对象较为狭窄。

渠道模式上的这种差别在店铺模式及无店铺模式之间是表现得更加明显,即店铺模式是开门迎客,无店铺模式,是上门服务。

直销渠道的市场指向性,来源于企业产品及顾客需要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传销的市场指向性则及此无关。

直销总是及有实用价值的产品联系在一起,直销需要这种产品,企业提供这种产品,通过直销渠道实现产品向消费者的转移,从整个社会来看,实现了商品的流通这是直销渠道存在的主要目的。

打击传销知识问答

打击传销知识问答

打击传销知识问答1、认清传销本质,谨防上当受骗近年来,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公开宣传自己是传销活动的已基本消失。

传销组织或转入地下,或改头换面,在现实中或网络上,以政府支持、投资项目为名,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旗号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并编造了整套的歪理邪说和谎言,诱骗群众参与。

如何甄别各种传销乱象,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给您支招: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一是让你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让你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

现在的传销以交纳资金、以传销一个编造的概念居多。

这种模式实质就是涉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者的区别在于: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层级关系,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

现在大多数传销活动根本无产品可销,而是销售自己编造的概念,是一种诈骗敛财行为。

3、传销的危害有哪些?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

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

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第二,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

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

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怎么怀疑一个人是传销

怎么怀疑一个人是传销

怎么怀疑一个人是传销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入了传销组织要看该组织是否要缴纳入门费,同时是否要求当事人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以及是否用发展人员作为销售业绩来计算报酬。

一、怎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入了传销组织这样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入了传销组织: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4.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传销罪会影响子女吗父亲因传销罪被判处刑罚留下案底的,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如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参军等都会受到阻碍。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底是一种犯罪记录制度,案底一旦产生,终身保存,不得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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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
一、如何查询正规的直销公司?
登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

二、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之前和之后,产品未变,奖金制度未变。

没拿到牌照之前一直处在传销阴影之中,拿到牌照之后就是直销。

所以有人说,直销是升级版的传销,是合法的传销。

还有人说,拿到牌照的就是直销,没有拿到牌照的就不合法,可能就是传销,可能随时会被打击。

三、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是
否滞后于现实?
大多数已拿牌的直销企业,一直采用多层次(超过三层),团队计酬,并且有较高的入门费。

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以上行为都明显违法,也就是说,从字面上理解两个直销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几乎所有的拿牌直销公司都在违规经营。

四、直销税收
1、直销企业的相关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企业代扣代缴。

如果没有这项制度,直销企业和直销员有大规模有组织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嫌疑,如果金额巨大,不仅面临经济处罚还要面临刑事责任,后果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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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以上内容,您是否蒙了?到底如何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有没有最简单的办法?
彻底区分直销和传销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企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严格按照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些企业就可以视为合法的直销公司,反之,这些企业肯定是违法企业。

本人总结这么一句话:事情合法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逃税偷税漏税;事情不合法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传销。

换一句话就是,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起码减少了一个被处罚的理由,多了一层保护。

不给国家纳税,不给国家做贡献,国家凭啥保护你。

正规的直销公司,肯定不会冒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他们肯定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只有居心叵测的公司,才不会主动代扣代缴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企业高层的内心其实极其恐惧,因为随时会被扣上公开大规模有组织偷税漏税逃税或者非法非法传销的帽子。

在当下中国,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的企业非常多,如果税务机关从严征收这些企业直销员的个人所得税,一年多收几百亿元不成问题。

这在经济疲软,地方财政吃紧的当下有着重要的意义。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的大型团队的高阶领导人,每年的收入可达数千万元,如果严格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是数百万元。

知晓他们收入的人很多,税务机关想查清事实非常容易。

其实,这些人的内心也是极其恐惧,因为随时会被扣上公开大规模有组织偷税漏税逃税或者非法非法传销的帽子。

这些高阶领导人出于扩大团队提高产品销量的目的,必须炫富,所以,有很多人知道他们的违法行为。

被别人知道违法行为等于被别人抓住把柄,时刻面临着被被别人举报和威胁。

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会逃税,但是仅限于企业高层个别人知晓。

像这种公开大规模有组织逃税的行为,胆子的确够大。

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
业,其实,横竖都违法:如果行为合法,就是逃税;如果行为不合法,就是传销。

不是逃税就是传销,肯定不是好事。

有人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小事情,不值一提。

但是,你想过没有,国家机器靠税收维持运转,给国家不纳税,国家干嘛保护你。

我接触的拿牌的直销公司都严格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由此说来,那些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又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企业肯定是非法的。

这些企业为何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初心肯定不是为了拿到直销牌照,而是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能赚钱就赚钱,能逃税就逃税。

本文作者(我)并非“咸吃萝卜淡操心”,而是强调说明三个意思:
一、尽量不干违法的事情,即使挣了钱也不踏实。

二、尽量不给别人留把柄。

让很多人抓住把柄,时刻面临着
被举报和威胁,不得安宁。

三、人生能有几个重大选择?选择大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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