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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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合同签订阶段,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不清晰或不准确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仔细核实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地、联系方式等。

如果信息不准确或不全面,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不明确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如果这些内容不明确、不清晰,可能会产生纠纷或争议。

三、未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四、未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如果未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五、未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如果未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可能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六、其他等内容
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存在其他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针对性分析和解决。

总之,在合同签订阶段,需要十分谨慎并逐项核对各项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建筑工程合同的六大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的六大问题

建筑工程合同六大问题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各方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以下列举了六大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合同条款不完整、不明确或不规范的问题。

这可能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给各方带来损失。

例如,合同中未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付款方式等内容,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分歧。

二、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履行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完成工程;二是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提供场地等条件履行合同。

这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质量问题、合同纠纷等问题。

三、合同变更管理混乱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变更较为常见。

然而,合同变更管理混乱可能导致各方利益受损。

例如,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同变更,或变更内容未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四、合同纠纷处理不力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双方在发生纠纷时,未能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二是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例如缺乏有效的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三是纠纷处理过程中,各方未能充分维护自身权益,导致利益受损。

五、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不足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不足,可能导致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法律追究。

例如,合同签订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又如,合同中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不平等条款,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六、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合同管理混乱、合同风险增加。

例如,缺乏合同管理制度,可能导致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又如,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可能导致合同管理失误。

针对以上六大问题,我国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规范;三是强化合同履行监督,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四是建立健全合同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变更依法进行;五是加强合同纠纷处理能力,建立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六是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列举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列举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列举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难点和风险点-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在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风险点。

以下列举了一些可能的问题:1. 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可能引起争议。

不同当事人对于合同中某些具体术语或条款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这可能导致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2. 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对各种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例如,市场风险、法律风险、货币风险等。

对于各种风险的管理需要进行细致的考虑和相关法律咨询。

3. 合同违约: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

违约可能包括未能按时支付款项、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

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并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

4. 不可抗力: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抗力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

这些情况可能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困难,对各方造成损失。

5.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

合同变更可能牵涉到价格、数量、交付时间等方面的调整。

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

以上只是对于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难点和风险点的简要列举。

每个具体合同都可能存在不同的问题和考虑点,因此在签订和履约合同之前,应当进行详尽的法律和商业尽职调查,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示例2:合同是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

然而,在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和风险点,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性、纠纷的发生或其他负面后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难点和风险点:1. 合同条款:合同中的条款需要明确而具体,以确保双方对权利和责任的理解一致。

然而,合同条款的表述可能会存在模糊不清、解释不同或缺乏详细的问题,这可能导致后期的争议和纠纷。

2. 合同签订过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双方未能全面了解条款内容、未经充分审查或未经法律顾问的参与等情况。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合同缺乏法律效力或存在不公平的条款。

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同存在的问题1.1交付期限:甲方认为乙方交付产品/服务的期限过长,影响甲方业务运营。

1.2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1.3付款方式:甲方认为乙方的付款方式过于繁琐,影响双方资金流转。

1.4保密条款:双方认为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

二、建议及解决方案2.1交付期限:乙方同意在合理范围内缩短交付期限,确保甲方业务不受影响。

2.2质量标准:乙方承诺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双方可另行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标准及验收流程。

2.3付款方式:双方同意优化付款方式,简化流程,提高资金流转效率。

2.4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加强保密条款,明确保密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

三、其他事项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原合同履行完毕。

3.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如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1.1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1.2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二、和概述2.1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2概述:本协议旨在解决甲方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四、法律合规4.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五、明确的签署方和签署日期5.1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签署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里面容易遇到的问题

合同里面容易遇到的问题

合同里面容易遇到的问题
在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条款和条件的不清晰: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如果表述不清晰或模糊,可能会导致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产生分歧。

这可能包括定义不清楚的术语、含糊的责任规定或不明确的付款条款等。

2. 合同漏洞:合同中可能存在遗漏或疏忽,导致未涵盖某些重要事项或规定。

这可能会导致争议和纠纷,因为双方对未明确列出的事项有不同的期望和理解。

3. 法律合规性问题:合同可能存在与适用法律或法规相悖的条款。

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违法,并可能给双方带来法律风险和责任。

4. 解决争议的机制:合同中可能未明确规定解决争议的机制和程序。

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缺乏明确的争议解决方式可能会导致长时间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成本。

5. 未尽事宜的处理:合同可能无法覆盖某些特定情况或事件,例如不可抗力、合同终止等。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协商额外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进行补充。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编写合同时应确保条款和条件清晰明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起草过程中,最好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以确保合同符合适用法律和法规,并覆盖所有必要的事项。

双方应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确保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一致,并及时解决任何不明确或有争议的问题。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以下是 6 条相关内容:
1. 哎呀,合同里的条款像迷宫一样复杂,这可咋办?比如说签租房合同的时候,有些条款密密麻麻的,谁能一下子全看明白呀!解决方法就是要一条一条仔细读,不懂的就问,别怕麻烦!不要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啊,咱得认真对待不是?
2. 你说气人不,合同里居然有隐藏的陷阱!就像那种买东西看似便宜,结果后面有一堆额外费用的情况一样。

要解决这个,那就得睁大双眼,保持警惕,必要时请专业人士帮忙把关。

可别稀里糊涂就掉坑里啦!
3. 哇塞,合同签订的时间限制也太严格了吧!好比赶火车,稍微晚一点就不行了。

那怎么解决呢?提前做好规划,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应对,别总临时抱佛脚呀!这样才能稳稳当当的。

4. 嘿哟,对方怎么老在合同里玩文字游戏!就像绕口令似的让人头晕。

那咱就得针尖对麦芒,和他们好好理论,把意思明确清楚,不能让他们得逞呀!
5. 哎呀呀,合同的格式乱七八糟的可不行。

这就像一件衣服皱皱巴巴的,看着都不舒服。

解决办法就是整理好格式,让它清清爽爽,一目了然。

别搞得乱糟糟的影响心情。

6. 天哪,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问题可麻烦了!就跟走路突然崴了脚似的。

这时候要赶紧想办法协调解决呀,不能放任不管。

大家得齐心协力来搞定这些麻烦事儿!
总之,合同签订可不是小事情,咱得重视起来,遇到问题积极解决,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如下:
问题:
1.合同条款不完整:有些合同可能没有涵盖所有相关方面的条款,导致合同存在漏洞。

2.合同条款模糊:有些合同条款可能不够清晰明确,导致双方存在理解差异或误解。

3.缺乏违约责任条款:有些合同可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导致一方违约时无法追究责任。

4.缺乏争议解决方式:有些合同可能没有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方式,导致双方发生争议时无法妥善解决。

5.合同文字不规范:有些合同文字可能不够规范,导致双方存在歧义或误解。

建议:
1.确保合同条款完整:在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审查所有相关方面的条款,确保合同涵盖了所有相关内容。

2.明确合同条款:在制定合同时,应该尽可能明确每一条款的内容,避免出现理解差异或误解。

3.规定违约责任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便在一方违约时能够依法追究责任。

4.规定争议解决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妥善解决。

5.规范合同文字: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尽可能使用规范、准确的文字,避免出现歧义或误解。

总之,为了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审查、仔细制定每一条款,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引言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工作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当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对策。

2.薪酬问题2.1工资支付延迟有时,雇主可能迟迟不支付员工的工资。

这给员工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员工应及时与雇主沟通并确认工资支付日期。

-员工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咨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

2.2薪资不透明有些雇主可能不提供详细的薪资结构,导致员工无法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员工可以与雇主要求薪资明细,了解自己的工资来源。

-员工可以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专业机构,了解行业平均薪资标准,以评估自己的工资水平是否合理。

3.加班问题3.1强制加班一些雇主可能违规要求员工强制加班,违背劳动法的规定。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员工可以了解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制度,并与雇主沟通,明确加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员工可以通过工会等组织的支持,维护自己的权益。

3.2加班补偿不足有些雇主可能存在加班补偿不足的情况,导致员工加班付出与回报不匹配。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员工可与雇主协商确定合理的加班补偿标准。

-员工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帮助。

4.终止劳动合同问题4.1合同终止通知不合理一些雇主可能在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员工,给员工造成困扰。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员工应了解法律规定的通知期限,并与雇主沟通确认终止合同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员工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机构,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救济措施。

4.2终止赔偿不合理在终止合同时,部分雇主可能给予员工不合理的终止赔偿,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员工可以与雇主协商确定合理的终止赔偿标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可以寻求律师等专业机构的帮助,评估终止赔偿的合理性。

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整改措施

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整改措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合同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性、合法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存在着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本文将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入手,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 合同签订不规范(1)合同签订主体不合格。

一些企业存在着合同签订主体不明确、授权不充分等问题,导致合同签订后无法履行或产生纠纷。

(2)合同内容不完整。

合同内容缺少必备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使合同难以履行。

(3)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

一些企业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缺乏审批环节,导致合同签订后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2. 合同履行不规范(1)履行主体不明确。

合同履行主体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义务无法落实。

(2)履行期限和方式不明确。

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延误或出现问题。

(3)履行过程监控不力。

企业对合同履行过程缺乏有效监控,导致合同执行不力。

3. 合同变更和解除不规范(1)合同变更程序不合规。

合同变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进行。

(2)合同解除条件不明确。

合同解除条件不明确,可能导致企业在解除合同时产生纠纷。

4. 合同归档和管理不规范(1)合同归档不及时。

合同归档不及时,可能导致合同丢失或难以查找。

(2)合同管理混乱。

合同管理缺乏统一规划和分类,导致合同信息不透明、查询困难。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成因1. 管理意识不强。

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2. 制度不健全。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对合同管理的规范和指导。

3. 人员素质不高。

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进行。

4. 技术手段落后。

企业缺乏先进的合同管理技术手段,导致合同管理效率低下。

签订施工合同存在问题

签订施工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签订施工合同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合同纠纷不断,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签订施工合同存在的问题1. 合同条款不完善施工合同条款是明确各方权责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施工合同条款存在不完善之处,如:合同条款表述模糊、条款遗漏、条款冲突等。

这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从而引发合同纠纷。

2. 合同签订主体不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并不符合要求,如:无资质或资质不齐全的单位、个人签订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严重。

这导致施工合同无法得到有效履行,甚至引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 合同价格不明确施工合同价格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价格存在不明确的问题,如:合同价格虚高、价格调整机制不完善、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等。

这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产生分歧,从而引发合同纠纷。

4. 工期约定不合理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进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期约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如:工期过于紧张或宽松、工期调整机制不完善等。

这导致施工过程中,各方对工期的控制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5. 质量标准不明确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的核心目标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质量标准存在不明确的问题,如:质量标准表述模糊、质量检验方法不明确、质量责任不清晰等。

这导致施工过程中,各方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

6. 违约责任不明确违约责任是施工合同中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条款。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违约责任存在不明确的问题,如:违约责任规定不具体、违约赔偿标准不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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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一)分包合同的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第4条、第5条将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部分;专业工程分包主要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包料)。

鉴于建筑劳务市场分包的无序现象,2005年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自此要求从事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企业的形式,《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进一步强调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取得资质方能从业。

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二)审查分包合同签约主体资格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强化对签约对象的合法性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以规避签约风险,同时完善以下资料的审核、收集工作。

1、证照审查:区分营业执照,看其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还是持《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其意义在于两者主体均可签订合同,但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劳务分包等合同主体应当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因建筑施工领域奉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部门单位,较为常见的是项目部未经授权无权签订分包合同。

2、资质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对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应审查签订分包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4号)规定,未取得资质、借用资质、超越资质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合同。

3、经办人审查:经办人系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签订分包合同,无需单位授权;之外的任何委托代理人,应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明确其身份和授权范围后方可签约。

建筑工程领域内的合同涉及标的大,影响面广,《合同法》第270条规定该领域所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分包合同亦不例外。

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强化、完善证据意识,注意收集签约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各项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今后核对真假。

实践中,就发现诉讼阶段,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上的公章与签约阶段所留存的公章印模不同;其次,可通过当地工商红盾网等相关部门查询营业执照及资质证真伪,同时与其单位联系核查签约人有无授权。

综上:在建筑施工领域仅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是取得了建筑施工的民事权利能力,只有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证后,才获得该施工领域的民事行为能力。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证》、《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资证》是签约的前提条件。

(三)劳务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务分包企业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均会造成分包行为无效,实践中以上行为往往与挂靠、借用其它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关,这也是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这是劳务分包企业实施上述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对上述三种行为作出强制性规定。

第78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也对类似行为做出限定:第13条规定视同转包行为: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第14条对违法分包行为表现分为两方面:一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第15条对借用资质行为表现的定义:“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四)项目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带来的纷争一般情况下,项目部是建筑企业为完成特定项目施工,临时成立的一次性内部职能部门,往往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即告终止,是一个临时性职能部门。

项目部公章对外使用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建设项目原材料采购合同、建筑设备或辅材租赁合同、担保合同上加盖项目部公司章。

此时,项目部提供的是保证担保,属于法人的担保范畴,本质是信用担保。

法律规定保证人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这对担保目的的实现至关重要。

由于项目部系临时性职能部门,不具备法人资格,无自己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具备保证人主体资格。

《担保法解释》第18条规定,企业法人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可见要求项目部或其所在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设备建筑辅材租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发包单位应当承担其项目部的民事交易后果。

二是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最高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第12条规定:当前早国家重大项目和承包租赁行业等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比较明显的行业领域,由于合同当事人采用转包、分包、转租方式,出现了大量以单位部门、项目经理乃至个人名义签订或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形,并因合同主体和效力认定问题引发表见代理纠纷案件。

对此,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合同法第49条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认定表见代理行为。

《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立法宗旨在于维护交易安全,确保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只要相对人能够举证证明,基于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且自身主观上善意无过失,就可构成表见代理。

客观表象方面举证一般不存在难度,而相对人主观上是否善意且无过失,就应结合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要考虑签订时间、以谁的名义签订、是否盖有印章以及印章的真伪、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和地点、购买材料和租赁器材的用途、项目部所在单位是否知情、是否参与合同履行等各种因素。

如何规避上述风险,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聘任考察,除工作能力外更要注重品行方面的考察;同时书面明确项目经理的职责、权限范围,不得从事或限制实施的行为范围等;针对项目部公章的使用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实践中有的单位将项目部公章刻制的大一些,在章子上明确载明“对外签订合同无效”、“仅用于内部单据确认”等。

(五)合同文本中待改进的问题1、合同文本中将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工程现场管理规定混为一谈:权利义务的约定与违约责任的认定关系紧密,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参杂其中会造成合同文本篇幅过长,淹没重点内容,查找不便,可将相关管理规定列为分包合同附件予以解决。

2、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想要依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一是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行为或现象属于违约行为,二是在违约责任中列明承担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3、合同内容前后矛盾、逻辑混乱,缺乏专业法律审核,发生争议时部分条款存在不同解释。

4、结算条款应注意的问题:结算条款是劳务分包合同的重点内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11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可按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或计价办法;相关补充协议、签证、施工规范以及经双方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原始资料协商处理。

2013版建筑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2.1规定合同价款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单价合同,是指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二是总价合同,是指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三是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结算方式分为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工程进度款结算分为按月结算、分段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关于结算报告需强调一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5、约定仲裁存在的弊端:约定仲裁解决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条款要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名称,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但实践中最好不要约定仲裁,理其存在以下弊端:一仲裁机构收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组成,比法院诉讼费要高;二仲裁员随即挑选,办案质量无法保障;三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且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文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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