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导致的税务稽查案例

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导致的税务稽查案例稽查案例2009年10月26曰,税务检查人员对红光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公司所使用的8层营业用房,自行建造并使用6年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所以未结转固定资产,也就没有计提折旧。
因此少提折旧、少缴房产税、多实现利润的问题,全部通过多结转商品销售成本进行了调整,从营业用房投入使用6年来,红光公司根本没有因少提折旧、少缴房产税、多实现利润而多缴过企业所得税。
最终,检查组对红光公司因弄虚作假而少缴有关税款依法进行了处理。
检查过程红光公司是处于某市区商业中心地带的商业企业,该公司所使用的8层营业用房是自行建造并于6年前投入使用的。
检查人员李辉是第二次到红光公司检查,对该公司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
上一次检查时,李辉发现红光公司使用的8层营业用房己投入使用3年多,但由于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所以未结转固定资产,也就没有计提折旧。
李辉认为,因没有办理竣工决算,不能结转固定资产和计提折旧,从而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实在不划算。
于是在检查结束后,李辉嘱咐红光公司财务部的王总监,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或者可预估结转固定资产以计提折旧。
但是在此次检查中,李辉发现红光公司的这一老问题依然存在。
李辉以为红光公司在竣工结算上遇到了困难,于是向王总监询问。
王总监对此没有明确的解释,对因少提折旧多缴企业所得税的事实也无动于衷。
多缴税款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故事?李辉开始从账面上寻找答案。
他查阅了红光公司在建工程的账户,如果按照账面近l亿元的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红光公司每年可计提近500万元的折旧。
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测算,红光公司可少缴企业所得税约120万元。
李辉将测算结果告诉了王总监。
王总监却表示:“这部分税款不会白缴的,我们仅是提前缴了而己,房屋折旧迟早要扣除的。
”李辉对该问题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弄清楚真实原因,检查组请承建红光公司营业用房的通达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对通达公司进行了调查。
上市公司典型稽查案例解析(2024年4月13日)

二、税费及滞纳金补缴情况 根据《通知书》相关内容,经公司初步测算,**钾肥 2021 年至 2023 年需补缴 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各项税费共计 398,052,264.46 元,缴纳滞 纳金共计 81,719,609.52 元,合计缴纳 479,771,873.98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 钾 肥 向 ** 锂 业 销 售 卤 水 事 项 补 缴 税 费 后 , ** 锂 业 将 产 生 增 值 税 留 抵 退 税 123,160,118.18 元,企业所得税退税 142,143,436.46 元,合计抵退税 265,303,554.64 元。**钾肥补缴税费与藏格锂业企业所得税退税后,预计影响公 司 2024 年度损益约 2.14 亿元,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 后的数据为准。 2、公司将积极配合税务局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缴纳各项税款及滞纳金,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说明及对公司影响 1.公司根据已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适用的所得税优惠 税率15%对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和预缴。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任何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部门取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或文件。 2.2022年公司将持有的原控股子公司**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31%的股权进 行转让导致公司产生投资收益30,221.73万元,据此,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汇算清 缴过程中认定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未达60%,调整公司企业 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并重新计算公司2022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与《2022 年年度报告》已披露相关内容形成差异。公司对此事项尚存在异议,目前仍在就该事 项与主管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3.本次因适用税收优惠政策不被税务部门认可导致2022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调整,增加支付的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不属于公司主观造成的少缴企业所得税情 形。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2022年度 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增加支付的所得税税款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及 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税务案例是指在税务实践中产生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个案,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税法,规避税务风险,提高纳税人的合规管理水平。
以下是税务十大经典案例的相关参考内容:1. "维权女孩"案例这是一起涉及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案件。
个体户主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但个体户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最终胜诉,被认定为企业所得,减少了纳税额。
这个案例提示纳税人们在遇到纳税纠纷时应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2. "6194亿元逃税门"案例这是一起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等手段进行逃税的案件。
该跨国公司通过虚构海外关联企业的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避免了高税率地区的纳税义务。
该案例提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税务审计和监管,防止相关逃税行为。
3. "增值税发票管理"案例这是一起企业通过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增值税退税行为的案件。
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现场核查,发现了涉案企业的问题,最终确立了相关纳税义务并追缴了相关税款。
该案例提示纳税人们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和索取增值税发票,避免违规行为。
4. "失信纳税人"案例这是一起涉及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案件。
税务部门通过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措施,如限制出入境、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该案例提示纳税人们应诚实守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5. "非法退税"案例这是一起企业通过虚假报关、伪造合同等手段进行非法退税的案件。
税务部门通过加强对企业退税申报的审核,发现了涉案企业的问题,最终追缴了相关税款。
该案例提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退税行为的监管,确保退税合规。
6. "跨区域税负优化"案例这是一起企业通过在不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调整资金流动等方式进行税负优化的案件。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

税务稽查案例精选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行为和财务账簿等进行检查、核实的一种税收监督手段,是保障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
税务稽查不仅可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以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税务稽查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具体情况。
案例一,虚开发票案。
某公司在一年的纳税申报中,频繁使用虚假发票抵扣税款,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购买的部分发票为虚假发票,且与实际交易并不相符。
经过调查,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最终被税务机关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二,漏报收入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纳税申报中,故意隐瞒了部分收入,以此减少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银行流水等资料,发现其漏报了大量收入。
经过调查核实,该个体工商户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三,偷逃税款案。
某企业在纳税申报中,采取多种手段偷逃税款,如虚报成本、偷漏应纳税所得额等。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通过调阅财务账簿等资料,发现了其偷逃税款的行为。
经过调查核实,该企业被责令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案例四,逃避查账案。
某个体工商户在税务稽查前,将财务账簿等重要资料销毁或隐匿,以逃避税务机关的查账。
税务机关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发现其逃避查账的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以上案例反映了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也提示纳税人要严格遵守税法,如实申报纳税,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要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的合理征收。
希望通过以上案例的介绍,可以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税务稽查的实际操作和效果,引起大家对纳税申报的重视,遵纳税法,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税务稽查不仅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监督,更是对税收征管的一种保障,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税收法规的学习,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电商税务稽查案例

电商税务稽查案例说到税务稽查,想必每个企业管理人和会计人都不陌生。
1.近日,华北某市多名网店店主在5月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有媒体报道,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业,一次性按照支付宝进账额度补税。
简单讲就是之前一些网店冲排名大量刷单,被税务局用大数据监测出来,17-19年之间店铺平台流水对不上公司收入缴税,现在税务局开始要秋后算账。
一位健身器材网店店主展示的“风险自查提示”,该提示主要是提醒商家存在网上销售商品少记营业收入的风险。
具体来说是指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这些案例,都在提醒着:新一轮税务稽查到来,企业管理人务必积极自查,避免出现违法纳税问题。
2.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利用购物网站的软件查询分析功能,发现并成功查处了全市首起网络交易偷税案,补征税款及罚款合计12余万元。
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无锡市跟其他地方一样,网络交易日益红火,但因网络交易具有后台运转、数据电子化、交易信息容易更改等特征,税务机关按照传统征管方式很难掌握购物网站的电子交易信息,导致网络交易流失税款不断增多。
为改变这种状况,使网络交易不再是“征税盲区”,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前不久经过深入调研,决定利用辖区内一家电子商城的交易平台查询分析功能,开展涉税交易情报分析工作,主动选案。
据介绍,该电子商城是一个综合性的购物网站,具有以下三大特征。
一是入驻该电子商城的商家必须是在中国内地注册的企业,商城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商城交易平台查询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进而查到对应电商店铺的实际企业名。
二是电商店铺收取货款账户必须是公司账户,电子商城会向店铺收取不同点数的佣金及服务费,消费户可以要求电商商户开具发票。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总结税务稽查案例分析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总结税务稽查是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并促进税收公正。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税收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方案,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本文将通过对一系列税务稽查案例的分析,总结出税务稽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1. 案例一:企业虚假销售行为案该案件涉及一家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被怀疑存在虚假销售行为,通过虚构交易来逃避税收。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调查销售记录、采购发票以及客户反馈等手段,最终确定了该企业存在虚假销售行为的证据,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识别虚假交易并收集证据。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详细了解企业的销售模式和交易流程,通过比对销售记录和采购发票的真实性,拆解销售链条,查看实际产品流向,以确定虚假销售的可能性。
同时,还需与客户进行沟通,获取客户对企业产品和交易的真实反馈,以作为证据之一。
2. 案例二:个人隐瞒收入案此案发现一位个体经营者隐瞒了一部分收入,逃避了纳税义务。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查阅银行账户明细、收支凭证、购物发票等,发现了大量收入被隐瞒的痕迹。
最终,对个体经营者进行了罚款和补缴税款的处罚。
这个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发现隐瞒的收入。
税务稽查人员需要仔细核对个体经营者的账目、收支凭证、购物发票等,找寻其中的漏洞和矛盾之处。
同时,还需与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比对,以揭示隐瞒行为的真实情况。
另外,隐瞒收入往往会带来一些异常状况,如银行账户资金流动的不合理变动等,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异常状况来发现隐瞒行为。
3. 案例三:跨境交易避税案这个案例涉及一家公司通过虚构跨境交易来避税的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合作,收集了大量的涉案企业账目、贸易合同、报关单据等,最终揭示了该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获取跨境交易的真实情况并找出其中的避税行为。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在经济活动中,税务问题始终是企业和个人需要高度重视的领域。
税务稽查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税收法规的执行、维护税收秩序具有关键作用。
以下将通过几个典型的税务稽查案例,深入剖析其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案例一:虚开发票的“陷阱”某贸易公司在短时间内开具了大量金额巨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却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真实货物交易。
税务机关在进行稽查时,通过对该公司的资金流、物流和发票流进行详细比对,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首先,资金流方面,款项的收付存在异常。
支付货款的资金往往在短时间内回流到付款方账户,形成了资金的闭环,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商业交易逻辑。
其次,物流方面,没有实际的货物运输记录或者货物运输的数量、规格等与发票不符。
在发票流上,发票的开具时间、金额、品名等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例如,同一批货物在短时间内多次开具发票,且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严重不符。
最终,该贸易公司被认定为虚开发票,不仅面临巨额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还承担了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企业和个人务必遵守税收法规,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通过虚开发票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旦被查处,后果将十分严重。
案例二:隐瞒收入的“恶果”_____公司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制造企业,其财务报表显示的利润水平一直较低,引起了税务机关的关注。
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
一方面,部分销售业务未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未入账申报纳税。
另一方面,通过设置账外账的方式,将部分销售收入转移至体外循环,逃避税收监管。
此外,该公司还采用了一些不正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将部分收入延迟确认或者低估收入金额,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
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隐瞒的收入进行了核定,并要求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企业应当如实申报收入,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任何隐瞒收入的行为都难逃税务稽查的“法眼”。
案例三:费用列支的“误区”某服务型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将大量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列入成本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税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一家具有多年经营历史的企业,主要经营电子产品销售。
近年来,该企业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开发票等手段,采取隐瞒收入、少计成本等手段,恶意逃避国家税收。
在税务机关对其连续多年进行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
二、案件经过1. 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2. 专案组通过查阅企业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发票等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虚构销售业务,少计收入。
企业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销售发票等手段,将销售收入转入关联公司账户,从而达到少计收入、逃避税收的目的。
(2)虚开发票,少计成本。
企业通过虚开发票,将部分采购成本计入非应税项目,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隐瞒资产,少计税基。
企业通过隐瞒部分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降低计税基础,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3. 专案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负责人与税务机关存在不正当关系,试图通过关系干扰调查。
税务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排除干扰,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4. 经过调查,税务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以下处理:(1)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对偷税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3)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偷税漏税案件,企业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手段,恶意逃避国家税收。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2. 案件原因(1)企业内部管理混乱。
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内部出现偷税漏税行为。
(2)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
企业负责人对税收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企业采取偷税漏税手段。
(3)税务机关监管不到位。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对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得以长期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3. 案件启示(1)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2)提高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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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课程介绍:
税务稽查是国家税收管理的重要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地接受稽查的“洗礼”。
而稽查中出现的税务风险点,往往就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对的“疑难杂症”。
如果企业不能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有准确的税务理解,在稽查的税企博弈中就可能要承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责任,甚至受到税务行政处罚,不但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沉重的资金负担,更可能造成企业的信誉受损。
铂略财务培训《商业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在线课程,以税务机关在对商业企业稽查过程中的常见涉税疑难问题为切入点,使税务管理者对经营中的涉税风险有较强的防控能力,避免企业在税务稽查中处于不利地位。
流程:
案例一: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税务分析
RY煤炭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主要从事煤炭购销业务。
2014年税务稽查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纳税检查,发现应付账款科目有以下情况:
(1)该单位2010年形成一笔应付黑龙江某煤矿的款项为12万元,系因为从煤矿购进煤炭卡数低于合同约定标准,对方单位也承认煤炭质量不达标,该单位不打算支付此笔款项;
(2)发现2013年8月从本市另一家煤炭公司购进低卡煤,尚欠货款6万元,经税务稽查人员查询,该煤炭公司已经注销;
(3)发现2013年该单位从内蒙古某矿业公司购进块煤,尚欠5万元货款,该单位每年都与内蒙古方面联系付款事宜,但电话打不通,发送传真也无人接收,无法联系。
(4)该单位2007年形成一笔7万元的应付账款,系发生的运费,因为对方一直没有开具发票,所以就一直未付款,但运输公司一直在索要此笔款项。
请问:
(1)关于以上应付款项是否都可以认定为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2)在征管实践中,如何把握确实无法偿付?
(3)如果被税务稽查认定为确实无法偿付,但后来又支付出去,如何处理?(4)如果税务机关认定应付款项为确实无法支付款项并入收入征税,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案例二:总分机构移送货物涉税分析
某家纺贸易公司属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商贸企业,总部设在上海闽行区,在南京、杭州、合肥设有三个分支机构。
2014年10月~12月,公司账面反映有1400万元产家纺产品分别运到了上述三个分支机构,进项税金190
万元。
但该公司发到上述发货点上的货物只销售了1280万元,其中进项税173.7万元,并且已开具发票,其余120万元货物因发生质量问题准备削价处理,但这批货仍在存放在分支机构。
请问:
(1)该家纺贸易公司这种货物移送行为,应该如何缴纳流转
税?
(2)该家纺贸易公司这种货物移送行为,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3)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三个分支机构是否具有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资格?应该办理何种营业执照?
案例三:会议费的争议处理
LX油品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成品油批发销售业务。
税务稽查人员对其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12年发现列支一笔会议费仅取得了某酒店开具的“会议费”发票,后未付任何有关此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据稽查人员了解,某酒店并不具备召开会议的条件。
(2)2012年还发现该单位以“会议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后附发票却是餐费发票,全年业务招待费已经超支。
请问:
(1)对于税务稽查人员发现的问题,财务人员解释说,是和客户开展“餐桌会议”,进行探讨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实质上是会议,应该作为会议费税前扣除,您怎么看?
(2)在全年业务招待费已经超支的情况下,以会议费之名列支餐费,是否涉嫌偷税?
(3)自2013年8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范围,“会议展览服务”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范围,在“营改增”后如果企业在报销会议费时,有2013年8月1日以后开具的地税票,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还有酒店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如果酒店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有会议服务,在酒店举行会议,应该取得何种发票税前扣除?
案例四:赠送实物礼品涉税风险管控
某经贸有限公司在日常营销活动中,为了拓展业务,向有关人员(非本单位职工)赠送实物礼品,2012年度共赠送外购的礼品价值金额合计 90000元,礼品的增值税进项税已抵扣。
在税务稽查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对此笔业务直接计入销售费用90000元。
在检查中,该单位财务人员向稽查人员咨询,该单位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某著名山水画家的6副山水画,共计花费60万元,该单位不确定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请问:
(1)该单位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此笔业务涉及哪几个税种?如何计算缴纳?
(3)在该单位上述业务,是否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
(4)该单位作为一个经贸公司,购买高价山水画的应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案例五:工资类费用税前扣除涉税分析
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知名速冻食品的经销业务。
2014年国税稽查机关对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该单位在本市内各大超市设有销售专柜,在节假日期间雇佣在校大学生进行促销活动。
2013年共支付给兼职促销的大学生费用合计24000元,在销售费用中直接列支,未作为工资项目。
(2)该单位有自己的仓库来储存货物,保管员是残疾人,每月支付工资2600元,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支付给保管员的工资进行了加计扣除。
(3)该单位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工按照工资总额的7%缴纳补充养老保险。
另外,地税稽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2012年少缴房产税35600元,已经在2014年补缴税款,企业财务人员询问,此笔税款是在2014年税前扣除还是追补至2012年扣除。
请问:
(1)该单位对于支付给兼职促销大学生的费用处理是否正确?
(2)支付给在本单位工作的残疾人的工资税前扣除税法有何特殊规定?该单位的处理是否合规?
(3)税法对于补充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有何规定?
(4)被地税查补的房产税应在哪一年扣除?具体如何操作?
来源:/event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