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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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Mis系统

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Mis系统

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Mis系统一、系统登录与权限分配1. 学位授予工作Mis系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及教务员拥有系统登录权限。

2. 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各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确保账号安全。

3. 各学院(部)应根据工作需要,为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及教务员分配相应操作权限,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位授予流程管理1. 学位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Mis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2. 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教务员登录Mis系统,对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登录Mis系统,对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4. 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学位授予。

三、学位授予信息管理1. 学位授予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位类型、授予日期、学位证书编号等。

2. 各学院(部)教务员应及时在Mis系统中更新学位授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 教务处定期对学位授予信息进行汇总、统计,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系统维护与支持1. 教务处负责学位授予工作Mis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 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教务处进行咨询,教务处将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3. 教务处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用户体验,提高工作效率。

五、学位授予材料归档与查询1. 学位授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等。

各学院(部)应将纸质材料整理归档,并在Mis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

2. 学生及教职工可通过Mis系统查询学位授予相关材料,系统将提供在线浏览和服务。

3. 各学院(部)应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便于日后的查询与核实。

六、学位授予异常情况处理1. 如学生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各学院(部)应及时登录Mis系统记录异常情况,并报告教务处。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一、安装系统1.准备工作:(1)确保计算机的操作系统符合系统的要求;2.运行安装程序:双击打开系统的安装程序,按照提示进行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可以选择系统的安装目录及相关配置选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3.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创建相关的数据库及必要的文件。

此时,可以通过启动程序来运行系统。

二、使用系统1.登录系统:打开系统的启动程序,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2.学位授予流程管理:(1)学位申请:点击学位申请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写相关信息,如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导师、申请学位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如论文、答辩记录等)。

提交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学位申请编号,用于查询申请状态。

(3)学位授予:学位授予部门可以查看待授予的学位申请,点击授予按钮进行学位授予。

系统会自动生成学位授予日期,并将学位授予信息保存到数据库中。

3.学位授予信息查询:(1)学生查询:学生可以输入学号或学位申请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来查询学位申请和授予信息。

(2)导师查询:导师可以输入学生姓名或学位申请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来查询指导的学生的学位申请和授予信息。

(3)管理员查询: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不同的查询条件(如学位申请状态、学生姓名、导师姓名等)来查询学位申请和授予信息。

4.学位授予信息统计:(1)学位申请统计: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进行学位申请的统计,包括学位申请数量、申请学位的分布、通过率等。

(2)学位授予统计: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进行学位授予的统计,包括学位授予数量、学科领域的分布、学生平均学业成绩等。

5.系统设置和维护:系统管理员可以进行系统设置和维护工作,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数据库备份和恢复等。

三、系统的注意事项1.系统使用过程中,请确保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并定期进行系统的升级和更新。

2.对于系统的重要操作,如学位授予和申请审核,应该进行权限限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行操作。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完整版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完整版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一、下载与安装:下载地址:如果系统未安装解压缩软件,请先下载安装解压缩软件,然后点击“”,下载文件并安装好。

二、系统设置第一次使用时,点击“系统初始化”,选择年份,如本学期是2005-2006,授予单位代码是10511,授予单位是华中师范大学。

点击“存盘”,提示“系统数据初始化将删除去年的数据,继续吗?”,点击“是”即完成设置。

“系统初始化”设置每学期仅需设置一次。

录入数据后若再进行系统设置将导致以前录入数据丢失!三、数据录入本信息库要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请务必重视。

信息录入最好让学位申请人本人录入,也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本表格所填数据与学位档案中《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第1页的信息相同,可参照填写。

录入注意事项:1.单击“数据维护”,选择“数据录入”,即出现“学历博士”、“同等学力博士”,“学历硕士”和“同等学力硕士”几个选项。

选择其中一个即可进行数据录入。

我校没有“同等学力博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人员选择“同等学力硕士”进入录入。

其中红色字段必须全部录入,蓝色字段中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其他字段可以为空。

录入完毕后点击“存盘”,存盘成功数据才会保存。

2.所有类型的“获硕日期”“获博日期”和“学位证书编号”由学位办统一填写。

“按一级学科授予否”统一填“否”。

3.录入第二个学生时可以选择“复制最后一个学生”,点增加,则只需修改前面信息即可。

4.时间录入,注意格式。

如1999 02 105.很多空格都有下拉菜单,点击空格下拉菜单即会出现。

“专业代码”或“学校代码”如不清楚,可先选择右边的专业名称或学校名称,左边代码即会自动填充。

6.“申请号码”一栏,博士生、学历硕士和教育硕士都可以填写学号,同等学力人员可以先填院系代码(3位),然后编号(3位),如院系代码为101,则第一个同等学力学生编号可以为101001,第二个为101002,这样就可以保证所有同等学力人员编号的唯一性。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所要求填报的信息是为了满足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需要及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位信息,因此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

1 基本信息1.1个人信息➢学号、姓名、性别、出身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籍贯、培养单位、大学毕业日期:以上个人信息系统已经从培养库里导出,请仔细核对,确保以上信息准确无误。

➢大学毕业院校、获学士单位、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按汉语拼音排序,如果院校或单位不在列表中,请选择列表最下方的“99997其他”并在“学习信息”页面的“备注”里具体说明。

➢对于硕博连读的博士: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选择列表最下方的“99999硕博连读”;获硕专业和门类按照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和门类填写、获硕日期填转博日期。

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以下类同,不再重复。

1.2硕/博导信息➢如果有第二导师,请在“学习信息”页面的“备注”里说明。

1.3学习信息➢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填报):“总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指课程学习所获学分。

➢入学前学历:硕博连读的学生填“41本科毕业”。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请咨询本单位负责学位管理工作的老师后再填写。

➢研究方向:请填写完整,不能只写编号。

➢学习年限: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主要简历➢主要简历从大学开始填写。

➢行政职务:如果是在学期间,请填写“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如果没有,请选择“其他”。

2课程学习➢学分:不能为空。

➢成绩:可以填写汉字,如“优秀”。

3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综合考核和学术报告。

➢日期和摘要:为选填项。

➢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5学分。

4发表论文➢发表类型:包括已公开发表或已正式接收,已正式接收指已经收到正式录用函。

➢作者列表、作者排名:排名在前5名的情况下填写作者列表。

导师排名不计在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为学生本人时,“作者排名”栏内填写“1”)。

学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指南

学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指南

第五章 学位获得者指南“采集系统”为学位获得者提供学位授予相关信息填报、核对、修改、确认和打印功能。

“采集系统”中学位获得者访问地址由学位授予单位管理员从“采集系统”管理员端生成,学位获得者通过本单位公布的访问地址登录“采集系统”,并使用本单位管理员设定的初始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默认情况下,学位获得者登录“采集系统”的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

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联系信息及密码。

图5.1.1所示为学位获得者登录后的默认页面,如果学位授予单位管理员修改过“采集系统”徽标,则登录页面左上角将显示学位授予单位自己的徽标。

5.1登录5.1.1登录功能介绍:用于学位获得者本人根据用户名及密码进入“采集系统”完成学位授予信息的填报、核对、修改、确认和打印功能。

操作步骤:(1)从本单位院系管理员处获得“采集系统”访问地址;(2)直接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带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的访问地址,进入“采集系统”首页,如图5.1.1所示;(3)输入用户名、密码并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图5.1.1 学位获得者登录界面提示:使用本单位管理员设定的初始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默认情况下,学位获得者登录“采集系统”的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

5.1.2找回密码功能介绍:用于已经登录过“采集系统”并正确填写了联系人邮件地址的学位获得者找回登录本系统的密码。

操作步骤:(1)在图5.1.1中点击忘记密码超链接进入密码找回界面,如图5.1.2所示;(2)在图5.1.2所示界面正确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找回密码】按钮,系统将发送一封邮件到学位获得者本人之前已经填写的邮件地址。

图5.1.2 找回密码界面提示:如果本人之前未填写电子邮件,则无法找回密码,请与本单位院系管理员联系重置密码。

5.2使用5.2.1学位信息功能介绍:用于学位获得者浏览自己的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填报和提交操作。

操作步骤:(1)在成功登录“采集系统”后点击左边功能菜单栏:【学位信息】,进入个人学位授予信息浏览页面,如图5.2.1所示;图5.2.1 学位信息浏览界面(2)如需要修改或者提交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请点击浏览界面上端【编辑模式】按钮,进入编辑模式,如图5.2.2所示;图5.2.2 学位信息编辑界面(3)在图5.2.2中完成信息填报或修改,在图中显示输入框的项目(如论文题目等)直接进行输入,需要选择填报的项目(如性别等)请用鼠标双击进行选择,如图5.2.3所示性别选择对话框,其余情况与此类似。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系统所要求填报的信息是为了满足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需要及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位信息,因此请认真填写每一项信息。

1基本信息1.1个人信息学号、姓名、性别、出身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籍贯、培养单位、大学毕业日期:以上个人信息系统已经从培养库里导出,请仔细核对,确保以上信息准确无误。

大学毕业院校、获学士单位、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按汉语拼音排序,如果院校或单位不在列表中,请选择列表最下方的“99997其他”并在“学习信息”页面的“备注”里具体说明。

对于硕博连读的博士:硕士毕业院校、获硕单位选择列表最下方的“99999硕博连读”;获硕士专业和门类按照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和门类填写、获硕日期填转博日期。

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以下类同,不再重复。

1.2硕士、博士导师信息如果有第二导师,请在“学习信息”页面的“备注”里说明。

1.3学习信息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填报):“总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总学分”指课程学习所获学分。

入学前学历:硕博连读的学生填“41本科毕业”。

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请咨询负责学位管理工作的老师后再填写。

研究方向:请填写完整,不能只写编号。

学习年限: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主要简历主要简历从大学开始填写。

行政职务:如果是在学期间,请填写“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如果没有,请选择“其他”。

2课程学习学分:不能为空。

成绩:可以填写汉字,如“优秀”。

3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综合考核和学术报告。

日期和摘要:为选填项。

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5学分。

4发表论文发表类型:包括已公开发表或已正式接收,已正式接收指已经收到正式录用函。

作者列表、作者排名:排名在前5名的情况下填写作者列表。

导师排名不计在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为学生本人时,“作者排名”栏内填写“1”)。

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使用说明

一、安装
1.安装环境要求:本系统在 window7,8,10及其以上的操作系统上运行,建议计算机有4GB及以上的内存;
2.选择安装目录: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安装路径(建议您创建一个“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的文件夹作为安装目录);
3.安装程序:执行安装程序,按照提示依次安装系统要求的插件,安装完成后将自动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二、登录
1.登录账户:输入分配的登录账号密码;
2.验证码:在输入完账号密码后,需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
三、使用
1.系统介绍:本系统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地收集、统计和发布学位授予信息,为学校及业界提供有关学位授予的统计信息;
2.数据录入:学校管理员可以根据要求,之前收集的学位授予信息,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输入数据,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3.数据查询:学校管理员可以根据自己录入的学位授予信息,查询出学位授予的详细信息;
4.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有关学位授予信息的多维度分析功能,能够帮助用户快速分析出学校学位授予的状况,提供参考性依据;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按照系统要求正确录入和查询学位授予信息;。

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操作说明

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操作说明

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操作说明功能说明各培养单位只使用《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中的数据录入、信息备份功能。

学位授予单位客户端是一个单机版的软件系统,主要功能如下:1、用户管理用户名和密码是学位授予单位客户端用户的唯一身份识别信息,首次登录的用户名为“1”,密码为“1”。

用户须使用“用户管理”模块中的“修改用户名”和“修改密码”修改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并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2、系统设置系统初始化:首次使用系统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化。

初始化内容包括选择学位授予单位、确定学位授予信息年度。

代码库:方便用户查询代码。

3、数据录入数据录入模块包括对“学历教育博士”、“学历教育硕士”、“同等学力硕士”三个基本表的数据录入。

数据录入模块中只需录入带“*”方框中的内容。

数据录入:逐个信息录入,用于一次采集一位学位获得者的信息。

数据修改:用户选择一条具体的数据记录修改信息。

注意:在执行完每一次数据录入、删除、修改后,请立即“存盘”保存结果,否则刚才的操作可能丢失。

4、信息备份导出数据到DBF:将当前年度的数据导出到DBF中,且“学历教育博士”、“学历教育硕士”、“同等学力硕士”三个基本表的数据分别导出到DBF中,生成三个DBF文件。

注意事项1、系统初始化请首先进行系统初始化,设定正确的年度、学位授予单位。

2、数据校验对于唯一性校验,系统并不强制不能通过,只给出提示,此时请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确属重复信息,请修改,如确属不同的人具有相同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等情况,可以通过校验。

但在学位证书的号码的唯一性校验时,如果有重复,则不能通过校验。

3、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填写法定身份证件号码,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外籍护照等。

填写内容应完整规范,具体要求如下:(1)中国大陆居民(除现役军人外)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号码为15位或18位。

(2)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军校学员)填写军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须以汉字开头,如参字第1446707号等;(3)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4)旅居海外华侨填写其持有的中国护照号码;(5)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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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位授予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及使用办法
一、下载与安装:
下载地址:如果系统未安装解压缩软件,请先下载安装解压缩软件,然后点击“”,下载文件并安装好。

二、系统设置
第一次使用时,点击“系统初始化”,选择年份,如本学期是2005-2006,授予单位代码是10511,授予单位是华中师范大学。

点击“存盘”,提示“系统数据初始化将删除去年的数据,继续吗?”,点击“是”即完成设置。

“系统初始化”设置每学期仅需设置一次。

录入数据后若再进行系统设置将导致以前录入数据丢失!
三、数据录入
本信息库要上报国务院学位办,作为以后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请务必重视。

信息录入最好让学位申请人本人录入,也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本表格所填数据与学位档案中《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第1页的信息相同,可参照填写。

录入注意事项:
1.单击“数据维护”,选择“数据录入”,即出现“学历博士”、“同等学力博士”,“学历硕士”和“同等学力硕士”几个选项。

选择其中一个即可进行数据录入。

我校没有“同等学力博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人员选择“同等学力硕士”进入录入。

其中红色字段必须全部录入,蓝色字段中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其他字段可以为空。

录入完毕后点击“存盘”,存盘成功数据才会保存。

2.所有类型的“获硕日期”“获博日期”和“学位证书编号”由学位办统一填写。

“按一级学科授予否”统一填“否”。

3.录入第二个学生时可以选择“复制最后一个学生”,点增加,则只需修改前面信息即可。

4.时间录入,注意格式。

如1999 02 10
5.很多空格都有下拉菜单,点击空格下拉菜单即会出现。

“专业代码”或“学校代码”如不清楚,可先选择右边的专业名称或学校名称,左边代码即会自动填充。

6.“申请号码”一栏,博士生、学历硕士和教育硕士都可以填写学号,同等学力人员可以先填院系代码(3位),然后编号(3位),如院系代码为101,则第一个同等学力学生编号可以为101001,第二个为101002,这样就可以保证所有同等学力人员编号的唯一性。

7.教育硕士(或其他专业学位)录入时,注意三点:
a.录入专业时,有两种方式,从右边的下拉菜单中选出教育硕士,左边自动就
会跳出200201(即专业代码),或直接在左边输入200201,回车,右边就会
自动变为教育硕士。

b.获硕士门类,填20,专业学位,方法与上面相同。

c.教育硕士填写时,会有“统考外语语种”、“成绩”、“时间”和“合格证
书号码”要求填写,由于教育硕士没有相关信息,请随意填写,如英语、
65、200201、000123。

另外,学士学位信息也请在相关栏内根据自己本科毕
业的时间和院校填写,不填将不能存盘。

四、检查数据
全院、系、所数据录入完成之后,可以使用“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对录入数据进行查询统计,确保数据无误。

五、院系信息提交
学生汇总信息由院系统一提交。

进入系统后,点击“数据维护”→“辅助功能”→“将数据转入其他系统”→分别选取“学力博士/学历硕士/同等学力硕士”→“转存至文件(保存类型为Dbase 3,博士、学历硕士和同等学力硕士(含教育硕士)数据库统一命名为院系+bs、ss、td),文件后缀为.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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